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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Intus et in cute
发自肺腑,由内而外。

现在,我要做一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事:将一个人的全部真相彻底展露在世人面前。这个人,就是我。

只有我。

我能感知到自己的心,也了解别人。我和我见过的任何人都不同,我甚至认为,世界上根本没有另一个跟我一样的人。也许我并不比别人优越,但我至少和他们不同。大自然创造我之后便打碎了模具,这究竟是好还是不好,只有读完我这本书才能作出判断。

不管末日审判的号角什么时候吹响,我都会拿着这本书走向至高无上的审判者,我会大声说:“我所做过的一切,我的所思所想,都在这本书里,我就是这样的人。我以同样的坦诚记录一生中的善与恶,既没有隐瞒任何坏事,也没有凭空增加任何好事;也许某些地方做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修饰,但那只是为了填补记忆中的空白;我可能会把自己信以为真的事情当作真实发生的现实,但绝不会明知是假却硬说成真的。当时的我是什么样,就写成什么样:在我卑鄙龌龊的时候,我就写下自己的卑鄙龌龊;在我善良忠厚、品格高尚的时候,我就记录自己的忠善和高尚。万能的上帝,我将内心完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让世人和您一样清晰地看到我的内在。上帝啊,请让我的同类聚集在我周围,让世人倾听我的忏悔,让他们为我的可耻行为而叹息,让他们为我的悲惨遭遇而羞愧。让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在您面前,以同样的真诚剖析自己的心灵——看看有谁敢对您说:“我比这个人做得更好!”

1712年,我出生在日内瓦,父亲伊萨克·卢梭和母亲苏萨娜·贝尔纳都是瑞士的普通公民。祖父生育了十五个子女,原本就微薄的财产分到父亲手里几乎不值一提,我们全家只能靠父亲做钟表匠挣钱糊口,他的手艺也确实非常灵巧。母亲是贝尔纳牧师的女儿,家境相对富裕。她聪慧美丽,父亲很是费了一番周折才和母亲终成眷属。我父母的感情差不多从两人出生时就开始萌芽,伴随他们一起长大。从八九岁开始,父母每天傍晚都一起在特莱依广场上散步玩耍。十岁时,他们已经再也离不开彼此了。两人彼此欣赏,十分默契,让他们从习惯中产生的感情愈发牢固。他们都是天性温柔而敏感的人,都在等待着发现对方与自己心心相印的一刻,或者不如说,是这个时机在等待着他们。两人都心照不宣,谁也不愿先开口,命运似乎在阻挠他们的感情,却反而让爱火更加炽热。热恋中的青年得不到心爱的姑娘,在相思之苦的煎熬中日渐憔悴。她建议他去旅行,在旅途中把她忘记。他踏上旅途,最后却无功而返,回来后反而爱得更加深切——他发现自己的心上人还是那么温柔而忠诚。经过这次考验,他们终于决定厮守终身。于是他们海誓山盟,在上帝面前立下了婚姻的誓言。

我的舅舅加布里埃尔·贝尔纳爱上了我父亲的姐妹,然而我的这位姑母提出了一个条件:只有他的姐妹肯嫁给她的兄弟,她才同意嫁给他。于是,爱情成全了一切,一天之内定下了两桩婚事。这样,我的舅舅成了我的姑父,他们的孩子是我双重意义上的表亲。一年后两家各诞下一个孩子,后来两家因故分开了。

贝尔纳舅舅是一位工程师。他为匈牙利和神圣罗马帝国效力,在欧根亲王麾下供职,后来在贝尔格莱德围城战中立下了卓越功勋。而我父亲在我唯一的哥哥出生后,便应诏前往君士坦丁堡担任宫廷钟表师。

父亲不在家的那段日子里,母亲的美貌、气质和才华吸引了许多崇拜者。法国公使德·拉·克洛叙尔先生是最殷勤的一位。当时他的感情一定非常强烈,因为三十年后他和我谈起母亲时,依然为之动容。不过我母亲坚决地拒绝了所有仰慕者,不仅仅是因为品德高洁,更是因为她深爱自己的丈夫。她催他赶紧回来,他便抛下一切回到了家。我就是父亲这次回家种下的不幸果实。十个月后,母亲生下了我这个孱弱多病的孩子。为了让我来到人世,母亲付出了生命,出生本身便是我一生无数不幸中的第一场悲剧。

我不知道父亲当时是如何忍受丧妻之痛的,但我知道他一生都没有释怀。他觉得在我身上看到了母亲的音容笑貌,却又无法忘记是我让他失去了她。每当他拥抱我的时候,我总能从他的叹息和近乎痉挛的拥抱中,感受到爱抚与凄楚交织的悔恨之情,也正是因为这样,他的亲昵反而愈发温柔。每当他对我说:“让-雅克,我们来谈谈你的母亲吧!”我便说:“好啊,爸爸,那我们又要哭一场了。”每每这么一说,父亲就开始抹泪。他常哽咽着说:“唉,把她还给我啊!让我心里好受一点,减轻一些失去她的痛苦。她走了,我心里空落落的。填补我内心的空虚吧!孩子,假如你不是你母亲生下的,我还会这么疼爱你吗?”

母亲去世四十年后,父亲在第二任妻子的怀抱中死去,临死之前却始终呼唤着发妻的名字,心里始终眷恋着她的音容笑貌。

这就是赐予我生命的两个人。上天赋予他们许多种品德,而他们赐予我的只有一颗敏感的心。敏感的心让他们体会到幸福,对我而言却是一生不幸的根源。

我出生的时候几乎快要死了,大家没指望我能存活下来。我一出生就落下了病根,随着年岁渐长,病症也根深蒂固,现在虽然时有缓解,但只是换了一种方式让我承受更残酷的折磨。父亲的一个妹妹无微不至地照看我,终于把我救活了。她是一位友善而聪慧的姑娘,我写这本书的时候她还健在,不过已经八十高龄了,还要侍候一位比她年轻却因饮酒过度而伤了身的丈夫——我亲爱的姑母,我理解并且原谅你当初挽救我的生命,但让我痛心的是,你在我生命的最初,给了我温情和关爱,可我却不能在你晚年的时候反哺报恩。我的乳母雅克利娜也还健在,而且身体硬朗,精神也很好。在我出生时是她让我睁开双眼,很可能到我死时也是她给我合上双眼。

在能够思考之前,我首先开始感觉。这是人类共同的历程,但我的感觉比别人更加强烈。我不记得五六岁之前的事,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识字阅读的。我只记得最初读过的书,记得那些书对我的影响:正是从那时起,我开始有了自我意识,从此再也没有终止。

母亲留下了一些小说。吃过晚餐,父亲和我就开始读这些小说。起初,父亲不过是想用这些有趣的读物让我练习阅读,可是不久后,阅读本身成了我真正的兴趣。我们两个不知疲倦地读书,甚至彻夜不眠,一本书不读到最后一页绝不肯放手。有时,父亲听到清晨的燕子叫了,才十分难为情地说:“我们去睡吧,我简直比你还像个小孩子。”

很快,我通过这种“危险”的做法获得了极其娴熟的阅读理解能力,还对激情有了与年龄不太相符的独特见解。我对具体的事物没有任何概念,却已认识了所有情感。我什么都不理解,却感受到一切。我不断体验到的混乱情绪完全没有影响我的理性,因为那时的我还不具备理性,但它们却在我身上塑造了另一种独特的思维,使我对人的一生形成了古怪而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看法——在我今后的生活中,不管是经历还是思考,都没能将其彻底扭转过来。

到了1719年,随着夏天的结束,我们读完了那些小说,那年冬天,又开始读其他的书。母亲的藏书读完了,我们开始翻阅外祖父留给母亲的书。幸运的是,里面有不少好书。这一点也不奇怪,毕竟那是一位牧师的藏书。按照当时的习惯,牧师往往都是饱学之士,而我的外祖父又着实是一位品位高雅、才华横溢的人。勒叙厄尔的《教会与帝国历史》,波舒哀的《世界通史论》,普鲁塔克的《名人传》,纳尼的《威尼斯历史》,奥维德的《变形记》,拉布吕耶尔的著作,丰特内勒的《宇宙万象》和《逝者对话录》,还有莫里哀的几部作品,这些书全都搬进了父亲的工作室。每天,父亲工作的时候,我就读书给他听。我对这些书的兴趣远远超出那个年龄段的孩子该有的,也可能是绝无仅有的。普鲁塔克的作品成了我最心爱的读物,我反复品读、爱不释手,对小说的热情也稍稍减弱。后来,我又发现了阿格西劳斯、布鲁图斯、阿里斯蒂德 等人,他们在我心目中取代了奥龙达特、阿泰门和尤巴 的地位。

在妙趣横生的阅读中,在父亲与我因之而起的讨论中,爱自由、爱共和的思想逐渐在我心中成形。高傲、绝不低头、不愿受到束缚和奴役,这样的性格也渐渐形成,在我一生之中,总是在最不该由着性子的时候发作,给我带来很多麻烦。我的脑海里时刻想着雅典和罗马,仿佛同古希腊和罗马的伟人生活在一起,而且我生来就是共和国的公民,父亲又是个热爱祖国的人,我便以他为榜样,对共和制的祖国充满热情。我想象自己也是希腊人或罗马人,每每读到英雄故事的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书中的主人公。他们忠贞不二、威武不屈的形象深深触动了我,让我目光炯炯、声高气壮。有一天,我在吃饭时讲起斯凯沃拉的英勇事迹,为了模仿他的动作我伸出手按在火盆上,把大家都吓坏了。

我有一个大我七岁的哥哥,他已经开始跟着父亲学手艺了。家里人对我极度疼爱,对他难免有些忽略。我并不愿这样厚此薄彼。家人的忽视影响了他的教养,还没到真正成为浪荡子的年纪,他就开始放浪地生活。家人把他送到其他师父那里去学艺,但他依然像在家时一样经常偷跑出去。我几乎见不到他的面,对他可以说一无所知,但我确实很喜欢他,而他也用一个顽劣少年的方式喜爱着我。记得有一次,父亲一气之下狠狠地打了他,我急忙冲到他们两人中间,紧紧抱住哥哥。我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他,父亲的抽打全都落在我身上,可我就这样倔强地护着。到最后,父亲只好饶过他,或许因为我连哭带喊让父亲束手无策,或许他不愿意让我陪着哥哥吃苦头。后来,哥哥越来越堕落,最终离家出走,没有再出现过。一段时间后,我们听说他到德国去了,可他没给家里写过一封信。之后,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从那时起,我成了父亲唯一的儿子。

我可怜的哥哥在家人的冷落中成长,他的弟弟就不一样了。即使是国王的孩子也不会像我小时候那样,受到周围人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宠爱。难能可贵的是,家人给我的是疼爱而不是溺爱——我从来都不是一个被宠坏的孩子。在我离家之前,家人从不让我独自上街和其他孩子乱跑,也从不压抑或放纵我那些稀奇古怪的脾性。他们说那些脾性我生来就有,其实都是教育的结果。

那个年龄段的孩子会有的毛病在我身上都有:聒噪,嘴馋,有时还会撒谎。我偷吃过水果、糖果等各种零食,但我从没做过损害他人的事。我从不毁坏东西,不给别人添麻烦,也绝不虐待小动物。我记得只有一次,我趁着邻居家的克洛太太去教堂听人讲道,在她家的锅里撒了一泡尿。我必须承认,直到今天,我想起这段故事,还是禁不住会笑起来。因为克洛太太虽然是个老好人,但也确实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爱唠叨的老太婆。

以上就是我幼年时期做过的全部坏事。简短,但真实。

既然我在书中读到的都是温文尔雅的典范,身边也都是极好的人,那么我后来究竟是怎么变坏的?父亲、姑母、乳母、我的家人朋友、我们的邻居,总之我周围的所有人其实从不一味迁就我,但是他们都喜欢我,而我也同样喜欢他们。我很少任性,也很少因为任性而受到阻拦,以至于我根本不会想做什么任性的事。我可以发誓,在我被师父奴役前,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作心血来潮。

我在父亲身边读书写字,跟着乳母出去散步,除此之外的时间都和姑母在一起。我在她身边坐着或站着,看她刺绣,听她唱歌,觉得很快乐。姑母开朗温柔的性格和亲切的面容在我心中留下了强烈的印象。她举手投足间的音容笑貌,至今恍如就在眼前,她哄我时温情脉脉的话语至今也还在我耳边回荡。我现在还可以说出姑母当时穿的什么衣服、梳的什么发式,包括她在两鬓上盘起的黑色发卷,那是当时流行的发型。

我深信正是姑母培养了我对音乐的品位。更确切地说,是对音乐的狂热激情,尽管这份激情在很长一段时间后才真正发展起来。她会唱许多美妙的小调和歌谣,清澈的声线格外动听。在她的歌声里,来自灵魂深处的平静与从容可以驱散所有人的怅惘与哀愁。她的歌声深深吸引了我,以至于我不仅始终记得她唱过的歌曲,甚至还慢慢想起在我童年后便完全忘却的曲调——在我逐渐老去、记忆渐次模糊的今天,姑母当年的歌声重又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更增添一种难以形容的魅力。

谁能想到,我这样一个历尽沧桑的老糊涂,在用嘶哑颤抖的嗓音哼起这些小曲的时候,竟然哭得像个孩子。

特别是其中一支歌,我清楚地记得全部曲调,但是后半段歌词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只对韵脚还留有一些隐约的印象。歌词的开头和我能回忆起来的部分是这样的:

狄西啊,我不敢

再去那棵榆树下,

倾听你的牧笛声。

因为在我们小村里,

已经有人议论纷纷。

……

……牧童,

……起誓;

……在所不辞,

玫瑰花下总有刺。

我想知道为什么一回忆起这首小曲,心中便感觉缠绵悱恻、意难平。这种心绪的变化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然而事实是,我完全没法在不被泪水打断的情况下唱完这首歌。我曾无数次打算写信到巴黎去——如果有人还记得这首歌的其他部分,我想设法补全歌词。但是我几乎可以肯定,如果这支歌除了我的苏珊姑母外还有别人唱过,那我追忆这支歌的乐趣怕是要大打折扣的。

这就是我初来人世那几年,最初的情感体验。我那高傲又温柔的心性就此开始逐渐养成,或者说是逐渐表现出来。我的性格优柔寡断却又不受约束,永远在软弱与勇敢、怯懦与刚毅间徘徊不定,最后终于使我成为一个自相矛盾的人,让我做不到禁欲也无法纵欲,既得不到快乐也得不到智慧。

这样的教育被一次意外事件打断,其后果影响了我今后的人生。

父亲与法国上尉戈蒂埃先生发生了争执,这位先生恰好和议会的人沾亲带故。戈蒂埃先生蛮横无礼又胆小如鼠,父亲把他的鼻子打出了血。为了报复,他就诬告父亲在城里持剑行凶。父亲被判入狱,但是父亲根据法律坚决地要求原告必须和他一同入狱。这一要求被驳回后,父亲选择离开日内瓦,流落他乡度过余生。他宁愿如此,也决不在事关名誉和自由的问题上退让一步。

父亲走后,贝尔纳舅舅成为我的监护人。当时他正好在日内瓦任职,修筑防御工事。他的大女儿死了,不过还有一个和我同岁的儿子。我们一起被送往博赛,寄宿在朗贝尔西耶牧师家里。我们在那里跟随牧师学习拉丁文,附带学习美其名曰“教育”的一堆杂碎。

两年的乡村生活略微削弱了我从古罗马人身上学来的锐气,让我又恢复了儿童的稚气。在日内瓦的时候,没有人督促我,但我却喜欢读书学习,因为阅读几乎是我唯一的消遣。可是到了博赛,功课却让我贪玩起来,因为游戏可以调剂功课的疲劳。

乡村田园对我来说是一片全新的天地,我在这片天地中流连忘返。我对乡村产生了强烈的喜爱,这份喜爱始终不曾消散。后来,在我一生的岁月中,只要一想起在那里度过的幸福时光,我对那段快乐日子的留恋和怅惘之情便油然而生,也会想起带我去那里的人。

朗贝尔西耶先生是个非常通情达理的人,对我们的学习从不马虎,但也不会给我们繁重的课业负担。在这一点上,他处理得非常好,证据就是,尽管我向来不服管束,但回想起学习时的情景却从不厌恶;另外,虽然我从他那里学到的东西不多,可学起来并不费力气,学会的东西也都没有忘记。

在质朴的乡村生活中,我得到了一件无价之宝:我的心灵豁然开朗,体验到了友谊。在此以前,我只有一些空中楼阁般凭空想象出的高贵感情。

在宁静的环境中共同生活,日复一日地相处让我和贝尔纳表哥产生了亲密的感情。很快,我对他的感情就超过对亲生哥哥的感情,而这份新的感情从未消散。贝尔纳表哥是个身材高大但骨瘦如柴的男孩,身体羸弱,性情柔和,虽然他是我监护人的儿子,但他从不过分利用家人的偏爱。我们俩的功课、娱乐和爱好完全相同,年纪也相同。都是独自一人,都需要一个伙伴。要是把我们分开,简直比杀了我们还难受。我们虽然很少有机会表达彼此间的感情,但这种感情确实极其深厚。我们不仅一刻也分不开,更是无法想象我们终将有分别的一天。我俩都是那种听两句软话便会让步的人,只要人们不横加约束,我们都会很听话。在任何事情上,我们总能达成一致。

也许管教我们的人厚此薄彼,在他们眼中我可能比表哥略逊一筹,不过私下里却是我占他的上风,这样我俩就算扯平了。上课的时候,他背不出课文,我就小声提示他;我做完习题,可以帮他做;玩游戏的时候,我的兴头比他足,总是我带他玩儿。总之,我们的性情无比投契,友情无比真挚,因此不论在博赛还是日内瓦,整整五年多的时间里,我们基本形影不离。

我承认,我们经常打架,但从不需要旁人来拉架,俩人之间的争吵也从来没有超过一刻钟,而且谁也不会跑去向大人告状。也许有人会说,这些都是小孩子之间的鸡毛蒜皮,但这样的情谊,也许有史以来,在所有儿童中都独一无二。

博赛的生活方式太合适我了,只要再持续那么一段时间,就能彻底定型我的性格。温柔、亲切、平和的感情将成为我的性格基调。我相信,世界上没有任何人与生俱来的虚荣心比我的更弱。虽然,我有时也会因冲动而血气激昂,但很快又会萎靡不振。我那时最强烈的愿望,就是让接近我的人都喜欢我。我的性情柔和,表哥也一样,管教我们的人也都这样。整整两年的时间里,我没见过任何人粗暴地发脾气,也没被任何人粗暴地对待过。凡此种种,都在滋养我与生俱来的品质。看到大家都很喜欢我,而且对身边的一切很满足,我感到无比欢乐。

我始终记得,自己在礼拜堂里做教理问答时一时语塞的情景,朗贝尔西耶小姐脸上的焦急和不安让我难受极了。在大庭广众面前答不出问题,固然让我羞愧,但朗贝尔西耶小姐的表情则让我感到比羞愧更加强烈的痛苦。我对于表扬没什么感觉,可对于羞耻却始终敏感。可以说,我不太担心被朗贝尔西耶小姐训斥,但我害怕让她难过。

不过,朗贝尔西耶小姐和她哥哥一样,在必要的时候也会很严厉。她的严厉基本上总是事出有因,而且从不过分,所以虽然会吃些苦头,但我总是心悦诚服。如果我让别人不愉快,我心里会比自己受责罚更不是滋味……要把这种心理活动解释得更清楚是十分难堪的,但我必须这么做:希望能让人们更清楚地看到,不加区别甚至是不得体地对待青少年,会产生什么样的长期后果。我希望他们能改变现在所采用的方法!

我相信,人们可以从这一普遍而不幸的事例中得出重大教训。因此,我决定将其中原委和盘托出。

朗贝尔西耶小姐对我们不但有母亲般的慈爱,还拥有母亲般的权威,遇到我们理应受罚时,她会像惩罚自己的孩子一样责罚我们。一开始,她只是以惩罚来吓唬我们。这样的吓唬对我来说是一种全新的惩罚,让我觉得十分可怕,可等她真的将惩戒付诸实践后,我却发现受罚时反而不如等待时那么害怕。更加奇怪的是,朗贝尔西耶小姐的处罚反而让我对她更加喜爱:我对她怀有真挚的感情,加之自己天性善良,所以能管住自己不要屡教不改,再犯下要被她处罚的过错。然而,在被责打的痛楚和耻辱中,还掺杂着一种快感,使我不但不怎么害怕,反倒希望再被那双手责打。实话实说,这其中无疑掺杂了一些早熟的性本能,因为如果是她哥哥给我同样的责打,我就感觉不到一丝快意。不过,从朗贝尔西耶先生的脾气来看,我倒不用担心他替妹妹动手。我之所以约束自己、免受惩罚,唯一的原因只是不愿意朗贝尔西耶小姐生气。这就是好感在我身上发挥的威力,即使那是从肉欲中萌生的好感,在我的心中也能处于支配地位。

虽然心里不怕,但我尽量避免犯错。可我还是犯了,但其实那不是我的错,因为并非有意为之,不过我心安理得地利用了这次机会。结果,第二次也成了最后一次,因为朗贝尔西耶小姐说她不再用这种办法了,太累了。她一定也从某些迹象中看出,这样的惩罚达不到目的。在这之前,我们睡在她的房间,冬天有几次甚至还睡在她的床上。过了两天,她便把我们安置到另一个房间去睡了。从此以后,我便得到了被当成大男孩来看待的荣誉,尽管我其实并不需要这种荣誉。

谁能想到,一个三十岁的未婚女人对一个八岁男孩肉体的责罚,竟然决定了我一生的趣味、欲望、癖好乃至我这个人——将我引向了完全相反的方向。感官被唤醒的同时,我的欲望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此前尝到的甜头成了我唯一的渴求,再也无心他顾。虽然我骨子里生来就燃烧着肉欲的烈火,但我始终守身如玉,直到年岁渐长,我那冷静晚熟的性格终于发育完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忍受着难以名状的折磨,贪婪地盯着那些漂亮女人,炽热的目光几乎要将她们吞没。我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她们,幻想着她们都按我的心意做我喜欢的事,在我的狂想中,她们每一个人都是朗贝尔西耶小姐。这种怪癖始终纠缠着我,让我堕落甚至疯狂。看起来,它似乎早就夺去了我的贞洁,但一直到我该谈婚论嫁的年纪,它都没有使我丧失纯洁的生活习惯。

如果这世上真的存在质朴而纯洁的教育,那就是我接受的这种教育。我的三位姑姑不但是贤德的典范,而且拥有大多数女人早已抛在脑后的端庄内敛。父亲倒是个爱玩的人,但他的情趣是旧式的。在那些他关心着的女性身边,他从没讲过让少女脸红的话。在我们家,尤其是在我面前,大人格外注意对孩子的尊重。朗贝尔西耶先生对这个问题也非常在意:家里之前有个女仆,是个很好的人,但就是因为在我们面前说了句稍微有些轻佻的话,便被辞退了。在我成年以前,我对于两性结合完全没有具体的认识,仅有的一点模糊不清的概念,让我一想起就觉得丑陋又恶心。我对援交女始终有一种难以磨灭的憎恶;我鄙视那些好色之徒,甚至感到可怕。有一天,我到小萨果内克斯去,经过一条低洼的小路。道路两旁有很多土洞,有人告诉我,经常有人在土洞里野合,从此我对淫邪简直深恶痛绝。我见过狗交配的场景,一想起那幅画面,我就想到人的交媾,实在觉得恶心。

教育培养起的先入为主的观念本身就有利于推迟欲火最初的爆发。加上我之前所说,在我身上,肉欲最初的萌芽将我的注意力引向了别处,反而疏导了我对男女之情的欲望。尽管冲动让我血脉贲张,但由于想象力仅仅局限于我曾经感受过的事物,所以我只懂得把自己的欲望聚焦在曾经体验过的快感上,从来没想过别人所说的那种让我厌恶的欢乐;那种欢乐和我享受的快感其实非常相近,只是我从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我荒诞的幻想中,在我情欲高涨的激情中,在这幻想与激情驱使下所做出的荒唐事中,我想象过异性,但只是想象让她们发挥我所渴望的作用。除此之外,我从没想过异性还有什么其他用途。就这样,我的整个青春期就在这种极其热烈、充满意淫和异常早熟的气质中度过,除了朗贝尔西耶小姐无意中让我窥见的感官享受外,我不曾有过任何其他的肉欲之乐;甚至在我渐渐长大成人后,仍是这样。

原本可以毁了我的事物反而保全了我:童年的癖好不但没有消失,反而与另外一种欲望结合在一起——我再也不能从感官刺激的欲望中摆脱儿时的癖好。原来我认为性爱的享受只不过是我所钟情的感官享受的最后一步,而我所好的这种享受,男人想要却求不得,女人可以给却猜不到。这种疯狂的怪癖,加上我腼腆的性格,让我面对女人时总是不敢胡来,生怕说错话做错事。因此,我这一辈子都是这样过来的,在最心爱的女人身边垂涎三尺却一言不发。我不敢大声说出我的癖好,只好在能让我联想到这种快感的男女关系中寻求慰藉——跪在蛮横的情妇面前,服从她的命令,乞求她的原谅,对我来说都是极其甜美的享受;天马行空的想象越是让我热血沸腾,我就越像个涉世未深的情人。(在异性身上得到我真正想要的快感,这种事情只发生过一次,后来再也没有过,那一次还是在我童年时和一个同岁女孩之间发生的,不过就连那次也是她先提出的。)大家都知道,这样的寻欢很难取得迅速的进展,对于被爱者的贞洁也没有太大威胁。因此,我其实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收获,但我用自己的方式,通过想象的意淫,也得到了难以言喻的享受。情欲、腼腆的性格和浪漫主义的思想共同守护着我,让我保持着感情的纯洁和品行的端正。假如我再放肆一点的话,同样的癖好也许会让我沉溺于最粗野的淫欲而不能自拔。

我的忏悔是一座深陷泥淖的黑暗迷宫,现在我总算迈出了最困难的第一步。最难以启齿的倒不是罪恶的事,而是滑稽而羞耻的事。我觉得轻松多了,大胆说出上面这番话后,再也没有任何顾虑了。

在寻找自己感情生活最初印迹的过程中,我发现有些因素似乎相互矛盾,但又确实联系在一起,并有力地指向了同一个简单的结果;而另一些因素表面完全一样,却在不同的境遇中产生了完全不同的影响(甚至让人完全无法想象它们当初会有什么关联)。举例来说,谁能相信我灵魂中最坚强的力量,竟是从我那贪恋色欲而弱不禁风的血液中淬炼出来的呢?下面这件事情并没有脱离我刚才谈论的主题,但读者却可以从中得出完全不同的印象。

有一天,我一个人在厨房隔壁的屋子里做功课。女仆把朗贝尔西耶小姐的梳子放在砂石板上烤干。在她来取的时候,发现其中一把梳子的一整排梳齿全断了。是谁弄坏的呢?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人进过这间房。大家盘问我,我否认自己动过那把梳子。朗贝尔西耶先生和朗贝尔西耶小姐一起来规劝我,逼问我,甚至吓唬我,但我始终坚决否认。然而,我的一切争辩都是白费的,他们一口咬定是我弄坏了梳子。大家从没见过我如此明目张胆地说谎,他们把这件事看得很严重,事实上也确实应该严肃处理。毁坏东西、说谎、抵赖,都是理应受罚的错误,可是这回却不是朗贝尔西耶小姐动手来惩罚我。他们写信通知了贝尔纳舅舅,把舅舅给请来了。我可怜的表哥也犯了别的错误,性质之严重比我好不了多少。我们俩一起受了同样的惩罚……他们没法从我口中逼出他们想要的口供,后来又反复盘问了几次,让我吃够苦头,但我始终没有松口。我宁死也不会屈打成招,当时我也下定了以死相争的决心。结果,面对一个男孩“魔鬼般的倔强”(他们找不出别的字眼来形容我的不屈不挠),武力只好让步。我终于经受住了这场残酷的考验,精疲力竭,然而我胜利了。

这件事差不多已经过去五十年了。今天我不必再担心为此受罚,因此我可以在上帝面前声明:在这件事情上,我是无辜的,那把梳子不是我弄坏的,我压根没动过它。我不但没有靠近过放梳子的地方,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不必问我这件东西究竟是如何损坏的,因为我真的不知道,而且我也想不出所以然来。我能够确定的就是:我是无辜的。

大家可以想象我当时的性格:一个平日里腼腆温顺的儿童,被逼急的时候却极易激动、高傲不驯。这孩子一向听从理智的支配,平时受到的都是温柔、公正、亲切的对待,甚至不知“不公正”为何物,然而此刻却第一次遭到了可怕的冤枉,还是来自他最爱戴和尊敬的人们。当时他的脑海里该是怎样的天翻地覆!他的心情又会多么复杂!对于这个聪慧懂事的小小孩而言,这次经历会让他的心灵和头脑经历怎样颠覆性的变化!写到这里,我深感自己无力剖析和详述当时的心境。

那时我还不够理性,无法理解当时的情况,也不懂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只是从自己的角度去想问题。我感受到的是:我并没有犯错,却遭到了极严厉的惩罚。肉体上的疼痛固然强烈,但我并不放在心上,我只是觉得愤慨、狂怒且失望。表哥的处境也和我差不多:他无心做了一件错事,大家却认为他蓄谋已久,并且为此处罚他。因此,他和我一样怒气冲冲,可以说,在这一点上,我们俩再次达成一致。我们躺在一张床上,激动得浑身颤抖,彼此拥抱,几乎喘不过气来。等到两颗幼小的心灵恢复些许平静、能够发泄内心的怒火时,我们便爬起来直挺挺地坐在床上,用尽全身的力气一遍又一遍地喊:“刽子手!刽子手!刽子手!”在写下这件事的经过时,我至今仍觉得血脉贲张,即使我再活十万年,这些情景也会始终历历在目。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切身感受到不公正和暴力,它在我心中烙下的痕迹是如此深重,以至于一切与之相关的观念都会使我像当初那样激愤。这种感觉诞生于我的个人经历,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日渐深固,直到完全摆脱了个人的利害关系——无论不公正的受害者是谁,也无论不公正发生在什么地方,只要我看见或者听到不公平的事,便会登时怒发冲冠、感同身受。每当我在书中读到暴君的残忍行径或是邪僧的阴谋诡计时,我真想手刃那些无耻之徒,万死不辞。

有时候,看到公鸡、奶牛、狗或其他动物欺负别的动物,我也会为了追赶施暴的动物跑得大汗淋漓。我用石块砸它们,就因为它们恃强凌弱。

这种感情可能是我的天性,我也相信是与生俱来的。不过,第一次遭受不公的惨痛回忆发生得太早,且与我的天性密切融合,想必更是加强了这种天性。

快乐宁静的童年生活就这样画上了句号。从那一刻起,我再也享受不到纯粹的幸福了。今天回想起来,我仍觉得对童年的美好回忆就到此为止了。那之后,我们还在博赛居住了几个月,可在那几个月里,生活就好像亚当在伊甸园——尽管身在人间天堂,却再也无法享受其中的快乐。表面上,一切都没有改变,可实际上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巨变。学生与教导者之间再也没有了热爱、尊敬、亲密和信任,我们再也不把他们奉为洞悉我们心灵的神明!做坏事后,我们再也不像从前那样感到羞愧,只比以前更害怕被人告发。我们开始隐瞒事实,开始狡辩和说谎。那个年龄的孩子可能犯下的种种恶行逐渐腐蚀了我们的天真,把我们的游戏变成了丑行。田园生活在我们眼中也失去了令人惬意的宁静和质朴,好像变得悲凉而阴郁,蒙上一层面纱,让我们再也看不到其中的美。我们不再精心打理我们的小花园,不再莳花锄草。我们再也不会轻轻拨开泥土,为撒下的种子发了芽而快乐地呼喊。我们厌倦了这种生活,别人也厌倦了我们。舅舅把我们领回家,就这样,我们离开了朗贝尔西耶先生和朗贝尔西耶小姐。

我们都已经受够了彼此,几乎没有惜别之情。

我离开博赛已经快三十年了。想起在那里生活的点点滴滴,从来不觉得有什么念念不忘。然而,在我盛年已逝、即将步入老年的时候,别的记忆逐渐消失,这些回忆却重新浮起,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那种魅力和冲击力甚至与日俱增)。也许是预感到生命即将消逝,所以竭力想要从人生开始的地方抓住它。那个时期的每一点小事都让我觉得快乐……时间、地点和人物,我回忆起了所有的细节:女仆或男仆在屋里忙碌;一只燕子从窗户撞进屋里;我背书的时候,一只苍蝇落在我的手上。一切都历历在目。我清楚地记得当年住过的房间是怎样布置的:我们的右手边是朗贝尔西耶先生的书房,墙上挂着历任教皇的版画、一只晴雨表和一幅大日历。房间后面是一座地势很高的花园,那里有好几棵覆盆子树,树荫掩映着窗户,有的树枝甚至一直伸进屋里来。我知道,读者并不需要知道这些细节,但是我需要诉说。那段美好岁月里所有的轶事现在想起来还让我喜悦得浑身颤抖——为什么不敢向读者一一讲述呢!其中有五六件特别值得一讲。让我们打个折扣吧,略过其他五件,只说一件,不过,请允许我尽量把这唯一的一件事娓娓道来,好延长一下我的快乐。

假如我只是想哗众取宠,我一定会讲述朗贝尔西耶小姐露出臀部的故事:她不小心在草地边滑了一跤,恰好撒丁国王从旁边经过,看见了朗贝尔西耶小姐的整个臀部。不过,我觉得在平台上种胡桃树的事更有意思,因为我是这件事的参与者,而在朗贝尔西耶小姐的跌跤事件中,我只不过是个看客。我承认,那件事当时并不让我感到有什么可笑的,只让我惊慌失措,因为那件事尽管本身很可笑,但那时,我还把朗贝尔西耶小姐当作母亲看待,甚至比对母亲还要爱戴。

读者们,如果你们想知道平台上那棵胡桃树的精彩故事,那就请听听这段骇人的悲剧,如果大家能够控制住自己的话,请不要颤抖!

院门外入口左侧有一片平台,午后大家时常去那里闲坐,但是平台上一点荫凉也没有。为了让它能有点荫凉,朗贝尔西耶先生让人在那里栽了一棵胡桃树。栽树的场面十分隆重,我们两个寄宿生做了这棵树的教父。大家往坑里填土的时候,我俩一人伸出一只手扶住树,唱着昂扬的欢歌。为了给树浇水,大人们还将树根周围一圈挖成微微凹陷的浅盆状。表哥和我每天都兴致勃勃地看着大人们给树浇水。我们发自内心地坚信,在平台上栽一棵树是比在敌军堡垒上插一面旗更伟大的壮举,因此我俩决心取得这样的光荣,而且不与任何人分享。

我们砍来一截嫩柳树枝,把它插在平台上,距离那棵庄严的胡桃树大约八到十法尺,也没忘在小树根周围挖出一片凹地。问题是该如何给它浇水?水源离得很远,大人们不允许我们去提水。可柳树又必须浇水。我们绞尽脑汁,想出各种办法给柳枝浇了几天水,效果着实不错。眼看着柳枝发芽,长出嫩叶,我们每隔几个小时就去量一量叶子。尽管柳枝高出地面不过一法尺,但我们深信,不久它便会长成遮阴大树。

这棵属于我们的小柳树占据了我们整个心灵,使我们做什么都心不在焉,更无心学习,陷入一种如痴如狂的状态。大家不知道我们究竟怎么了,只好变本加厉地对我们严加管束。这样一来,水源断绝,柳树面临着生死攸关的危机。我们眼睁睁看着小树即将干死,心里难受极了,最后急中生智,想出一条妙计:在地底掘一条暗渠,把浇在胡桃树根部的水偷偷引过来灌溉我们的小柳树。说干就干,我们热火朝天地忙活起来,虽然一开始根本行不通。暗渠的坡度设计得不合理,水根本流不过来,土一落下来便会把暗渠堵住,入口处又塞满了脏东西,搞得乱七八糟。但这一切都没让我们气馁——“劳动战胜一切” 。我们把暗渠和柳树根周围的凹地挖得更深,使得水容易流过来,又把小木箱的底板劈成小窄条。我们先将木条一条条平铺在暗渠底部,然后又斜插在暗渠两侧,搭成一条三角形的引水道,然后在入口处插上一排细木棍,木根间留有空隙,就像栅栏门一样挡住泥沙石块。这样,水就可以通畅地流动了。我们非常仔细地用软土把杰作盖好,小心翼翼地把土抹平。竣工的那天,我们心中交织着希望和担忧,紧张地等待着浇水的时刻,感觉好像等了好几个世纪。这个时刻终于来临——朗贝尔西耶先生像往常一样来观看浇水工作,在浇水的时候,我俩一直站在他身后,掩护着我们的小柳树。庆幸的是,他始终背对着小树。

第一桶水刚刚浇完,我们就看见水流到了柳树脚下的凹地里。见此情景,我们竟忘乎所以地欢呼起来。朗贝尔西耶先生闻声回过头来,这一看可好,刚才他正看着胡桃树脚下的泥土贪婪地吸收水分,还认为是土质好的缘故,心情非常愉悦。然而此时,他才发觉原来是有两片凹地在吸收水分,一惊之下也喊出了声。他仔细一瞧,很快识破了其中的关窍,立刻让人拿来一把十字镐,一镐下去,暗渠里的木板被掘飞了两三片。朗贝尔西耶先生高声吼道:“引水渠?引水渠!”然后毫不留情地把整条暗渠掘了个底朝天,每一镐都凿在我们心上。转眼间,木条、暗渠、洼地、小柳树,一切都完了,全都被刨得稀烂。在这场残酷的劫难中,朗贝尔西耶先生什么话也没说,只是一边摧毁我们的工程,一边不停吼道:“引水渠!引水渠!引水渠!”

大家也许会认为,小建筑师们就要倒霉了。然而事实上并没有。整件事就这样到此为止。朗贝尔西耶先生并没有说一句责备我们的话,没有给我们脸色看,也没再向我们提这件事。过了一会儿,我们甚至听见他在朗贝尔西耶小姐面前大笑(他的笑声总是老远就能听见)。更奇怪的是,我们起初惊惶失措,但最初的心疼过后,也没有觉得十分难过。我们在别处又栽了一棵树,也常常提起前一棵树的悲剧。一说起来,我俩就像背书似的摇头晃脑:“引水渠哦!引水渠!”在此之前,当我以阿里斯蒂德或布鲁图斯自居的时候,就曾经不止一次地感到骄傲。而这一次却是我第一次明显地表现出虚荣心。我们能亲手筑成一条暗渠,栽一株小柳枝来和大树竞赛,这在我看来简直是至高无上的荣耀——十岁的我比三十岁的恺撒更懂得什么是荣誉感。

关于胡桃树的这段小故事始终盘踞在我脑海里,或者说时常浮现在我心头,因此当我在1754年到日内瓦旅行的时候,其中最美好的计划之一就是回到博赛,再去看一眼我儿时玩耍的地方,特别是那棵亲爱的胡桃树,它该有三分之一个世纪的寿命了。可我一直忙碌,身不由己,始终没有机会满足这个愿望。看起来今后也不太会有这样的机会了。不过我也没有因此死心。我基本可以确定,假如有一天我能回到心中牵挂的那片地方,假如那棵亲爱的胡桃树还活着,我将会用泪水来浇灌它。

回到日内瓦以后,我在舅舅家住了两三年,等待大人们决定我的前途。舅舅希望自己的儿子成为一名工程师。他开始教表哥制图,给他讲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我陪着表哥一起学习,而且学得津津有味,对于制图尤其感兴趣。可是与此同时,大家却商量着让我去做钟表匠、律师或牧师。我比较希望能够成为牧师,因为我觉得传道说教很有意思。可是母亲遗产每年的收入被我和哥哥一分,就不够供我继续读书了。当时我年龄还小,不急着做出选择,于是便先留在舅舅家里等待着。这不仅虚度光阴,还得支付一笔公平、合理但数目可观的食宿费。

舅舅和父亲一样,是个爱玩的人,也像父亲一样不善于用义务约束自己。他很少关心我们。舅母是个有虔诚信仰的女人,颇有几分虔诚派的风格 ,比起关心我们的教育,她更愿意去唱圣诗。大人们对我们几乎完全放任自流,但我们从来没有放纵自我。我和表哥两人形影不离——只要我们在一起就足够了,不需要别人。我们从来没想过要和年龄相仿的顽童们厮混,所以丝毫没有沾染上终日无所事事的浪荡习气。事实上,我们俩从来没有无所事事的时候——我们很幸运,总有各种妙趣横生的游戏,足够我们一天到晚在家忙个不停,根本没工夫出门上街。

我们自己制作鸟笼、笛子、羽毛球、鼓,自己盖小房子、制作水枪和弹弓等等。我们也学着和蔼的外祖父的样子捣鼓钟表,时常弄坏他的工具;最喜欢的游戏是在纸上涂涂画画,设计画稿,渲染上色,加彩,把各种颜色弄得乱七八糟。有一次,一位名叫冈巴·柯尔达的意大利江湖艺人来到了日内瓦,我们去看过一次他的表演,后来就不愿意再去。但是,我们看到他有许多木偶,于是也自己动手造起木偶来;他的木偶可以表演喜剧,我们便也为自己的木偶编排喜剧。没有变音哨,我们便捏着嗓子模仿滑稽小丑的声音,慈祥的长辈们也都耐着性子看着、听着。直到有一天,贝尔纳舅舅在家人面前朗读了自己撰写的一篇讲道稿,深深打动了我们。于是我们丢开了木偶喜剧,也写起讲道稿来。我承认,这些琐事本身并没有多大意思,不过它们可以证明,启蒙教育需要多么良好的指导,才能让我们这些小小年纪就几乎完全支配自己的时间、只能自己管束自己的孩子,不至于放任自流。

我们几乎不需要结交同伴。即使有机会结识新伙伴,我们也不当回事。出去散步的时候,我们经常看到其他孩子在玩耍,但是我们一点也不羡慕,连参与其中的念头也没有。我们心里只有对彼此的友情。只要我们两人在一起,哪怕是最简单的游戏也能让我们心满意足。我们的形影不离逐渐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特别是表哥个头很高,而我很矮,这样的组合看起来确实有些可笑。他身材修长,小脸蛋像干巴巴的皱苹果,看上去弱不禁风,走起路来也是软绵绵的,常引来其他孩子的嘲笑。他们用本地土话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他“傻驴”。只要我们一出门,周围便响起一片“傻驴,傻驴”的喊声。对于这种嘲笑,表哥比我平静得多。我一怒之下就要和他们打架,而这正是那些小混蛋求之不得的。我上去和人打,结果却挨了打。可怜的表哥尽力帮助我,可惜他身体柔弱,别人一拳就把他打倒在地。这一下,我火冒三丈。虽然被狠狠打了几拳,但他们要揍的其实并不是我,而是“傻驴”。我逞强发火,反而害得表哥吃了苦头。后来,只有在别人上课的时间,我们才敢出门,生怕受到小学生们的哄笑和追赶。

我这样打抱不平,简直成了行侠仗义的骑士,而要成为真正的游侠,还需要一位高贵的情人——我曾经有过两位。

我时常到尼翁去看望父亲。尼翁是沃州的一座小城,父亲当时已经在那里安顿下来。父亲人缘很好,讨人喜欢,他的儿子也跟着沾了光。我在那里和父亲同住的日子不长,但大家都对我热情款待。有一位德·菲尔松太太尤其对我百般疼爱,她女儿则更进一步,让我成为了她的情人。一个十一岁的男孩给二十二岁的姑娘做情人,大家都能想象那是怎么一回事。许多心思机灵的姑娘都懂得这样的手段:把小洋娃娃摆在前面,掩护后面的大洋娃娃,或者玩弄手腕,制造令人着迷的假象来引诱那些大洋娃娃。而我呢?我完全看不出她和我之间有什么不相称的地方。我把这事当了真,我的整颗心,更确切地说是我的全部头脑都投入其中,因为我是用头脑来恋爱的。我对她爱得如痴如狂,在激情、骚动和疯狂的驱使下做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傻事,但我始终只是在头脑中爱着她。

据我所知,世上有两种完全不同却都无比真实的爱情。它们都很热烈,但是彼此间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与亲密的友谊也完全不同。我整个一生都在面对这两种性质迥异的爱情,甚至一度同时体验着这两种爱情。比如,在上述那段时期,当我公然将德·菲尔松小姐据为己有、专横得不能忍受任何男子接近她的时候,我还和另一位小姑娘戈登小姐幽会过几次,时间不长,但是热情似火。她像老师对待小学生一样对待我。我们相处的全部内容只是如此而已,但实际上对我而言,这就是一切的一切,是无上的幸福。当时的我已经体会到了神秘感的力量,不过在运用神秘感时,我还像孩子一样幼稚。当我发现德·菲尔松小姐对我的情意只不过是为了掩护其他情人的时候,我便以同样的方式回报了她,这是她万万没想到的。然而令我深感遗憾的是,我的秘密被发现了。或者说,我的小老师并没有像我一样保守秘密。不久之后,我们就被分开了。过了一段时间,当我路过库当斯返回日内瓦的时候,我还听到几个小姑娘低声冲我喊道:“戈登和卢梭闹翻了。”

这位戈登小姐的确是个不寻常的人物。她长得不算漂亮,但那张脸庞令人见之难忘。我至今还时常想起她——对于我这么一个老疯子来说,想得未免过分了一些。她的身段和举止都与她的年龄不太相称,尤其是那双眼睛。她那副小神气威严又骄傲,很符合她所扮演的角色(关于她,我首先想到的总是那副小模样)。但她身上最奇异的一点是大胆与矜持兼而有之,让人捉摸不透。她对我肆无忌惮,我对她却丝毫随便不得。她完全把我当成小孩子对待,因此我觉得,抑或是她已经完全没有了孩子气,抑或恰恰相反——她太过天真,所以才把眼前的危险视为儿戏。

我对她们两人可以说都是一心一意,全情投入,和其中一个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会想到另一个。可是我对她们两人的感情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我可以和德·菲尔松小姐过一辈子,绝不会想要离开她,但当我靠近她时,我喜悦的心情是平静的,没有冲动和波澜。我爱她,特别是在有许多人的场合。打趣说笑、打情骂俏甚至争风吃醋,都能让我心花怒放、乐在其中。当我看到她冷落年纪比我大的情敌,唯独对我情有独钟的时候,我便得意洋洋,神气活现。

我也经常被折磨得苦不堪言,但我热爱这种疼痛。人们的赞美、鼓励和欢笑让我心头暖洋洋的,又恢复了活力。在交际场上,我意气风发,侃侃而谈,爱她爱得发狂;单独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反而拘谨冷静,甚至有些腻烦。不过我也温情脉脉地关心着她。她生病的时候,我会非常痛苦,宁愿牺牲自己的身体换取她的健康。请大家注意,由于我亲身经历过,所以我非常明白生病是什么滋味,健康又是多么宝贵。她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很想念她,觉得没有她就无以为继。而在和她相会的时候,她的爱抚满足的是我的心灵而不是肉体。和她在一起,让我觉得平静坦然。除了她给我的一切,我不想再要求更多的东西。然而,倘若我发现她对别人也是这样,那我绝不能容忍。我像兄弟一样爱她,又像情人一样妒火中烧。

至于戈登小姐,一想到她可能像对待我一样对待其他男人,我就会像野蛮人、疯子或者老虎那样嫉妒得发狂。因为她给我的一切都像是恩赐,我必须下跪才能得到。和德·菲尔松小姐相处的时候,我只感觉到喜悦,但并没有激情。可是只要戈登小姐出现在我眼前,我眼中便再也容不下别的东西,简直神魂颠倒。与德·菲尔松小姐相处虽然很亲密,但绝对没有什么放肆的举动。在戈登小姐面前则完全相反,即便我们已经十分熟悉,我还是激动得浑身颤抖。我想,假如我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再久一些,或许连性命都得断送——我一定会因为心跳过快窒息而死。对于她们两个,我都害怕自己惹得她们不开心。但我的对策是,对其中一位体贴备至,对另一位则唯命是从。即使给我世界上的一切,我也不愿意让德·菲尔松小姐生气;如果戈登小姐命令我去跳火坑,我想我会不假思索地赴汤蹈火。

我与戈登小姐的爱情——更确切地说,应该是幽会——没有维持多久,对她对我都是莫大的幸运。我和德·菲尔松小姐的关系没有遭遇同样的危机,不过在过了更长的一段时间后,也终于走向了悲剧。

整件事的收场始终带有一丝浪漫气息,使人感慨不已。我和德·菲尔松小姐的情意并不炽烈,但也许更加缠绵。我们分开的时候没有一次不掉眼泪,更与众不同的是,每当离开她之后,我便觉得心神倦怠,百无聊赖。我一说话便想谈起她,不说话则会思念她。我的伤感真实而强烈,但我认为,这种英雄主义的伤别离并不完全因她而起,很大程度上其实来源于以她为中心的种种玩乐,只是我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罢了。为了缓解离别的痛苦,我们还写了几封情书,言辞之恳切让人肝肠寸断。最后,我终于胜利了:她再也受不了了,便到日内瓦来看我。这一下,我彻底晕头转向了。在她小住的两天里,我简直如醉如痴。她离开的时候,我甚至想要投水自尽。我的哭喊在空气中回荡,久久不肯散去。

一个星期后,她给我寄来一些糖果和几副手套。假若那时我还不知道她已经结婚,前来日内瓦只是为了置办嫁妆,顺便来看我的话,我一定会觉得她这种举动是出于对我的深情。可想而知,当时,我的愤怒几乎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我心高气傲,哪里受得了这样的侮辱,一怒之下便发誓永远不再见这个负心的女子。在我看来,这就是对她最可怕的惩罚了。可是她并没有因此而死去。

二十年后,我去看望父亲,父子二人在湖上泛舟。距离我们不远的地方,有一艘游船,船上坐着几个女人,我便向父亲打听那些都是什么人。父亲笑着说:“怎么!你已想不起来了?那可是你当年的情人。现在的克里斯丹夫人,就是从前的德·菲尔松小姐。”

听到这个几乎已经淡忘的名字,我不禁为之一颤,立刻吩咐船夫把船划开。虽然我完全可以趁机报复一下,但我觉得,那不值得我违背誓言,和一位年过四十的女人算二十年前的旧账。

在家人为我安排好出路前,我少年时代的大好时光,便在这些无聊的琐事中消磨浪费了。大人们根据我的天性,经过再三考虑,最终给我选择了一个我完全没有想到的行当。他们把我送到本城法院书记官马斯隆先生那里,让我跟着他学习做一名“代理讼师”。按照贝尔纳先生的说法,那可是个有前途的职业。

我对代理讼师这个称谓发自内心地反感。通过揩油这样的不正当手段去发财,完全不符合我高傲的天性。做这样的工作真是枯燥无味,令我难以忍受。加上经常连续长时间工作,还得像奴役一样听人差遣,更让我对这一职业横生厌恶,走进书记处时的憎恶之情与日俱增。马斯隆先生也很不喜欢我,他对我态度轻蔑,经常斥责我迟钝又懒惰。每天,他都喋喋不休地说,我舅舅硬说我这也会、那也懂,其实我根本什么都不会;还说我舅舅答应给他送来一个机灵能干的小伙子,结果送来的却是一头蠢猪。结果,书记处以“愚蠢”的罪名将我扫地出门,而且马斯隆先生的那些办事员声称,该把我支配去摆弄钟表匠的锉刀,因为我根本没有别的用处。

既然别人对我的业务能力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家人便只好送我去当学徒。不过我的师父并不是钟表匠,而是一位雕刻师。书记官的不屑狠狠挫败了我的傲气,所以这一次我毫无怨言地去了。我的师父名叫迪科曼,是一位粗暴的年轻人。没过多长时间,我儿童时代的一切光彩全都被磨灭了。他摧毁了我那温柔多情、天真活泼的性格,磨平了我的棱角,使我在实际生活中和精神层面上都成为了真正的“学徒”。那时,关于拉丁文、古典文学和历史的知识,都被我长期抛在脑后。我甚至不再想起世界上曾经有过罗马人。当我去看望父亲的时候,他再也看不出我是他的宝贝儿子了。在太太小姐们眼里,我也不再是风流潇洒的让·雅克了。连我自己都心知肚明,如果朗氏兄妹见到我,绝对认不出我曾是他们的学生,因此我也不好意思去拜访他们,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们。最低级的趣味、最下流的恶习取代了当年妙趣横生的娱乐,当初的游戏在我脑海里不见了踪影。虽然我受过良好的教育,但想必我生来就有自甘堕落的倾向,因为在转瞬间,我便堕落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不费吹灰之力,连早熟的恺撒也望尘莫及。

我并不讨厌雕刻这门手艺。我非常喜欢制图打样,摆弄刻刀也很有意思。在钟表制造这一行里,镂刻零件操作起来并不需要多么了不得的本领,所以我完全有希望在这一行取得卓越的成就。假如不是我师父太过粗暴、对我束缚太多,让我对这项活计感到厌恶,也许我已经实现了自己的目标。我曾经背着他在工作时间内做私活,虽然工作性质相同,但是毕竟无拘无束,所以做起来饶有兴味。我雕刻了一些骑士勋章,和伙伴们戴着玩。我师父发现我做私活,好生痛打了我一顿,说我在练习造伪币,因为我们的勋章上有共和国的国徽。我可以发誓,当时我对伪币一点概念都没有,连真钱也没见过多少。相比于我们国家的三苏辅币,我对古罗马阿司 的铸造方法可能更清楚。

师父的暴虐专横终于让我对原本可能喜爱的工作失去了兴趣。我难以忍受这样的生活,渐渐染上了一些连自己都痛恨的恶习,比如撒谎、偷懒、盗窃等。现在,回忆起自己在这一时期的变化,我无比深刻地体会到,依靠长辈和受人奴役之间真是天壤之别。我生性腼腆懦怯,纵然有无数缺点,但决不会堕落到厚颜无耻的地步。过去,我享受着正当的自由,后来自由的范围一点点缩小,现在则完全化为乌有。和父亲在一起时,我无所顾忌;寄宿在朗贝尔西耶先生门下时,我无拘无束;在舅舅家里,我谨言慎行;到了师父那里,就变得胆小如鼠。从此以后,我便成了一个堕落的孩子。

当初和长辈在一起时,我完全习惯于大人、孩子一视同仁的生活:没有我不能参加的游戏,美味佳肴永远不会缺少属于我的一份,我心里怎么想,嘴上便实话实说。而在我师父家里,我变成了怎样一个人呢?我不敢开口说话,饭只吃到三分之一就得离开饭桌,没事的时候不许待在自己的房间,必须到外面去干活;在那里,我没日没夜地干活,眼看别人玩得尽兴,就是没有我的份儿;在那里,师父和资历更深的学徒整日自由散漫,越发加重了我受人奴役的压迫感;在那里,即便别人在谈论我最熟悉的事情,我也不敢说一个字。总之在那里,我看见什么都眼馋,看见什么都羡慕。

为什么?就因为我被剥夺了一切。

永别了,过往的安逸生活;永别了,快乐活泼的我。从前犯错,油嘴滑舌便能躲过责罚,现在那些话我再也说不出口了。

有一件事情,让我一想起来便忍俊不禁:那是我还在父亲家里的事。一天夜里,我因为淘气被罚不许吃晚饭,就直接上床睡觉去。我拿着一小片面包走出厨房,正好看见铁钎上插着一大块香喷喷的烤肉。大家围炉而坐,我从旁边走过去,和所有人一一道晚安后,不禁又瞥了一眼那块烤肉。哎呀,它的颜色多诱人,闻起来可真香!我不由自主地向它也鞠了一躬,可怜兮兮地对它说:“永别了,烤肉!”我脱口而出的这句玩笑天真无邪,逗得大人们哄堂大笑,最后到底还是让我留下吃晚餐了。在师父家里,如果我这样做,也许可以产生同样的效果。但是我很确定,在他那儿我从来没有这股机灵劲,即使想到了也绝不敢说出口。

就这样,我学会了贪婪、隐瞒、作假、撒谎,最后还学会了偷东西。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过偷窃的想法,可一旦萌发这种念头,就再也改不掉了。贪婪又无能必然让人走上这条歪路,所以说,所有的仆役都是游手好闲的无赖,所有的学徒也都可能养成坑蒙拐骗的恶习。不过对于学徒而言,如果生活在平等而宁静的氛围中,心中的期待得以满足的话,随着他们逐渐成长,一定能摒弃这种可耻的癖好。可惜,我没有遇到那样有利的条件,所以没能改掉身上的恶习。

儿童走上邪路的第一步,几乎总是因为善良的本性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才步入歧途。我在师父家里住了一年多,虽然生活拮据,而且不断受到诱惑,但那段时间里我从来没有偷过东西,连食物都没偷过。我第一次偷窃是出于好心,但却为之后的几次偷窃揭开了序幕。后来的偷窃就再也没有冠冕堂皇的理由了。

我师父有一位已经出师的伙计,人称韦拉先生,就住在我们隔壁。他家里有一座花园,园中的芦笋长得特别好。那段时间韦拉先生手头有点紧,想背着自己的母亲偷几根时鲜的芦笋,卖钱换几顿美餐。他不愿意亲自冒这个险,再说他手脚也不灵活,所以选中我去替他出力。他先是花言巧语恭维了我一番,我没有识破他的用意,糊里糊涂就中了圈套。然后,他假装忽然想到可以让我去做。我拒绝了,可是他执意如此,又对我百般阿谀。我这人最听不得软话,所以就同意了。每天早晨,我去割一些长得最好的芦笋,拿到莫拉尔市场上售卖。有位老太婆猜到,我们的芦笋是偷来的,便向我挑明要低价收买。我做贼心虚,只好任她随意砍价。我将钱如数交给韦拉先生,他立刻去美餐了一顿。出钱的人是我,吃饭的是他和另外一个伙计。他给我的小恩小惠已经让我心满意足,他们的酒杯我连碰都不会碰一下。

这场小偷小摸的活计我做了好几天,丝毫没有想到要让偷窃者也品尝一下被窃的滋味,从韦拉先生偷卖芦笋的收入中抽一点提成。我老老实实地做这种勾当,唯一的动机就是讨出主意人的欢心。倘若我被人捉住,得挨多少打、受多少骂、吃多大的苦头!那个坏蛋一定会反咬一口,说我诬赖他。别人一定会相信他的话,因为他是已经出师的伙计,而我只是一介学徒,会因为诬告受到加倍的责罚。

作恶的强者逍遥法外,无辜的弱者遭殃,走遍天下皆是如此。

这段经历让我发现偷窃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可怕。我很快掌握了这门技艺,凡是我想弄到手的东西,只要在我够得着的范围内,就跑不了。师父家的伙食并不算太坏,我之所以难以克制自己的食欲,是因为看到师父自己并没有以身作则。每当好菜上桌的时候,师父便把年轻人打发走——我觉得这种做法简直是培养馋鬼和小偷的最佳途径。

没过多久,我便成了一个馋嘴贼。一般情况下,我总是能够得手;偶尔被抓住,便要吃些苦头。有一次,偷苹果让我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现在一想起这件事仍然觉得可怕又好笑)。苹果放在储藏室的最里边,一扇很高的软百叶窗让厨房里的阳光可以透进储藏室里去。有一天,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便爬到托架上,向赫斯珀里得斯苹果园 望去,张望那些我无法接近的珍宝。我用烤肉的铁钎试了试,看看能否够得着苹果……不行,铁钎太短了。我又找来一把小叉子接在铁钎上——我师父喜欢打猎,为了烤野味专门准备了一把小叉子。我又试探了好几次,最后终于扎到一个苹果,心下大喜。我小心翼翼地往回收,苹果已经碰到软百叶窗,我便伸手去拿,可是苹果太大,从窗格里拿不出来,真让我急得百爪挠心。

为了拿到它,我煞费苦心!为了不让小叉子掉下来,我必须找个东西把铁钎固定住;为了把苹果切开,我必须找一把足够长的刀子,切苹果的时候,还得准备一块托板。我费了好大功夫,万事俱备后终于可以开始切苹果了。我原打算把它切成两半分别取出来。没想到一刀下去,两块苹果都掉到储藏室地下去了。好心的读者,感受一下我当时的烦恼吧!

我没有气馁,但是已经浪费了许多时间。我怕被人抓个现行,只好先罢手,等第二天再来碰碰运气。于是,我便像个没事人似的回去干活了。我根本没有想到,储藏室里留下了出卖我的罪证。

第二天,我看准时机,又试了一次。我爬上托架,伸出铁钎,对准苹果,正准备扎下去……没想到苹果园里的巨龙没有睡着,储藏室的门突然开了。我师父从里面走了出来,两手一叉,瞪着我说:“好大的胆子!”(写到这里,我的手到现在还直哆嗦,连笔都攥不稳。)挨打的次数多了,渐渐地我也就不在乎了。后来我反而觉得挨打是弥补偷窃罪行的一种方式,倒让我有了继续行窃的权利。我没有反思自己受到处罚的原因,而是向前看,琢磨着该怎么复仇。我心想,既然把我当作小偷来惩治,那就等于认可我作为小偷的身份。我认为,偷东西与挨打是相辅相成的事,可以说是构成了一种交易。作为交易的一方,我只需要做好自己该做的这部分就可以了,至于对等的另一部分,那就让我师父去做吧。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我偷东西的时候比以前更加心安理得。我总是对自己说:“结果能怎样呢?不就是挨打吗?打就打吧,我本就是来挨打的。”

我爱吃但不贪嘴,喜好女色但不淫荡。别的欲念太多,这两种欲望就相对淡些。只有在心中无所事事的时候,我才会想到满足口腹之欲,而我平生又难得有心无挂碍的时候,所以很少惦记美味佳肴。也正因如此,我没有将偷窃的目标长期局限在食物上,不久,但凡是吸引我的东西,都成了我下手的对象。我之所以没有变成职业小偷,只是因为金钱对我没有太大的诱惑力。

在作坊里,我师父有一个单独的工作间,门总是锁着。我想了个办法把门打开,然后再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它关好,一点痕迹也没有。我潜入那个房间,摆弄着师父自留的工具、精美的图纸和印模。这些都是我一直羡慕但师父不允许我动用的东西。说心里话,这种偷窃不算犯罪,因为我拿走的东西最后还是用来给师父干活。不过,我终于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这些物件了,这让我喜不自胜。我觉得自己把师父的产品和技术一起偷到了手。我在另外一些小匣里发现了碎金块、碎银块、小宝石等贵重物品和钱币。而我口袋里只要有四五个苏就心满意足了,我不但没有碰小匣里的任何东西,连看都没想多看一眼。第一眼看见那些东西时,我感觉到的不是喜悦而是恐惧。我害怕盗窃金银财宝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我深信这种恐惧多半源于我接受的教育,另外一小半则来自身败名裂、坐牢受罚和上绞刑架的画面。见财起意的念头让我不寒而栗。我总觉得自己做的那些坏事只不过是淘气罢了,事实上的确如此。后果顶多是被师父狠揍了一顿,对此我早就有心理准备了。

不过,我再说一遍,我并不贪婪,索取的东西十分有限,所以根本谈不上悬崖勒马——我心里并没有激烈的斗争。对我来说,一张上等画纸比可以买一令纸的金钱更有吸引力。这种怪癖源自我性格中非常独特的一部分。鉴于这种独特的个性对我产生了深远影响,因此我必须在这里说个明白。

我性格中有一些十分冲动的部分,每当我激情洋溢的时候,便无法驾驭内心的狂热。分寸、尊重、畏葸、礼节,全都抛到脑后,不管不顾,这时的我便成了厚颜无耻、胆大包天之人,除了点燃我内心激情的那件东西外,世间万物对我而言仿佛不存在一般。然而,一切都仅仅发生在一瞬间,劲头一过,我便再次陷入软弱与颓丧中。

我平静的时候,简直是怠惰和怯懦的化身。什么都能让我害怕,什么都会使我沮丧。一只苍蝇飞过都能吓我一跳。我一句话都懒得说,一个手势都懒得做,畏惧和羞耻压得我几欲窒息,我只想藏到谁也看不见的地方。必须行动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动;非说话不可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该怎样说;旁人的眼光也让我惊慌失措。兴头上来的时候,我倒是能说几句漂亮话,可是平时闲聊时,我简直无话可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又非要没话找话,日常生活中的交谈真是让我苦不堪言。

需要补充的是,在所有支配着我的欲念中,没有一样是可以用金钱购买的。我追求的是纯粹的乐趣,而金钱会让乐趣完全变质腐化。比方说,我喜欢美味佳肴,但我耐不住高朋满座的拘束,也受不了小酒馆的乌烟瘴气,只能与挚友一起享用。我也不能一人独酌,那样难免想到其他事情,一劳神费心便难以享受美味的乐趣。再比如说,如果我心里燃起了情欲之火,那么我激情洋溢的心渴望的是爱情。在我眼中,凡是可以用金钱得到的女人,纵然再有魅力都让人索然无味,我甚至怀疑自己是否愿意和这种女人在一起。我对自己能力所及的享乐都是这样的态度。一旦需要出钱购买,我便失了兴致。我喜爱的是那些不属于任何人、只有我一个人能够体会个中滋味的事物。

我从来没有像世人那样将金钱视为财富,甚至从来感觉不到金钱的便利。金钱本身毫无用处,要享受它,就必须用它去交换别的东西:必须购买,讨价还价,还常常受骗上当。有时花了大价钱,却并不如意。花钱去买一件上乘的东西,到手的几乎必然是一件次品。我出高价买鲜蛋,买来的却是臭蛋。我花大价钱购买成熟的鲜果,到手的却是青涩的果实。出钱想找个纯洁的女孩,结果却招来一个堕落的荡妇。我钟爱香醇的美酒,可是哪里有好酒?到酒肆去吗?不论我怎样小心提防,总是难免买到伤身的劣酒。如果非要得到称心如意的好酒不可,那得操多少心、费多少事!我必须广交朋友,雇用代理人,支付佣金,书信往来,东奔西走,左顾右盼,静候佳音,可结果往往还是上当受骗。金钱给我平添了多少烦恼!我对这些麻烦的恐惧远超过对美酒的喜爱。

在我做学徒的日子里,我曾有千百次想出门买些吃食。我走到点心铺门口,便看见柜台前站着几个女人。我仿佛已经看到她们有说有笑,嘲弄我这个小馋鬼的模样。我又走到水果店门口,瞟着鲜艳诱人的香梨,但是,有两三个年轻人正在旁边看着我,一个认识我的人也正站在店铺门前。我又看见有一个姑娘从远处走来,她是家里的女仆吗?我眼睛近视,经常看花了眼,把来来往往的路人都当成了熟人。总之,不管走到哪儿,我心里都直打鼓,战战兢兢,畏缩不前。越是不好意思,瞅着那些东西就越是眼馋。最后,我只好像傻瓜一样忍住腹中的馋虫回家去。口袋里的钱足够我美餐一顿,只是我什么都不敢买。

在我自己花钱或者别人用我的钱时,我经常觉得尴尬、羞惭、厌恶、麻烦以及其他种种不快,如果把这些都一一写出,就会写成一大本枯燥无味的流水账了。随着读者逐渐了解我的人生,想必也会逐渐熟悉我的性格,所以不用我在此赘述,读者们稍后就更能理解我在此想要表达的意思了。

读到这里,诸位想必可以理解我身上看似矛盾的一点:对金钱的无比蔑视与堪称利欲熏心的贪婪兼而有之。对我来说,金钱并不是与人便利的财富。没钱的时候,我不惦记它;有钱了我也常常不知道该怎么花才好,一笔钱可能在我身上放很久。如果遇到称心的机会,我出手也相当大方,不知不觉便掏空了钱袋。诸位不必在我身上寻找守财奴的怪癖——为了炫耀而花钱。恰恰相反,我花钱从不声张,只为让自己高兴;我从不靠挥金如土来装点门面,反而低调不炫耀。我强烈地感觉到,金钱不是我这样的人所用的东西;我几乎为自己手里有钱而感到羞耻,更别提大肆挥霍了。我毫不怀疑,倘若我的收入足以让我过上体面惬意的生活,我决不会做守财奴。我一定会把挣来的钱全部花光,决不会去琢磨钱生钱的把戏。可现实中不安定的处境让我没有安全感。我热爱自由,憎恶窘迫、苦难和屈从。只有口袋里有钱,我才可以保持独立自主,不必再挖空心思盘算如何维持生计。我害怕囊空如洗,所以才吝惜金钱。我们拥有的金钱是保障自由的工具,而我们所追求的金钱则是让我们受到束缚、成为奴隶的工具。正因如此,我牢牢攥紧自己手中的金钱,却不觊觎不属于我的金钱。

所以说,我对金钱的淡泊只不过是出于懒惰。我觉得有钱的乐趣弥补不了敛财的麻烦。我的挥霍也是出于懒惰,既然一掷千金的机会就在眼前,何必锱铢必较,患得患失?对于我而言,物品的诱惑力比金钱大得多,因为通过金钱获得渴望享用的物品时,金钱始终是过程中的媒介,而在物品本身和享用的快感中间却没有任何隔阂。正因为这样,我才做过贼,直到现在,我有时还会偷一些讨我喜欢的小玩意儿,我宁愿自己伸手去拿,而不是开口去要。但是,在我一生中,无论孩提时代还是成人之后,我从来没有偷过一枚钱币。唯一的例外,是在大概十五年前,那一次我偷了七个利弗尔和十个苏 。这件事值得一叙,因为那是一次无耻与愚蠢造就的可笑巧合,假如当事者不是我而是别人,我可能都不会相信那是真的。

事情发生在巴黎。我与德·弗兰格耶先生在王宫花园散步,当时大约是下午五点钟。他掏出怀表看了看,对我说:“我们去歌剧院吧!”我欣然同意,于是我们就去了。他买了两张池座票,给了我一张,自己拿着票一个人走在前面,先进去了,我跟在他后面往里走,发现门口已经挤得水泄不通。我抬眼向里边一看,发现大家都站着。我心想,人这么多,我和德·弗兰格耶先生走散也情有可原,反正德·弗兰格耶先生看不见我,一定也会认为是和我走散了。我退出来交了返场票,退了钱,然后便大摇大摆地走了。万万没想到,我刚走到大门口,全场观众都坐下了,德·弗兰格耶先生清楚地看到我不在剧场里。这种行径完全不符合我的为人。将这件事记录在这里,是为了说明人们有时会陷入一种恍惚的状态,仿佛完全变了个人似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无法根据人们的行为对他们做出评价。我要偷窃的不是金钱本身,而是金钱的用途。不过,越说这不是偷窃,就越是寡廉鲜耻。

学徒时代,我从崇高的英雄主义者渐渐堕落成卑鄙的市井无赖,如果我要一一讲述期间走过的每一步,可能永远也说不完。虽然我染上了学徒的种种恶习,但这些恶习从未成为癖好。同伴们热衷的消遣在我看来都很无趣。重压之下,我对工作也深恶痛绝,对一切失去了兴趣。这时,我重新拾起荒废已久的读书热情。利用工作时间偷偷看书很快成了我的新罪状,让我遭受了新的惩罚。不过,越是不让我读书,我的兴致就越高,没过多久,便陷入了如痴如狂的境地。租书店的女老板拉特里布为我提供各种各样的书籍。我也不加挑选,好书坏书都拿来读,读起来都一样如饥似渴。我在干活的工作台边读书,出门办事的时候读书,上厕所的空当读书,经常一连几小时沉浸在阅读中,读得头昏脑涨。除了读书,我什么事都做不下去。师父监视我,在我读书的时候捉住我狠揍一顿,把我的书也抢走。有多少本书就这样被撕毁、焚烧、扔到窗外!拉特里布的店里因此多了多少残缺不全的书!没钱租书,我就用自己的衬衫、领带和其他衣服给租书店抵账。每到星期天,师父给我的三个苏零花钱全都给了租书店的老板娘。

读到这里,大家或许要对我说,看来金钱还是不可或缺的必需品。说得对,不过那是在我读书成癖、无暇他顾的情况下。我完全沉醉在这项爱好中。除了读书,我什么都不想做,甚至不再偷窃。这也是我性格中独特的一点:当某种爱好已经成为习惯的时候,一点小事也能让我转移注意力,改变我,迷惑我,最后让我如醉如痴。于是我忘记了一切,一心只惦记着我的新发现。但凡口袋里装了新书,我的心便怦怦直跳,恨不得一口气把它读完。只要没有旁人,我便马上打开书,如饥似渴地读起来,再也不想去我师父的私人工作室小偷小摸了。我相信,即使迷上某种花销可观的活动,我也不会去偷钱。我只看到眼下的光景,完全顾不上谋划未来。拉特里布愿意让我赊账,收的押金也很少。我只要口袋里有书,便将其他一切全都抛到九霄云外。不管得到多少钱,我都如数献给了租书店的女老板。等到她向我催讨欠款时,我二话不说便拿自己的衣物去抵账,这是最简便快捷的办法。我没有偷钱以备不时之需的远见,也没动过偷钱还账的念头。

争吵,责打,不加选择的阅读,这些逐渐让我变得性情孤僻,沉默寡言。我的思想也开始腐坏,像一头离群索居的怪兽。我嗜书如狂,见书便读,难免接触一些平庸乏味的作品,但值得庆幸的是,我从没读过下流的淫书。倒不是八面玲珑的拉特里布出于良心没有租给我这类书,而是每当她向我推荐那些淫书的时候,为了提高租价,总是做出一副神秘兮兮的模样,让我很不好意思,也使我感到厌恶,所以我每次都断然拒绝。我生来性格腼腆,又赶上机缘巧合,直到三十岁都没有涉猎过任何一部这样危险的书。据一位上流社会的美丽夫人说,这种让人难为情的坏书决不能登大雅之堂,只能私下里偷偷看。

不到一年,我便读完了拉特里布小书店里所有的书。从此以后,闲暇时再也无事可做,我感到百无聊赖。读书的狂热治愈了我身上那些顽童的无赖习气。虽然我对书籍不加挑选,常常读一些恶劣的作品,但是阅读毕竟唤醒了我内心的某些情感,比职业触发的感情要高尚得多。我厌倦身边的一切;那些可能诱惑我的事物又遥不可及,再也没有什么能触动我的心弦。我的感官早已蠢蠢欲动,渴望得到满足,可我又想象不出怎样的享乐才能满足感官的欲望。与所有毫无性经历的人一样,我对于肉欲的真正目标和具体要求一无所知。我已走进青春期,又生性敏感,每当春情荡漾时,我便常常想起从前如痴如狂的激情,却不知道除此之外还有什么。这是一种奇异的状态,我靠自己神经质的想象力平息日渐炽烈的欲火。我想象着书本里最吸引我的场景,在头脑中再现书中的情形,让自己置身其中,化身为想象中的人物。一切都要符合我的设想,一切都要迎合我的品位。我总是将自己放在最称心如意的位置上。最后,我已完全置身于想象的天地中,甚至忘却了令我极为不满的现实。我迷恋自己构想出的美好幻境,动辄便去那里神游。结果,我对周围的一切彻底厌弃,我形单影只,从那时起便始终孑然一身,与孤独为伴。从表面上看,如此遗世独立之人,性格一定愤世嫉俗、阴郁孤僻,可实际上,孤独只是因为我有一颗过于多情、善良温柔的心,这颗心在世间找不到任何同类,只能在幻想中自我满足。这就是我的癖好。在这里,我只需要说明这种癖好的缘起与最初的诱因。它本身就掺杂着欲念,影响了我后来的所有欲念,最终让我成了幻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就这样,我到了十六岁。不安于现状,对自己和一切都不满意,对从事的职业毫无兴趣,没有十六岁少年应有的快乐,心中满是无处落脚的欲念。我毫无原因就会潸然泪下,无缘无故唉声叹气。一句话,我看不到周围有任何值得眷恋的事物,只知道沉湎于空想的幻梦。每到星期天,同伴们做完礼拜后,总来找我一起出去玩。只要能躲,我一定躲得远远的。然而一旦参与其中,我又玩得比谁都带劲,跑得比谁都远。鼓动我去做一件事是很困难的,让我停下来也一样不容易。我永远都是这样。去城外玩耍的时候,我总是跑在最前头,如果不是别人到了时间提醒我,我绝对想不起来该打道回府了。

我有两次不得不在城外过夜,因为等我赶回去时,城门已经上闩了。第二天我受到了怎样的处罚,诸位可想而知。第二次被关在城外后,师父警告我说,如果下次再犯,一定严惩不贷,吓得我再也不敢掉以轻心,打定主意不再以身涉险。然而,万分可怕的第三次还是落在了我头上。我屡次给自己敲响警钟,但终归是防不胜防。米努托里队长是个可恶的家伙,他守城门时总比别人提前半小时关城门。那天,我和两个同伴正往城里赶,离城还有半法里 时,我在远处便听见了预备关城门的号角声。我三步并作两步地往前赶,听见鼓声响起,急得拼命往前跑,浑身大汗淋漓,上气不接下气,心怦怦跳得像打鼓一样。我远远看见士兵们还守在岗位上,一边疯跑,一边气喘吁吁地呼喊。可是已经太迟了,我跑到距离前哨岗还有二十步的地方,便看到第一座桥已经升了起来。我看着司号兵扬起可怕的号角指向天空,浑身上下都哆嗦起来,那仿佛是决定我命运的号角,是凶多吉少的预兆。号角响起的那一刻,便开启了我不可避免的宿命。

痛苦击垮了我。我倒在路坡上,摔了个嘴啃泥。同伴们对于这次不幸只是哈哈大笑,他们当即拿定主意。我也做出了决定:我当场发誓,再也不回师父那里去了。第二天,城门开了,同伴们回城,我与他们就此别过,唯一的请求是拜托他们把我的决定悄悄告诉贝尔纳表哥,告诉他可以在哪里和我再见一面。

当学徒后,我住的地方离表哥家比较远,我们很少见面。最初一段日子,每逢星期天,我们还要聚一聚,可后来,我们不知不觉有了各自的喜好,见面的次数也愈发稀少。我认为这种变化和他母亲不无关系。表哥是上城区的子弟,我这个可怜的小学徒只不过是圣日尔维区的苦孩子。虽然有血缘关系,地位却完全不同。与我常来往,对他而言是有失体面的事。不过,我俩没有完全断绝联系。表哥生性善良,纵然有母亲大人的训诫,他还是会时常听从自己的心。得知我的决定后,表哥赴约来看我。他赶来不是为了劝我回去,也不是要陪我一起逃走,而是给我送来了盘缠,让我的逃亡之路不至于太艰苦——凭我自己那点钱根本走不了多远。表哥还送给我一把短剑,我非常喜欢,一直将它带到都灵,最后在那里为生存所迫,不得不卖了这把短剑换些吃食,就像人们常说的,把短剑吃进了肚子里。时过境迁后,我越回头想表哥在那紧要关头的表现,越觉得那一定是他母亲的主意,也许还有他父亲的授意。如果按表哥自己的意思,他不可能不劝阻我逃走或者干脆提出和我结伴出逃。然而他并没有那样做。他不但没有阻止,反而几乎在鼓励我去践行自己的计划。他见我决心已定,便与我道别,也没有流下多少眼泪。从那以后,我们没有书信往来,再也没有见过面。这是我心头一桩憾事。他天性善良,我们俩天生就是一对挚友。

在我远走高飞之前,请大家容我思考一下:假如我遇上一个比较好的师父,我的前途又会如何?某些行当可以给人平静安稳、默默无闻的生活,比如在日内瓦做一名老实本分的雕刻匠,那种生活对我的脾气性格再合适不过,会给我带来莫大的幸福。这类职业固然不能发家致富,但是可以满足温饱,过得还算滋润。这样的生活可以抑制我的虚荣心,给我充分的闲暇培养有节制的兴趣爱好,让我满足于自己的小天地,不想也不能跳脱出来。我的想象力非常丰富,精彩绝伦的幻想足以为任何一种生活平添几分色彩,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在不同的幻境中自由翱翔;现实中的生活如何反而不那么重要了。不论我身在何处,我都能轻易登上自己臆造的海市蜃楼。

从这一点来看,全天下最简单、最不费心劳神、最能保持精神自由的职业,那就是最适合我的职业。我原本可以在我的宗教、我的故乡、我的家庭、我的朋友身边,在我所喜爱的工作中,在和我心意的交际中,平静安逸地度过与我性格相符合的一生。我原本可以成为虔诚的基督徒、善良的公民、称职的家长、真诚的朋友、本分的劳动者,从任何方面来看,我都会是一个正直的老好人。我原本可以热爱我的职业,也许还能为这一行争光添彩,我会在走完朴素平凡、波澜不惊的一生后,在家人的陪伴中平静地离开这个世界。当然,我很快就会被忘记,但是在被彻底遗忘前,总会有人向我致以缅怀和追念。

然而事与愿违……我将为大家描绘一幅怎样的画面呢?唉,先不着急讲述我人生中的苦难。说不完的辛酸事,只嫌太多不会嫌少。 s/P9VB9ce2r25xjYwU8jW4DZw5Jt7sbX1BoFlbdNnrqsnNUxMga37hpx8dLh+3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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