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定意义上,费孝通的一百年也是中国学术的一百年,更是中国社会变迁的一百年。在经历了这一百年的历程之后,中国的变化已经无法简单地再用社会学意义上的“变迁”这两个字来概括了,而或许应该用“巨变”这两个字,因为这一百年中的中国社会真正体现出一种巨变,这种巨变把一个有着十几亿人口的泱泱大国带入全球性的世界发展的洪流中。从最初的羡慕与自卑,到中间的痛苦与艰辛,再到最近的辉煌与耀眼,这个国家经历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时代大转型。
而在这种转型的过程中,乡村的转变最为剧烈,并且,这种转变在费孝通还年轻的那个时代就已经开始了。可以这样说,在20世纪之初,或者在费孝通撰写《乡土中国》《乡土重建》这样的带有散论性质的著作之前的数十年,中国的乡村已经在经历着一种无可抵挡的以现代化为名的彻底转变,那是在由一个帝制国家转向新兴现代民族国家的大背景下所发生的一种巨变。在此转变之后,我们确实感受到了费孝通半个多世纪之前所发出的感慨,即乡村社会的传统社会生活因为现代都市社会的膨胀和扩张而逐渐被蛀蚀乃至瓦解。“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真实含义也许应该改写为“城市,让城市的生活变得更美好”。而如果城市成了今天大多数人的一种渴望的话,那么它却也在逼迫着乡村的生活不知所归。巨大经济利益的强大吸引力使得城市变成了一块巨大的磁铁,它把乡村里的哪怕是一粒微小的铁渣都吸附到了自己庞大的身体之上,乡村成了一处或许只能让忧愁者表达忧愁的荒原。
但是,换个角度我们也会注意到,费孝通曾经着力去描述过的乡土中国在今天的巨变,绝不意味着乡土社会真正的消失与瓦解,只要人类还必须从土壤的垦殖中获得赖以为生的食材,以补充对生命成长的滋养,那乡土社会的消失就只可能是一个现代人为了自己的生活而编造出来的他者的神话。一种依赖于土地的生计方式,造就了一套紧密地围绕着土地而展开的生活方式。这套生活方式创造出了一种文化的氛围,在此文化氛围之中,人们相互面对面地交往,强调亲属和地缘的纽带,时间与空间紧密地咬合在一起,历史与现实并接且相互依赖着成就彼此。当然,我们也无法否认在一种巨变长久阴影之下的那些根本性转变的发生,那些转变必然是复杂的,显然不能够简单地挪用传统与现代的发展模式去界定,但那些转变有赖于乡土社会自身的转化能力。这种能力的差异造就了各个地方乡土社会在形态转变上的丰富多彩,显然我们已经无法做到只用一个概念去涵盖哪怕是一个区域内部的差异了。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呼唤对各种类型的乡土社会进行差异性与地方性的深入研究,在逐渐积累起新的可资信赖的民族志资料之后,我们才可能对那些在不同地方所表现出来的乡土社会变化的不同形态进行更为深入的社会学、人类学比较研究。如果远离了这种比较,我们就最多只能是一只只井底之蛙,而真正的世界远比我们能看到的这一小片天空更为辽阔和精彩,那必然是一个广袤无垠的世界,一个无法依靠我们自身的经验所真正能够完全把握的世界。我们应该学会积累,积累才可能出现一种“沉重”,那不仅是经过物的积累之后的沉重,更是经过思想积累之后的沉重,而这需要有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对于前人研究的尊重与阅读。
我于1995年秋天开始追随费孝通先生在北京大学学习社会学,有幸成为费先生的学生实在算是我的福分。虽然我见先生的次数并不多,但是从先生的演讲中、谈话里以及文字里,我完全被费先生的思想吸引。而在这种吸引力之中,我认为费先生最具魅力的乃是他对中国乡村的那种超越性的理解。在这个意义上,特别是在他于1948年发表了《乡土中国》一书中的系列文章之后,他对中国乡村社会的认识已基本成型。也许,所有试图从《乡土中国》一书中汲取营养的后继研究者,实际上都可能忽略了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那就是费孝通所写下的那些文字的时代超越性。不论是“差序格局”,还是“文字不下乡”,甚至于“绅权”这些概念,都并非在乡村社会中所能直接观察到的社会事实,而是超越一般社会事实的对于乡土社会理想类型的概括和提升。
这种超越性的概括是基于费孝通对于中国社会敏锐的观察和思考之上的,离开了这种观察和思考,真正有启发性的概括是不可能达成的。费孝通在其晚年一直在提醒社会学家、人类学家们要跨越事实的层面,到更加超越性的层面上做一种“神游冥想”。经由这种反思式的冥想,费孝通参悟到了“和而不同”的文化自觉的理念,这种理念帮助今天的中国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找回一种学科的认同与自信。而由对他者文化的欣赏到对自我文化的赞美,人的存在的差异性在一个“和”字之下得到了整体性的弥合,而这样一种由分而合的文化观念是近代西方社会发展以来所一直没有能力发展出来的。自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的二元论哲学出现并成为西方思想发展的基调以来,西方的社会哲学遵循的都是一种两分路径,这成为其文化的一个不可化约的组成部分,从分析数学到分析哲学,实际上都可能延续了笛卡儿的这种两分的求知路径。
尽管费孝通一再谦虚地否认自己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厚功底,但是在耳濡目染之间,在与有着浓郁中国文化根底的师友的交往之中,费孝通也在不自觉地运用着中国文化里丰富的有助于思考的观念和范畴。他在这中间受到深谙国学的潘光旦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潘先生对于孔庙大成殿上的匾额文字“中和位育”四字的不断引述,就实实在在影响了费孝通的思考方式。可以说,“致中和”的儒家理想,作为一种深度的心理表征,已经嵌入了费孝通自己的思考框架之中。这种思考在一定意义上补充并完善了费孝通自青年时代起便孜孜以求的西学的分析传统,这一点也许是在理解费孝通一生的思想时最为值得去指出的贡献所在。
在费孝通晚年,曾有一次专门以其一生有关中国乡村的研究为主题做了题为“我对中国农民的认识过程”的演讲 。在那次演讲中,费孝通所关注的是他一生研究中国农民的学术历程。在这个学术历程中,农民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农民问题的承载者。更为重要的是,费孝通密切地注意到了在一种紧密地与土地联系在一起的乡土社会的文化中,农民的生活究竟是如何开展的。农民在这种牢牢地扎根于土地的生活中,一方面是“生于斯,长于斯”的,而另一方面,他们也在通过开展各种副业的形式而从土地以外寻求生活上的富足。可以简单地说,在乡土社会的时代,守在土地上的生活与离开土地的生活之间存在着一种动态平衡的关系。并且,生活的核心聚焦在土地之上,土地尽管无法完全维持人们的经济生活,却有着除经济生活之外的吸引力,从而使人们尽管离开了土地去讨生活,也愿意或必须在一定的时期返回到土地上来,继续依赖土地而维持一种安逸闲适的生活。
这种依附于土地的农民生活,显然在1911年以来的国家政体转变中逐渐地趋向于失衡,也就是传统所沿袭下来的守土与离土之间的平衡被渐渐地打破。现代性的启蒙不仅仅促成了人们思想上的解放,更为重要的是,它还促成了社会的解放。伴随这种解放的是原有被称为“传统”的社会秩序的解体,而这种解体的关键就是,土地不再是以生长五谷而具有其独特的吸引力,而是转而成为人们要去开发并使其使用方式发生转变的对象。这种人与土地关系的转变不是乡土社会的时代所能够完全应付得了的。首先,教育的普及以及学历社会的拉动,使得大批的农村人口离开了土地;其次,种地和耕种都被看成是社会中的不光彩的事情而受到了某种污名化,人们由此谈“农”色变,甚至还有学者专门造出“三农”问题这个专有名词来指代农村存在的各类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问题,但却不问这问题背后的“原罪”究竟在哪里。尽管随着各类惠农政策的出台,“三农”问题似乎有逐渐缓解的可能,但“农业”、“农民”和“农村”这三者终究变成了官员们以及学者们要去不断加以改造的对象,这种改造来自一种自上而下的现代性理念,认为农村的一切都需要被改造以及不断重建,农村因此成了他们眼中的需要去改造和拯救的对象。 我们不再有过去封建帝制时代的那种在意识形态上有意将农民放在除“士”之外的所有职业之上的尊重,不再保持一种对于乡村社会自身发展的信任乃至放任,不再采取一种官不下县的无为统治(农村的治理依赖于地方政治中的那些非制度性的权威或民间精英,比如长老与士绅)。
伴随着现代国家建设在全球的蔓延,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也通过具体开展的项目而逐渐地渗入了乡村社会。与此同时,教育全民化的拓展,也在使得传统的乡村士绅和精英阶层快速地离开乡村,并沿着新的社会流动阶梯向上提升而不可能再返回到乡村了。知识阶层因此不再是乡村社会生活中的一分子以及一定意义上的天然的民间精英,转而成为远离乡村社会却又可能对乡村社会怀抱一种改造理想的远距离的看客。他们自身摆脱农村和农民身份的束缚的历程,使得他们虽身体离开了乡村,却深信自己是彻底改变乡村模样的有责任的鼓动者。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无法真正设身处地地站在农民的立场上去看待各种变化,很多时候只是持一己之见地把外部的东西,其中包括法律、科技以及一般意义上的文化送到乡下去,这些外部的东西逐渐因为无法适应地方性的需求而自我弹出乡村社会的场域,最终只能酿成劳民伤财、无功而返的恶果。
在经过差不多一个多世纪与西方世界的亲密接触后,我们的乡村社会及其文化也在发生着各种各样的改变,与此同时,乡村自身的形貌也处在逐渐转变之中。乡村各类留守人口的持续增加,乡村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由原来一家一户分散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最近重又涌现的集体合作社式的乡村生产方式,还有由越来越多的人彻底搬离乡村所带来的“空心村”现象以及一些地方所开展的由分散的村落居住而向集中的城镇社区居住的新农村建设的最新尝试,等等,这些都在迫使我们去重新思考在当今条件下,“乡土社会”这个概念的含义是否还有其适用性以及未来这样的社会又会发生怎样的根本性转变。
尽管费孝通在其晚年曾经不止一次地谈论到他所提出的“乡土中国”概念在面对日新月异的乡村社会变迁时的适用性问题,但是,从一种最初提出此概念的理想型意义上去看,这个概念的涵盖性是可以超越一定时代的局限性的。“乡土社会”实际上体现了一种社会类型,这种社会类型跟以土地为生的农村社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至少到目前为止,人类尚未发明出一种生存的方式,可以使人的生活的最终环节不依赖于土地,因为人的机体赖以生存的营养最终是要从土地中去获得的。在这个意义上,任何的社会都可能是属于“乡土社会”这一社会类型的,只是不同的社会对于土地的直接依赖的强度存在高低上下的差别而已,由此也进而会体现出不同社会乡土特征的浓郁与恬淡上的差异。
基于这份思考,我曾经把我的许多工作跟费孝通所提出来的“乡土社会”这个概念联系在一起做学术研究上的拓展。换言之,我试图用这个概念去凝聚我的全部思考和学术实践。在中国农业大学任职之时,我曾经为其社会学系开设过一个系列讲座,名字就叫“乡土社会研究讲座”,先后举办过六十几次,其中主讲人讲的题目虽各有差异,但大多不离乡土观念的讨论。我想这些都应该属于更为宽泛意义上的对于“乡土社会”研究的界定,其中有些会跟“乡土社会”这个概念有一种极为紧密的联系,有些则在该联系上更为松散一些。除此之外,我在中国农业大学社会学系编辑的一份并非正式出版的研究通讯,也跟乡土社会这个概念有关,其名称是《乡土社会研究通报》。一些不成熟的有关中国乡村社会与文化的文章可以在这个研究通讯上发表出来,借此平台,大家可以进行切磋和交流。另外我在直接参与主编的《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自2007年改版以来专门设立了“乡土与社会”这一栏目,这里汇聚了很多非常有影响力的研究者对于中国乃至世界其他各地方不同乡土社会类型的研究。而在后来,也就是费孝通一百周年诞辰之前,我又专门把我们研究小组最初陆续发表在小组内部交流读物《公正小组通讯》上的大家一起阅读共计十六卷的《费孝通文集》后所写下的读书笔记和读书会上大家的发言讨论记录整理下来,另外配上我自己以及一些小组成员研究费孝通学术思想的论文,汇编成为《费孝通与乡土社会研究》一书。这不仅表达了我们对费孝通先生的纪念,同时也反映了我们对于费孝通晚年所倡导的“社会学要补课”的召唤的积极响应。费先生通过“补课”的方式来鞭策自己去重新阅读他的老师们的作品,而我们也试图借此“补课”的感召而去重新阅读一下我们的老师费孝通的文字,希望这样一个学术传统能够在我们后来人的阅读、思考以及讨论之中承继下去,并发扬光大。
从这个意义上而言,这里所试图去开辟的学术空间不是一个封闭的苑囿,而是一个真正开放的旷野,它的理想应该是把自己塑造成一个鼓励新人表演的舞台。这里不应分性别与出身,更不应以年龄和资历论英雄,而是应开放给那些真正在费孝通先期所开展的乡土社会研究的道路上薪火相传的那些人。从一种学术理想主义的视角上来谈,这应该变成中国学者的一份学术责任。同时,在肩负这份责任之外,还需要付出坚韧不拔的努力,才能够将这份事业不断地持续下去。如果这世上已经没有了这份责任和努力,那么,所谓学者的存在价值也就真的值得怀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