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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广告引来了不速之客

上午忙碌了一阵,我的身体实在有些吃不消,因此,下午感到疲倦至极。福尔摩斯出去听音乐会之后,我躺在沙发上,想睡上两个小时,可是怎么也办不到。发生的种种情况使我的心情过分激动,脑子里充满了许许多多稀奇古怪的想法和猜测。只要一闭上眼睛,那个被害者歪扭得像猴子似的模样就出现在我的眼前。它给我的印象是万分丑恶的,对于把这种长相的人从世上除掉的那个凶手,我除了对他感激之外,很难有其他的感觉。如果相貌真的可以证明一个人罪恶与否的话,那世上最恶毒的人一定就是这位克利夫兰的伊诺克·德雷伯了。虽然如此,我认为处理问题还是应当公平,在法律上,被害人的罪行并不能抵消凶手的罪行。

我的伙伴推测说,这个人是中毒而死的,我越想越觉得这个推测很不寻常。我记得福尔摩斯嗅过死者的嘴唇,我确信他一定已经觉察出什么,才会有这样的想法。而且,尸体上既没有伤痕,也没有被勒死的迹象,如果不是中毒而死,那么致死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地板上大摊的血迹又是谁的?屋里既没有发现扭打的痕迹,也没有找到用来击伤对方的凶器。只要这些问题得不到解答,我觉得,不管是福尔摩斯还是我自己,想安睡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他那种镇静而又充满自信的神态,使我深信他对全部情节早有见解,虽然见解的内容是什么我一时还猜不出来。

福尔摩斯回来得非常晚。我相信,他不可能一直听音乐会到这么晚。他回来的时候,晚饭早已经摆在桌上了。

“今天的音乐会太好了。”福尔摩斯边说边坐了下来,“你记得达尔文对音乐的见解吗?他认为,远在人类具备说话的能力之前,就有了创造音乐和欣赏音乐的能力。也许这就是咱们不可思议地容易受到音乐感染的缘故。在心灵深处,我们对世界混沌初期的那些朦胧岁月还遗留着一些模糊不清的记忆。”

“这种见解似乎过于宽泛。”

“一个人如果想解释大自然,那么,他想象的领域就必须像大自然一样广阔。怎么回事?你今天和平常不大一样啊。布瑞克斯顿路的案子把你弄得心神不宁吧?”

我说:“说实话,这个案子确实使我心神不宁。有了阿富汗那番经历之后,我本应该锻炼得坚强些。在迈旺德战役中,我也曾亲眼看到自己的伙伴们血肉横飞的情景,但是并没有感到害怕。”

“这一点我能够理解。这件案子有一些神秘的地方,因此才引起了想象。如果没有想象,恐惧也就不存在了。你看过晚报了吗?”

“没有。”

“晚报把这个案子叙述得相当详细,但是没有提到在抬尸时有一个女人的结婚戒指掉在地板上。没有提到这一点倒是更好。”

“为什么?”

“你看看这个广告,”福尔摩斯说,“今天上午,这个案子发生后,我立刻就在各家报纸上登了一则广告。”

他把报纸递给我,我看了一眼他所指的地方。这是“失物招领栏”的头一则广告,内容是:“今晨在布瑞克斯顿路、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街之间拾得结婚金戒指一枚。失主请于今晚八时至九时向贝克街二二一号乙华生医生处洽领。”

“请你不要见怪,”福尔摩斯说,“广告上用了你的名字。如果用我的名字,这些笨蛋侦探中的某些人也许会认出来,他们就要插手了。”

“这倒没什么,”我回答说,“不过,假如有人前来领取的话,我可没有戒指啊。”

“哦,有的,”他说着就交给了我一只戒指,“这个一定能应付过去,几乎和原来的一模一样。”

“那么你预计谁会来领取这失物呢?”

“嗯,就是那个穿棕色外衣的男人,咱们那位穿方头靴子的红脸朋友。如果他自己不来,也会派一个同党来的。”

“难道他不会觉得这样做太危险吗?”

“不会。如果我对这个案子的判断没错的话——我有种种理由可以相信自己没有看错——这个人宁愿冒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这个戒指。我认为,戒指是在他俯身察看德雷伯尸体的时候掉下来的,而当时他没有察觉。离开这座房子以后,他才发现自己把戒指丢了,于是又急忙回去。但是,这时他发现,由于自己粗心大意,没有把蜡烛熄掉,警察已经到了屋里。这种时候出现在这座房子的门口,很可能受到怀疑,因此,他不得不装作酩酊大醉的样子。你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当他把这件事仔细思索一遍之后,一定会想到,可能是在自己离开那所房子的时候,把戒指掉在路上了。那么怎么办呢?他自然要急忙地在晚报上寻找一番,希望在招领栏中能够有所发现。他看到这个广告一定非常高兴,简直是喜出望外,怎么还会害怕这是一个圈套呢?在他看来,寻找戒指为什么就一定要和谋杀有关系呢?这是没有道理的。他会来的,他一定要来的,一小时之内你就能够见到他了。”

“他来了之后又该怎么办呢?”我问道。

“啊,到时候你让我来对付他。你有武器吗?”

“我有一支旧的军用左轮手枪,还有一些子弹。”

“你最好把它擦干净,装上子弹。这家伙一定是个亡命徒。虽然我可以出其不意地捉住他,但还是应该准备一下,以防万一。”

我回到卧室,照他的话去做了准备。当我拿着手枪出来的时候,看见餐桌已经收拾干净,福尔摩斯正在摆弄着他心爱的东西——信手拨弄着他的提琴。

福尔摩斯说:“案情越来越有眉目了。我发往美国的电报刚刚收到了回电,证明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是正确的。”

我急忙问道:“那就是说——”

“我的提琴换上新弦就更好了,”福尔摩斯说,“你把手枪放在衣袋里。那个家伙进来的时候,你要用平常的语气跟他谈话,别的我来应付。不要大惊小怪,以免打草惊蛇。”

我看了一下我的表:“现在八点了。”

“是啊,或许几分钟之内他就要到了。把门打开一些。好了。把钥匙插在门里边。谢谢你!这是我昨天在书摊偶然买到的一本珍奇的古书。书名叫《万国公法》,是用拉丁文写的,一六四二年在比利时列日出版。当这本棕色封面的小书出版的时候,查理的脑袋还牢牢地长在他的脖子上呢。”

“印刷商是谁?”

“菲利普·德克罗伊,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书前扉页上写着‘古列米·怀特藏书’,墨水早已退了色。我不知道威廉·怀特是谁,大概是一位十七世纪实用主义律师,连他的书法都带着一种律师的风范。我想,那个人来了。”

说到这里,就听见门外响起尖锐的铃声。福尔摩斯轻轻地站了起来,把他的椅子向房门口移动了一下。我们听到女仆走过门廊,接着是她打开门闩的声音。

“华生医生住在这儿吗?”一个清晰而又刺耳的声音问道。我们没有听到仆人的回答,只听见大门又关上,有人上楼来了。脚步声慢吞吞的,像是在拖着步子走。我的朋友侧耳听着,脸上显出惊奇的样子。脚步声缓慢地沿着过道传了过来,接着就听见轻微的敲门声。

“请进。”我高声说道。

应声进来的并不是我们预料中那个凶神恶煞的亡命徒,而是一位满脸皱纹的老太婆。她蹒跚地走了进来,被灯光骤然一照,好像眼睛都花了。她行过礼后,站在那儿,老眼昏花地看着我们,痉挛颤抖的手指不停地在衣袋里摸索着。我看了我的伙伴一眼,只见他显得怏怏不乐,我也只好装出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

这个老太婆掏出一张晚报,用手指着我们登的那个广告说:“我是为这件事来的,先生们。”她又深深施了一礼,“广告上说,在布瑞克斯顿路拾得一枚结婚金戒指。这是我女儿赛莉的,她是去年这个时候结的婚,丈夫在一艘联合公司的船上当乘务员。他现在出海在外,如果他回来时,发现她的戒指没有了,谁知道他会干出什么。我简直不敢想。他这个人平常就性子急,喝了点儿酒以后,就更加暴躁了。对不起,是这么回事,昨天晚上她去看马戏,是和——”

“这是她的戒指吗?”我问道。

老太婆叫了起来:“谢天谢地!赛莉今天晚上可要开心死了。这正是她丢的那只戒指。”

我拿起一支铅笔问道:“您住在哪儿?”

“宏兹迪池区,邓肯街十三号,离这儿很远呢。”

福尔摩斯突然说:“布瑞克斯顿路并不在宏兹迪池区和什么马戏团之间呀。”

老太婆转过脸去,一双小红眼锐利地瞧了福尔摩斯一下。她说:“那位先生刚才是在问我的住址。赛莉住在培克罕,梅菲尔德路三号。”

“您姓——”

“我姓索叶,我的女儿姓丹尼斯,她的丈夫叫汤姆·丹尼斯。他在船上真是一个又英俊又正直的小伙子,是公司里提得起来的乘务员。可是一上岸,又玩女人,又喝酒——”

“这是你的戒指,索叶太太,”我遵照着伙伴的暗示打断了她的话,“这只戒指显然是你女儿的。我很高兴,现在物归原主了。”

这个老太婆嘟嘟囔囔地说了千恩万谢的话之后,把戒指包好,放入衣袋,然后拖着脚步走下楼。她刚出房门,福尔摩斯立刻站起来,跑进他的屋里。几秒钟之后,他走了出来,穿上了乌尔斯特大衣,系好了围巾。“我要跟着她。她一定是个同伙,会把我带到凶手那里去。别睡,等着我。”客人出去后,大门刚刚砰的一声关好,福尔摩斯就下了楼。我从窗子向外看去,只见那个老太婆有气无力地在马路边走着,福尔摩斯在她的后面不远处尾随着。这时,我心想,福尔摩斯的想法如果不错的话,他现在就要直捣虎穴了。他用不着告诉我等着他,因为在没有听到他冒险的结果之前,想睡觉是不可能的。

福尔摩斯出门的时候将近九点。我不知道他要去多久,只好坐在房间里抽着烟斗,翻阅一本亨利·穆杰的《波希米亚人的生活情景》。十点过后,我听见女仆回房睡觉去的脚步声。十一点钟,房东太太的沉重脚步声从房门前走过,她也回房睡觉了。将近十二点,我才听到福尔摩斯用钥匙打开大门弹簧锁的声音。他一进来,我就从他的脸色看出,他并没有成功。高兴和懊恼,似乎在他的心里交战着。顷刻之间,高兴战胜了懊恼,他忽然纵声大笑起来。

“这件事说什么也不能让苏格兰场的人知道。”福尔摩斯一边大声说着,一边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我狠狠地嘲笑过他们,这一次他们不会善罢甘休的。不过,就算他们知道了,嘲笑我,我也不在乎,迟早我会和他们扯平的。”

“到底是怎么回事?”

“啊,我把失败的情况跟你说说吧,这倒没有什么。那个家伙没走多远,就一瘸一拐地显出脚痛的样子。突然,她停下脚步,叫住了一辆过路的马车。我向她凑近些,听听她说出的地址。其实根本用不着这样急躁,因为她说话的声音很大,就是隔着一条街也能听清楚。她大声说:‘到宏兹迪池区,邓肯街十三号。’我当时认为她说的是实话。我看见她上车之后,也跟着跳上了马车后部,这是每一个侦探必须精通的技术。好了,我们就这样向前行进。马车一路未停,一直到了目的地。快到十三号门前的时候,我先跳下车来,漫步在马路上。我看见马车停了,车夫跳了下来,把车门打开等候着,可是并没有人下来。我走到车夫面前,他正在黑暗的车厢里到处摸索,嘴里不干不净,乱七八糟地骂着,那简直是我从来没听到过的‘最好听’的词了。乘客早已踪迹全无。我想,他想拿到车费恐怕要等上一段时间了。我们到十三号询问了一下,那里住的是一位品行端正的裱糊匠,名叫凯斯维克,从来没听说有什么叫索叶或丹尼斯的人在那里住过。”

“你是说那个身体虚弱、步履蹒跚的老太婆居然能够瞒过你和车夫的眼睛,在车走动的时候跳下去了吗?”我惊奇地大声问道。

福尔摩斯厉声说道:“什么老太婆,真该死!咱们两个才是老太婆呢,竟受了人家这样的戏弄。他一定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而且还是一个精明强干的小伙子。不仅如此,他还是个了不起的演员,伪装简直到了乱真的程度。显而易见,他知道有人跟着他,因此就用了这一招,乘我不备,溜之大吉。这件事说明,咱们现在要捉的这个人,绝不像我当初想象的那样,在孤军奋战。他有许多朋友,他们甘愿为他冒险。喂,医生,看样子你像是累坏了,听我的话,请去睡吧。”

我的确感到很疲乏,所以就听从他的话回屋去睡了,留下福尔摩斯一个人坐在燃烧着的火炉边。在这万籁俱寂的漫漫长夜里,我还听到他那忧郁的琴音低声回诉。我知道他仍在深思着他正在着手解决的那个奇异的课题。 fsHColRzl1xlk2te1us6TIX3mEq3HqgYtWhpD+bbr6rve/BStFwNJ5EYIfB3E1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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