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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我清楚地记得,当年的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位于畅春园旧址的一座现在早已经被拆除的二层小楼上。二层楼道墙壁上挂着一份费孝通亲笔写下的录自清代改革派先驱思想家龚自珍的名句“但开风气不为师”。我自己也很欣赏这一诗句,总是在心里不断地玩味,琢磨费先生给我们研究所同仁写下这句诗意义究竟在哪里。后来随着情境的变化,我也离开了那个研究所,离开了北大,但费先生写下的那句诗却总会浮现在我眼前,让我不能忘记。我想,费先生当初写这句诗的目的应该是鼓励后学之辈以自我创造为主,不轻易言师言派,因为作为真正意义上的先生、老师,所谓人生和思想的引领者,是在不经意间形成的,水到渠成,品格上是老师的,也自然会显现出一种老师的风采来,而骨子里不是老师的,再装出老师的样子,非逼着学生喊老师不可,那最终也只不过是一个平常的教书匠而已。这是我对龚自珍那句至今也不能让我忘记的诗句的最为真切的感受,也是一直激励我自己不断去有所追求和钻研的动力基础。

我是1995年9月来到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跟随费孝通教授学习社会学,并攻读博士学位的。读硕士以前我学过心理学,那时尚不知道社会学是什么。后来,1993年夏天的时候,我有幸参加了台湾大学杨国枢教授在山海关京山宾馆举办的“社会心理学高级研讨班”。在这个班上,竟然每一位授课的老师都会提到费孝通早年的著作《乡土中国》,一位研究组织行为学的教授甚至还以费先生“差序格局”这一概念为基础来建构一种本土的组织管理理论。这种学术氛围,再加上我那时已经渐渐从心理学转到了社会学,便使我特别注意到了当时作为著名社会学家的费孝通的著作,并突然萌生了要到费先生门下去学习的念头。更为巧合的是,在我第一次去北大社会学系询问有关博士生考试的情况时,恰好知道在当天的下午电教中心就有费先生的演讲。我在北大社会学系读书的朋友那时就跟我开玩笑说,你还真有福气,偶然来一次北大就赶上费先生演讲,我们在这里待了快三年了也才只赶上了这一次!

听费先生演讲真的是非常开心的事情,后来听先生演讲的次数多了,感觉还是一样,那就是演讲极为有趣且富有启发性。我印象最深的是他讲到“社区”这个概念,他曾经说过,现在随处可见的这个社会学概念,不过就是他早年就读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的几个同学一起翻译出来并使用的一个概念。他还会风趣地称自己是“小鬼”,因为他是农历的寒食节,有些地方俗称“鬼节”的那天出生的,那一天所有的鬼都会出来,自由自在的,可以在人世间到处游荡。在民间信仰之中,那一天出生的孩子,也多是不会安分守己的,多少会有些出奇之事做出来。费先生因此常常形容自己是一匹不太守规矩的“野马”,在社会学中是这样,在人类学中也是这样。我个人以为,这恰恰是费先生自谦或许也是自傲的话,要知道野马的性格同时也意味着一种创造,一种开风气之先,一种不苟同于人云亦云之说。这样的风格虽然可以轻而易举地表现在闲谈之中,但要真正地做到这一点却又十分的不易。许多社会学的分析概念,西方人的教科书里也没有专门引述过的,研究者用起来就没有那么大的自信心。但费先生却是从来不会顾及这一层的,往往就地取材,以极为本土的概念去概括他所观察到的各类现象。早期如他的“乡土中国”“差序格局”“文字下乡”等等,晚期的如“多元一体”“文化自觉”“美美与共”“人文价值”等等。这些概念的提出都不是一种隔靴搔痒、不着边际的挪用,而是能够从对中国社会现实的观察出发而进行的一种抽象、升华以及思想上的引领。

这种持之以恒的现实主义态度,使得费先生总能够在别人没有观察到的地方提出问题,并把这一问题很快提升到社会学基本理论的层次上去思考。晚年他经常说到的一个词就是“灵”。因为那时有许多社会科学研究者的研究,仅仅停留在一种对平面化而缺少灵性的无意义事实的呈现上,但是这些事实之间是否有联系以及究竟有怎样的联系,那就不去管了,结果留给读者的往往是一大堆看似结实实则脆弱至极的材料,既没有什么问题意识,也没有体现自身思考之后所贡献出来的结论,结果只能是把那些琐碎的事实呈现本身变成了研究目的本身。而这恰恰是费先生从来都不大赞成的一种做法,因为这样的研究真正缺乏的是人所独有的灵性。显然,人如果缺少了灵,便立不起来,研究也是一样,需要这种灵的介入。因而在其晚年,他曾醉心于对古代玉器的研究,特别是对一种名字叫作“琮”的玉器更为关注。玉器在古代人的意识里具有一种沟通天地的本领,而琮就是这样一种观念的物化,借此物,人就可以超越生死的局限而具有了一种灵,也就能够真正在这个世界之中立起来了。

费孝通是英国波兰裔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的弟子,因而在他的文字背后,时时都会流露出人类学对于实际社会生活的关注。这进而体现在费孝通对于“乡土”社会这一理想类型的概括上。在他看来,我们传统的中国社会对于土地是有着一种特殊情感的,人因此就像是被土地牢牢地捆绑住一样,相互之间不能分离。因而,对传统社会人的理解,如果少了“土地”这一基本要素,那么所有的理解都只会是片面的了。这种乡土中国的本色具体体现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体现在对待文字和法律的观念上,也就是每一个乡土之人都是出生于此、生长于此,最后又终老于此的个体,因而,相互之间是一种以关系的亲疏远近为基础的“差序格局”。这一格局就像费孝通自己所形象比喻的,像石头落水激起的波纹一样一圈一圈地向外扩展,越靠近自我这个中心,关系就会越亲近一些,越远离这个中心,关系也就越淡漠。而这样一种差序格局,也是有其生态基础的,那就是土地。耕种土地的经验,使得人们生活在一个天天都会谋面的熟人社会之中,在这个社会里,文字是没有什么实际功用的,因而文字实际上是下不了乡的,那些写在书本上的法律条文对于乡民而言自然也是极为陌生的,他们能够理解的往往是那些祖祖辈辈流传下来并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被使用的习俗惯例。

乡土社会既然是一种理想类型,那么它就不能被固化为一种对于纯粹的现实的描述,而是对现实存在的一种类型抽象,是我们观察现实社会的一个分离点,是从变化的类型中看到不变的理想模式的存在。显然,如果没有看到国家对于乡土社会的改造,没有看到中国文明与西方文明的深度接触,没有看到现代化观念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那么单纯谈论乡土中国之内涵肯定是过于天真而不切实际的。我记得很清楚,在我的博士论文答辩会上,费先生对于我论文中所使用的“乡土社会中的权威多元与纠纷解决”这个标题给出了他自己的评论。 他那时就认为,现在不仅是一个“乡土中国”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变化中的中国”的问题。像我那样去研究法律纠纷解决的问题,是要去考察纠纷在实际当中是怎样发生的,人们又是怎样一步一步地解决纠纷的,所谓研究就是要真正把这一过程弄清楚。因而,他关注的主题会持续不断地回到“现在中国农村变化成什么样了”这一问题上来。当年费先生的那些评论至少对我自己而言是受益匪浅的,并激励着我不断返回我自己所调查过的河北李村去体验那里正在发生着的种种变化,并将这种变化跟“乡土社会”这一费孝通所提出的理想类型进行一种比较,从中看出它们之间的根本不同之处。

作为一个理想型的乡土社会,其最为根本性的社会结构是由三个要素组成的,那就是国家、士绅和农民:国家以皇权为代表,并由士大夫阶层来治理;士绅处在国家与农民之间,并联结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关系;而农民几乎是不会直接与国家打交道的,必然要通过作为中介者的士绅。拥有乡村土地的士绅们住在乡下,掌握着传统文化的核心要素,并依靠出租土地来维持生活,而无须亲自去劳作。这些有似寄生于乡村的士绅,他们的角色却并不是可有可无的,他们更多担负着一种在上上下下之间进行沟通的作用。如果我们把眼界扩展开去就会发现,这样一种社会结构绝对不是中国所独有的,法国的神话学家杜梅齐尔对于古代印欧神话的结构分析同样看到了大祭司、战士和平民这样三种结构要素。但是这样的结构又跟中国社会不同,因为前者缺乏相互之间的流动性,三要素之间的相互转化几乎是不可能的。 而后来标定印度社会的“种姓制度”以及标定现代欧洲社会的“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对立,都跟这一基本的结构联系在一起,并且各自沿着特定的轨道在发展,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文化。

在北京大学求学的日子里以及后来的任教过程中,我总有机会和同学或者同事们去看望费先生。而每次去,费先生都会很耐心地听我们大家的学习心得汇报,然后发表他的极为精彩的评论,那或许是只有在某一个问题上求索了很久却不能够获得真正解答的人才会理解的一种评论,换言之,费先生是一位在不经意间会给真正的研究者以启发的思考者。他也往往一说起来就忘记了时间,近乎滔滔不绝了,经常会被秘书因为担心先生身体吃不消而打断了他的讲话,但是每次先生都像小孩子一样,天真地“求”秘书再给他二十分钟或者半个小时的时间,使他能够将他未讲完的话继续讲下去。因而,每次我们约好的会面时间都会被一再地延长,直到先生自己觉得乏累了才肯罢休。

在费先生晚年的无数次谈话和演讲中,我感觉至深的是他对于“文化”这一概念的思考。他一直在思考我们的文化究竟该怎样发展下去的问题。我记得很清楚,在1998年夏天,由北大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举办的“二十一世纪:跨文化对话与文化自觉”研讨会上,费先生提出了“文化自觉”的概念,这个概念强调每一个文化自身的存在价值以及自身对于自己文化走向的清楚把握。在费孝通看来,这是他所谓的在新的世界性之中涌现出来的有似中国战国时代的生存法则,并可形象地在其即兴书写下来的四句话中得到最为清楚的体现,那就是“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可以肯定地说,我们今天的世界是真正地相互联系在一起了,借助互联网的虚拟世界,我们彼此互联互通。对于这种变化,也真正需要有人去了解和解释,从中看出一个文化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否则,文明发达过后,剩下来的也许只能是起反作用的作为废墟而存在的文化了!

从1995年秋天懵懵懂懂地来到北大,师从费先生学习社会学与人类学起,一晃已经快过去二十五年了。在先生的文字以及当面的教诲中,我也找到了自己的研究方向,积累了自己的研究兴趣。这方向和兴趣显然是费先生首先开辟出来的,那就是能够真正从实际生活之中去求学问,坚持“行行重行行”,并能够真正从实求知,实现一种对于变化世界的灵性的精准把握。在我看来,这实际的学问,即从实求知,不是现成地就摆在社会里的,不是你随随便便就可以捡拾来的,而是要由研究者自己去体会、比较以及综合,否则很难有一种真正的知识可言,归根到底,也就是真正要把费先生晚年一直挂在嘴边的那个“灵”字加到这“从实求知”的罗盘上去,只有这样,人才不会迷失方向,找寻不到自我。费先生倾其一生所开辟出来的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发展道路是需要有人能够继续地走下去的,不论这道路是直行的还是分叉的,只要能够走下去,就应该算是对先生在天之灵的告慰,因为还是那句老话,走的人多了,也便有了路!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八日初写于南书房
国庆节之夜重修订于京北亦乐斋 kXFe2i5Fy/fZDZlsYiM9fuUNiaBlt0NKWcZ9Niwb6e2aFg1n5ni+BkymstU9K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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