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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的新时代

这个问题不是马林诺夫斯基提出来的,而是由后来的汉学人类学家弗里德曼在1963年首先提出来的。弗里德曼对此问题的回答基本上是否定的,他认为像中国这样一个地域广大、历史悠久的国家,如果对它的社会总体的结构特性没有一个把握,而只是以研究简单部落社会的分割“分立群体”的方法来孤立地看待一个个的中国村落,这样的研究并不足以增加对中国社会自身独特性的认识,因而,人类学要有一个向历史学和社会学汲取营养的“新时代” ,通过历史回溯以及宏观社会结构分析的方法,把社区研究放到整个社会历史发展的脉络当中来考察。这样的思路使得弗里德曼返回到吴文藻所开创的社区研究的中国学派之前的汉学研究当中去寻找一种宏观分析的历史可能性。

在费孝通出版《江村经济》之前,至少有三位汉学家从社区分析和历史分析的角度来理解中国的汉族社会与文化。第一位就是荷兰的高延(Jan Jakob Maria de Groot,1854—1921),第二位是法国的葛兰言(Marcel Granet,1884—1940),还有一位美国的人类学者葛学浦(Daniel Harrision Kulp)。前两个人重在对中国宗教体系的研究 ,后者则侧重社区研究,有代表性的就是用美国农村社会学的方法对广东省凤凰村所做的家族调查,这位不是正统社会人类学出身的人类学家,可以算作是最早从事汉族社区分析的“业余人类学家”了。

弗里德曼对于前两位着墨颇多,而对于葛学浦所言甚少,除了提到他的那本《中国南方的乡村生活》 一书之外,再就是说他曾在上海教书多年,并与费孝通的老师史禄国(S.M.Shirokogoroff)有过接触,在研究上也受到过史禄国的影响。 这样的说法基本上是合乎史实的,这可以从史禄国1932年7月30日写给葛学浦的一封长信(共有48页)当中得到印证,在这封长信当中,史禄国用极为严厉的语词质问葛学浦对他的体质人类学测量结果的误解,他在信的开头这样写道:

在1922年底或是1923年初你在上海找到我。你提出要对我的《中国北方的人类学》一文的英文和初稿进行修改,你是这样做了。之后你就提出想做一些测量。因为你并不知道测量和分析的方法,也没有人体测量的工具,便要求我来帮忙。我便送你一套仪器并时常到你的“社会研究中心”(在上海的阳浦路,离我住的地方有七八里的路程)去演示仪器使用上的初步规则。

同是研究中国的宗教制度,但高延和葛兰言所采取的研究路径是非常不同的。前者是一位荷兰的官员,只身来到中国的目的是亲身体验中国人真实的社会生活,因而他更像社会人类学的田野工作者,试图拿他的所见所闻到中国的古典文献中寻找印证;而后者则具有深厚的中国古典文学的功底,在他的研究当中,时时可以看到由对古典文献的精致分析而显露出来的灵光。因而二者的研究风格也大不一样:高延是先从田野研究开始,采取的是从大众文化到精英文化的研究路径;而葛兰言则是先从中国的经典文献入手,采取的是从精英文化到大众文化的路径。

高延的传世之作是他未能写完而只出版了六卷的《中国的宗教体系》 一书。作为一个西方人,他为什么会耗费一生的精力来研究中国的宗教及相关问题呢?这个谜只有从他的生平当中才能找到答案。他先是在荷兰的莱顿(Leiden)跟随汉学家施莱格(Gustave Schlegel)学习汉语,后来他于1877年到中国小住一年,主要是在福建从事调查和收集资料,现在坊间能够见到的是他的法文版的有关福建的调查报告。 1878年始他任职于西印度群岛(Indies),专管中国事务,这期间他完成了对西婆罗洲(West Borneo)“康司”( kongsis )社会的重要研究。 1886年,高延因病离开荷兰,并要求再到中国从事研究,因而在1886年6月至1890年4月期间他又一次来到福建调查。这两次十分类似的社会人类学的田野调查,使他成为研究中国宗教体系的先驱,并为后来的汉学人类学家弗里德曼所推崇,后者认为他是一位虽没有正规的社会科学背景,却独立地发展出一套田野工作的方法的人。1890年,高延回到荷兰以后便从事教书的工作,先是在阿姆斯特丹,1912年去了德国的柏林,直至1921年去世。

对于中国人的宗教,高延是怀有敬佩之意的。在他看来,中国的文明是另类的文明,这种文明与西方的文明有着共同的基础,因而可以相互比较,并且在某些方面中国的文明还高于西方的文明,单就宗教的宽容性来说,西方的宗教便远远不如中国的宗教。因而在《中国的宗教体系》一书的总序中,高延便提出,对于中国整体的宗教以及活生生的宗教从未有人认真地研究过,“汉学家们从来就没有下苦功夫来对这个民族日常生活当中的宗教给予透彻的考察。”他的研究目标就是能够准确地描记下“中国这个民族的人民在实际的生活当中所展现出来的宗教”。他所讨论的这样一种与中国的社会紧密相连的宗教,应当是“根基于过去的……而要想正确地理解它们,那么古代的知识是不可或缺的” 。高延这样的语汇对于特别看重历史的弗里德曼来说具有特别的吸引力,并把他看作是从社会学汉学(sociological-sinological)角度来研究汉族社区的两个有重大贡献的人之一。

另一位与高延同样重要的自然是葛兰言了。葛兰言的研究所承袭的是法国涂尔干的社会学传统。涂尔干是他的两位老师之一,另一位老师是沙畹(Chavannes)。另外,对后来的结构人类学极有影响的法国人类学家莫斯(Mauss)则是葛兰言的挚友。他在巴黎接受了社会学和汉学的训练。1911年到1913年,他在北京生活,并目睹了大革命时代的一些事件。1919年,葛兰言在从西伯利亚返回法国途中,又曾在中国停留了数月,但他并没有从事实际的田野调查,因而很像是涂尔干的研究路径,根本看不出莫斯那种借助直接观察资料来做研究的理路,他实际上可以算作一位对中国历史和文献极感兴趣也很有研究的学者。直到1940年去世,葛兰言都在巴黎教授中国古代历史方面的课程。最使他着迷的是思考有关中华帝国何以产生,中国的“高雅文化”(high Chinese culture)是怎样在农民当中传播开来的,以及中国社会的组织是怎样构成的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社会学方法是反历史的,他的解释所依凭的也仅仅是一些原始咒语(origin anathema)。在他的第一本巨著《中国古代的庆典与歌曲》 中,他先是从《诗经》里抽取有关“中国宗教史中最古老的事实” ,然后通过一种很能吸引读者的“学者式的魔术”,便推论出一种农民在上古时代的生活方式,通过这样的办法,他推导出了许多有关中国社会秩序的模型。

除了1919年的这本著作外,葛兰言还有两本(1922,1926)关于中国宗教的著作,其中以1922年法文版的《中国人的宗教》( La religion des Chinois )最受弗里德曼青睐,后者将其翻译成英文(1975)。 这是一本从整体上来理解中国社会宗教的专著。在这本书中,葛兰言先从农民的宗教谈起,然后转到“封建的”(feudal)宗教,最后谈到官方的宗教(official religion)。在他看来,农民的宗教和封建的宗教一起产生了帝国的宗教,相较于其他两种宗教,农民的宗教是最为根本的。另外,虽然葛兰言认为农民和贵族,乡村生活与城市生活之间存在着一种地方互补的匹配关系,但实际上,他更看重农民的生活,并认为这是所有中国文化的基础。这是封建宗教与帝国宗教萌发的源泉,各种宗教派别运动也都是由此而发的。

农民有他们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在一块开阔的土地上生活,男人们在一年中的某个特定的时间一起打猎,男人和女人劳动的季节性节律有所不同,天热的时候,男人们出来干活;天冷的时候,女人们出来干活。每个村落都由同宗同姓的人所组成,靠着年龄和辈分来把村子里的人组织起来。而外婚制则把那些纵横交错的社区连接在一起。这中间便出现了大家共同向往的仪式中心(ritual centers)以及农民的各种庆典(festivals)。这些庆典的目的在于划分一年的季节和社会变化,最重要的男女婚姻关系,也会在这样的场合下得到缔结。由此历法的观念便出现了,在这种观念中最为重要的是“阴”和“阳”的概念,这对概念在中国的宗教当中仍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种以土地为根基的社会,导致了对“土地的仪式化”(the ritualization of the Earth)和第一种形式的祖先的出现。

以上都可谓葛兰言对上古中国农民生活的想象,是一种“优美的社会学的想象”。在这本书的“封建宗教”一章中,其所描述的是城镇生活的各种关系、贵族的宅院等 ,并详述了父系的同一祖先的亲属制度以及对祖先的崇拜制度的精致化,而朝廷对天的官方崇拜又被附加到农耕的(agrarian)祖先崇拜中去。对土地的崇拜被扩展到对泥土的耕种崇拜中去。在“官方宗教”一节中,葛兰言的论述极为精彩,在他看来,不论是农民的宗教还是贵族的宗教,最后都变成了一种旨在满足帝国和官员(文人)需要的信仰和崇拜。中国因而就变成了“一体化的国家”(a unified country),而国家起支配作用的观念体系(特别以儒家思想为代表),便由上而下地扩展到社会的所有层面。儒教的思想逐渐成为融合其他宗教的核心思想,这种把崇拜可实际感受到的祖先神灵作为前提而建构出来的一体化的宗教体系,使得中国的宗教不至于陷入“神秘性的探求”(mystical adventures)中去。

高延和葛兰言以各自不同的研究路径提出了同一个问题,即在中国被伪装成为各种各样面目的宗教,实际上是受单一宗教所支配的。其中,高延认为,中国古代传统可以解释中国的所有事情;葛兰言则认为,通过对华丽的文字的解密,我们终究会找到中国所有宗教都由此而发展出来的那个源泉。这种思路恰是强调历史学与社会学都对社会人类学有着重要意义的弗里德曼所乐于接受的,并且在他对新加坡的华人宗族的研究当中予以了很成功的应用。 因而才有人类学者将他的研究范式称为“家族范式”(the lineage paradigm),以别于拉德克利夫-布朗和马林诺夫斯基所开创的结构功能论的研究范式。 4uiDghyJyewoDFaptCXb2b33SUianmtAuggvQUXa0QbmY+p+SuntcsipNCnVUW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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