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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讀舊史宜注意之點

中國史家,既以作史惟恐其不出於人爲宗旨,所以其所最尊重的,爲其所根據的材料的原文,不但帶有原始材料性質的正史如此,即根據正史等書而編纂的史籍,亦係如此。譬如編年史,在前一卷中,還稱舊朝的君主爲帝,於新朝的君主,則但稱其名;到後一卷中,就可改稱新朝的君主爲帝,而於舊朝的君主,則改稱爲某主了。此其最大的理由,固爲所謂“窮於辭”,然在前一卷中,所用的還多係前朝的史料,在後一卷以後,則所用的多係後朝的史料,必如此,原文的多數,乃易因仍,亦不失爲一種理由。這似乎滑稽,然細思之,稱號原無關褒貶,亦無甚可笑也。 近人好將前代帝王的謚號撤去 改稱其姓名 如稱漢武帝 爲劉徹是 此實甚無謂 無論謚法或廟號 均不含有尊重或褒美之意 而漢武帝是一個皇 則不可以不知 稱之爲漢武帝 則就其名稱 已使人知其爲某一朝的一個皇帝矣 其名爲徹 則即不知之 亦無甚妨礙 正不必徒勞人之記憶也 。舊史作者,多須改入自己的口氣,因此,雖極尊重原文,終不能無改動,但其改動亦有一定的體例,讀書多者,自能知之。

昔人作史的體例如此,所以舊時史籍,多不能作編纂的人的話看,而只能作其所根據的原文的作者的話看,而史籍的性質,是隨時代而不同的,於此,就重煩讀者的注意了。

怎樣説史籍的性質,隨時代而不同呢?原來孤見最難傳播,所以一個時代,史事傳之後來的,必係其時多數人所能接受的一種説法,而其説多非真相。然則事實的真相,有没有知道的人呢?那自然是有的。然在口説流行的時代,對人無從談起,即或談起,亦無人爲之傳述;在使用文字的時代,未必皆筆之於書,即或筆之於書,其書亦少人閲讀。經過一個時期,此等較近真相的説法,就隨其人之衰謝而烟消雲散,而其流傳下來的,只是西洋史學家所謂“衆所同意的故事”了。所以歷史的内容,實和其時的社會程度,很有關係,此點最宜注意。 或謂其時社會的程度既然甚低 何以其時的人機械變詐 曾與後世無異 殊不知爲 機械變詐之事者乃個人 傳歷史則羣衆之力 個人之突出者 各時代皆有之 社會之進化 則自有其一定之程序也

從大體上分劃,過去的歷史,可以分做三個時代,即:

(一)神話時代。這時候,人們還未知道人與物的區别,其文明程度,自然是很低的。然而其時代却是很早的。邃古的史料,大都隱藏於其中。這種材料,在中國人所認爲正式的史籍中,似乎不多。因爲衆所共認爲最早的正式的史籍爲《史記》,當其編撰之時,社會的文明程度已頗高,故於此等説法,多不之取。《五帝本紀》説“百家之言黄帝者,其文不雅馴”,而所取者專在《大戴禮記》、《尚書》一類書,即其明證。然最早的史事,實無不隱藏於神話中,不過經過程度較高的人的傳述,逐漸把它人事化,讀者不覺其詭異,就共認爲雅馴罷了。如能就此等人事化的材料,加以分析,使之還原,還是可以發現其神話的素質的。如《詩經·商頌》説“禹敷下土方”,《書經·禹貢》亦説“禹敷土”,讀來絶不見有何神怪之跡,然若將《山海經·海内經》“鯀竊帝之息壤,以湮洪水”,作爲敷土的注脚,即可見其中原含有神秘的成分,不過傳《詩》、《書》的人,不復注重於此,僅作爲一句成語傳述,而不復深求其中的意義罷了。此等分析的工作,近來所謂疑古派,曾做了一些,雖其説不盡可信,亦於史學有相當的益處。但神話真的有價值,僞造的則轉足淆亂史實,用之不可不極謹慎而已。 將中國神話保存 得最多的爲 山海經 》。 此書非 漢志 所著録的 山海經 》,《 漢志 所著録的 山海經 》, 乃講 建設之書 即古所謂 度地居民 之法 漢志 原文可見 今書蓋漢以前方士之記録 薈萃 成編者 二書偶然同名耳 次則 楚辭 》, 其中 離騷 》、《 天問 等篇 亦多含古代神話 緯書 似係神話淵蔽 然出漢人造作 多失原形 用之須極謹慎 道家書中 亦保存一部分神話 則又承緯書之流,其可信的程度更低了。

(二)爲傳奇時代。這時代流傳下來的史跡,都係人事而非神事,似乎其可信的程度增高了。然其所傳的,離奇怪誕實甚,而真相反極少,所以運用起來,要打的折扣還很大。譬如西周,確實的情狀,我們雖不之知,然其文明程度,決不至十分低下,則無疑義。而自幽王滅亡以後,百餘年間,其地爲戎、狄所據, 幽王被殺 事在公元前771 後秦文公收岐以西之地 岐以東仍獻之周 事在公元前750 然周實不能有 至秦穆公乃 東境至河 則已在公元前7 世紀中葉了 。把其文明摧毁殆盡。直至戰國時,東方諸侯還説秦人雜戎、狄之俗,擯之使不得與於會盟之列。而秦地所以土曠人稀,使秦人能招三晉之人任耕,而自以其民任戰者,亦由於此。然則西周的滅亡,是何等大事,然其真相,我們乃絶無所知,所知者則一褒姒的物語而已。此與蒙古自遁入漠北後,至於達延汗之再興,只傳得一個洪郭斡拜濟的物語何異? 蒙古源流考 》。 蒙古自遁入漠北 以後 至達延汗再興以前 其自己所傳的歷史 實遠不如 明史 所著者之翔實也 回紇自 漠北走西域 ,《 新唐書 所載 事跡頗爲明白 而回紇人自己 却僅傳唐人鑿破其福山 以致 風水被破壞 自此災異迭起之説 亦同此例 元史 · 亦都護傳 》。以此推之,《左氏》所載夏姬的事跡,亦寧非此類?不過其粉飾的程度較高而已。此等性質的傳説,至漢初實尚不乏,斷不容輕信爲事實。 試舉俗所謂鴻門宴 之事爲例 按當時反動之思想正盛 其視列國並立 轉爲常局 一統轉爲變局 所欲取法 則東周之世 天子僅擁虚名 實權皆在霸主之局 不過戰國時七國之君 皆已易公侯之 稱而爲王 所以當時之人 所擬臨制諸王之名爲帝 齊湣王與秦昭王並稱東西帝 秦圍趙 之邯鄲 魏又使辛垣衍間入圍城 勸趙尊秦爲帝是也 戲下之會 以空名奉義帝 而項羽以 霸王之稱爲諸王之長 即係實現戰國以來此種理想 在當時 安有一個人想據有天下 做秦皇帝之理 其後漢雖滅楚稱皇帝 然其下仍有諸王 則與秦始皇的盡廢封建 仍異其 在當時 人人之思想 皆係如此 蒯徹勸韓信中立於楚 漢之間 韓信不聽 ,《 史記 由韓信自信功高 漢終不奪我齊 韓信再老實些 也不會相信漢高祖是個知恩報恩 不肯背 信棄義的人 不過自當時想來 皇帝任意誅滅諸王 實不能有此事耳 此乃自古相傳之國 際法也 漢高祖盡滅異姓諸王 乃係半靠陰謀 半靠實力 並非法律上的權利 而滅異姓 諸王後 亦不能不改封同姓 仍不能一人據之 恢復秦始皇之舊局面也 漢帝對諸王權力 之增大 乃由滅異姓 封同姓 中央與列國間 有宗法上統屬的關係 亦非自古相傳天子之 國對諸侯之國的權利。然則,當秦朝甫滅之時,安有一人敢萌據有天下、繼承秦皇帝之地 位之想?范增説:與項王争天下者必沛公,豈是事實?且軍門警衛,何等森嚴,安有樊噲能 撞倒衛士,直達筵前,指責項王之理?古人筵宴,中間誠有離席休息之時,且或歷時頗久, 然亦必有一個限度,乃漢高祖可招張良、樊噲等同出,與噲等脱身回向本軍,張良度其已 至,然後入謝。筵宴間的特客,離席至於如此之久而無人查問;帶有敵意的賓客,與數人間 行出軍,亦無人盤詰,項羽的軍紀,有如此之廢弛者乎?張良獻玉斗於范增,范增受而碎 之,駡項王“竪子不足與謀”,且當場言“奪項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屬今爲之虜矣”,增年 已七十,素好奇計,有如此之魯莽者乎?種種事跡,無一在情理之中。然則漢高祖與項羽 此一會見,真相殆全然不傳;今所傳者,亦一則想像編造的故事也。此等傳説,在秦、漢間 實未易枚舉。且如指鹿爲馬之説,又豈可以欺孩稚邪?

(三)爲傳説時代。此期的史實,其最初的來源,仍爲人口中的傳説,但其所説很接近事實,絶非如傳奇時代的離奇怪誕了,然仔細思之,其中所含的文學成分仍不少。譬如《史記》的《魏其武安侯列傳》,詳述魏其的外高亢而内實勢利,喜趨附;武安的器小易盈,驕縱齷齪;以及灌夫的粗鹵任氣,以一朝之忿而忘其身,可謂窮形盡相。這斷不能憑空杜撰,自然其中多含史實。然觀其篇末説武安侯死時,竟有冤鬼來索命,即可知篇中所言,亦仍不可盡信了。此類材料,在唐、宋史中,實尚不免,試觀《舊唐書》、《舊五代史》及《宋史》,多載時人評論之辭可知。至《元史》以後,則漸少了。

口傳較之書面,易於變動,所以史事出於傳述的,無意之中,自能將無味的材料删減,有趣的材料增加。這正如《三國演義》,其原始,實係説書先生的底本,不過鈔撮歷史事實,以備參考,其内容,實和正式的史籍,無甚同異,然到後來,逐漸將説時所附會增益的話,亦行寫入,與舊來鈔撮的材料,混雜一處,久之遂稍離其真,又久之則面目全非了。試觀其愈説得多的部分,離真愈遠;而説得少或不甚説及的部分,則仍和正式史籍無甚異同可知。史籍來源出於傳説的,其性質實亦如此,不過程度不同罷了。天下有文學好尚的人多,有史學好尚的人少。史學要推求事實的真相;文學則必求複雜的事情簡單化,晦暗的事情明朗化。從前軍閥紛争的時候,彼此之間,日日鈎心鬥角,使政治日益紊亂,社會大受影響,這自然是人民所深切關心的。然而多數人,都喜讀其時所謂小報,其中内幕新聞之類最受歡迎;而於大報,則能認真閲讀者較少。此無他,大報多記事實的外形,其所以然之故,須據事實推求;小報則説得頭頭是道,如指諸掌,不徒使人相説以解,並可作茶餘酒後的談助而已,然其所言乃無一得實。此其故何哉?人之做事,無不受環境的制約。 利用環境 雖可馴服環境 然必能利用 能馴伏之 即其受環境的制約 。所以對於某一個人的行爲,苟能熟知其環境者,自易明了其所以然,正不必從幕後窺測,然要熟悉各方面的情勢甚難。若將某一個人的行爲,歸之於其人的性格,或則云由於某一策士的陰謀,或又云由於某一事件的挑動,則其説甚易瞭解。如此,複雜的事情就簡單化,晦暗的事情就明朗化,合乎多數人的脾胃了。這種情況,距今不過數年,總還是我們所親歷,至少是得諸“所聞”的。其來源靠得住麽?然而歷史事實的來源,如此者亦不乏。

任何人都有一種感覺,讀古代的歷史,瞭解及記憶均較易,時代愈後則愈難,因此薄今而愛古。其實適得其反。這正和人們喜歡讀小報而不喜歡讀大報相同。歷史的材料有兩種:一種自始即爲記録,偏於叙述事情的外形,官文書爲最,私家所作碑、銘、傳、狀等次之;一種則原始出於口傳,經過若干歲月,始著竹帛,野史、小説等之來源,大率如此。官文書所説的,固然是官話;碑、銘、傳、狀等,亦多諛墓之作,然其夸張、掩飾,自有一定的限度, 能僞事之内容 不能僞事之外 如爲貪官污吏作傳者 可云其未曾貪污 不能云其未曾作官吏 可諱飾其激成民變之 不能云民未曾變也 。而且極容易看得出來。將這一部分剥去,所剩下來的,就是事實了。用此等材料所作的歷史,將僅剩一連串事實的外形,於内容則全未涉及,而要由讀者去推測,最使人感覺苦悶。且讀者之推測,乃係後世人的猜想,似不能如並時之人觀察所得者的精確。然其結果多正相反。這實由後人的推測,在其事實完全暴露之後,易於原始要終,加以推論;並時的觀察家,則無此便利, 史事有一般情 有特殊事件 一般情形 後人所知者 總不能如當時人之多且確 如今之北京 上海 是何情形 將來史家雖竭力考索 總不能如今日身居北京 上海之人是也 特殊事件 正相反 身處其時者 往往於其真相全屬茫然 有所推測 亦多誤謬 而將來之人 則洞若 觀火 實因事實的全部 悉行暴露 則其中一枝一節之真相 自然明了 不待推求 且甚確 實也 枝節悉行明了 全體亦無遁形矣 。而其物亦本係今内幕新聞之流也。 必著述者有意欺人 其所聞者固如是也 。讀史者於此義,亦必不可以不知。《 亭續録 · 國史館 條云 國初沿明制 惟修列聖實録 附載諸臣勛績 履歷 官階 康熙中 仁廟欽定 功臣傳 一百六十餘人 名曰 三朝功臣傳 》, 藏於内府 雍正中 八旗通志 》, 諸王公大臣傳始備 然惟載豐 沛世家 其他中州士族 勛業懋著者 仍缺如也 所取皆憑 家乘 秉筆詞臣 又復視其好惡 任意褒貶 皆剽竊碑版中語 純廟知其弊 乾隆庚辰 特命 開國史館於東華門内 簡儒臣之通掌故者司之 將舊傳盡行删薙 惟遵照實録 檔册所載 詳録其人生平功罪 案而不斷 以待千古公論 真修史之良法也 後又重修 王公功績表 》、《 恩封王公表傳 》、《 蒙古 回部王公表傳 等書 一遵是例焉 按列傳以碑版 家乘爲 舊有是法 初非修史者敢任其好惡 然清高宗猶以是爲未足 而只許依據實録 檔册 不許天下之人有是非 而欲其一遵當朝之是非 其無道可謂甚矣 然詳録其事 案而不斷 以待後人論定 則比次之法 固應如是 不能以其出於清高宗之私意而非之 近代修史 言務求有據 記事側重外形 固爲衆所共趨之鵠 亦非清高宗一人之私意所能爲也

説到此,則並可略論今後作史的方法。現在史學界所最需要的,實爲用一種新眼光所作的史鈔。史鈔之鈔,非今所謂照本鈔謄之鈔。今所謂照本鈔謄之鈔,昔人稱爲寫、録等,不稱爲鈔。昔人所謂鈔,乃撮其精要,而刊落其餘之謂。史鈔之作,晉、南北朝時最多,讀《隋書·經籍志》可見,唐以後就漸少了,這亦可説爲史學衰替之一端。史學上的需要,隨時代而不同,而每逢學術上的趨向幡然大變之時,則其變動尤劇。今日讀昔人所作的歷史,總覺得不能滿意者以此。編撰新歷史,以供今人的閲讀,人人能言之。然其所作之書,多偏於議論,並未將事實叙明。此在熟於史事的人,觀其議論則可;若未熟史事的人,欲因此通知史事,則勢有所不能。此實可稱爲史論,而不可稱爲史鈔;而其所發的議論,空洞無實,或於史事全未瞭解,但將理論硬套者,更無論矣。

史鈔合作,必將前人所作的歷史,(一)仍爲今人所需要者因仍之;(二)其不需要者略去;(三)爲今人所需要,而前人未經注意者,則强調之使其突出,乃足以當之而無愧。至其文字的體裁,則最好能因仍原文,不加點竄;而自己的意見則别著之,使讀者仍能與我們所根據的原材料相接觸。如此,分量易多,怕只宜於專門研究的人,而不適於普通的讀者。供普通讀者閲覽之作,怕不能不入自己的口氣重作。但根據某書某篇,最好一一注明,使人易於查核;而其改易原文,亦最好有一定的體例,使讀者即不查核,亦易分别。此亦爲編撰最要之義,不可不注意及之。

至於搜集材料,則目前最緊要之事,實爲作史料匯編。除史部固有之書外,更宜將經、子、集三部中有關史事的材料,大舉搜集,分爲兩部分:(一)屬於記事的,即前所云足以證明、補充、訂正史事的,與史部的記載,相輔而行;(二)爲昔人有關史事的見解,此不必論史之作,凡涉及社會、政治,而其中包藴史事者,皆當採取。因爲此等作品,一方面表現昔人對於社會、政治的見解,一方面亦即表現其對於史學的見解。史學的有用,正在於此。使治史學者能多與此等材料接觸,自然胸次恢廓,眼光遠人,雖性近章句之士,亦不至流於拘泥、瑣碎了。這於史學的進步,實在是大有關係的。 更推廣言之 則編纂大類 實爲今後的急務 學術本須分類 況自專門變爲通學 一人的著作中 可以無所不有 則每治一門學問者 勢非讀遍天下之書不可 夫豈事所可能 故必合羣力 舉一切書籍 學術分門 編成大類書 以供治學者之取材而後可 此其分門固極難確當 所輯得者 亦僅 限於普通人所能見得 非有特别之眼光不能搜得者 所遺必多 然苟能盡普通人之力 忠實 爲之 已足爲治學者省無限精力矣 編輯大類書 需要很大的物力 勢非政府不能爲 代之政府 亦多行之者 最早者如魏世之 皇覽 》; 最近者如明代之 永樂大典 》, 清代之 書集成 是也 然政府所辦之事 恆不免官僚主義 故如 大典 》、《 集成 》, 均不見佳 今日 的情勢 已與往時不同 甚望文化高潮來臨之日 政府能以此爲當務之急也 史學所涉甚 好的史料匯編 有時亦可供治他學者之用

附録一 古書名著選讀擬目

向來古書名著選讀等,係專讀一兩部書。現擬試改一法:於多種書籍中,選讀若干篇,俾學生知識較廣,如欲深研,亦可多識門徑。選讀之書,隨所想到,舉例如下:

《禮記·王制注疏》《 須全讀

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 擇讀一篇 以見清儒疏釋之法

陳立《白虎通義疏證》 擇讀一篇 以見古典制

陳壽祺《五經異義疏證》 擇讀一篇 以知今古文異義所在

《管子》 擇有關典制者 輕重 各讀一兩篇 。《老》、《莊》、《荀》、《墨》、《 間詁 》。《韓》、《商》、《孫》

《吕氏春秋》 擇讀一兩篇 以見古人政論 。《淮南》

《史記》 選讀與經學有關者 。《 高祖本紀 漢書 對讀 。《 世家 》, 此合 春秋 系世 而成 。《 列傳 隨體例選讀若干篇

《漢書》 除與 史記 對讀者外 再讀 一兩篇

《後漢書》 三國志 擇同一人之傳 讀一兩篇 以見史例簡嚴 恢廓之異

《晉書》 擇讀一兩篇 以見史家多採雜説之例

《宋》、《齊》、《梁》、《陳》、《魏》、《齊》、《周書》 》、《 北史 對讀一兩篇 一以見 》、《 北史 删削之例及其弊 二以見 》、《 北史 以私史增補官書處

《新》、《舊唐書》的《昭宗紀》 對讀 以見宋後立例修史者與前此但整齊官書者 之異例 。《 四裔傳 中選一兩篇對讀 以見新書之增事及其妄改文字

《宋》、《明史》 擇讀一兩篇 以見晚近憑官書傳狀修史之例

《通鑒》 擇讀一兩卷 必須連胡 》、《 考異

《綱目》 通鑒 以見二書體例之異

《通考》 擇讀一兩門

《通志》 二十略 中擇讀一二

《經世文編》 擇讀一兩卷 此章實齋重文徵之意 俾知奏議文集之重要

《宋儒學案》、《明儒學案》 擇讀一二

《四庫書目提要》 讀數卷 以啓目録學之門徑

《日知録》、《廿二史札記》 讀數卷 以見讀書之貫穿事實及鈎考有關致用之問 。《十七史商榷》 中亦可選數條

《十七史商榷》、《廿二史考異》 鈎考一事者 隨選讀之史翻閲

《癸巳類稿》, 此書爲經生中最有思想者 又多治雜書 可選讀一二

以上係隨意舉例。教授時除指示閲讀方法外,即與學生於閲後討論,或竟破除尋常上課形式亦可。學生人數不能多。

此項科目於歷史系自最有益。他科 大體以社會科學爲限 。欲取材於中國舊籍者亦次之。國文系學生修習者,可以植根柢於經、子、史之中,不致但就文論文。又有志學文者,亦可專闢一部分時間,就文學方面講授或討論。

附録二 關於正史(上)

〔名稱之由來〕《史通》有《六家》、《二體》篇,《隋志》只認其一,今沿用之,此體稱紀、傳、表、志體,簡稱紀傳體。

正史之名,係在所載的史事較重要、較完全、較正確之觀念下成立。

何種史事爲較重要的?就舊日之觀念言之,可以馬端臨《文獻通考·總序》之言爲其代表:即(一)理亂興亡,(二)典章經制。

正史皆借政府之力而成。即纂述出於私人,材料亦必得自政府。自南北朝以前,皆由(一)私人,(二)政府委任私人撰述,故其性質爲獨修;唐以後皆由政府設局,合多人之力編纂,故其性質爲衆修。二者各有所長,但至後世,因材料日多,獨修已成爲不可能。

正史最重要之性質爲保存材料。編纂者之才、學、識,固有高下之不同,然大體皆知注意於此。

因此,正史本不能看作一人之著述,即獨撰者亦然。

古人之著作,原可兩説並存,史家尤然,如《舊唐書·高宗王皇后傳》爲其最顯著之例,故後人譏古人矛盾,古人不應負責處甚多。

凡正史皆非極精審之作,甚至係不精審之作,僅就某一時期所能得之材料,加以編纂而已。此中又分兩問題:(一)材料不全,此撰述者不能負責;(二)編纂草率,此則撰述者應負其責,而其中最重要之關鍵爲未作長編。

正史並非最原始的史料,但作正史時所據材料,十九不存,故正史在大體上即爲原始的史料。

在正史材料的預備中,國家所設立的史官,作用極大,欲知其略,可看《史通·古今正史篇》及拙撰《史通評》中此篇之評。

中國史學家之見解,大體可分三期,皆因事勢而變:(一)初期:注重搜輯史料,加以編纂。此期所欲討論者,爲去取編纂之法,劉子玄之《史通》,爲其代表。(二)感覺前人所搜史料范圍太狹,力求推廣。看鄭樵《通志·總序》,可知此等見解。(三)第二期之見解仍在,但書籍日多,感覺其不勝讀,乃分(甲)比次史材與(乙)著述爲兩事。前者所以供作史者之取材,後者則以供閲讀。前者愈多愈好,故並要有增加材料的辦法(亦可謂之保存)。而撰述既成,所據材料仍須保存勿失,以便他人可以校勘或重作。章實齋之《文史通義》涉史學者,幾於全部發揮此思想。

正史所根據之材料,自《漢書》以下,大致相同,即皆以史官所記爲本,此顯而易見,不待論。惟《史記》所據,較爲難明,以鄙意觀之,重要者有四:(一)左史,《春秋》類,記事;(二)右史,《尚書》類,記言,其流爲“語”,如《國語》、《論語》,此類書由記言擴及記行,爲列傳所本;(三)《系世》,合此及左史,大致爲本紀、世家所本;(四)典志,八書所本,表原於古代的譜,乃一種著述的體例,内容無定。

凡正史,愈後愈近於客觀,因所據者:(一)愈多書面而非口説,難於走樣;(二)愈多官書注重事之外形,而不以意測度其内容,即私家著述,亦因史學程度之增高,大體上後代較前代爲翔實,但歐、宋改作文字有失真處爲例外。

以爲正史文字古奥難解,此乃誤解。反之,正史均甚接近其時之口語。晉、南北朝、隋、唐之史,雖所載文字頗多靡麗,叙事處亦不然。歐、宋爲例外,然宋之文爲澀體,歐亦不然。讀正史所應謹慎者,特在其中多時代語、方俗語、官書語,或難解,或易誤解也。

正史非初治史學者急讀之書,因其以人爲系統,將事實拆散。初學最要者,讀《通鑒》及在《文獻通考》中擇讀切於政治經濟者十餘門,此最爲基本,《通鑒》須連《考異》與胡注讀。昔人論史之書如《日知録》、《廿二史考異》、《廿二史札記》、《十七史商榷》等,可泛濫,略見昔人治史之法。

關於正史(下)

表——表之爲用甚廣,後世國史亦均用之,約舉如下:

書所以記載典章制度,《史記》中凡八篇,《漢書》以下概稱志,志之重要者:

以上各志河渠地理,治歷史地理者必讀,其餘則普通治史者,皆不可不讀也。

世家以記有土之君,但其德行功業甚高,本身雖非諸侯,而子孫受爵榮譽,可比一國之君者,亦列世家,《史記·孔子世家》是也。除《史記》外,後世用之者甚少,《晉書》之載記,亦可稱世家之變例。

列傳載帝王君主以外之人,可分二種:

(一)依時代之先後,順次編排,不另立名目者,此普通之列傳也。(二)匯集同類之人,共爲一傳,且爲之特立名目者,是爲類傳。此例亦起於《史記》,如《刺客列傳》、《貨殖列傳》是也。後世沿用其例者甚多,普通如《儒林傳》、《文苑傳》等是。特殊者如《五代史》之《伶官傳》,《元史》之《釋老傳》等是,類傳與普通之傳不同者,以其不與時代先後編排也。但普通之傳,雖不立名目,亦有具類似之性質者,如開國時羣雄之傳,必排在最前,叛臣逆臣必排在最後是也。此外以同類相從者尚多,但仍以時間先後爲標準耳。

傳中最特别者,爲外國傳。普通之傳,皆以傳人;外國傳,則以傳國。《晉書》另載記,亦可稱外傳之變例也。正史者列於學官之史也,立於學官,本漢人語。漢時“官”與“宫”通,立於學宫之意,即當時學校中所刊之課本也。後世學校僅存其名,然在法律上,課程有常所習之書,亦有規定應科舉者亦然,經之立於學官者,謂之正經;史之立於學官者,謂之正史,正史之名,由是而起也。

立於學官之史,原不必拘定體裁,但在事實上所立,皆爲《史》、《漢》等一種體裁之史。夫正史固立於學官之名,非體裁之名也。以體裁名之者,或謂之表志紀傳體(世家少故略去)。此名固較顯明,但正史二字沿用已久,表志紀傳之名,又較累重,故用者甚少,立於學官之史,何故專取此一種體裁乎?厥故有二:

(一)向來史家紀事,注重理亂興衰,典章經制兩種現象。 馬端臨 文獻通考 序説 此非馬氏之私言 足以代表一般人之意見 。我國歷史記載大事者,除正史外,尚有編年、紀事本末、政書三者,但三者各有所偏,即編年史以時爲系統,紀事本末以事爲系統,專記理亂興衰,政書專記典章經制是也。惟表志紀傳之史,兩者兼賅,立於學官之書,必求完備,不容偏於一方面,此專取此種體裁之故一也。

(二)讀史當然以最初之本爲佳,與其讀第二第三次所編訂者,無寧讀第一次原本。蓋第二第三次所編之史,必以第一次之原本爲根據,故原本實爲原料,原則上原料恆不誤也。吾國習慣後一朝必修前一朝之史,所修皆爲表志紀傳體,故原料之史,恆屬此體,此亦其得立於學官之一因也。 dN9aNp7jjRu7xOoLCcEbURZdGdKU19eatR2Yj1K/D4/NMCl8PIiherhYDCItXA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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