根据对经济与产业发展、休闲服务与接待、休闲生活与消费、休闲空间与环境、交通设施与规模等五个方面,共计31个指标相关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得出了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41个城市201 9年城市休闲化发展指数的综合结果。从41个城市休闲化发展的综合评价可以看出,201 9年我国长三角地区城市休闲化水平呈现如下特征。
第一,从整体发展水平看,上海、杭州、南京、苏州和宁波排名前5位,进入排行榜前五位的城市,在城市休闲化结构的协调性方面较为明显,因而能够成为长三角城市休闲化发展的领先城市;合肥、无锡、金华、绍兴和温州在此次长三角41个城市休闲化指数评价排名中也进入前十强,表明这些城市休闲化发展的和谐性、均衡性比较显著;而阜阳、滁州和淮北则位列综合排名的后3位,反映了这3个城市在城市休闲化发展的各个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
第二,从城市之间的比较看,长三角城市之间的休闲化发展水平差异非常明显,排名第一的上海休闲化发展指数远超长三角其他城市。例如,排名第一的上海城市休闲化水平是位列末尾的淮北的10.8倍,要实现长三角城市休闲化水平之间的协同性,任重道远。
第三,从省份比较看,浙江整体城市休闲化水平处于领先状态,安徽整体城市休闲化水平相对滞后,除省会城市合肥各项休闲化指标排名较为靠前之外,省内其他地级城市的各项指标排名均比较靠后。这一现状也充分体现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是决定城市休闲化发展程度的重要前提条件。
第四,从空间格局看,长三角地区城市休闲化水平呈现极差较大的特征,长江以南临海的城市休闲化程度发展情况较好,以上海、杭州、宁波、苏州和南京为首的核心圈层与边缘区城市休闲化发展拉开较大差距,苏北、皖北地区城市休闲化发展水平较低。
第五,从城市级别看,41个被列入观察的城市中,苏州、宁波2个城市虽然不是省会城市,但由于其自身经济条件较好,所以在城市的休闲化指数综合排名方面,高于安徽的省会城市合肥。特别是宁波,各项指标排名均高于安徽的省会城市合肥,且除交通设施与规模指标外,宁波城市休闲化指数的其他各项指标排名一直居于前5名,见图3-1。
图3-1 长三角41个城市休闲化综合水平
第六,从城市规模看,城市规模与城市休闲化发展水平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本报告对城市规模的划分标准是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文件。该通知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 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 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依据这一划分标准,本报告将长三角41个城市划分为以下五类六档城市,见表3-1。
表3-1 41个城市人口规模类型与休闲化指数排名
(续表)
(续表)
从表3-1可以看出,综合水平排在第一位的上海属于超大型城市,排名第二位的杭州属于Ⅰ型大城市,排名第三位的南京属于特大型城市,排名第四和第五位的苏州与宁波均属于Ⅱ型大城市,而排在最后三位的阜阳、滁州、淮北分别属于中等城市或Ⅰ型小城市。显然,至少在目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城市规模越大,城市休闲化指数排名越靠前,提高城市休闲化发展质量的条件与优势越显著。这一现象与我国当前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市发展质量的分布态势基本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