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女王在炎热的天气里忍受着累人的妊娠,同时也决心原谅她那难以相处的妹妹,听从了她丈夫菲利普王子的劝说,把伊丽莎白从伍德斯托克宫放了出来。她回宫的时候穿着十分端庄,一顶小巧的兜帽拢住了她那头姜黄色的头发,衣服的颜色是象征着新教徒的黑色和白色,表现得和任何身处名门但尚未结婚的贵族姑娘一样富有魅力而又热情洋溢。
但她的出现不过在四处走动的女王身后又多了个匆忙的跟班而已。可以肯定的是,尽管伊丽莎白可以竞争王位优先继承权,她肯定不会真的以为自己有机会被任命为女王的继承人吧?她的出现仅仅为了向世人展示出信仰的分立,每个人都知道伊丽莎白和我姐姐一样,是个新教徒。
整个王室迁至奥特兰兹。母亲回到位于博默纳的家中,全然不曾对我与玛丽提及,便脱下服丧的黑纱,嫁给了她的马夫阿德里安·斯托克斯。打我记事起他就一直在照料我们,为我们一家打理马匹和猎犬。玛丽说那是因为我们的母亲没法支付他的工钱了,但又不能少了他帮忙照料马儿,我倒觉得她很高兴自己能摆脱掉格雷的名号,这姓氏在每本非法的改革派宣传册上大事宣扬,在整个基督教世界都家喻户晓,如今她嫁给阿德里安·斯托克斯,就可以将自己叛国的罪名彻底埋藏起来,一起消失的还有她那犯下了叛国罪的丈夫以及倡导新教的女儿,她自己也终于能像其他人一样,假装他们从未存在过。
一切对她来说都很理想,她成了斯托克斯夫人。可我清楚,她之后会让人叫她弗朗西丝小姐,还要别人给她按照王家礼节深深鞠一躬。但我仍然是凯瑟琳·格雷小姐,玛丽也还是玛丽小姐,除非别人娶了我们,否则我们没法改变自己的名字。我们没有可以隐藏的手段,伊丽莎白、苏格兰的玛丽,还有玛格丽特·道格拉斯亦然,我们是都铎家族最后的继任者,都有王位的继承权。我们在宫殿外面四处闲逛,等待着玛丽这次火速受孕的结果,五个人中的一个肯定会是继承人,除非她能生下活着的孩子,而这件事就连她母亲也才做到过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