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月)
(一)对于当前经济形势,我们同意这样的估计:国民经济正处在由紧张向宽松转变的过程中。但是,不稳定、不协调的因素并未完全消除。因此,加强宏观控制仍然是必要的。
过去一年主要采取行政办法进行宏观控制,虽然这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必要的,然而这种办法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刀切”的缺点,损害经济的活力,它的效应也主要表现为消极地抑制需求,而不能有力地提高经济效益,从而从根本上消除不稳定的因素。
(二)为了提高效益,改善供给,必须在继续进行宏观控制的同时,注意改进宏观控制的方法。
过去一年的经验证明,要做到这一点,光靠改进金融、财政等宏观调控机构本身是不够的。为了使宏观调控措施能正确传导到企业,并得到企业的敏感响应,就必须改善市场环境和加强企业的独立性与经济责任。因此,虽然我们不能要求改革在一个早上解决所有的问题,而必须抓住重点和分步骤进行,但在每一步骤上,三个基本环节的同步改革还是必要的。
(三)由于整个经济正在由紧变松,加上我们对于如何加强控制和如何提高人民群众对经济变动的耐受能力已经比较有经验,“七五”前期改革在有限范围内迈出若干重要的步子是可能的。
(四)关于增强企业的自主权和经济责任。
我们初步考虑可以进行的改革包括以下这些:
1.国有小企业的进一步企业化,对于宽松的经济环境没有特别高的要求,因此步子可以走得大一些(这一点可以与王小强、张少杰等同志的有关意见 兼容)。
2.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活力,对于改善整个国民经济的状况有决定性的意义,亟需有突破性的进展。目前实现这一点的关键在于改变政企不分的状况和使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开。在这方面,除过去讨论得比较多的办法,如取消行政性公司、实行股份制外,华生、张学军等同志提出的“资产经营责任制”也不失为一种在中、长期解决问题的方案。此外,近来还有同志提出了“政府内部职能分化”——资产管理部与行政管理部分开的新思路 。这些,可以在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择优选用或结合使用。
(五)关于竞争性市场的建立和进一步完善。
1.建立经营大规模批发业务的经济实体,首先是大型生产资料经营公司,以避免走地区性市场垄断的弯路,促进统一市场包括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形成。
2.尽可能理顺市场参数(包括商品价格、税率、利率、汇率等),改变这些参数双重扭曲的状况,有利于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同时也使造成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得到消除。目前在商品价格中,生产资料价格的问题最为突出,建议近期区别不同产品,采取多价联动、价税联动的方式,对它们的价格或“调”或“放”,或“调放结合”,进行改革。(与徐景安等同志的有关意见 兼容)
3.价格、税收、利润分配等方面采取措施,照顾产地和不发达地区的利益,同时抓紧反对垄断、保护竞争的立法,防止市场割据形势的发展。
(六)关于宏观调控体系的建设。
1.改进财政税收体系:(1)陆续开征土地使用费、资金税等新税种,以增强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2)将目前这种“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推进到“划分税种,核定收支”的新阶段,以打破地方性“行政性分权”的格局。
2.改革金融体系:(1)加速推行基层银行的企业化经营方式;(2)强化中央银行的管理和调节;(3)整顿和利用已经出现的民间金融机构。
以上重要措施,可以经过周密准备后在1987年初互相配合地出台,某些先行措施(如某些新税的开征、某些价格的调整)则可以在1986年下半年陆续推出。
(七)为保证以上改革有准备、有秩序地进行,从现在起就要立即进行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诸如:
1.责成有关业务部门为制定各项改革和方案办法作基础材料的准备工作,如对土地占用情况的调查,对国有财产的估算摸底等。无论以后决定采用哪一种改革方案,这些材料都是必需的。
2.指定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等单位负责组织各方面的人员进行中期配套改革方案的设计和综合论证,向国务院提出对各种方案的评估意见。
3.经济改革的远期和中期目标模式也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具体化,可由社会科学院牵头,组织经济学家和经济工作者,与改革方案的设计和评估相配合,进行研究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