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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澄清“生产社会化”概念的重要意义

讨论到这里,有的人会说:你所讲的这一切也许是有道理的,但是,既然现在绝大多数人都已否定了“商品消亡论”,认识到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还有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必要性,那还有什么必要穷根究底地追寻导致最初几代马克思主义者作出商品消亡的结论的原因呢?

我以为,这种看法可能有些过于从表面现象看问题。事实上,不弄清这个问题,继续把生产大型化和生产社会化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混为一谈,即使承认现阶段保留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调节的必要,仍然有可能从两个方面对科学社会主义产生错误的认识与理解;或者认为,否定生产大型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就意味着否定生产社会化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的矛盾,从而抛弃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或者认为,生产的社会化必然伴随生产大型化,因而不应当从根本上否定“一个国家—一个工厂”的假定,由此,也就不可能从社会主义经济,特别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内部关系中找到商品生产存在的原因,从而真正解决社会主义经济的商品经济属性问题,而“废除商品生产”的“左”的思想和“左”的政策则随时有可能死灰复燃。

前一种错误思想,通常发生在非马克思主义者中间,我们已在前面谈到,这里不再赘述。后面一种思想偏差,则往往发生在马克思主义者身上。在社会主义的各个发展阶段上,都不乏出现这种偏差的例证。

第一个例证。“战时共产主义”废除商品货币关系的政策被否定以后,苏联从1921年开始实行“新经济政策”。在这个时期,认为苏维埃经济是一种商品经济,价值规律仍然起作用的观点曾经一度占过上风。 然而,当时人们接受新经济政策,并不是由于他们像列宁后来所说,“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 ,而是考虑到俄国当时还处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过渡时期,因而需要利用商品、货币等杠杆,他们并没有放弃在过渡时期结束后实现“一个国家—一个工厂”的传统理想,因此,二十年代初期苏联许多负责人在谈到“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时,虽然认为在俄国当时的条件下实行这种政策是不现实的,却又对“战时共产主义”把社会变成一个大兵营的政策,像匈牙利经济学家萨穆利(Laszlo Szamuely)所说的那样,“满怀怀旧之情”。

例如,当时的苏联计划委员会委员科瓦列斯基(N. Kovalevsky)就抱憾地指出:在“战时共产主义”的政策下,“人与人的关系变得明朗而自然,金钱拜物教和商品拜物教的迷雾迅速地消失着”,“每一根旧世界的支柱都在动摇,整个旧的社会经济体系都在土崩瓦解,在它的废墟上产生着崭新的社会经济组合。一个处于我们这样的非常状态的国家,如果拥有比较先进的工业技术,拥有被资本主义犁头更多地耕耘过因而基本适于集体化的农业,就能逐步实行真正的共产主义,这是无可怀疑的。但这却不是我们的命运。”

在这样的思想状况下,情况稍有变化,“消亡论”便卷土重来是完全可以想像的。二三十年代之交,随着强制集体化的实施和过渡时期的结束,在苏联果然再次掀起向产品经济过渡的高潮。当时不但把集体农庄置于严格的行政管束之下,对农产品实行了“义务交售制”,就是国营企业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实行的商务核算,也变成了类似于大工厂内部的班组核算的“经济核算制”,加之对消费品广泛采用配给制,经济生活急剧实物化了。

第二个例证。三十年代初的实物化尝试并没有比以前的一回取得更大的成功。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一系列消极的现象,包括:“消费品供应恶化,在消费合作社系统内投机和各种舞弊行为盛行”,“整个国民经济核算削弱,利润和盈利的作用降低”,“在运输业中根本不存在经济核算”,“价格严重脱离价值”,“利润作为从物质利益上剌激劳动生产率增长的作用已等于零”,如此等等。 以上严重的消极现象,使联共(布)党中央采取了一连串的措施来克服对待商品货币问题的“左”的错误。1932年1—2月的第十七次党代表会议、1932年9—10月的中央全会、1933年1月中央和中央监察委员会联席会议和1934年1—2月的第十七次党代表大会都着重讨论过这个问题。但是,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到了1934年的第十七次党代表大会上,斯大林又一次猛烈抨击取消商品货币关系、实行产品直接交换制的企图,并且肯定“货币在我们这里还会长期存在,一直到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完成的时候为止”。

尽管领导上三令五申,但是在苏联经济中各种价格杠杆的作用始终发挥得不好。有的论著把出现问题归咎于经济学家。例如有一本权威性的苏联经济史著作说:“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开始了重新评价根深蒂固的经济观点的过程。党和政府的有关决定对逐步排挤(摧毁)关于货币、信贷和其他商品货币工具是形式上的计算的范畴这一观点体系起了决定性作用。”然而,“党的这些决议……的普遍方法论意义不能立即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所理解。”“在苏联文献中当时继续占统治地位的一种意见是:经济的多成分性是过渡时期经济中保留商品货币关系的原因,然而在苏联进入广泛开展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后,商品货币关系、价值规律作用的条件似乎正在消亡。货币、信贷和其他的商品货币杠杆被认为是计算工具。”

在我看来,把未能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货币关系问题作出正确说明归咎于理论界没有“理解”和跟上联共中央领导,是不公正的。事实上,主要的问题并不是由于学术界的认识同领导人的理解之间有差异而产生的。事实证明,他们之间并不存在实质性的分歧。产生理论混乱和实践上的差错的根源在于,既要响应实践的呼声,对商品生产和各种价值范畴给予必要的重视,又没有能够克服传统观念,仍然继续把社会主义经济作为一个“国家辛迪加”,或者规模巨大的自然经济来看待。为了不致陷入明显的悖论,所谓商品关系已经不再存在、价值规律和各种货币杠杆只是作为计算工具起作用的理论便应运而生。

值得注意的是,“计算工具论”并非学者所独创,而是一种得到官方全力支持的理论。这方面最有力的证据是:后来被批评为“唯意志论”的“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以改造的形态起作用”的说法,就是斯大林在联共中央1941年1月召集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未定稿讨论会上全称肯定的观点。

第三个例证。“计算工具论”的内在缺陷,使它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很难站得住。于是行时十年之后,在1951年11月联共(布)中央召开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未定稿讨论会上遭到否定。斯大林在会上发表的新意见,从此成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作用的“标准观点”。

斯大林的新观点,是把四十年代初已有一些苏联经济学家提出的关于工农之间的社会分工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存在原因的学说发展成为一个体系,用以把社会公共占有条件下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传统理论同苏联社会主义经济中确实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现实衔接起来。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他一方面肯定,恩格斯关于“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的观点,只要所指是“一切生产资料转归全民所有”,就是完全正确的;另一方面又指出,在当时的苏联,这种条件还不具备,由于两种公有制形式长期并存,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仍然是必要的东西。

在论证上述观点时,斯大林强调指出:对于“不仅在工业中,而且也在农业中,资本主义和生产集中都充分发达”的国家,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在把一切生产资料公有化的同时,还应该消除商品生产”。至于俄国,由于在农业方面的资本主义发展和生产集中程度不足,就不能不在保持集体所有制的同时保留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 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斯大林的理论有一个隐含的前提,这就是: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生产的集中程度是同步的,而只要“资本主义和生产集中都充分发达”,革命胜利后就可以消除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

这种理论导致了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斯大林认为,“无论如何不可以”把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流通的生产资料看作是商品。强调它们已“失去商品的属性,不再是商品,并且脱出了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范围,仅仅保持着商品的外壳” 。这种说法,是他长期保持传统的僵化模式的理论根据。

第二,斯大林重申恩格斯关于商品生产与社会公共所有制不相容,“商品流通的存在必然会使杜林的所谓‘经济公社’走向复活资本主义的地步”。他提出,苏联有必要用产品交换制排挤商品交换。这是因为,集体农庄生产的剩余产品进入商品流通系统,“阻碍着把集体农庄所有制提高到全民所有制的水平”。“为了把集体农庄所有制提高到全民所有制的水平,必须将集体农庄生产的剩余品从商品流通系统中排除出去,把它们纳入国家工业和集体农庄之间的产品交换系统。” 这又是斯大林屡屡对集体农业和广大农民采取不谨慎的政策的重要缘由。

从上面的这些例证可以得出一条已经被实践反复证实了的定理:不根据现代技术的发展把“生产社会化”的概念界定得更加确切,否定社会生产会不断大型化直至成为社会范围的大工厂的设想,就不可能彻底解决社会主义经济的商品经济属性问题,我们的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新模式就不能得到牢固的理论基础,而“消亡论”的传统思想还随时有可能卷土重来。

应当着重指出,在我们这里,上面说到的问题和危险也并不是完全不存在的,因为对于我国理论界的相当一部分人来说,似乎还没有能够从社会化与大型化的区别这个更深的层次上把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我们的先行者的观念中由于时代的限制而不尽确切的东西区分开来;而是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建立在“生产还不够发达”或“社会化程度还不够高”的基础上,这就很难彻底否定“商品消亡论”。例如,有一位很早就坚决主张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商品经济性质的作者就有过一段很有代表性的意见:“整个社会主义,可以划分为商品社会主义和产品社会主义两大阶段。商品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的低级阶段,是一些经济落后的国家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时必经的阶段,产品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也就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和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所论证的社会主义。”

近来还有同志提出:“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社会主义之所以是不含市场机制的纯粹计划经济,是因为他们以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社会化和商品经济已经得以高度发展为理论前提,可是实践的社会主义并不是建立在这种高度发展的基础上。二者的前提不同,他们的内容无疑会出现差异。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指责经典理论。可以设想,如果实践社会主义是建立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构想的那样一个前提上,社会主义作为纯粹计划经济出现也不是不可能的:或者,当社会主义经济在实践中使商品货币关系、市场机制有了充分发展后再自行向纯粹计划经济发展也不是不可能的。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构想的科学性将由社会主义实践的长期发展来证实。我们不能因为当代社会主义实际必须发展商品经济而过早地否定经典作家的具有总方向和总目标……的理论构想的科学性”。

以上议论的内容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1)马克思和恩格斯“不含市场机制的”、“产品社会主义经济的构想是科学的”;(2)在生产社会化高度发展的条件下,社会主义经济应当是这种“产品社会主义经济”;(3)现有的社会主义国家之所以还不能不具有商品经济的性质,只是因为经济落后和社会化程度不高。由此得出的合逻辑的结论则是:第一,如果在生产社会化已经得到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将有可能消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第二,与现有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社会化的进程相适应,商品货币关系将趋向消亡。

我认为,这两个结论都是不正确的。

让我们设想社会主义在当今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取得了胜利。毫无疑问,它们生产社会化程度是极高的,可以说达到了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的最先进的分子也无法想像的高度。我们是否有可能在这样的国家建设“产品社会主义经济”呢?在我看来,答复是断然否定的。

至于说到现有的社会主义经济,它们的商品经济属性是否会随着它们向高度社会化迈进而减退和消失?在我看来,答复也是断然否定的。社会主义各国发展的历史趋势与此正好相反。如果说当它们还处在社会化程度比较低的阶段上,增长主要依靠外延扩大再生产时,还多少可以容忍某种程度的“产品经济”或“命令经济”的作法,那末,伴随着现代化和社会化水平的高度化,它们越来越要求摆脱僵化封闭的旧模式,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向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转变。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企图把社会当作一个大工厂,由社会中心(政府组织或计划机关)直接指挥一个复杂性和社会化程度很高的经济中千千万万个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是根本行不通的。唯一正确的做法只能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发挥作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企业的独立性和创造性,同时加强以间接调控为主的社会宏观管理,使社会、集体和个人之间既矛盾、又统一的利益关系通过有调节的市场得到协调,保证企业生动活泼的自主经营活动符合社会目标,并在社会计划的总的范围内进行。 JTnR5/Iez3OMU76o4UI6idqfvZHFiDsZ+38oJe4PqWDAWqDstJ31qxX91XBysk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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