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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论书及人

书法的尚意带来了一些附属品,其中比较突出的是“论书及人”。由于尚意的主导是抒情,情本乎心,心及乎人,于是人的去取就被着重提了出来,评书者兼重评人,以人及书,书如其人。到后来,甚至对书的好恶倒不加注意,而津津于书家的个人品质了。

“论书及人”的观点形成与发展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在魏晋和前此的秦汉,大量的书法作品是以碑志的形式出现的,这些碑志的书者大都是不上士流的没有社会地位的工匠,书碑是职业,自然也不会留下姓名,所以没有形成这种观点的社会条件,盛唐以后,虽然书者的身份从一般的工匠变为政治家和文人士大夫,但由于书的尚法,着重于法度的严谨,对书家个人的意趣与性格在书中的流露却不够注意。以法(技巧)去要求书,就书本身即可做到,人的因素对于欣赏书法似乎不那么重要,所以也没有“论书及人”的追求,只有到了张旭、怀素的写意派出现以及在宋代蔚为风气以后,书家的性格、情感在书中有了较为直接的流露与反映,这种特殊的欣赏标准才有了丰富而强大的基础。

南宋 张孝祥《休祥帖》

论书及人的主要论点之一就是人品决定书品,重视书家个人品德,清代朱和羹云:“书学不过一技耳,然立品是第一关头。” 这种品德大致以封建时代的忠孝观念为标准,北宋的大文豪欧阳修公然宣称:“古之人皆能书,独其人之贤者传遂远,然后世不推此,但务于书,不知前日工书随与纸墨泯弃者不可胜数也,使颜公书不佳,后世见者必宝也。” 不满于就书论书,认为前人书皆佳,但真正能传后世的,主要还是以人的名望与影响,这种观点就人而言是有道理的,没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单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工匠,自然无能力使自己的书流传后世。但由此而认为书的水平不重要,单单就一“贤”字做文章,却又见出了他作为写意派先导人物无法避免的过激的偏见。到了南宋的书家兼词人张孝祥,更是变本加厉地把这种偏见发挥到极端的地步:“字学至唐最胜,虽经生亦可观,其传者以人不以书也。褚、薛、欧、虞皆唐之名臣,鲁公之忠义,诚悬之笔谏,虽不能书,若人何如哉。” 欧、虞、褚、薛的人品是否如此无懈可击自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至于“虽不能书”也会传世,这应该说不是欣赏书法艺术,而是在收藏一件艺术品,把它与书法等同起来有什么意义呢?欧、虞等人是“名臣”,这给他们书法成为珍贵的纪念品流传后世提供了条件,但是否具有艺术价值,则还是要就书法本身而论,“名臣”的身份是不能左右书法的标准的。

唐 柳公权《蒙诏帖》

唐 欧阳询《张翰帖》

欧阳修还举出一些例子加以论证:“杨凝式以直言谏其父,其节见于艰危;李建中清慎温雅,爱其书者兼取其为人也。” 在当时,这一类的叙述多得不计其数,人品的地位在书的领域里被明显地拔高了,这样做的结果给书法本身带来了重大的影响:

北宋 欧阳修《灼艾帖》

(一)书法与政治思想,道德风尚等社会意识形态的关系更密切了。书家在进行艺术上的探索与追求时,更注意到自身的政治素养,不得不要求自己在做一个艺术家的同时也做一个刚正的政治家,最低限度是做一个正直的人。只有这样,才能巩固自己书法的艺术地位。否则,即使是权势再大的宦臣也无济于事。正面的例子是苏东坡。《宋人轶事汇编》载有一条关于东坡书法的轶闻:

东坡南窜,议者请悉除其所为文,所在石刻多见毁,徐州黄楼,东坡所作,子由为赋,坡自书。时为守者不忍毁,但投其石城濠内,而易楼名观风,宣和末年,禁稍弛,一时贵游以蓄东坡之文相尚,鬻者大见售,故工人稍稍就濠内摹此刻。有苗仲先者适为守,因命出之,日夜摹印,既得数千本,忽语属僚曰:“苏氏之学,法禁尚在,此石奈何独存?”立碎之,人闻石毀,墨本价益增,仲先携至京师尽鬻之,所获不赀。

即使是元祐之禁时,人们尚且阳奉阴违,不愿意毁他的书,一俟禁稍弛,马上争相搜求,还以碎石提高墨本身价。这里固然有对他书法的崇拜,但处在如此恶劣的政治环境中,人们(其中还有贵游)不怕政治迫害而能如此,就不单单是艺术欣赏问题了,而是有崇拜苏东坡的高尚人格的因素在内,人们仰慕他的为人也仰慕他的书作,由书及人,以人论书,这又岂是靠政治压力所能禁得了的?反面的例子是蔡京。以蔡京的书而论,虽不是划时代的大家,但也有相当的成就。然而,即使他生前如何自吹自擂,以权相的身份造成多大的影响,甚至《宣和书谱》还为他作了长篇颂辞,也仍然无济于事,宋人岳珂在《宝真斋法书赞》里评曰:“验其字体,则豪放而具有骨力,激越而竞波澜,使名节足以齐驱,则亦何羡乎两难,然而所立所趋,其视忠惠何啻汙池之于太山,故虽鬻驵,尚得而唾弃之。”并在最后不无感叹:“书之以艺称者,斯亦足以观矣!” 岳珂这段评价并没有十足的意气用事,他把书法与人品分开来,肯定了蔡京书法的豪放激越,惋惜他的名节不直,导致书为名所累。但他还是重人品不重书品,“尚得而唾弃之”的表态证明他是以名节为主要评判标准的。

北宋 蔡京《雪江归棹图卷跋》

(二)在评论时不免有过激的倾向,仍以蔡京为例:人奸不等于书也一定奸,因人废书的做法不是科学的态度。岳珂的评价虽然比较实在,但也有“唾弃之”的过激之词,其实,既然唾弃又为什么把它编入《宝真斋法书赞》呢?书与人之间是有相当密切的联系,但这不是l+1=2的简单组合,蔡京的为人该唾弃不等于他的书也非唾弃不可,书自有书的艺术价值在。关于历代对蔡京书法的不公正看待,曾有人提出过不同意见,朱和羹在《临池心解》里说到蔡京也有绝技,只是“立身一败,为世所羞,可不为殷鉴哉”! 他说得比较婉转,但从口气上看,他是不认为蔡京的书可以因其人而废的,安世凤《墨林快事》谈得比较直截了当:“卞胜于京,京胜于襄,今知有襄而不知有他蔡,名之幸与不幸也若此。” 对诸蔡的艺术评价是否得当且不论,他把这种偏向归结为幸运与不幸运,暴露出绝对地因人废书所带来的副作用。王世贞也说到:“盖有书笔无书学者,要之不可以人废也。” 应该看到,这两位评论家在根深蒂固的绝对化地因人废书的潮流面前,能坚持己见,不随大流,也不怕被人戴上“为奸臣辩护”的帽子,实在是不多见。第一说明了他们的勇气,第二也说明了实事求是的治学态度。

因人废书的反面是以书判人,这同样是一种不科学的机械的治学方法,明代张丑云:“子昂书法温润娴雅,远接右军,第过妍媚纤柔,殊乏大节不夺之气。”把赵子昂的妍柔归结为他没有为宋皇朝守节而到元朝去做官,这实在是牵强附会。子昂的妍柔自有其性格、审美等各方面的原因在,但与到元朝为官这一具体事情却没有必然联系。怪不得清代的钱泳要为子昂打抱不平了。他反问张丑:“褚中令(遂良)书,昔人比之美如婵娟,不胜罗绮,而其忠言谠论,直为有唐一代名臣,岂在区区笔墨间以定其人品乎?” 恐怕起张丑于地下质之,他也会瞠目结舌,哑口无言了。

有趣的是连宋代理学权威朱熹,面对这种“论书及人”的潮流,也无法抗拒,有时还被弄得很尴尬,《式古堂书画汇考》卷二记载他自己的“自供”:“余少时喜学曹孟德书,时刘共公(珙)方学颜真卿书,余以字书古今诮之,共父正色谓余曰:‘我所学者唐之忠臣,公所学者汉之篡贼耳。’余嘿然亡以应,是则取法不可以不端也。”朱夫子竟会被弄得“余嘿然亡以应”,还从这里悟出一个“取法必端”的道理来,简直令人吃惊。这个哲学巨匠疏忽了这样一个简单道理:书家的身份与成就是两码事,并不成正比例,不能相互肯定或否定,如果依刘珙的逻辑,那么也是“唐之忠臣”的赳赳武夫如郭子仪、李愬,即使他们目不识丁,难道也要去学他们的字不成?刘珙学了“唐之忠臣”的字,未见得在书法上成为一代宗师,而朱夫子学了“汉之篡贼”的字,也照样在宋代书坛上占一席之地,可见关键在于所学范本的艺术价值,而不在于书者的政治道德价值。从这一个例子中可以看出“论书及人”的风尚在当时的巨大影响,连朱夫子这样的“圣人”尚且抵挡不住,又何论其他呢?

南宋 朱熹《城南唱和诗卷》(局部)

就书家本身的立身处世而言,“论书及人”的风尚反映了在当时重视人品,对自己的要求不限于一个普通艺术家的进步观点,这无疑是积极的。但不可否认它也带来了很大的副作用,突出表现在于形而上学泛滥,忽略艺术特点,简单地用政治模式来衡量,机械地、片面地看问题,这种不客观的评判标准自然不能认为也是积极的,对其影响应该予以正确的恰如其分的估价。 IfjDJJ9xl/jbclxH76Iyml0+Tc5imEfdaM6dDORt/RzP0avNCaj57fDcBqRSqn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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