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锋,点画出入之迹,欲左先右,至回左亦尔。藏头,圆笔属纸,令笔心常在点画中行。护尾,画点势尽,力收之。 蔡邕《九势八字诀》
注 属:着。
笔心:即笔锋正中处(例图 13)。中锋用笔时,笔毫平铺于纸上,笔尖已不存在,故曰“笔心”。
例图 13
按 此逆入平出法。其法如写横画,先朝左尖锋入纸作一圆点状,然后反折而行。有时一次不够,须往复二次。逆入之目的在于中锋铺毫(例图 14)。收笔时宜快,缓去疾回,此即中锋篆法。其所表现之线条藏锋隐端,圆润丰满。此文中一“常”字最可玩味,指经常能保持在点画中线运行,非指“永远”、“必定”之意。
例图 14
铉善小篆,映日视之,画之中心有一缕浓墨正当其中,至于曲折处亦当中无有偏侧,乃笔锋直下不倒,故锋常在画中。 沈括《徐铉篆法》
注 铉:徐铉,五代宋初文字学家、书法家,字鼎臣,善小篆。
按 篆法用笔,画之中心处吃墨最浓最深,而二侧副毫处墨色较淡较浅,故映日视之,画之中心有一缕墨痕。非功力精深、笔势惊绝,难臻此境。相传颜真卿《祭侄稿》墨迹用笔亦有此妙,盖以篆法入行故也。
又得笔,虽细为髭发亦圆,不得笔,虽粗如椽亦扁。 米芾《自叙帖》
按 髭发:胡须,头发,拟其细也。
椽:椽子,安在梁上支架屋面的木条,拟其粗也。
按 得笔与否当视其能否运用中锋,而不在点画之粗细也。
常欲笔锋在画中,则左右皆无病矣。 姜夔《续书谱》
按 左右即画之二面。偏锋用笔,画之一面光滑,一面如锯齿,扁平浮薄,了无意思。
书法虽贵藏锋,然不得以模糊为藏锋,须有用笔如太阿剸截之意,盖以劲利取势,以虚和取韵。 董其昌《画禅室随笔》卷二
注 太阿剸截:太阿,古剑名,剸,截断。喻用笔爽利明快。
按 逆入时要快,快则意足;收笔时宜疾,疾则势生。而画之中段运笔宜紧宜涩,含沉着于痛快之内,寓刚健于婀娜之中,气韵自生。“太阿剸截”喻发笔作点时,筑锋下笔,劲利明快。所谓“每作一点如高峰之坠石”,言其势要重,而落笔要轻。
正锋不难于横画而难于竖画,不难于右拂而难于左撇,不难于点画而难于转折。试观傭书小吏偃笔侧头,即使作前所易,直易从耳,设令求前所难,一笔不成文也。以此法考欧阳率更则知全是侧锋,其横画之正者,乃偶合耳,或以为正侧兼用,观者忽之。 赵宧光《寒山帚谈》卷上
按 画、捺取顺势故易,撇、竖取逆势故难,然文中讥评欧楷用笔全是侧锋恐失中。盖欧阳询楷法,体方而势圆,形方而笔圆,发笔处多侧,画之中截锋正,故其点画方劲浑厚。
古今书家,同一圆秀,然唯中锋劲而直,齐而润,然后圆,圆斯秀矣。 笪重光《书筏》
按 侧锋用笔,左枯右秀,中锋用笔,圆润丰美。
能运中锋,虽败笔亦圆;不会中锋,即佳颖亦劣。 笪重光《书筏》
注 败笔:指普通之笔。佳颖:指昂贵之笔。
按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此外因也。然用笔之得失,主要决定于书写者之能力,故善书者不择纸笔,破笔有破笔之效果,佳颖有佳颖之妙处。
藏锋以包其气,露锋以纵其神,藏锋高于出锋。亦不得以模糊为藏锋,须有用笔,如太阿截铁之意方妙。 宋曹《书法约言·总论》
按 锋藏则精华蕴藉,锋露则神采外映,笔法不同,风格亦异。然古人评书,其审美观念,每受哲学之影响,古人以为“君子藏器”,故藏锋高于出锋。余以为藏固佳,露也未尝不可。藏露全在一“宣”字,风格不同,万不可拘拘于一家之言也。露锋不当,则蹈浮薄之弊;藏锋不当,则罹臃肿之病,此又不可不知。
世人多目秃颖为藏锋,非也!历观唐宋碑刻无不芒铩铦利,未有以秃颖为工者。所谓藏锋即是中锋,正谓锋藏画中耳。 王澍《论书剩语·运笔》
注 芒铩铦利:芒,锋芒;铩,古兵器;铦利,锋利。
按 余少时学小楷,不善用锋,每喜剪去锋颖,落笔混成,自以为得笔法矣。稍长及观唐人写经墨迹,无不锋芒外露,神采奕奕,风度爽利,始悟用锋之法,当于发笔处求之耳。
所为中锋者,盖运锋在笔画之中,平侧偃仰,唯意所使。及其既定也,端若引绳,如此则笔锋不倚上下,不偏左右,乃能八面出锋。笔至八面出锋,斯无往不当矣。 王澍《论书剩语·运笔》
注 端若引绳:端,正也。引,拉出。绳,墨线。喻字的笔画端正如拉出的墨线一样笔直。
按 用笔虽以中锋为主,然笔笔用中锋则无变化。欲求其变化,当能正用、侧用、中用、偏用、逆用、顺用,唯意所使,及其收笔时锋当收归画中,藏之于点画之内,乃能八面出锋。
每以熟纸作书,则其墨皆由两边渐燥,至中一线细如丝发,墨光晶莹异常,纸背状如针画,自谓于书道颇尽其秘。 包世臣《艺舟双楫》卷五《论书一·述书上》
注 针画:好像针画过一样,喻其笔力深入。
按 此中锋篆法,如锥画沙也。非笔力挺劲,笔势迅疾,笔法精绝,功力深到者,难臻此妙。
凡下笔须使笔毫平铺纸上,乃四面圆足,此少温篆法,书家真秘语也。 包世臣《艺舟双楫》卷五《论书一·述书上》
注 少温:李阳冰,字少温,唐代书家,精小篆。
按 中锋用笔,逆入平出,逆入之目的在于铺毫,平出者平铺于纸上矣。平铺于纸上则万毫齐力,提飞则瘦,满捺则肥,用锋之分数不同而已。
笔心,帅也;副毫,卒徒也。卒徒更番相代,帅则无代,论笔者每曰“换笔心”,实乃换向,非换质也。 刘熙载《书概》
按 帅犹人之骨,副毫犹人之肉,骨不可变而肉之肥瘠又因人而异也。
中锋、侧锋、藏锋、露锋、实锋、虚锋、全锋、半锋,似乎锋有八矣。其实中、藏、实、全,只是一锋,侧、露、虚、半,亦只是一锋也。 刘熙载《书概》
按 笔法用锋有二:一曰中,一曰侧。中锋者,篆法也;侧锋者,隶法也。篆法圆,隶法方。圆用转,方用折,圆笔便于作草,方笔便于作楷,而行书则方圆兼备,以篆法入行者用圆,以楷法入行者用方。
书用中锋,如师直为壮,不然,如师曲为老,兵家不欲自老其师,书家奈何异之? 刘熙载《书概》
注 师直为壮,师曲为老:出《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指士气之盛、低。老,衰也,疲也。
按 用笔之道,千言万语,只是“中锋”二字为要,不善此法,纵有天大本领,终属皮相。
要笔锋无处不到,须用“逆”字诀,勒则锋右管左,努则锋下管上,皆是也。然亦只暗中机栝如此,著相便非。 刘熙载《书概》
注 机栝:机,弩的发箭器。栝,箭末扣弦处。喻机关。
著相:拘泥,着意,太明显地去做。
按 逆者,承上笔势是也。逆有虚实之分,总以出之自然为好,尤其是实逆,承上之势,轻锋逆入,动作极其轻灵迅捷,有时亦只是意思而已。
张长史书,微有点画处,意态自足。当知微有点画处,皆是笔心实实到了;不然,虽大有点画,笔心却反不到,何足之可云! 刘熙载《书概》
注 张长史:张旭。唐代书家,善草书。
按 点画越是微小,用笔越要精到,方耐看。
画有阴阳,如横则上面为阳,下面为阴,竖则左面为阳,右面为阴。唯毫齐者能阴阳兼到,否则独阳而已。 刘熙载《书概》
按 阴阳者副毫之所为。笔心居中,则左右上下皆有主宰,否则露锋在一面,则薄也。
每作一画,必有中心,有外界。中心出于主锋,外界出于副毫,锋要始、中、终俱实,毫要上下左右皆齐。 刘熙载《书概》
注 副毫:围绕主锋周围的笔毫。
按 中心者,骨也。外界者,肉也。令笔心常在点画中行,则骨健,骨健则肉有所附,肉有所附则骨肉自然相称。
藏锋之说,非笔如钝锥之谓,自来书家,从无不出锋者,古帖具在,可证也,只是处处留得笔住,不使直走。米老云:“无垂不缩,无往不收。”二语是书家无等等咒。 梁同书《频罗庵论书》
注 钝锥:喻点画起止之处纯圆而无变化。
直走:收笔时控制不住而出现虚飘浮薄的用笔。
按 对藏锋的正确理解,不在于起止处圆钝如杵,试观古人墨迹,发笔逆入处微露锋芒,极有意致,而画之中截,丰润饱满。故藏锋之说,当指运笔时锋藏画中耳。
中锋之说云何?山舟曰:笔提得起自然中,亦未尝无兼用侧锋处,总为我一缕笔尖所使,虽不中亦中。 梁同书《频罗庵论书》
注 山舟:即作者梁同书自称。梁同书,字元颖,号山舟,晚号石翁,新吾长。
按 发笔处要提得起,行笔处要提得起,收笔转折处也要提得起,能随倒随起,则锋自然中。所谓“提得起”者,当以笔心收归画中为度。提要提得恰到好处。古人作楷行,发笔处多兼用侧锋,亦欲取势,意在便捷,而卒归于中,用锋亦不过笔身三分之一处。近世有人作字,直喜将笔按至笔根,则全不成书矣!
笔之言锋,皆毫为之耳,毫少则薄,毫轻则弱,故善书必用重料好毫,使毫尽食墨,按下运行,而毫端聚墨最浓,注在画中,乃得中锋之道。锋之在画者,如人之筋骨,锋之在两旁者,如人之肌理。肌理细腻,筋骨内含,斯中边俱到。 蒋骥《续书法论》
注 毫尽食墨:用新笔宜开足,则吃墨多,笔酣墨饱。
按 “肌理细腻”一语最是耐人寻味,画之两边宜润宜涩,宜清宜腴,自然肌理细腻;而画之中心宜实宜挺,宜沉宜深,自然筋骨内含。所谓“含文包质,藏骨抱筋”,正是指文质相谐之笔法。
藏锋者,点画起止,不露芒铩也。 蒋骥《续书法论》
按 方笔亦是藏锋,方笔忌棱角太露,太露则刚而不韵。
尝观米老书,落笔飞动,运管常如跳丸舞器,故灵妙不测,矫变异常,绝不规矩正格,然至末笔必收到中锋。 蒋骥《续书法论》
注 跳丸舞器:跳丸,亦称“弄丸”。古代百戏节目,表演者两手快速地连续抛接若干弹丸。舞器,舞剑器。剑器舞为唐代舞蹈。喻灵巧多变。
按 试观米芾行书,发笔处取侧势而锋芒外露,收笔处取中锋而圆润饱满。可见收笔时能将笔收到中锋乃用笔之基本原则。(例图 15)
所谓中锋者,自然要先正其笔。柳公权曰:“心正则笔正。”笔正则锋易于正,中锋即是正锋,自不必说,而余偏有说焉。笔管以竹为之本,是直而不曲,其性刚,欲使之正,则竟正。笔头以毫为之本,是易起易倒,其性柔,欲使之正,却难保其不偃,倘无法以驱策之,则笔管竖,而笔头已卧,可谓之中锋乎?又或极力把持,收其锋于笔尖之内,贴毫根于纸素之上,如以箸头画字一般,是笔则正矣,中矣,然锋已无矣,尚得谓之锋乎?或曰:此藏锋法也。试问:所谓藏锋者,藏锋于笔头之内乎?抑藏锋于字画之内乎?必有爽然失恍然悟者。第藏锋画内之说,人亦知之,知之而谓唯藏锋乃是中锋,中锋无不藏锋,则又有未尽然也。盖藏锋、中锋之法,如匠人钻物然,下手之始,四面展动,乃可入木三分,既定之后,则钻已深入,然后持之以正。字法亦然,能中锋自能藏锋,如锥画沙,如印印泥,正谓此也。然笔锋所到,收处、结处、掣笔映带处,亦正有出锋者。字锋出,笔锋亦出,笔锋虽出,而仍是笔尖之锋,则藏锋、出锋皆谓之中锋,不得专以藏锋为中锋也。 周星莲《临池管见》
注 驱策:驾驭。
箸头:筷头。爽然:心有所失之貌。
例图 15
得:能够。或曰:有人说。
第:但,只是。掣笔映带:掣,抽笔,即收笔时回锋疾收动作。
按 笔杆正,笔锋直,落纸即偏矣。余写楷行,偏喜笔杆向右后微倒,笔锋略向上微翘,因势利导,取其侧势也。既落笔即用手腕带动笔尖,微微上下左右展动,将偏侧之锋揉入画中,再将笔持之以正,动作极为微妙快速,纯熟之极,出之自然,而书者也不自觉也。
执笔何以谓之中锋也?曰:执之使笔不动,及其运也,运之以手,而非运之以笔,唯其然,故笔之钝者,可使之锐,笔之锐者,可使之钝,是故笔不动其锋中焉。及其运之以手,而使其笔一依乎吾之手而动焉,则笔之四面出其偏锋以成字之点画。然则锋之偏者,乃其锋之中者使之然,而其四面错出,依乎手之向背阴阳以呈其能者,乃其锋之中者使之,不得不然。故曰:其用偏锋焉而已矣! 程瑶田《书势·中锋》
注 使之然:使它成为这样。
呈:表现,显示。
按 运笔在腕,虽破笔,如顺势落笔,尖锋入纸亦可使之锐;虽新笔,如逆入平出,笔迹隐端亦可使之钝。四面错出其偏锋,可理解为因笔势之需要掣笔映带出来的牵丝、游势等。
篆字必须正锋,须用饱墨浓墨为之。近人率用秃笔或竟剪去笔尖,不可为训。 梁章钜《退庵随笔》卷二十二《学字》
注 率:竟至于。训:典式、法则。
按 篆书宜用中锋,笔宜开足,宜笔酣墨饱。作篆书可用旧笔,若剪去锋颖,以为藏锋圆笔,此大谬。犹人之无骨,骨既不立,肉将焉附?
笔画圆满,巨者如木如竹,细者如锥如丝。凡天地之生物,虽肥瘠不同而体皆圆足,落纸能圆则墨光迸射,且点画中之空白处虽至小而朗。然锋中则圆,锋侧则半润半枯。中者可由此起彼,侧者不复暗回,又须另起头矣。 汪沄《书法管见》
按 点画无论细粗,皆当圆足。所谓圆足,即圆融、浑厚、饱满而富有立体感。唯中锋能圆。故用笔贵乎中锋,唯中而后能八面出锋,故可由此起彼,势无可当也。
何为中锋?锋者,笔之毫尖也。一落纸则尖在上,所以先须一顿,使锋藏在中而以副毫包之,两面俱润。既一顿矣,行去自中,但一笔完而过至第二笔则锋又向左矣,所以转折处又须提起作一暗圈,使锋尖乃在中。 汪沄《书法管见》
按 此点法起笔矣,点后须一顿,调锋之法,不如周星莲之“四面展动”用词为妥。转折处用提翻法,此条实言侧锋折法。
字贵藏锋,即属中锋。凡一转折,必须尽力送满,未免圭角现而不圆,然却难在送满,往往书时送满而细看终属未到,迨功夫既熟,则圭角自不露。蔡邕《九势》云:“藏头,圆笔属纸,令笔心常在点画中行。”东坡诗云:“字外出力中藏棱。”元董内直云:“左欲去吻,右欲去肩。”皆藏锋之意也。转折一顿无迹,古人谓之“暗过”。 汪沄《书法管见》
按 此条言转法,转宜圆润,忌生圭角,转时用腕法,暗转笔心。
作字之理,不过中锋二字尽之。然人初下笔,未尝不曰中锋,但落笔虽中,一行笔则卧矣,迨转折既多则纯系侧笔。古人则自落笔以及左右盘旋甚至一气连三五字,直无毫芒非中,故能精神贯注,骨肉相生,即所谓君子而时中也。 汪沄《书法管见》
按 “中锋”一词,非知之难,实行之难矣!从理论上理解中锋二字并不难,但实际书写过程中,要保持中锋运笔绝非易事,唯能熟练掌握提按、衄挫、往复之调锋笔法,始能随倒随起,方能“中”也。非功力深到,难臻此妙。
学书动曰多写,然多写所以使熟而已,不能古也;又曰多临帖,然多临所以仿其间架位置而已,于神理不得也。此皆后起工夫,而非入门道路。盖欲学书先求笔笔中锋,用一身之力以运之,迨略用得动,而多写与临摹之功始有所施,不然虽熟而无骨。华亭云:“如新妇梳妆,纵百般妩媚,终无烈妇态。”苟无烈妇态则俗韵断不能除,所以先须换骨也。 汪沄《书法管见》
按 学书当从用笔入手,先求中锋,以定其骨,后习侧锋,以求其变。迨能沉劲入骨,方圆兼备,而后研究结构章法,自然得法。欧阳文忠公云:“凡学书者,得其一可以通其余。”语谓抓主要矛盾,余则迎刃而解。
用笔以中锋沉着为贵,中锋取其圆也,沉着取其定也,定则不轻浮,圆则无圭角。所谓活泼者,乃静中发动,意到神行之谓耳。 郑绩《梦幻居画学简明》卷一《论笔》
按 君子立身,以脚踏实地为本,书法用笔,以中锋沉着为根。故必以篆隶楷法为根基,而后溢为行草,自然动静结合,刚柔相济。
用笔之法,在乎心使腕运,要刚中带柔,能收能放,不为笔使。其锋须用中锋,中锋之说非谓把笔端正也。锋者,笔尖之锋芒,能用笔锋,则落笔圆浑不板。否则纯用笔根,或刻或偏,专以扁笔取力,便至妄生圭角。 唐岱《绘事发微·笔法》
注 心使腕运:即意在笔先,意使腕行。
刻:板刻。
按 柳公权谓:“心正则笔正。”前人每误以为把笔端正,锋自然中。又有人谓柳公权此语为笔谏也,其实此一“心”字,是指“笔心”。笔心正中则笔画端正,关键处又在一支笔能提得起耳。故梁同书《频罗庵论书》中告诫曰:“柳公曰‘心正笔正’,莫作道学语看,心正笔正,前人多以道学借谏为解,独弟以为不然。”此语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