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德·亚米契斯的那首诗:“美好并不总被岁月磨去/或在泪水和辛劳中凋零/我那花甲之年的母亲/我越看越美丽。” 诗人的意图并不在于描述女性之美,而是表达儿子的孝敬之情。如今,接受子女孝心的年龄已经延迟至九十岁上下。至于六十来岁的老太太,倘若身体健康,完全可以算作青春未老、活力四射的盛年——加上某些整形手术的修饰,看起来还能比真实年龄年轻二十岁。小的时候,我常常对自己说,人不该活过六十岁。一旦超过那个年龄,势必百病缠身、口角垂涎、神志迟钝,只能在养老院里苟延残喘。一想到二十一世纪,我就想起但丁的观点 ,并由此作出决定,自己应该活到七十岁,即二〇〇二年。那时,活到古稀之年是相当远大的志向,真正能坚持到那个备受尊崇的年龄的人屈指可数。
记得几年前,我曾见过汉斯·伽达默尔。那时,年逾百岁的他不远万里赶来参加某学术会议,用餐期间他吃得津津有味。我问他一切可好,他告诉我说双腿不太灵便。当时,尽管他挤出了一个苦笑,但仍然难以掩饰那近乎无耻的开心,我简直想扇他两个耳光(事实上,他又非常愉快地活了两年)。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年代,科学技术每天都在大踏步前进。我们常常问全球化趋势最终将把人类引向何处,却很少想到人类取得的最大进步(事实上,该领域的进步远远超过任何其他领域)就在于平均寿命的延长。关于人类对于自然的驾驭,早在原始时期,当穴居人类发明人工取火时就已模糊地意识到了;晚些时期,我们的祖先又发明了轮子;罗杰·培根、列奥纳多·达·芬奇和西哈诺·德·贝热拉克都预见了飞行器的诞生;自蒸汽革命开始,人们的出行速度就成倍提升;早在伏打所处的年代,人类就看到了用电能照明的希望。但是,千百年以来,人类对于不死仙丹和不老泉水的渴求却始终只是白日做梦。中世纪的人们发明了精良的风车(时至今日也还能为人类提供替代性能源),然而,那时的信徒纷纷前往朝拜的教堂却只能令他们获得活过四十岁的奇迹。
三十年前,人类成功登月,但至今还未成功登陆火星。在登月的年代,一个七十岁的老人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但在今天(除了血管梗死患者和癌症患者),活到九十岁已不再是痴心妄想。总而言之,最大的进步(假如我们说的是真正意义上的进步)在于人类寿命的延长,而不是各类电脑的研发。事实上,当帕斯卡发明计算机时,就已经预言了电脑的诞生。然而,帕斯卡本人却在三十九岁就英年早逝了。此外,亚历山大大帝和卡图卢斯都是终年三十三岁,莫扎特终年三十五岁,肖邦终年三十九岁,斯宾诺莎终年四十五岁,圣托马斯终年四十九岁,莎士比亚和费希特终年五十二岁,笛卡儿终年五十四岁,黑格尔算是长命——活到了六十一岁。
今天,我们面临的许多问题(不只是退休养老的问题)都源于人类寿命的延长。第三世界国家的民众之所以纷纷拥入西方国家,一方面当然是为了寻求食物和工作——正如电视和电影向他们许诺的那样,另一方面也因为他们渴望生活在一个寿命更长的地方,或者说逃离一个早死的地方。然而我相信(尽管我手头并没有精确的统计数据),人类用于老年医学和预防医学领域的研究经费远远不及对战争科技和信息科技的投入。换言之,我们更精通如何摧毁一座城市以及进行低成本的信息传输,而不是协调各个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筹谋年轻人的未来、应对全球人口膨胀和平均寿命的延长。
年轻人可以认为进步就是用手机发短信或乘坐廉价航班飞往纽约,但令人震惊的事实(一直未能得到解决的问题)却是,如今的他们直至四十岁才成年,而他们的祖辈早在十六岁就独立了。
毫无疑问,我们应该为自己可以活得更久而感谢上帝(或命运)。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面对这个时代最具悲剧色彩的问题,这并非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
二〇〇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