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二、对社会主义条件下资源配置方式的传统理解和现代发展

在从生产一般的角度考察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以后,让我们进一步研究社会主义条件下计划和市场的关系。

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把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和政策放置到了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因此,我们的讨论也从他们在19世纪40—80年代对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机制的设想谈起。

(一)马克思主义的古典观念

马克思清楚地认识到,在社会主义社会,正如在其他人类社会一样,对于具有稀缺性的资源,当时主要是指劳动资源(包括活劳动和物化劳动),进行合理配置具有绝对的必要性。 那么,在社会主义的条件下,按比例配置劳动资源的规律是以什么样的形式实现的呢?马克思的回答是:

在公有制的条件下,“生产资料的全国性的集中将成为由自由平等的生产者的联合体所构成的社会的全国性基础,这些生产者将按照共同的合理的计划自觉地从事社会劳动”。“正像单个人必须正确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以适当的比例获得知识或满足对他的活动所提出的各种要求,社会必须合理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实现符合社会全部需要的生产。因此,时间的节约,以及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有计划的分配,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仍然是首要的经济规律”。

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历史分析方法,他们在说明社会主义经济资源配置方式的特征时,处处与资本主义生产即“发展到最高阶段的商品生产” 相对比。马克思说,在资本主义这种“社会劳动的联系体现为个人劳动产品的私人交换的社会制度下,这种劳动按比例分配所借以实现的形式,正是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对生产自始就不存在有意识的社会调节”。 资本主义经济的这种调节方式造成的结果必然是:“只要这种调整不是通过社会对自己的劳动时间所进行的直接的自觉的控制——这只有在公有制之下才有可能——来实现,而是通过商品价格的变动来实现,那末,事情就始终像你(恩格斯)在《德法年鉴》中已经十分正确地说过的那样”,“由竞争关系所造成的价格永远摇摆不定的状况,使商业丧失了道德的最后一点痕迹”。同时,使“危机像过去的大瘟疫一样按期来临,而且它所造成的悲惨现象和不道德的后果比瘟疫所造成的更大。”

马克思和恩格斯由此论证了在公有制基础下消除商品生产及其有害后果的必要性;同时指出,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被彻底否定的条件下,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方式和运行状态都将彻底改变:

“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全社会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由于社会将按照根据实有资源和整个社会需要而制定的计划来支配这一切东西,所以同现在实行的大工业制度相联系的一切有害的后果,将首先被消灭”。

概括起来说,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的运行方式和与之相对应的运行状态是:第一,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和其他资源的职能,是由随供求情况的变化而经常发生波动的市场价格承担的;第二,这种资源配置方式所必然导致的运行状态,则是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反复出现的严重经济危机。而对于商品生产和货币经济已经消亡的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方式和运行状态,他们的预想则是:第一,代替市场价格机制的,是社会对社会劳动和其他资源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的直接配置;第二,社会按统一计划配置资源,将消除由于商品生产和市场竞争带来的无政府状态,实现国民经济无危机的按比例发展。

这样,马克思和恩格斯把他们设想的未来社会的经济运行方式(按预定计划配置资源)同运行状态(按比例发展)看作二而一的事情,而同资本主义经济(商品生产或货币经济)的运行方式(通过市场价格制度配置资源)和运行状态(生产无政府状态)截然对立。根据这种理解,古典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得出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资本主义私有制之间、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之间、两种运行方式之间以及两种运行状态之间一一对应的体系。

应当指出,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一向不拘泥于他们曾经作出的个别结论,而总是根据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来修正自己的原有论断。拿资本主义经济是否具有计划性的问题来说,当 19 世纪末生产社会化已推进到较高程度,资产阶级也不得不在事实上承认生产的这种性质而采取股份公司和托拉斯的形式来组织生产时,恩格斯就指出过,从股份公司进而来看托拉斯,“不仅私人生产停止了,而且无计划性也没有了”

这里需要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所用的概念做一点说明。马克思主义的奠基人既没有用过“商品经济”,也没有用过“市场经济”来称呼他们称之为“商品生产”或“货币经济”的经济形式。首先,“商品经济”是一个表达和“货币经济”同样内容的俄语词。其次,马克思主义的奠基人之所以没有使用“市场经济”这样的词语,则是因为他们同自己的先行者——古典经济学家一样,把分析的重点放在商品关系的质的方面,而没有对货币经济的资源配置机制做细节的研究。

“市场经济”一词,是在19世纪末新古典经济学兴起以后才流行起来的。新古典经济学细致地剖析了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说明它如何通过市场机制的运作有效地配置资源,市场被确认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从此,商品经济也就开始被通称为市场经济。所谓市场经济(marketeconomy),或称市场取向的经济(market-oriented economy),顾名思义,是指在这种经济中,资源的配置是由市场导向的。所以,“市场经济”一词,从一开始就是从经济的运行方式,即资源配置方式立论的。它无非是货币经济或商品经济从资源配置方式角度看的另一种说法。

(二)列宁的发展

列宁是一位不断用实践来检验和修正原有结论的革命实行家。他对于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方式的认识在其一生中有很大的变化。

从列宁从事革命活动的早期到苏维埃国家建立后的相当长时期中,他一直坚持社会主义者对于计划和市场的传统看法。 这个时期列宁的基本观点可以用他的早期著作《什么是“人民之友”》中的一段话来表达:

要组织没有企业主参加的大生产,首先就必须消灭社会经济的商品组织,代之以公社的共产主义的组织,那时调节生产的就不像现在这样是市场,而是生产者自己,是工人社会本身。

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主义要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把整个社会组织成为“一个全民的、国家的‘辛迪加’”,“成为一个总管理处,成为一个劳动平等、报酬平等的工厂”; (2)“社会主义就是消灭商品经济” ,“组织由整个社会承担的产品生产代替资本主义商品生产” ;(3)“把全部国家经济机构变成一整架大机器,变成一个使几万万人都遵照一个计划工作的经济肌体” ,“没有一个使千百万人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中最严格遵守统一标准的有计划的国家组织,社会主义就无从设想”

在这样的思想背景下,列宁曾于1906年使用过“市场经济”作为“商品资本主义制度”的同义语,来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相对比。他说:

只要还存在着市场经济,只要还保持着货币权力和资本力量,世界上任何法律都无力消灭不平等和剥削。只有建立起大规模的社会化的计划经济,一切土地、工厂、工具都转归工人阶级所有,才可能消灭一切剥削。

十多年后,在战时共产主义时期,他用不同的语言阐述了同样的思想:

货币是向一切劳动者征收贡物的凭据,货币是昨天的剥削的残余……而在货币消灭之前,平等始终只能是口头上的、宪法上的,每个有货币的人都有事实上的剥削权利……没有一个使千百万人在产品分配中最严格遵守统一标准的有计划的国家组织,社会主义就无从设想。

与此相适应,列宁也长期坚持他早年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计划性所作的界定:“经常地、自觉地保持的平衡,实际上就是计划性,然而这并不是‘仅仅从经常发生的许多波动中确立的平均量’的平衡。” 这就是说,他只把“计划性”限定于完全靠预定计划来建立平衡的场合,排除建立在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基础上的平衡。

1921年春开始实行的新经济政策使列宁的思想发生重大转变。在此以前,战时共产主义造成的巨大灾难,使许多人认识到,那种“直接用无产阶级国家的法令,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生产和产品的分配” 的做法是错误的,需要重新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途径。经过试行“产品交换”、恢复“商品交换”,到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商业”,一切工商企业都实行“商业化原则”,新经济政策在社会主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条件下,恢复了市场制度。列宁直言不讳地指出:“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

在这种情况下,对计划和市场的关系的看法也不能不改变。1922年4月俄共(布)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工业的决议》的分析是:

既然我们已经转而采取市场的经济形式,国家就一定要给各个企业在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的必要自由……计划原则,按范围来说,同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的计划原则差别不大,但是按方法来说已经截然不同了。总管理委员会的行政手段已经为机动灵活的经济手段所代替。

这样我们看到,如果说在酝酿采取新经济政策的时期列宁还曾坚持认为,“周转自由就是贸易自由,而贸易自由就是说倒退到资本主义去”,而“真正的计划”必然是“完整的、无所不包的”,在不能实行全国范围经济的集中化的情况下,“真正的计划”会变成“空想” ;在新经济政策正式施行以后,列宁的想法发生了变化,他明确指出,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统一的国家计划同计划经济并不矛盾:

新经济政策并不是要改变统一的国家经济计划,不是要超过这个计划的范围,而是要改变实现这个计划的办法。

这就是说,他已经明确地把“计划经济”的两重含义区分开来,认为国家可以以市场为基础,再加自觉的协调,实现国民经济的“计划性”,即按比例的发展。

(三)斯大林时代

列宁过早的去世,使新经济政策的延续受到了挑战。20世纪20年代末期,在苏联领导层中就新经济政策的存废问题进行了一轮新的论战。争论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应当继续通过市场,还是改用直接计划去配置资源。 在这场论战中,以斯大林为首的主流派在政治上和组织上彻底击溃了“左派”和“右派”;在理论和政策上,则采取“左”的方针,否定了新经济政策。于是,掀起了批判“迷信市场自发力量”的理论风浪,说是新经济政策已经过时,需要根除它的影响。在这场政治运动的基础上,建立了斯大林的集中计划经济模式。

在当时苏联所处的国际环境和经济发展阶段上,集中计划体制是否有它存在的合理性,这是一个学术界还在讨论、尚无定论的问题。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把一种在特定情况下采用的资源配置方式凝固化,并且把它说成是唯一符合社会主义本性的体制,是没有根据的。在斯大林的影响下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把国民经济的运行方式与运行状态混为一谈;同时,把集中计划经济当作社会主义经济的同义语来使用,而把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当作资本主义特有的经济形式,显然未经科学论证。但斯大林却以他特有的语言风格,把这一论断表达得斩钉截铁,至今被有的人奉为圭臬:

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规律,是作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规律的对立物而产生的”;“恩格斯在他的《反杜林论》里批评杜林主张的在商品流通条件下活动的‘经济公社’时,确凿证明商品流通的存在必然会使杜林的所谓‘经济公社’走向复活资本主义的地步”;“不容置疑,在我国现今的社会主义生产条件下,价值规律不能是各个生产部门间劳动分配方面的‘比例的调节者’”,“不能起生产调节者的作用”。

这样一来,市场力量和价值规律的调节(作为“竞争和无政府状态”的同义语)就完全失去了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的合法性;而苏式僵化体制,则成为不可触动的“神圣之物”。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体制失灵和经济停滞,显然同这种僵化理论和建立在这种理论基础上的资源配置方式有直接的关系。

(四)当代的认识

由于命令经济的缺陷在经济进入内涵(集约)成长阶段以后变得日益突出,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社会主义各国陆续开始对原有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这些国家经济改革的具体做法虽然各各不同,但它们的基本方向却是一致的,这就是引进市场机制,更多地发挥市场力量的作用。在最初的阶段,人们只是在命令经济的基本框架不变的条件下增加某些市场的因素,以便强化对生产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物质刺激,来推动国家计划的贯彻。后来发展到在国民经济中分出一小块领域,让市场去调节(“板块结合”),甚至考虑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进行计划指导(“胶体结合”),实现按比例发展。不过后一种想法在苏东各国的理论讨论中始终没有取得支配地位,在实践中也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当代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进展,我们留待下一节去考察,这里只就我国改革工作中的认识提高做一概括。

根据“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原则在改革中不断总结经验,我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处理计划和市场关系的问题的认识上取得了重大的突破。这集中地表现在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有关论述中。首先,《决定》作出了一个意义深远的论断:

改革计划体制,首先要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这就是说,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就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自觉保持平衡的计划经济这种运行状态,是完全可以同通过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商品经济这种运行机制兼容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的这一论断,显然是对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长期占统治地位的传统观念的革命。我们对于“计划经济”的认识根本改变了。《决定》关于“我们的国民经济计划就总体来说只能是粗线条的和有弹性的”,关于应当“使价格能够比较灵敏地反映社会劳动生产率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以及关于“国家机构”不应“直接经营企业”,而应“实行政企职责分开”,保证“企业有权选择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安排自己的产供销活动”“自行任免、聘用和选举本企业的工作人员”“自行决定用工办法和工资奖励形式”,使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等规定,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即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新图画。1987年党的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对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作了进一步的说明,指出我国“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国家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创造适宜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以此引导企业正确地进行经营决策”。

把上面这些概括起来,可以得出两点结论:

第一,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意味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消亡,或者即使承认在社会主义的特定的阶段还不能不容许商品—货币关系在有限的范围内存在,也认为商品是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异物。这些过时的观念已为党的正式文件所否定。既然事情如同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所说,“社会主义经济同资本主义经济的区别不在于商品经济是否存在和价值规律是否发挥作用,而在于所有制不同”,再要把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看作资本主义的专有物,同资本主义“划等号”,是很难讲得通的。

第二,计划经济的两重含义是可以分离开的。就像同是市场经济,其运行状态也可以很不相同一样,作为一种运行状态的计划经济,其运行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行政配置不一定能够确保国民经济的“计划性”,我国在几十年中采取指令性计划制度并未能避免一再发生经济大起大落的波动,经济的“计划性”完全有可能通过计划指导下的市场机制来保持。 hmQhXwVFZKwt2w9Z9Zgpg6pd/XMaPs8s0pOWI9axWMpUuIAeu5pS52Zj7+vrs8aT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