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个月的月初开始,我干脆闭门不出,安心待产。他们给我的卧室装上了百叶窗,隔绝了冬日灰暗的阳光。我无法想象永远不会蔚蓝的天空和永远不会炽烈的太阳有什么遮蔽的必要;但助产士执意要我分娩前整个月都在黑暗中度过,因为这是惯例,而因担忧而脸色苍白的加斯帕说,必须用一切手段确保胎儿的平安。
助产士认为婴儿应该会早产。她抚摸着我的腹部,说婴儿的胎位不正,但到分娩的时候应该能正过来。有时候,她又说婴儿会晚产,要让婴儿的头部先出来,这点非常重要;但我并不清楚原因。她没有向加斯帕提到过任何细节,可我知道,他每天都在我房间外面来回踱步。我能听到他踮起脚尖走在地板上的声音,紧张得就像一位深爱妻子的丈夫。自从我安胎开始,就不能见任何男人,这倒是让我松了口气。可我还是希望自己能去教堂。威廉神父现在就在彭布罗克,我的第一次忏悔就感动得他泪流满面。他说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虔诚的年轻女孩。我为自己终于找到能够理解我的人而欣喜。他们允许他和我一起祈祷,只要我在屏风的一边,而他坐在另一边,但这跟在教堂里众目睽睽之下祈祷的感觉差太多了。
一周以后,我在狭小的房间里走动的时候,全身的骨头都开始剧痛,助产士南和她上了年纪的同伴——她名字的发音听起来就像刺耳的叫声,而且她根本不会说英语——都认为我应该待在床上不再走动,最好连站也不要站。疼痛如此剧烈,我觉得自己体内的骨头仿佛都碎掉了。显然有什么地方出了问题,但没有人知道问题是什么。他们询问了医师,但由于他不能碰触我的身体,只能问我觉得自己哪里不对劲,无法进一步做出诊断。我只有十三岁,比同龄人还要矮小。我怎么知道腹中的孩子出了什么差错?他们不停地问我,是不是真觉得自己体内的骨头断了?但我不相信自己会死于难产。我不相信上帝费这么一番功夫把我送到威尔士,让我怀上可能成为国王的孩子,却让我在尚未生育之前就死去。
他们说要把我母亲请来,可路途遥远而又艰险,她无法前来,除此之外,她也不比他们高明多少。没人知道我出了什么问题,他们都说是因为我年纪太小,根本不适合生育,在我即将临盆的现在,这些迟来的建议不能带给我丝毫安慰。我不敢问孩子要怎样从肚子里出来。我很害怕自己的身体会裂开,就像小豆荚里装了一颗太大的豆子,那样一来,我肯定会失血而死。
我本以为等待临盆的痛楚已经是我能够忍耐的极限,但这种想法只到那天晚上为止:我疼醒过来,觉得腹中绞痛,仿佛整个胃都翻转了过来。我惊叫出声,身边那两个女人赶忙从两旁的简易小床上跳起来,家庭教师和女仆也都飞跑过来,房间里烛影摇曳,人们打来热水,拿来柴火,在这其中,甚至没有人看我一眼。有许多的血从我身体里喷涌而出,我很确定那是血,而自己就要失血而死了。
她们冲到我身旁,给了一根木棍让我咬着,又用一条祝圣过的腰带围住我隆起的腹部。威廉神父派人将圣体匣 送了过来,他们把它放在我的祈祷台上,好让我能时刻看到主的圣体。但在分娩的时候,主所受的苦难不如以往那样令我印象深刻。事实上,不可能有什么痛苦能与我现在相提并论。我为主所受的折磨而悲伤。可如果他也体验过难产,应该能够明白我的痛苦。
她们让我在床上平躺下来,等到开始痛的时候,又让我拽住一根绳子。我一度昏死过去,于是她们给了我一杯烈酒,让我头晕反胃,但无论什么都无法缓解腹中撕裂般的痛楚。就这样持续了几个小时,从拂晓一直到黄昏,然后我听到人们在低声交谈,她们说这个孩子出世的时间不对,花的时间太久了。其中一个助产士对我表示歉意,她说为了让孩子顺利出生,必须用毛毯把我抛起来。
“什么?”我低声问道,痛楚让我一时间听不懂她的意思。我不明白她们为什么要把我搬下床,再放到地上的一张毛毯里。我想,也许她们是想做点什么,好缓解这种让人无法忍受的痛楚。于是我顺从地躺下,任她们摆布,而她们六个人围成一圈,扯起了毛毯。我躺在悬空的毯子上,就像一袋马铃薯,接着她们一起用力将我抛起,然后接住。我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她们可以轻易将我抛到空中,我惊恐地发觉自己飞起然后落到毛毯上,就这样周而复始。抛接了十次以后,我开始尖叫着请求她们停手,她们将我放回床上,期待着状况有所改善,我只是靠在窗边,在哭泣的间隙呕吐不止。
我平躺片刻,剧痛得以稍稍缓和。在突如其来的寂静之中,我听到女家庭教师非常清楚地说:“如果必须选择,命令是保住孩子。特别是男孩子。”
想到加斯帕命令我自己的女家庭教师告诉助产士,如果必须在我和他侄子之间做出选择,就让我死去,这让我朝地板吐了口唾沫,大喊道:“噢,这是谁的命令?我可是兰开斯特家的玛格丽特·博福特女士……”但她们根本就没有听到我说的话:她们根本没打算听。
“这是正确的选择,”南赞同道,“但对这个小女孩来说太残酷……”
“这是她母亲的命令,”女教师说。我立刻停止了喊叫。我母亲?我自己的母亲吩咐我的女家庭教师,让她优先牺牲我,保全孩子?
“可怜的小女孩,真是可怜的小女孩。”南在一旁说,起初我以为她说的是孩子,也许出生的只是个女孩。但很快我就明白过来她说的是我,年仅十三岁的我,因为就连我的母亲也认为家族的继承人比我的性命更重要。
在两天两夜的折磨之后,这个孩子终于离开了我的身体。我并没有死,虽然其中有那么一段漫长的时间,我很乐于结束自己的性命,只为了摆脱这种酷刑。就在我被痛苦所淹没、昏昏欲睡的时候,她们把孩子抱过来给我看。他有着棕色的头发,还有小小的手。我伸手想摸摸他,可酒劲、疼痛和疲惫如同黑暗那样席卷而来,让我失去了意识。
我醒来时已经是早上了,其中一扇百叶窗被打开了,冬日的淡黄色阳光照在小小的玻璃窗格上,壁炉里的炉火温暖了整个房间。婴儿包裹着襁褓,躺在他的摇篮里。女佣将他抱来给我的时候,我几乎碰触不到他的身体,他从头顶到脚趾都包裹在绷带一样的襁褓里。她说必须这样把他绑在摇篮里,手脚不能动弹,头部保持静止,才能确保他幼嫩的骨头发育正常。每天中午,她们会解开襁褓,给他换尿布,这时我就能看到他的小脚丫、小手和小小的身子。等换好尿布以后,我就可以抱着酣睡中的他,就像抱着一只硬邦邦的玩偶。襁褓的布条裹住他的头颈和下巴,让他的脖子保持笔直,最后在他的头顶系成一个小圈。穷人家的女人就用这个小圈把她们的婴儿挂在房梁上,方便做饭和做其他家务,但这个男孩——兰开斯特家的新后裔——则由整整一群女佣负责照顾。
我将他放在床上,让他躺在我的身边,我盯着他的小脸儿和小鼻子,他笑得眯起了眼睛,眼皮的颜色就像玫瑰一样。他简直不像活生生的东西,更像是教堂里那种石刻的婴孩,依偎在石刻的母亲身旁。这一切简直是个奇迹:他的孕育、他的生长、他诞生于这个世界;是我孕育了他,几乎全凭我自己(我觉得埃德蒙醉后的行为作不得数)。这个小东西、小生命,他的骨来自我的骨、他的肉来自我的肉,他是我的造物,完完全全是我的造物。
很快他便醒了过来,开始啼哭。这个小家伙个头不大,哭声倒是响得惊人,我很庆幸女佣及时赶来,将他抱去乳母那里。我小小的乳房渴望哺育他,但自己也一样被绑得紧紧的,因为我们两个都有应尽的职责:婴孩要保证骨骼正常发育,而年轻的母亲奶水不足,只需乖乖待着就好。他的乳母把自己的孩子留在家里,好到城堡里来。她吃得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要丰盛,甚至还能喝到不少的麦酒。她甚至不用照顾我的孩子,只需提供奶水,就像一头奶牛。孩子需要喝奶的时候,就会有人把他送过去,其余时间由育儿房里的女仆照顾他。她会做一点点清洗工作,给他洗尿布和摇篮里的床单,有时候也帮忙做点杂活儿,除了喂奶时间从不抱着他——有其他女人负责做这些。有人睡在他的摇篮边,每天专门负责晃动摇篮;两个女佣随时侍立在旁;医师每周来看他一次,助产士也会一直陪伴着我们,直到他去教堂受洗的那一天。他现在的随从比我还多,我突然意识到这是因为他比我更重要。我只是玛格丽特·都铎女士,生于博福特家,属于兰开斯特家族,是沉睡中的英格兰国王的堂亲。而他既是都铎家的人,又是博福特家的人,拥有两方的王室血统。他是兰开斯特家的里士满伯爵,他继承英格兰王位的顺位仅次于国王的亲生儿子爱德华王子。
我的女教师走进房间。“您丈夫的弟弟加斯帕希望您同意他为新生儿取的名字,”她说,“他正在给国王和您的母亲写信,打算告诉他们,孩子的名字叫做埃德蒙·欧文,为了纪念孩子的父亲和他都铎家族的祖父。”
“不,”我说。我不打算让孩子叫这个名字,因为那个男人,他那个愚蠢的父亲给我带来的只有痛苦。“不,我不会叫他埃德蒙的。”
“但您不能给他取名叫爱德华,”她说,“国王的儿子就叫爱德华。”
“我要叫他亨利,”我说着,想到了昏睡中的国王,他也许会因为这个名叫亨利的兰开斯特家族的新子嗣而醒来,虽然那位名叫爱德华的王子的诞生也并未唤醒他,“亨利对英格兰来说是个高贵的名字,我们有许多非常勇敢而且优秀的国王都叫做亨利。这个男孩应该叫做亨利·都铎。”我又骄傲地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亨利·都铎。”等昏睡中的亨利六世去世的时候,这个孩子就会成为亨利七世。
“他说的是埃德蒙·欧文。”她又重复了一遍,仿佛我既聋又傻。
“我说叫亨利,”我说,“我已经这样叫他了。这是他的名字。我祈祷的时候提到了他的名字,他现在就是亨利,只差洗礼的时候正式命名了。”
她听着我的一再强调,不由得挑了挑眉毛。“他们不会喜欢的。”她说着走出房间,打算告诉我丈夫的弟弟加斯帕,说那个女孩儿很顽固,不愿以她死去的丈夫为儿子命名,而且不听劝阻,坚持自己给他取了名字。
我躺倒在枕头上,闭起双眼。无论别人怎么说,我的孩子就叫做亨利·都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