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从事电视剧生产的机构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影视制作单位,另一类则是民营的影视制作公司。两类机构在运作方式和制作理念上有很大的区别。
国有影视制作机构原本大都隶属于国有电视台,如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中视股份传媒公司、中央电视台影视部、中国电影集团及各省市台的影视部或电视剧制作中心,它们虽然也按照企业的方式在进行电视剧的商业运作,但并不是一般意义的生产企业。在这样的电视剧制作机构中,制片人往往是被委派的。由于机构本身有资金支持,制片人无须自己去筹集拍摄资金。有时甚至连选题也是由机构指定的,制片人的作用仅仅局限在电视剧的制作过程,也就是说他只需把片子拍出来就行了,至于能不能取得商业利润都无须他来考虑。这样的人其实很难说是严格意义上的制片人,我们姑且把他们称为代理制片人或执行制片人。随着近20年来国内电视剧市场化程度的飞速提高,不少国有企业的影视剧制作也强调面向市场,不但内部要求考核KPI(关键绩效指标),同时制片人也要承担一定的发行职责。
民营影视制作机构,把电视剧拍摄看作完全的商业行为,按照商业的方式进行运作。但由于往往达不到政府颁发的拍摄许可证的要求,并且又经常受到资金等因素的困扰,所以,民营影视制作机构无时无刻都需要承担商业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制片人不仅要策划和运作剧本、争取立项、筹集拍摄资金以及完成片子的制作,还要把片子卖出去并回收资金,最大限度地保证投资人的利益。这样的制作公司处境往往十分艰难,但在这种情况下,运作电视剧的人却更像真正意义上的制片人,我们姑且把他们称为“独立制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