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成瘾行为和相关精神医学的诊断之前,我们先看两个案例,它们分别是酗酒和玩手机游戏的问题。
小李是一名高二学生,他求助咨询师说父亲有酗酒的问题,家人都在为父亲担心,甚至对此已经非常绝望,想放弃了。但父亲只有45岁,还年轻,小李希望找到办法帮助父亲戒断酒精。
小李说父亲长期酗酒,而且酒精成瘾,家人反复耐心劝说都无效。父亲总说以后不喝了,但没过多久,家人就会发现酒瓶藏得哪里都是。父亲每天早中晚都喝酒,不仅酒量大,而且喝酒时间长,每次喝酒都要喝醉,口齿不清,精神萎靡不振,走路都走不稳。
因为做过手术,医生告诉父亲不能再喝酒了。家人不让他喝,他却控制不住自己,仍偷着喝。家里人什么方法都试过了:商量过,也吵过,也闹过,但就是没有什么能改变他。现在这个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家庭关系,家人有时候会说不再管他了。
小刘同学,16岁,重点中学高一学生。其父母文化程度不高,均为初中学历,从事个体经营工作。小刘的学习成绩优秀,因考上本市最好的重点中学,父母便奖励了他一台电脑。中考后的暑期,小刘整天都“泡”在电脑上,玩游戏,甚至忘了吃饭。
高一开学后,小刘放学回家后就玩电脑,因为玩电脑时间太长,影响了家庭作业的完成,为此经常被老师批评,父母见状便加以阻止,要求他减少上网时间。刚开始一周他还能坚持,后来故态复萌,继续上网,而且上网时间越来越长。因为没有完成作业会被老师批评,小刘就借故不去学校上课,一天天待在家里上网、玩游戏。
父亲见状便想办法制止,在电脑上设置密码、拔掉网线,这引起了小刘的不满,他经常用摔东西、绝食来抗议,父母没有办法只好退让。小刘现在常常脾气暴躁、不与父母沟通,父母异常痛苦。
上面我们介绍了酗酒和玩游戏的案例,很显然这两个案例中的当事人的社会功能都已受到损害,达到精神疾病或心理障碍的诊断要求了。在精神疾病的诊断中,它们会被诊断为什么疾病呢?
(1)如果喝酒、抽烟、喝咖啡等这类物质仅是少量或仅达到中度使用,并且没有造成社会功能损害,也就是没有造成当事人的社交、学习或工作、婚姻家庭等方面出现负面后果,被称为物质使用(substance use)。
(2)如果依赖饮酒、抽烟、喝咖啡等物质的量大、频率高,并且造成社会功能损害,引发当事人学习或工作、婚姻家庭、社交甚至身心健康方面问题的时候,在DSM-4的诊断中被称为物质滥用(substance abuse)。
(3)在物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用量越来越大,患者需要更大的用量才能达到过去少量服用的效果(耐药性),或放弃使用时感到强烈的身体不适(戒断反应),患者无法中止并要维持增大用量的情形,在DSM-4中被称作物质依赖(substance dependence)。
(4)在最新的DSM-5中,物质滥用和物质依赖被合并在一起,被称为物质使用障碍(substance use disorder)。在DSM-5中,物质使用障碍 被看作一组生理的、行为的和认知的症状集合。这些症状表明尽管个体会因为物质使用产生重大问题,却依然会继续使用该物质。
DSM-5诊断认为,物质使用障碍患者具有以下行为特征:摄入量超出预期;渴望或试图控制用量;花费大量时间尝试获取该物质,因使用该物质尝试放弃社交、工作或娱乐;尽管知道使用该物质会导致生理与心理问题,或使生理或心理问题恶化,但仍会继续使用。
(5)在DSM-5的诊断中,物质使用障碍有一个上级概念及诊断——物质相关障碍(substance-related disorder),物质相关障碍包括物质使用障碍和物质诱发障碍。物质诱发障碍(substance-induced disorder)包括中毒、戒断,以及其他物质/药物诱发的心理障碍(如精神病性障碍、抑郁障碍等)。
(6)鉴于病态赌博、盗窃癖、强迫性购物、过度性活动、网络成瘾等活动与物质滥用相似,有着类似的奖赏系统,并且产生的行为症状也相似,故此,DSM-5把它们合并在一起,合并之后统称为“物质相关及成瘾障碍”。
经过上面一番对精神诊断标准和相关概念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上述酗酒和沉迷游戏两个案例,都可以归入DSM-5的“物质相关及成瘾障碍”。其中,酗酒问题涉及物质使用,因其造成了社会功能损害,在DSM-5中,这可以被诊断为“物质使用障碍”;而沉迷游戏导致社会功能受损,可以被诊断为“成瘾障碍” 。
在物质使用障碍诊断中,所涉及的物质包括如下这些类别:
● 合法物质,如咖啡、尼古丁、酒精;
● 大麻;
● 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
● 镇静剂;
● 阿片类;
● 天然和合成致幻剂;
● 吸入剂。
在非物质成瘾障碍的诊断中,常见的成瘾行为包括:
● 病态赌博;
● 盗窃癖;
● 强迫性购物;
● 过度性活动;
● 网络、游戏或手机成瘾。
在物质相关障碍的诊断方面,虽然不同的物质使用障碍诊断标准有差异,但共性是主要判断依据,为了让大家对物质使用障碍的诊断有一个初步认识,下面给大家介绍DSM-5的酒精使用障碍的诊断标准,其区分了酒精使用障碍、酒精中毒和酒精戒断三种情形。
关于酒精使用障碍,DSM-5的诊断标准 如下:
一种有问题的酒精使用模式导致显著的具有临床意义的损害或痛苦,在12个月内表现为以下至少2项症状:
(1)酒精的摄入常常比原定的量更大或时间更长。
(2)试图减少或控制酒精的使用失败。
(3)大量的时间花在获得酒精、使用酒精的活动上。
(4)对使用酒精有苛求或强烈的欲望或迫切的要求。
(5)反复的酒精使用导致不能履行在工作、学校或家庭中重要角色的职责。
(6)尽管酒精使用引起或加重持续的或反复的社会和人际交往问题,但仍然继续使用酒精。
(7)由于酒精使用而放弃或减少重要的社交、职业或娱乐活动。
(8)在对躯体有害的情况下,反复使用酒精。
(9)尽管认识到使用酒精可能会引起或加重持续的或反复的生理或心理问题,但仍然继续使用酒精。
(10)耐受,通过下列两项之一来定义:①需要显著增加酒精的量来达到过瘾或预期的效果;②继续使用同量的酒精会显著降低效果。
(11)戒断,表现为下列两项之一:①特征性酒精戒断综合征;②酒精(或密切相关物质)用于缓解或避免戒断症状。
对于上面有关酒精使用障碍的11项临床症状,我们可以把它归纳为5个方面:
(1)酒精使用的欲望:苛求或强烈的酒精使用欲望(第4项)、对躯体有害的情况下依然反复使用酒精(第8项)、认识到有害的情况下依然继续使用酒精(第9项)。这就是说,患者具有比常人更强烈的酒精使用欲望,即使明知对自己有害的情况下,依然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继续使用酒精。
(2)酒精使用的相关行为:患者表现为大量饮用酒精或长时间地饮用酒精(第1项),为了获得酒精,患者会花时间在购买、藏匿酒精等活动上面(第3项),明知有害依然继续使用酒精(第6项)。
(3)酒精使用导致社会功能损害:判断是否为精神障碍或心理问题,造成社会功能损害是必要的标准,酒精使用障碍患者不能履行在工作、家庭和社会上所承担的重要角色的业务(第5项),或者因为酒精使用减少重要的社交、职业或娱乐活动(第9项),这就给患者的工作、家庭和社会活动造成了直接的损害。
(4)酒精使用戒断努力:酒精使用带来的问题,让患者认识到自己需要加以控制或者戒断,事实上并没有取得成功,患者会继续使用酒精(第2项)。
(5)耐受与戒断反应:这两种反应是DSM-4中物质依赖诊断的重要指标,一个成天大量饮酒的患者,他们常常有对酒精的耐受性(第10项)和戒断反应(第11项)。
上述是仅就症状做的分析,如果从酒精使用障碍的诊断来讲,DSM-5认为要具备如下几个方面的标准:①临床症状,具备上述11项症状中的至少2项及以上;②病程,至少12个月以上;③这种酒精使用模式意味着患者的酒精使用表现并非偶尔,而是经常性的;④具有临床意义的损害和痛苦,也就是造成实际的社会功能损害。
至于酒精使用中毒,DSM-5描述了四条标准:①最近饮酒,也就是中毒发生在饮酒之后;②出现临床意义的问题行为或心理改变,如不适当的性行为、攻击行为、情绪不稳、判断受损;③躯体症状,如言语含混不清、共济失调、步态不稳、眼球震颤、注意或记忆损害、昏迷;④排除标准,排除其他解释的可能性。从上面标准的描述可见,酒精使用中毒,实际上就是醉酒达到一定程度的结果。
至于酒精戒断,DMS-5同样描述了四条标准:①大量饮酒后,停止或减少饮酒,这是前提条件;②戒断的躯体反应,如自主神经活动亢进(如出汗、脉搏超过100次/分)、手部震颤加重、失眠、恶心或呕吐、短暂性的幻觉或错觉、精神运动性激越、焦虑、癫痫大发作;③临床意义痛苦或社会功能损害,即戒断带来痛苦,影响社会功能;④排除标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酒精使用障碍者试图戒断的时候是非常艰难的,戒断过程中所体验的痛苦和社交功能损害,往往使得戒断酒精使用失败。
上面比较详尽地给大家介绍了物质滥用、酗酒、沉迷手机游戏的精神医学诊断,大家读起来可能比较费劲,诊断名称的演进令人眼花缭乱,对于非精神医学专业的人士来说比较难以理解。对于认知行为疗法的心理咨询师来说,了解一些精神病学的相关诊断知识是有益的。但这些精神疾病的诊断知识,对于我们制定咨询目标和规划咨询方案来讲过于复杂,也没有必要。
因此,我们从认知行为疗法的模型出发,把DSM-5中所称的“物质使用障碍”和“成瘾障碍”,以及社会功能损害程度更轻一些的情形,统统称为“成瘾行为”。为了区分成瘾行为的严重程度,也可以把造成更严重社会功能损害的称为“成瘾障碍”,而把程度较轻的称为“成瘾行为”。
我们可以参考DSM-5对于物质使用障碍的诊断标准,对成瘾行为列出一些判断指标。
(1)无法克制的欲望:无论是酗酒还是玩手机,求助者都知道从事此项活动会给自己带来消极后果,甚至产生躯体伤害或导致家庭破裂,但自己无法克制酗酒或玩手机的冲动,最终向自己的欲望投降,欲望战胜理性,还是依然去酗酒和玩手机。
(2)大量或过度的使用:对于酒精,正常人有合理的饮用频率和饮用量;对于手机,正常人有合理的使用时间或次数。与正常的行为相比,成瘾行为的外在表现就是大量或过度使用,有成瘾行为的人表现为大量或过度地饮酒、玩手机及赌博。
(3)社会功能损害的造成:由于超出正常人的用量或过度使用,成瘾行为必然会对人们的学习或工作、婚姻家庭、社会生活、身心健康方面造成损害,影响其社会功能,给其和家人带来痛苦。
(4)失败的努力:由于成瘾行为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痛苦并且会造成社会功能的实际损害,求助者有意愿并会尝试终止这样的行为,但由于终止成瘾行为的过程会给自己带来痛苦,乃至于出现戒断反应(为了增加你对戒断反应的了解,你可以参阅前面DSM-5对酒精戒断的描述)。在强烈、痛苦的戒断反应面前,很多求助者往往选择了放弃,这就使得成瘾行为得以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