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1940年,笔者第一次试图以书面的形式使一种较新疗法的原则和技术具体化,这种疗法很快被称做“非指导咨询”。
1940年11月的明尼苏达《心气》 (Psi Chi) 中,有一篇名为《心理治疗新想》的文章,该文作了改动后,成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第二章,1942年出版。
两年之后,《咨询与心理治疗:实践新观》一书出版(166,此插入数字指书末参考文献号,下同)。在那本书中介绍了咨询领域的原则,那些原则的目标是释放个人的整合能力。对读者而言,简短地回顾此领域近十年来发生的变化或自这些观念首次形成后的发展是有用的,这会让为何此时需要出现另外的陈述显得更加明了。
在写《咨询与心理治疗》的时候,俄亥俄州立大学心理门诊的部分工作就是以非指导的观点进行的,这是基于早期笔者领导下的罗彻斯特指导中心(Rochester Guidance Center)同事们的工作。另外,罗伊斯里斯伯格(Roethlisberger),迪克森(Dickson)及他们在西部电厂的同事也独立地发展出了类似的观点并付诸实践。一种直接从奥托·兰克(Otto Rank)的工作中发展起来的(也受到了笔者的影响)与非指导咨询很相似的治疗方法也为社会工作者、精神科医生及心理学家的实践所用,这些专业工作者多在费城接受了塔夫特(Jessie Taft)、艾伦(Frederick Allen)及罗宾森(Virginia Robinson)的培训。这些带有治疗倾向的实践经验都涉及了一点——最重要的是依靠当事人的能力。
现在,学院和退伍军人管理局都拥有成百上千的咨询员,他们和咨询中心、精神卫生门诊及精神病院里的心理学家,及学校、工厂、社会机构、宗教机构里的工作者,都在尝试着验证非指导方法的假设,只是他们接受的训练和技能水平不同。范围广泛的专业工作者业已有了关于学生、其他成人、适应不良的孩子及其父母的咨询经验。他们正确地处理了很多特殊领域的问题,如婚姻问题、职业问题、言语困难、身心障碍如过敏以及广泛的神经症问题和某些精神病问题。现在还没有足够时间来研究这些工作小组的治疗过程和结果,但这些工作者的经验给当事人中心疗法带来了思考和回馈。
在这10年中,当事人中心疗法取向的治疗师欣喜地发现,他们的当事人咨询的时间越来越长,当事人投入程度和人格重组的水平越来越高。10年前一个非指导的咨询员会发觉他的咨询只有平均5~6次会面,极少数会到15次以上;而同样是这个咨询员,现在会发觉他的咨询一般都会有15或20次的会面,50或100次的会面也非罕见。这种现象的发生是因为咨询员建立理解性关系的技能进展了吗?或者是因为这样的事实,随着咨询员变得更加优秀,更多严重适应不良的人都来找他?还是因为在观念和技术上出现了深刻的变化?无论是什么原因,当事人中心疗法的思想因这些深入的经验而丰富。
故我们现在可以说,当事人中心疗法的临床思想得到了这些广泛问题及其工作方式的巨大变革的滋养。从中度行为偏差的孩子到精神病患者,从那些两次会谈就得到帮助的人到那些在150次会谈中经历了广泛人格重组的人——这些都标志着目前当事人中心疗法实践范围的巨大拓展。
10年前,非指导咨询被认为是一个言语互动过程,主要对青少年和成年人的咨询有用。从那时起,这种咨询的基本原则就被认为对其他不同领域同样有用,有些领域和心理治疗实在相去甚远,有些领域将在此书中充分讨论,其中会简短地提及当事人中心疗法对这些领域的启示作用。
业已发现,以当事人中心为指导的、对问题儿童的游戏治疗是有效的。阿科什莱恩的书(14)对此做出了彻底和有说服力的解释,在游戏治疗中,言语交流常常是很少的,甚至完全没有。
既对孩子也对成人的小组治疗已经有效进行,小组治疗和个别咨询的理论基础是相同的。目前小组治疗已经对适应不良的成人、问题学生、考前学生、退伍军人、杂居种族人群、儿童、父母开展工作。
小组治疗的经验中有很有意义的试验,以当事人中心——更具体地说是以学生中心——的风格对大学的班级进行指导,我们努力让这个成功心理治疗的原则和程式能够适应教育,这些尝试中彻头彻尾的失败和生机勃勃的成功让我们学到很多。
这些就是主要受到当事人中心疗法启示的领域。但是相应的,我们也从其他领域获益不浅,在此不一一赘述。那些摩擦很大或士气低落的小组运用当事人中心疗法取得很好疗效的有益经验让我们确信,这种方法对工厂、军队和其他集体有用。特别有意思的是,我们运用这种方法来管理我们自己的组织、委员会工作、人员评定和选拔。这些领域要学习的还有很多,但是目前的进步的确是已经够鼓舞人心的。
从而我们看到,在10年内当事人中心疗法已经由一种咨询方法变成了一种促进人际关系的途径。我们也感到这种方法对聘用新员工及决定谁能升迁同样有巨大的意义,正如它能帮助那些无力处理社会关系的当事人一样。
没有什么比心理治疗领域的进展更令人吃惊的,正如没有什么比研究领域的呆板让人吃惊一样。10年前,与心理治疗有关的客观研究屈指可数。而就在过去的10年内,当事人中心疗法取向的工作者们已经发表40多项这样的研究结果;而且,有很多的研究还没有发表,还有20多个重要的研究计划正在进行中。想要夸大这些研究的影响是很难的,研究者们已经对研究进行了绝对地、常规的严格限制,每个研究使用的工具都有明确、可靠的可信度,并且研究方法已经进行了有效的细节描述,以便于有资格的工作者通过重新进行相同的治疗,或者是通过对新材料使用相同方法检验结论。两项早期研究已经在目前的案例上反复得到了确证。所有这些发展的结果意味着,要想通过纯粹教条化的术语来讨论心理治疗的任何成分都会变得越来越难。逐渐地我们明白,我们可以客观的调查想知道的心理治疗的任何结果,从最深层的当事人—咨询员关系到行为改变的测量。
研究发展中最基础和最重要的手段是积累案例治疗的完整录音。《咨询与心理治疗》提供了首个完整的、逐字逐句的、以印刷形式出现的案例,随之而来的就是《非指导咨询的案例》(199),这本书提供了五个案例,大部分都是逐字逐句地刊登出来的。目前芝加哥大学的咨询中心已经有了30个完整录音并转抄的案例,可供高素质的研究工作者使用。该中心希望至少还能增加50个这样既录音又转抄的案例。这将为研究调查提供大量的基本资料,而这是以前未曾有过的。成功的案例、失败的案例,专业当事人做的案例,受训者做的案例,短期案例,长期案例——所有的都将成为范例。
为了在治疗中积累案例的录音资料和执行研究计划,当事人中心疗法的治疗师肩上的担子很重。然而鼓舞人心的事情是,其他流派的治疗师们现在也开始对案例录音,而弗洛伊德派的分析师、催眠师以及阿德勒学派的治疗师、折中主义的治疗师开始进行这样的研究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正是这些未来的研究将会帮助大家撕去学派的标签,把心理治疗这个领域统一起来。
1942年《咨询与心理治疗》出版发行的时候,出版商希望知道在大学咨询课程中这本书的市场如何。那时候的情况是,看起来全国有这样课程的大学不超过两到三所。由于受最近心理治疗业变化的影响,这幅图景已经有了令人惊讶的改观。超过20所大学都提供某种毕业后的心理治疗培训,或多或少地都强调以当事人为中心的观点。有些大学还有完整的培训课程,学生在督导下进行治疗实习,这种实习是培训经历的一个核心部分。这样的治疗培训不是零星的发展,它是受到美国心理学会(APA)的正式认可的,APA现在已经提出:临床心理学家的培训如果没有心理治疗的培训是不完整的,而且,为了达到APA最高的认证水平,临床心理学的毕业项目必须包括计划良好的心理治疗项目(160)。在精神病学领域中也出现了这样的重大发展,而以前治疗领域中曾经很普遍的、零星的为了找工作而进行的培训,也迅速在很多中心建立起整合良好的项目。
在治疗领域中的培训项目发展的背景下,当事人中心疗法的培训保持了稳定进步,我们的方法和程式改变了很多,这在以后的章节中会专门讨论。在培训中依靠当事人的原则同样在治疗中得到执行。我们的关注点已经从咨询员(counselor)的技术转移到当事人的态度和观念,同时对技术的重要性是从更加练达的层次上来重新认识。这是对临床心理学博士候选人长期、逐渐的培训的经验所得。另外极有价值的经验是1946年到1947年间,100多名成熟的、高素质的心理学家经过短期强化培训,准备成为退伍军人管理局的个人咨询员(Personal Counselors)。在为心理治疗界进行人员培训的过程中,我们自然在心理治疗方面学习到很多。
如前所述,因为我们承担了越来越多不同的工作,所以强烈感觉到有必要把理论统一起来,对理论的简洁陈述是当事人中心疗法治疗师的当务之急。我们自己的经验已经证明了科特·勒温(Kurt Lewin)时常引用的名言:“没什么比一个好理论更实用。”我们理论的大部分是围绕着“自我”(self)建构,这将在后文证明。然而,我们也尝试运用学习理论的术语和人际关系动力学的术语。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对理论进行了扬弃或者重大的调整,当然还有发展。数年前,治疗的理论看起来最好是用可视的观察来描述,这种模式今天对我们来说似乎不足以解释治疗中的所有现象,因此在我们当今的思考中它只占很小的一部分。
从我们这个集体内部看到的是理论的稳定性和迅速的开花结果的景象,同时我们饶有兴致的听到当事人中心疗法时常被人批评为“没有一致的人格理论”。这种批评是对科学发展中理论定位的单方面歪曲,更像是预先准备好的抗议书。
除非有需要解释的现象,否则是不需要理论的。就我们对心理治疗所知而言,直到有明显的变化呼唤解释时,才需要有治疗的理论。因此,一种统一的理论要有助于解释所发生的事情,且要为将来的经验提供可检验的假设。因而,治疗中首先需要的是能产生有效结果的技能。通过对治疗过程和结果的观察,可能会发展成一种简约的理论,这种理论要能指导新的经验以便对其适用性进行检验。这种理论要可以修订和调整,目的是——这个目标永远不会完全达到——提供一个完整的理论构架,能够充分地容纳所有可观测的现象。现象,而不是理论,是重要的。
梅奥(Elton Mayo)对这种观念进行过简洁的陈述,开始时是用他自己的话,后来是用他一位同事的话。这段引文可以让人领略其思想要旨:
从历史上看,我认为可确定的是,科学一般产生于特定领域,并且该领域技能发展良好。某人,某个熟练的劳动者,在反思时试图把内含于技能中的假设外化,这就是逻辑经验方法的开端。假设一旦被外化就可以逻辑性地发展,发展导致了实践经验的改变,故产生了科学。要强调的一点是,科学抽象不是产生于浓雾中或无边的反思中,它一开始就深深扎根于以前存在的技能中。
在这一点上,引自我同事,已故著名化学家劳伦斯·亨德森(Lawrence Henderson)的演讲可能是正确的:
……在纷繁的生命科学中,比如说在医学中,理论和实践都是理解的必要条件,而且只有希波克拉底的方法是唯一广泛适用的。这种方法的首要因素是艰苦的、长期的、明智的、负责的、不懈的病房里的工作,而不是图书馆里的工作:这是医生工作的完全职责,这种职责不仅仅只是智力工作。这种方法的第二个要素是精确地观察事物、事件,根据推断进行选择,推断源自相似性和经验,源自显著的、重复的现象,还有对事物的分类和方法学的探索。第三个要素是明智地建构理论。不是一种哲学理论,也不是无边的幻想,更不是准宗教的教条,而是一种温和的、平凡的东西……就像辅助步行的手杖一样……所有这些可以用一句话总结:医生必须,首先,具有对事物有紧密的、习惯性的、直觉的亲切感;其次,具有关于事物的系统的知识;再次,其有效思考事物的方法。(130,pp.17~18)
从这个角度看来,我们自然可以说理论脆弱的花朵生长于经验这块坚实的土壤中。反对这种自然次序看起来是荒谬的。所以,读者们会在本书中发现一组有统一性的不同理论建构,并感受到它们提供了思考治疗改变的丰富方式,还有个体人格观,这种人格观是建立在对人格改变的观察的基础上的。但是理论的变换和不固定性不能被太多地强调。理论试图解释的现象保持事实的坚固性。也许明年或后年我们会提出一种更加全面的理论模式,能够更广泛地包容这些基本的事实。如此的话,这种新理论会提出更多更好的假设以供检验,却更进一步促进对真理的探索。
这介绍性的一章简要回顾了过去8年或10年内对当事人中心疗法有影响的因素。但是,治疗师们得出了什么样的结论?当面对各式各样的案例时他们是怎样调整他们的方法?他们认为在帮助有问题的人的时候什么是最基本的?在他们聆听个别或集体治疗的典型访谈的录音时,他们对治疗过程有什么新的理解?他们怎么解释自己的失败,当他们试图减少失败的可能性时,他们的思维发生了什么样的改变?这些治疗师持有什么样的理论,为什么他们认为这些理论是合理的?是否有什么模式能够帮助他们给工作和个人经验的迷惑赋予意义?后文呈现了一个人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这些答案在没有写下来的时候至少有一部分已经过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