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7月)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设计》课题组在整体改革思路的指导下,经过三年的工作,已经就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外汇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作出了单项改革方案的设计;国有大中型企业体制改革的方案设计,也处于总结汇总的阶段。1993年5—6月,课题组在这些单项改革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对近期和中期改革配套方案进行了综合讨论,下面是这一讨论的纪要。
1992年以来,通货膨胀压力加大,失误的根源何在?
1.由于财政、金融体制改革滞后造成的赤字膨胀和金融危机
——1991年后半期及1992年中央银行对基础货币的掌握较松,经金融体系的放大作用后,社会上货币量过大,推动了经济过热和不正常的预期。中央银行系统内存在的利润驱动使它未能充分行使有效的总需求管理。
——股市及房地产的收益率过高(管理与市场发育都有缺陷)和“泡沫化”发展,导致社会对直接融资过高的收益率预期和资金大量涌入投机活动。
——银行体系在1992年对资金来源与运用产生了高预期,在货币政策收缩后存款增长率下降,于是支付出现困难。
——财政收入不足,公开性和隐蔽性赤字继续扩大,造成极大的通货膨胀压力。
2.在国有企业尚未充分搞活、民众对国有企业的信心下降的同时,由于所有权约束的不落实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企业缺乏活力仍主要是由于行政性束缚过重和内在激励不足。
——企业产权界定不清和无人负责,使产权受到多种方式的侵犯,对企业经营的约束机制模糊不清。
——统计口径上的缺陷和政策待遇都不利于国有企业,造成对公有制的信心急剧下降,出现企业外部和企业内部争先瓦解国有企业的现象,进一步恶化了国有企业的绩效。
——大量的国有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单纯理顺产权关系不能完整地建立约束机制。
——搞“股份化”的目的过于偏重筹集新的资金及通过上市去支配溢价发行所产生的权益,股市存在畸型。
3.税收体制已不适应经济状况,财政能力薄弱、僵化
——财政无力支持相当一部分政府支出,转而采用让政府及其下属单位自己“创收”的扭曲做法,导致政府行为商业化(腐化)。
——一部分银行贷款用于财政性开支,增加了开展金融改革的难度,也使宏观控制的职责不清,部门之间经常出现扯皮现象。
——政府人员工薪过低,大量出现以权牟利,导致该放权的不放权,行政腐败加剧。
——如果把财税改革同加强集中连在一起,则改革会遇到地方政府的较大抵制和反对。
4.中央—地方政府事权未能合理设置,使宏观经济管理一直缺乏坚实基础
——中央政府部门在改革中行动迟缓。地方则积极试点和力求扩展。如果保持这种格局,加快改革很容易被理解为自下而上地冲破中央的领导和管理。
——地方在冲击旧体制的同时,也在冲击统计、报告甚至基本的财务纪律,特别是金融和财税制度。这将从根本上损害宏观经济管理的信息基础。
——地方党政的选举制的发展,已使地方领导以发展当地经济和福利为根本目标,中央宏观当局(财政部、国税局、中央银行)分解下去的宏观经济总量管理职能(特别是防止“过热”)不再能够有效地行使。
——财税体制和结构的扭曲加剧了地方政府的行为扭曲。地方政府(在不同程度上)对地方银行、税务局的干预需予以扭转。
第一,需要在精心设计的中期改革规划的指导下,大胆地推进改革,使近期的措施与中期改革的整体设计一致起来,防止发生反复和冷热循环。
第二,建立市场经济的组织结构含有大量的权力和利益的再调整。应及时把集中宏观(总量)调控权与下放微观管理权结合起来,把精简政府机构与创造新的实业(和事业)机会结合起来。再拖下去就会丧失权力与利益补偿式调整的余地。
第三,应把自下而上(bottom-up)的改革与自上而下(top-down)的改革结合起来,扭转中央对改革的指导薄弱无力的局面。如果继续采取当前以自下而上为主的改革方式,在政治上和宏观经济管理以及法律规范诸方面都会不断出问题。
第四,地方党政领导的选举制正在对地方干部的目标和行为发生深刻的影响。在权衡取舍的考虑之中,应把那些与地方性目标联系紧密的事权(含改革权)大幅度地下放给地方(包括地方财政、交通、城建、房改、社会保障、环境、教育及亏损企业的整改等),与此同时,调整那些不适于由地方政府行使的职能。在这种调整之后,地方人大和政府可以逐步推行直接选举制。
第五,市场经济也有不同的模式,我国在引入基本的市场制度后也需要对模式作出选择,设计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模式。
——英美式的市场经济(“个人主义的市场经济”)——以个人主义为哲学基础;注重产权制约,靠法治解决争端;劳动力流动性大;企业以短期赢利为目标,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我积累和直接融资;银行以利润为准则,一般不与客户企业共担风险;股市作用大;收入分配差距大。
——日本(亚太)式市场经济(“社团主义的市场经济”)——以日本式的“儒教”哲学为基础;大企业实行相互持股制;产权制约作用较弱;注重用改善人际关系解决争端;“主银行”在经济和企业经营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银行与客户企业生死与共;职工对企业有归属感,相当程度上的终身就业制;股市作用相对较小;收入分配差距小。
——德国式市场经济(“社会市场经济”)——注重社会“秩序”;发挥大银行的作用;实行职工参与决策制度;强调收入分配的公正性和社会化福利。
日本式市场经济已在绩效上超越了欧美,战后亚太新兴工业化经济(NIEs)运用日本经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而我国流行的改革思想受到英美式市场经济的较大影响。
我国文化传统和经济发展在不少方面更接近亚太国家和地区,需要深入研究,冷静取舍,特别是产权关系、银行及资本市场模式、就业与劳资关系模式等。
第六,强化改革设计工作。
1.金融体系
——中央银行只负责掌握货币政策和对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督;缩小人员规模,只在若干个大区中心城市设分行;中央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开支来源于财政预算,收支全部上缴;在按真正的中央银行的要求改组机构后,多余的人、财、物转移到商业银行、长期储蓄银行或国税征管机构(真正的国税局)。
——中央银行在宏观经济管理上强化对利率杠杆和利率为基础的间接调控工具的运用。
——中央银行加强对基础货币和利率、汇率的调节。成立货币政策委员会(由中央银行代表、政府部门代表和专家三方组成),负责作出对货币形势的判断和提出重大政策建议。
——中央银行通过对国库券的吞吐,逐步形成运用公开市场操作对短期货币供应量的调节机制。
——中央银行要对专业银行进行调节、指导、监督和稽核。其中信贷规模和再贷款两项调节只针对专业银行总行。专业银行自行保证支付能力,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的流动性和审慎性进行连续的监督和指导。
——专业银行尽快实现向商业银行的转轨,另建开发投资银行、进出口信贷银行等政策性融资银行,缩小政策性贷款规模;以上各类银行可按大区设跨省的区域总部,减少与地方政府行政管辖范围的平行性。
——强化专业银行的责任(为保护国内企业及居民对专业银行支付能力的信心,中央银行不再以M 0 为货币政策目标,而要注重控制M 1 和M 2 )。同时,只有强化专业银行的垂直管理,才能保证强化业务规章及财务纪律。
2.财政税收
——税收改革的目标定为:总税收占GDP的25%(目前占17%)。
——全面推行增值税(VAT),将增值税税率简化合并为不超过3个(现有12个);并以企业成本真实化的改革为基础扩大增值税的税基。
——在个人收入的征税方面,推行工薪预扣税(payroll tax)。
——推行分税制和划分税收征管,设立国税局和强化中央税的征管,下放地方税的立法与征管。
——在中央税收收入份额加大的同时,通过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公式化拨款进行转移支付,扩大地方预算支出的权力。
——国务院成立阶段性税收改革领导小组。
3.在维护和改进公有制的前提下,实行公司化(corporatization,或称法人化),理清产权关系
——国有制大中型企业逐步转为公有制机构持股。
——解决公有制企业的过度负债经营,进行股本—债务的重新安排(股权换债权)。
——在企业进行公司化的同时,把它们对职工的社会保障职能转出,建立公积金基金。
——企业职工的股权可在总资本的20%以内考虑。
——转变的顺序是关键:大中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化(包括债务—股权的重组和社会性职能的移出)→实行法人股上市(通过目前的网络系统),不增资,初步形成市场评价→向本公司职工扩股增资→上市,不增资→允许扩股增资。
这里需要注意两个概念:公司化≠股份高度分散化
上市≠增资
4.创建符合国情的资本市场和不动产市场
——股票交易及股本融资应建立在对企业绩效的市场评价的基础上。在开始阶段应以创建市场评价机制为中心,随后逐步扩大股本融资。
——使上海、深圳股市及STAQ、NET两个网络系统全国化;通过扩大上市量使股价降温,放掉经济泡沫中的空气。
——扩大公司化及股权上市转让(不增资),主要通过法人股在网络内(STAQ和NET)的转让交易。
——在网络市场上创办非连续式交易,以打断投机时间链。
——在做好城市初步规划的基础上,采用拍卖方式扩大批租。对批租批量设置最低比例限制。
5.大幅度加速住房商品化和职工保障体系的建设
——应认识到:(1)靠双轨制(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过渡,需几代人时间,跟不上建立市场经济的需要;(2)国家及国有企业在总量上已分给职工的住房,房产权是虚置的;(3)国家已承诺的社会保障,是不可能收回的,过大地调整现存利益在政治上也是艰难的;(4)国家不具备经济实力搞普遍的、均等的、社会化的保障体系,也不宜于采用福利经济的模式,只能在既成事实的基础上改造机制;(5)住房与保障制度的改革必须与工资制度改革(企业劳动成本的真实化)结合起来。
——分级、分类实行一步法的住房私有化。
——养老与医疗保险采用个人账户为主、国家保险只占很小比重的办法。
——采用“倒算账”的办法承认职工已取得的住房和保障权益,并纳入新体制项下的权益。
——在公司化的同时,把社会保障功能从企业移出,将保障基金(不论是否实际存在)转为一种公有制股权。
——失业保险的来源取自工薪预扣税。
——持股公司安排养老和医疗保障基金,在现收现付制与积累预筹制之间做渐变转换。
新加坡在中央公积金(CPF)的设置上创造了适合于东方民族特点和发展初期的成功模式。近来智利对于如何实施又有新的经验足资参考。
6.价格改革与产品市场
在商品市场上,价格改革已获得很大的进展,但距离价格体系能实现优化配置资源的境界(一般均衡)还有相当的距离。进一步的改革应在以下方面进行:
——对应放开尚未放开的价格进行调整或放开;
——减少行政上对市场的干预、限制和分割;
——削弱垄断、强化竞争;
——改革成本会计制度及税基计算统一化;
——统一对外部(负)效应的收费。
价格改革不能因通货膨胀而放慢,遏制通货膨胀不能靠人为压制价格,因为其长期效果是更为难办的财政、更难控制的货币供应量和地区差别扩大等矛盾的激化。
1.税收改革、强化财政能力是政企行为规范化及金融改革的重要前提只有加强了税收,政府才能承担:
——应由政府承担的政策性开支,不推给他人;
——满足政府机构的经费并为政府公务员提供正当的激励机制,不搞“全民经商”。
——为转出政府机构的多余人员配置一定数量的资金。
——一定程度上的以俸养廉。
——使财政在总需求调节上具有灵活性。
这样,政企分开、防贪反腐和金融改革(商业银行的发展)才可能顺利。
2.企业、银行、国有制三项改革的配合
企业改革有三大难题:
——资本产权的运作方式和所有权制约经营的操作方式存在重大缺陷。
——国有企业普遍注资(资本金)不足,过度依赖信贷,成为财务软约束的重要原因。
——社会保障功能在企业内,现收现付。
配合改革的办法:
——国有企业所有权的改革包括:公司化、公有机构持股、公有企业交叉持股、混合所有制、部分的职工持股和出让中小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中期内机构持股会起较重要的作用。
什么样的机构适宜于充当持股者?
——考虑到国有企业过度负债及日本在间接融资为主的条件下形成的主银行(mainbank)制度,可能的出路是国有企业将一部分过度借贷转为银行对国有企业的股权,同时国家把一部分对企业国有资产的股本转为对国有银行的股本,对国有银行作内部改组。这将形成与日本模式相近的银行—企业关系。
——社会保障职能从企业移出,则已承诺保障义务会与产权的分派相联系;今后的积累预筹的资金也将以金融方式转为公积金基金的投资。
3.公司化与股市
公司治理制度(corporate governance,又称法人治理结构,指所有者、所有者代表、经理之间相互制约的制度)是大中型企业的较健全的组织形式,亦是公有制企业改革的可取方向之一。难点在于,公司的市场价值、当前绩效及未来的盈利能力是直接或间接地由股票市场来评价的,股市在评价的基础上同时实现了直接融资的职能。而目前我国的股市出现投资与投机倒置,即只顾追求投机收入(“抢帽子”)而使股价完全背离了对公司的市场评价。
西方国家的股市在这方面也不甚成功,它们很不稳定、短期性投机过多,易于造成泡沫经济;企业所有权的频繁易手也不利于股东及企业行为的长期化。目前西方亦注重使企业、股东、股市的运作行为长期化。
我国股市的发展要充分考虑上述变化。
——把已倒置的功能重新颠倒过来,以建立市场评价机制为第一阶段培育股市的要点。
——制定国有企业上市的分步顺序,以保证评价职能优先和各方行为的长期化。
——试办非连续交易的股市,滤掉大部分短期交易和短期行为。
4.对外开放和货币可兑换
社会主义市场应是开放型市场,它进一步要求:(1)货币可兑换;(2)全方位开放;(3)国内企业自由进入外贸;(4)对外国企业的国民待遇;(5)低关税、少管制。
而我国近来调剂市场的脆弱性使人们谈虎变色,不再敢强调逐步实现人民币的可兑换。事实上,我国外汇存在的问题,只有加快外汇经常项目的可兑换改革才能克服。目前外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是:(1)外汇改革在顺序上有误,对资本流动的管制放松先于贸易外汇的可兑换,使资本大量外流;(2)长期的双重汇率使人们对人民币的信心动摇;(3)外汇调剂市场的组织形式有明显的缺陷;(4)宏观经济不稳定。
应认识到,可兑换对我国经济有极重要的作用,甚至对第三代领导人有重大政治意义。
当前如做好配合工作,加速经常项目的可兑换并不是不可及的事:
——合理安排外汇改革的顺序(单一汇率制+强制性结汇→经常项目——国内居民非贸易用汇除外——的可兑换→资本和国内居民非项目的可兑换)。
——改造外汇调剂市场,允许专业银行(总行)进入调剂市场,中央银行对每个专业银行设置每日交易上限和持有外汇头寸的上限。
——改进对货币总量的宏观调控,管住总需求,设置正的实际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