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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谬论

在这一切之中,存在某种非常吸引人的东西。首先,其前提包含大量的直觉成分。毕竟,我们自己确实亏欠其他人。这是真的。我们交谈甚至思考所使用的语言,我们的习惯和观点,我们爱吃的食物,使我们的电灯能发光、马桶能冲水的知识,甚至是我们表明对社会传统的否定所采用的表达方式——所有这一切都是我们从其他人那里学到的,而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早已去世。如果我们把欠他们的东西想象成债务,那么债务将是无穷多的。所以,问题在于,把它看成债务真的有意义吗?毕竟,从定义上看,至少我们认为债务是能够偿还的东西。希望和自己的父母实现两讫的状态是非常奇怪的,这通常意味着一个人想和父母断绝关系。我们真的希望和所有人达到两讫的状态吗?那意味着什么?这种愿望真的是所有人类思考的基础特征吗?

其次,原始债务理论家所描述的,是不是一个谬论?他们的发现,究竟是一个存在于所有社会形态中的深奥的人性真理,并且早已在某些古老的印度经文中得到清晰的描述,还是他们自己创造了这个谬论?

很显然,一定是后一种情况。他们创造了谬论。

选择吠陀经文是至关重要的。事实上,对于这些经文的作者,我们几乎一无所知;而对孕育了这些经文的社会环境,我们也知之甚少。 我们甚至不知道收取利息的贷款是否存在于吠陀时期的印度——显然,对于祭司们是否真的把祭品看作人们欠死神贷款的利息,这有着重要的影响。 结果,这些经文起到的作用,既可以相当于空白的画布,也可以是写满未知的象形文字的画布,通过它们,后世的人可以得出任何自己希望得到的结论。如果我们来看一看另一个古老的文明,另一个我们确实了解其存在的环境和状态的文明,我们将找不到任何证据,证明存在和印度类似的观点,即把献祭看作偿还的方法。 如果我们翻阅古代神学家的著作,将会发现,大多数著作经常提到的观点,是把献祭看作人类和神明确立商业关系的切入点,但是神学家们觉得这一观点很明显是荒诞的:如果神明已经拥有了想要的一切,那么人类究竟能拿什么和神明讨价还价呢? 在本书的最后一章,我们将看到赠送礼物给国王是多么的困难。而对于神明(更不要说上帝),难度将进一步被无限放大。交换需要以平等为前提,而在面对超自然的力量时,这个前提从一开始就不成立。

而对神明的债务由国家承担,并由此形成债务体系的观点,实际上也站不住脚。这里的问题在于,在古代,自由的公民通常不需要纳税。一般来说,只有被征服的人口才需要缴纳贡金。在古代的美索不达米亚,情况正是如此,独立城邦的居民们根本不需要缴纳直接税。与此相似,正如摩西·芬利所说:“古典时期的希腊人,把直接税看作暴政的产物,尽一切可能避免其出现。” 雅典的居民不缴纳任何形式的直接税,但是城邦有时候却会向居民分发货币,这是某种和我们认知相反的税务体系——有时候采用直接发放的形式。比如劳里厄姆(Laurium)银矿的收益,有时候城邦会采用间接的形式向参加陪审团或集会的人慷慨地派发。但是,从属的城邦需要支付贡金。在波斯帝国内部,波斯人无须向帝王缴纳贡金,但是被征服地区的人们则需要这么做。 罗马也是如此。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罗马公民不用纳税,但是他们有权以救济金的形式,分享其他地区缴纳的贡金——著名的“面包与马戏” 手段中的“面包”部分。

换句话说,本杰明·富兰克林说,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和税是确定的——他这种说法不正确。这显然使得“对一个人的债务,只是对其他人债务的一种变化形式”的观点,变得更加难以存继。

但是,所有这一切,都不足以给国家货币理论致命的一击。即使是那些不征税的国家,也确实征收某种形式的报酬、罚金、关税和罚款。对于其他理论(声称国家的诞生是作为某种超脱于世外的原始债务的守卫),它很难与之相一致。

尽管美索不达米亚是最早出现收利息的贷款的地方,大概比吠陀的诞生早2 000年,但是原始债务理论家极少提及苏美尔或巴比伦——这很奇怪,因为这两个地方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国家诞生之地。但是如果我们看一看美索不达米亚的历史,这件事就没那么令人惊讶了。又一次,我们在美索不达米亚的发现,许多方面都和那些理论家预计的情况完全相反。

读者可以回忆一下前文的例子,美索不达米亚的城邦由大量的寺庙所统治:庞大、复杂的行业机构,工作人员通常数以千计,包括牧羊人、纤夫、纺纱工、编织者、舞女及管理人员。至少在公元前2700年,雄心勃勃的统治者开始兴建以相似的方式组织的宫殿,来模仿美索不达米亚——唯一的区别是,寺庙的中心是男神或女神的圣室,供奉着神像,由僧侣仆人侍奉饮食、穿衣及娱乐,仿佛这些神像有生命。宫殿的中心是国王的房间。苏美尔的国王很少宣称自己是神明,不过他们的做法也与此相差不大。但是,当他们以超自然统治者的能力去干涉臣民的生活时,则很少以施加公共债务的形式推行,一般采用取消私有债务的形式。

我们不知道需要支付利息的贷款何时出现,也不知道其如何出现,因为它们的出现似乎早于文字的诞生。最有可能的情况是,寺庙僧侣发明了支付利息的贷款,作为向篷车交易提供资金支持的手段。篷车交易非常重要,因为尽管古代的美索不达米亚河谷极为丰饶,能够生产大量富余的谷物和其他食物,并供养许多牲畜,从而提供大量的羊毛和毛皮,但除此之外,那里几乎一无所有——石头、木头、金属甚至作为货币使用的银子,都需要进口。因此,很早以前,寺庙僧侣就形成了把商品分配给本地商人的习惯(有些商人是独立的个体,而有些则是寺庙里的僧侣),商人们将离开平原,到其他地区出售商品。对于寺庙来说,利息是分享商品出售收益的一种方式。 但是,一旦这种方式被确立下来,其原理似乎就很快扩散开来。不久,人们就发现不但出现了商业贷款,而且出现了消费贷款——“高利贷”的原始意义。到了公元前2400年,对于那些经济上有困难的农民,以担保物抵押放贷已经成为本地官员或富商的惯例做法;如果农民不能偿还贷款,放贷者就会把他们的财产据为己有。收取财产通常从谷物、绵羊、山羊和家具开始,然后是土地和房屋,最终甚至有可能发展到家庭成员。首先是仆人,然后是子女和妻子,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债户自己也会被征收。这些人将变成债务苦工:并不是奴隶,但是和奴隶区别不大,被迫在债主的家里(有时在寺庙或宫殿里)一直工作下去。当然,从理论上说,只要债户偿还了借款,就可以把他们全部赎回。但是很显然,农民被剥夺的财产越多,他们就越难以偿还借款。

这种情况的后果是,社会通常面临分裂的危险。如果某一年,出于某种原因,农作物歉收,大量的农民将会变成债务苦工,许多家庭将支离破碎。不久,随着负债的农民出于财产被剥夺的恐惧而逃亡,在城市文明边缘的沙漠中游荡的半游牧部落的土地将被荒废。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社会的彻底崩溃状况,苏美尔和后来的巴比伦国王,会周期性地宣布大赦。经济历史学家迈克尔·赫德森(Michael Hudson)称其为“既往不咎”。这样的法令通常会免除所有未偿还的消费债务(商业债务不在此列),把土地归还给最初的所有者,允许所有的债务苦工回到自己的家庭。不久,国王在首次登基时宣布大赦基本变成了惯例,还有许多国王在位时就不得不重复地宣布大赦。

在苏美尔时期,大赦被称为“自由宣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苏美尔语“amargi”是已知的人类语言中第一个出现的意为“自由”的词,其字面意义是“回到母亲身边”——这正是重获自由的苦工终于可以做的事情。 迈克尔·赫德森说,美索不达米亚的国王们这样做是由于他们宣称自己具有超自然身份:在获取权力时,他们真的认为自己是在重新塑造人类社会,因此,他们需要把以前所有的道德责任清除掉。尽管如此,这和原始债务理论家脑海里的观点仍然相去甚远。 f75TX6HDOZ9t7TPFyUs9Ajfk0JZaNxLSIpUbx63LuA0pL/We1j7KNfoR7/CYy5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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