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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 全国省域经济增长态势通用指标测评
——2000年以来测算与2018年排行

王亚南 李恒杰 魏海燕

摘要: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综合演算中,三次产业(生产法)产值构成子系统占权重40%,收入法产值构成子系统占权重30%,支出法产值构成子系统占权重20%,经济生活收支综合子系统占权重10%。四个子系统独立预测评综合加权演算得出经济增长结构优化最终评价排行:江苏、北京、上海、内蒙古、福建为“2018年经济发展指数排名”前5位;西藏、贵州、陕西、内蒙古、宁夏为“2000~2018年经济发展指数提升度”前5位;贵州、陕西、重庆、湖北、安徽为“2005~2018年经济发展指数提升度”前5位;贵州、西藏、重庆、云南、湖北为“2010~2018年经济发展指数提升度”前5位;西藏、贵州、四川、安徽、陕西为“2015~2018年经济发展指数提升度”前5位;西藏、新疆、陕西、甘肃、青海为“2017~2018年经济发展指数提升度”前5位。

关键词: 省域检测 经济生产 经济生活 结构优化 综合排行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包含国家现行统计制度三次产业(生产法)产值结构体系一个主体子系统,收入法产值结构体系、支出法产值结构体系两个辅助子系统,面向公共经济生活、人民经济生活的收支综合一个附加子系统。

一 三次产业(生产法)产值构成子系统分析测算

根据国家统计局正式出版发布的最新年度统计数据,按照本项检测体系的构思设计进行演算,2018年全国各地三次产业(生产法)产值构成子系统简况见表1,分区域以第三产业构成比高低位次排列。全国统计数据作为基准置于首行,省域(除台港澳外的省级行政区划,包括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排列以“1、2、3……”为序,四大区域排列以[1]、[2]、[3]、[4]为序,后同。

(一)生产法结构产值增长态势

2000~2018年,全国生产法结构产值总量从100280.10亿元增至900309.50亿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2.97%;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2.84%,“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0.26%,“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9.49%,新近年度增长9.69%。

全国生产法产值人均值从7942.00元增至64644.00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2.35%;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2.26%,“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9.71%,“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8.92%,新近年度增长9.19%。

2018年东部产值人均值高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138.93%;东北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80.87%;中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80.54%;西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75.37%。

11个省域产值人均值高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内蒙古、湖北、重庆;20个省域人均值低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陕西、辽宁、吉林、宁夏、湖南、海南、河南、新疆、四川、河北、安徽、青海、江西、山西、西藏、黑龙江、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北京人均值占据首位,为全国人均值的216.90%;甘肃人均值处于末位,为全国人均值的48.47%。

表1 2018年全国各地生产法产值构成子系统简况

表1 2018年全国各地生产法产值构成子系统简况-续表

在此期间,全国产值人均值地区差指数从1.4929缩小至1.3432,明显缩减10.02%;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扩增0.53%,“十一五”期间缩减5.97%,“十二五”期间缩减3.89%,“十三五”以来缩减0.97%。

2018年东部产值人均值地区差大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117.75%;东北地区差小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88.67%;中部地区差小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90.11%;西部地区差小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92.99%。

21个省域产值人均值地区差小于全国,按地区差从小到大依次为陕西、重庆、湖北、内蒙古、辽宁、吉林、宁夏、山东、湖南、海南、河南、新疆、四川、河北、安徽、青海、江西、山西、西藏、黑龙江、广东;10个省域地区差大于全国,按地区差从小到大依次为广西、贵州、福建、云南、甘肃、浙江、江苏、天津、上海、北京。陕西地区差占据首位,为全国地区差的75.79%;北京地区差处于末位,为全国地区差的161.47%。

(二)生产法构成成分变化态势

1.第一产业增长及构成比动态

同期,全国第一产业产值总量从14717.40亿元增至64734.00亿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8.58%;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8.73%,“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6.73%,“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3.86%,新近年度增长4.24%。

全国第一产业产值人均值从1165.59元增至4648.03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7.99%;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8.18%,“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6.20%,“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3.33%,新近年度增长3.77%。

2018年东部第一产业产值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88.39%;东北人均值高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122.78%;中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94.05%;西部人均值高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115.80%。

14个省域第一产业产值人均值高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海南、黑龙江、内蒙古、新疆、广西、福建、贵州、湖北、四川、云南、江苏、山东、陕西、辽宁;17个省域人均值低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湖南、河南、重庆、青海、河北、吉林、安徽、宁夏、江西、西藏、甘肃、浙江、广东、山西、天津、北京、上海。海南人均值占据首位,为全国人均值的231.35%;上海人均值处于末位,为全国人均值的9.27%。

在此期间,全国第一产业产值人均值地区差指数从1.2558扩大至1.3018,略微扩增3.66%;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扩增2.93%,“十一五”期间扩增1.84%,“十二五”期间扩增0.05%,“十三五”以来缩减1.15%。各地此项地区差检测对比省略。

全国第一产业构成比从14.67%降至7.19%,明显降低7.48个百分点;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降低3.02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2.33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降低0.89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降低1.24个百分点。

2018年东部第一产业构成比低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63.70%;东北构成比高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151.88%;中部构成比高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116.83%;西部构成比高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153.69%。

21个省域第一产业构成比高于全国,按比值高低依次为海南、黑龙江、广西、贵州、云南、新疆、甘肃、四川、内蒙古、青海、河北、湖北、河南、西藏、安徽、江西、湖南、辽宁、吉林、宁夏、陕西;10个省域构成比低于全国,按比值高低依次为重庆、福建、山东、江苏、山西、广东、浙江、天津、北京、上海。海南构成比占据首位,为全国构成比的287.76%;上海构成比处于末位,为全国构成比的4.45%。

2.第二产业增长及构成比动态

同期,全国第二产业产值总量从45664.80亿元增至366000.90亿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2.26%;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1.58%,“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8.42%,“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9.07%,新近年度增长10.00%。

全国第二产业产值人均值从3616.57元增至26279.59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1.65%;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1.01%,“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7.88%,“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8.51%,新近年度增长9.49%。

2018年东部第二产业产值人均值高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139.58%;东北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71.74%;中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87.16%;西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75.09%。

11个省域第二产业产值人均值高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江苏、天津、福建、浙江、上海、广东、山东、陕西、湖北、重庆、内蒙古;20个省域人均值低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北京、宁夏、吉林、河南、辽宁、江西、安徽、河北、湖南、青海、新疆、山西、西藏、四川、广西、贵州、云南、海南、黑龙江、甘肃。江苏人均值占据首位,为全国人均值的195.22%;甘肃人均值处于末位,为全国人均值的40.41%。

在此期间,全国第二产业产值人均值地区差指数从1.5503缩小至1.3230,明显缩减14.66%;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扩增0.93%,“十一五”期间缩减10.00%,“十二五”期间缩减2.85%,“十三五”以来缩减3.30%。各地此项地区差检测对比省略。

全国第二产业构成比从45.54%降至40.65%,明显降低4.89个百分点;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升高1.48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0.52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降低5.39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降低0.46个百分点。

2018年东部第二产业构成比高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100.47%;东北构成比低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88.71%;中部构成比高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108.22%;西部构成比低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99.63%。

17个省域第二产业构成比高于全国,按比值高低依次为陕西、福建、江西、安徽、河南、江苏、河北、宁夏、山东、青海、湖北、吉林、西藏、山西、广东、浙江、重庆;14个省域构成比低于全国,按比值高低依次为天津、新疆、湖南、广西、辽宁、内蒙古、云南、贵州、四川、甘肃、上海、黑龙江、海南、北京。陕西构成比占据首位,为全国构成比的122.37%;北京构成比处于末位,为全国构成比的45.82%。

3.第三产业增长及构成比动态

同期,全国第三产业产值总量从39897.90亿元增至469574.60亿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4.68%;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4.87%,“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2.57%,“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10.70%,新近年度增长10.25%。

全国第三产业产值人均值从3159.84元增至33716.38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4.06%;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4.29%,“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2.01%,“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10.12%,新近年度增长9.75%。

2018年东部第三产业产值人均值高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145.39%;东北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82.21%;中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73.51%;西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70.02%。

10个省域第三产业产值人均值高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山东、重庆、内蒙古;21个省域人均值低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湖北、辽宁、海南、吉林、湖南、陕西、宁夏、四川、黑龙江、山西、河南、新疆、青海、河北、安徽、江西、西藏、贵州、广西、云南、甘肃。北京人均值占据首位,为全国人均值的336.77%;甘肃人均值处于末位,为全国人均值的51.06%。

在此期间,全国第三产业产值人均值地区差指数从1.5641缩小至1.4370,明显缩减8.12%;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扩增2.22%,“十一五”期间缩减3.82%,“十二五”期间缩减5.49%,“十三五”以来缩减1.12%。各地此项地区差检测对比省略。

全国第三产业构成比从39.79%升至52.16%,显著升高12.37个百分点;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升高1.54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升高2.85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升高6.28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升高1.70个百分点。

2018年东部第三产业构成比高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104.65%;东北构成比高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101.65%;中部构成比低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91.28%;西部构成比低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92.90%。

11个省域第三产业构成比高于全国,按比值高低依次为北京、上海、天津、黑龙江、海南、甘肃、浙江、广东、山西、辽宁、重庆;20个省域构成比低于全国,按比值高低依次为湖南、四川、江苏、内蒙古、吉林、山东、西藏、宁夏、湖北、青海、云南、贵州、河北、新疆、广西、福建、河南、安徽、江西、陕西。北京构成比占据首位,为全国构成比的155.27%;陕西构成比处于末位,为全国构成比的81.99%。

二 收入法产值构成子系统分析测算

2018年全国各地收入法产值构成子系统简况见表2,分区域以劳动者报酬构成比高低位次排列。

(一)收入法结构产值增长态势

2000~2018年,全国收入法结构产值总量从98961.98亿元增至900309.50亿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3.05%;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2.84%,“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0.26%,“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9.49%,新近年度增长9.69%。

全国收入法产值人均值从7837.61元增至64644.00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2.44%;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2.26%,“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9.71%,“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8.92%,新近年度增长9.19%。

在此期间,全国收入法产值人均值地区差指数从1.4686缩小至1.3432,明显缩减8.53%;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扩增2.20%,“十一五”期间缩减5.97%,“十二五”期间缩减3.89%,“十三五”以来缩减0.97%。各地此项地区差检测对比省略。

以上分析检测表明,全国收入法产值与生产法产值数值大体一致,仅2000年存在微小出入,鉴于此不展开各地相应对比分析检测。

(二)收入法产值构成成分变化态势

1.劳动者报酬增长及构成比动态

同期,全国收入法产值构成之劳动者报酬总量从50848.60亿元增至425830.60亿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2.53%;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4.00%,“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0.95%,“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9.03%,新近年度增长9.21%。

全国劳动者报酬人均值从4027.12元增至30575.48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1.92%;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3.42%,“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0.39%,“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8.47%,新近年度增长8.72%。

2018年东部劳动者报酬人均值高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138.40%;东北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75.23%;中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80.43%;西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77.84%。

10个省域劳动者报酬人均值高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北京、上海、江苏、天津、福建、浙江、广东、山东、内蒙古、湖北;21个省域人均值低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新疆、海南、宁夏、重庆、西藏、陕西、湖南、河南、辽宁、河北、青海、吉林、四川、贵州、广西、安徽、山西、黑龙江、江西、云南、甘肃。北京人均值占据首位,为全国人均值的242.86%;甘肃人均值处于末位,为全国人均值的54.28%。

在此期间,全国劳动者报酬人均值地区差指数从1.3497缩小至1.3218,略微缩减2.07%;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扩增6.26%,“十一五”期间缩减4.97%,“十二五”期间缩减2.68%,“十三五”以来缩减0.34%。

2018年东部劳动者报酬人均值地区差大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117.31%;东北地区差小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94.52%;中部地区差小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92.15%;西部地区差小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90.87%。

表2 2018年全国各地收入法产值构成子系统简况

表2 2018年全国各地收入法产值构成子系统简况-续表

21个省域劳动者报酬人均值地区差小于全国,按地区差从小到大依次为湖北、内蒙古、新疆、海南、宁夏、重庆、西藏、陕西、山东、湖南、河南、辽宁、河北、青海、吉林、四川、贵州、广西、安徽、山西、黑龙江;10个省域地区差大于全国,按地区差从小到大依次为江西、云南、广东、甘肃、浙江、福建、天津、江苏、上海、北京。湖北地区差占据首位,为全国地区差的77.88%;北京地区差处于末位,为全国地区差的183.73%。

全国劳动者报酬构成比从51.38%降至47.30%,明显降低4.08个百分点;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降低9.98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升高3.61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升高2.88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降低0.59个百分点。

2018年东部劳动者报酬构成比低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99.62%;东北构成比低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93.02%;中部构成比低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99.87%;西部构成比高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103.28%。

19个省域劳动者报酬构成比高于全国,按比值高低依次为西藏、新疆、贵州、海南、广西、甘肃、北京、福建、云南、宁夏、河北、青海、湖南、河南、广东、黑龙江、山西、内蒙古、四川;12个省域构成比低于全国,按比值高低依次为湖北、浙江、安徽、山东、上海、江苏、辽宁、吉林、陕西、江西、重庆、天津。西藏构成比占据首位,为全国构成比的131.52%;天津构成比处于末位,为全国构成比的85.72%。

这就是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此项“约束性指标”的现实依据。劳动者报酬构成比有所回升,近两年却又略有回降。本项检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尤其是以劳动者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特地展开收入法产值结构分析,首先注重检测劳动者报酬构成比变化。

2.生产税净额增长及构成比动态

同期,全国收入法产值构成之生产税净额总量从15242.36亿元增至128215.77亿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2.56%;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2.43%,“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9.33%,“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7.93%,新近年度增长10.08%。

全国生产税净额人均值从1207.17元增至9206.15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1.95%;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1.86%,“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8.78%,“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7.37%,新近年度增长9.58%。

2018年东部生产税净额人均值高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133.59%;东北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76.23%;中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82.66%;西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82.19%。

12个省域生产税净额人均值高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上海、天津、北京、江苏、浙江、内蒙古、广东、福建、重庆、湖北、陕西、山东;19个省域人均值低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湖南、吉林、辽宁、山西、江西、云南、四川、安徽、贵州、海南、宁夏、青海、新疆、河北、河南、甘肃、黑龙江、广西、西藏。上海人均值占据首位,为全国人均值的259.03%;西藏人均值处于末位,为全国人均值的36.09%。

在此期间,全国生产税净额人均值地区差指数从1.4525缩小至1.3941,较明显缩减4.02%;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扩增4.28%,“十一五”期间缩减4.79%,“十二五”期间缩减3.64%,“十三五”以来扩增0.33%。各地此项地区差检测对比省略。

全国生产税净额构成比从15.40%降至14.24%,较明显降低1.16个百分点;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降低0.47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升高0.31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降低0.37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降低0.63个百分点。

2018年东部生产税净额构成比低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96.16%;东北构成比低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94.26%;中部构成比高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102.63%;西部构成比高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109.05%。

17个省域生产税净额构成比高于全国,按比值高低依次为云南、天津、上海、内蒙古、贵州、山西、陕西、重庆、湖北、甘肃、江西、湖南、四川、安徽、吉林、浙江、辽宁;14个省域构成比低于全国,按比值高低依次为广东、海南、青海、山东、北京、江苏、宁夏、福建、新疆、河北、黑龙江、河南、广西、西藏。云南构成比占据首位,为全国构成比的143.71%;西藏构成比处于末位,为全国构成比的53.76%。

3.固定资产折旧增长及构成比动态

同期,全国收入法产值构成之固定资产折旧总量从14008.36亿元增至120816.59亿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2.72%;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2.40%,“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0.84%,“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10.18%,新近年度增长8.53%。

全国资产折旧人均值从1109.44元增至8674.87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2.10%;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1.83%,“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0.29%,“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9.61%,新近年度增长8.04%。

2018年东部资产折旧人均值高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137.20%;东北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94.17%;中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74.23%;西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80.17%。

15个省域资产折旧人均值高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天津、北京、江苏、上海、浙江、广东、山东、青海、福建、陕西、辽宁、吉林、内蒙古、宁夏、重庆;16个省域人均值低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海南、湖北、新疆、山西、四川、河北、广西、安徽、江西、黑龙江、河南、西藏、湖南、贵州、甘肃、云南。天津人均值占据首位,为全国人均值的213.59%;云南人均值处于末位,为全国人均值的42.48%。

在此期间,全国资产折旧人均值地区差指数从1.6178缩小至1.3152,明显缩减18.70%;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缩减3.31%,“十一五”期间缩减8.89%,“十二五”期间缩减6.49%,“十三五”以来缩减1.31%。各地此项地区差检测对比省略。

全国资产折旧构成比从14.16%降至13.42%,略微降低0.74个百分点;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降低0.05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1.24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升高0.30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升高0.25个百分点。

2018年东部资产折旧构成比低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98.73%;东北构成比高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116.47%;中部构成比低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92.10%;西部构成比高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106.33%。

17个省域资产折旧构成比高于全国,按比值高低依次为青海、山西、吉林、海南、宁夏、辽宁、新疆、广西、陕西、天津、四川、河北、山东、甘肃、江苏、重庆、安徽;14个省域构成比低于全国,按比值高低依次为内蒙古、黑龙江、广东、北京、江西、西藏、湖北、浙江、贵州、河南、福建、上海、云南、湖南。青海构成比占据首位,为全国构成比的164.75%;湖南构成比处于末位,为全国构成比的73.77%。

4.营业盈余增长及构成比动态

同期,全国收入法产值构成之营业盈余总量从18862.67亿元增至225446.54亿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4.78%;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1.41%,“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9.29%,“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10.94%,新近年度增长11.02%。

全国营业盈余人均值从1493.89元增至16187.51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4.15%;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0.84%,“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8.74%,“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10.36%,新近年度增长10.52%。

2018年东部营业盈余人均值高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143.89%;东北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87.05%;中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82.91%;西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64.26%。

10个省域营业盈余人均值高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上海、江苏、天津、北京、浙江、福建、广东、山东、重庆、陕西;21个省域人均值低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湖北、辽宁、内蒙古、河南、吉林、江西、湖南、安徽、黑龙江、四川、河北、宁夏、广西、海南、山西、西藏、青海、新疆、贵州、云南、甘肃。上海人均值占据首位,为全国人均值的222.72%;甘肃人均值处于末位,为全国人均值的33.05%。

在此期间,全国营业盈余人均值地区差指数从1.7574缩小至1.4171,明显缩减19.36%;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缩减9.45%,“十一五”期间缩减4.86%,“十二五”期间缩减2.85%,“十三五”以来缩减3.65%。各地此项地区差检测对比省略。

全国营业盈余构成比从19.06%升至25.04%,明显升高5.98个百分点;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升高10.50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2.68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降低2.81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升高0.97个百分点。

2018年东部营业盈余构成比高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103.57%;东北构成比高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107.63%;中部构成比高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102.94%;西部构成比低于全国,为全国构成比的85.25%。

13个省域营业盈余构成比高于全国,按比值高低依次为江苏、江西、河南、重庆、黑龙江、辽宁、山东、上海、吉林、浙江、陕西、安徽、湖南;18个省域构成比低于全国,按比值高低依次为天津、广东、福建、湖北、河北、四川、内蒙古、北京、广西、宁夏、山西、云南、西藏、甘肃、贵州、海南、青海、新疆。江苏构成比占据首位,为全国构成比的121.10%;新疆构成比处于末位,为全国构成比的55.71%。

三 支出法产值构成子系统分析测算

2018年全国各地支出法产值构成子系统简况见表3,分区域以最终消费率高低位次排列。

(一)支出法结构产值增长态势

2000~2018年,全国支出法结构产值总量从100576.83亿元增至884426.00亿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2.84%;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2.60%,“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0.06%,“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8.15%,新近年度增长8.48%。

全国支出法产值人均值从7965.50元增至63503.53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2.22%;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2.02%,“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9.51%,“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7.59%,新近年度增长7.99%。

在此期间,全国支出法产值人均值地区差指数从1.4666缩小至1.3442,明显缩减8.35%;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扩增2.13%,“十一五”期间缩减5.65%,“十二五”期间缩减3.91%,“十三五”以来缩减1.00%。

由于演算统计口径不同,支出法构成产值与三次产业产值有一定出入,不过总量、人均值出入仍可谓微小,鉴于此不展开各地相应对比分析检测。

(二)支出法产值构成成分变化态势

1.最终消费支出增长及构成比动态

同期,全国支出法产值构成之最终消费支出总量从63667.72亿元增至480340.60亿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1.88%;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2.71%,“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1.64%,“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9.86%,新近年度增长9.88%。

全国最终消费人均值从5042.37元增至34489.40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1.27%;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2.13%,“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1.08%,“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9.29%,新近年度增长9.38%。

2018年东部最终消费人均值高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130.39%;东北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83.15%;中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77.23%;西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77.21%。

10个省域最终消费人均值高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北京、上海、江苏、天津、浙江、广东、山东、福建、内蒙古、西藏;21个省域人均值低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辽宁、新疆、宁夏、青海、海南、湖北、重庆、湖南、黑龙江、陕西、河南、山西、四川、江西、云南、安徽、广西、河北、贵州、甘肃、吉林。北京人均值占据首位,为全国人均值的250.21%;吉林人均值处于末位,为全国人均值的61.07%。

表3 2018年全国各地支出法产值构成子系统简况

表3 2018年全国各地支出法产值构成子系统简况-续表

在此期间,全国最终消费人均值地区差指数从1.3623缩小至1.3004,较明显缩减4.54%;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扩增2.94%,“十一五”期间缩减2.65%,“十二五”期间缩减4.43%,“十三五”以来缩减0.33%。各地此项地区差检测对比省略。

全国最终消费率(消费率)从63.30%降至54.31%,明显降低8.99个百分点;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降低9.68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5.17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升高3.37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升高2.49个百分点。

在全国支出法产值构成之最终消费当中,2018年居民消费人均值为24975.60元。东部居民消费人均值高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134.87%;东北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85.57%;中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80.06%;西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76.56%。

10个省域居民消费人均值高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北京、上海、江苏、天津、浙江、广东、山东、福建、辽宁、内蒙古;21个省域人均值低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湖北、重庆、海南、宁夏、湖南、陕西、山西、黑龙江、四川、青海、河南、江西、安徽、新疆、广西、贵州、云南、河北、甘肃、吉林、西藏。北京人均值占据首位,为全国人均值的235.43%;西藏人均值处于末位,为全国人均值的47.97%。

同年,全国支出法产值构成之最终消费中居民消费人均值地区差指数为1.3321。东部居民消费人均值地区差大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116.22%;东北地区差小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92.98%;中部地区差小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89.96%;西部地区差小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93.25%。

23个省域居民消费人均值地区差小于全国,按地区差从小到大依次为内蒙古、湖北、重庆、辽宁、海南、宁夏、福建、湖南、山东、陕西、山西、黑龙江、四川、青海、河南、江西、安徽、新疆、广西、贵州、广东、云南、河北;8个省域地区差大于全国,按地区差从小到大依次为甘肃、吉林、浙江、西藏、天津、江苏、上海、北京。内蒙古地区差占据首位,为全国地区差的76.21%;北京地区差处于末位,为全国地区差的176.74%。

2018年东部最终消费率低于全国,为全国消费率的92.19%;东北最终消费率高于全国,为全国消费率的101.00%;中部最终消费率低于全国,为全国消费率的94.20%;西部最终消费率高于全国,为全国消费率的100.63%。

14个省域最终消费率高于全国,按比值高低依次为西藏、青海、甘肃、新疆、云南、黑龙江、海南、北京、宁夏、辽宁、上海、山西、广西、贵州;17个省域最终消费率低于全国,按比值高低依次为湖南、内蒙古、四川、河南、江西、江苏、广东、浙江、安徽、山东、湖北、河北、重庆、天津、陕西、福建、吉林。西藏最终消费率占据首位,为全国消费率的148.83%;吉林最终消费率处于末位,为全国消费率的69.74%。

2.资本形成增长及构成比动态

同期,全国支出法产值构成之资本形成总额从34526.10亿元增至396644.80亿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4.53%;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3.38%,“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9.17%,“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8.23%,新近年度增长8.98%。

全国资本形成人均值从2734.40元增至28479.88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3.90%;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2.80%,“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8.62%,“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7.67%,新近年度增长8.49%。

2018年东部资本形成人均值高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148.06%;东北人均值高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102.75%;中部人均值高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105.81%;西部人均值高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115.76%。

21个省域资本形成人均值高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青海、天津、宁夏、北京、福建、上海、新疆、江苏、西藏、内蒙古、浙江、陕西、湖北、广东、山东、吉林、云南、河南、重庆、海南、贵州;10个省域人均值低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湖南、黑龙江、河北、辽宁、安徽、四川、江西、广西、山西、甘肃。青海人均值占据首位,为全国人均值的261.29%;甘肃人均值处于末位,为全国人均值的56.69%。

在此期间,全国资本形成人均值地区差指数从1.6095缩小至1.4714,明显缩减8.58%;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缩减0.81%,“十一五”期间缩减6.80%,“十二五”期间扩增0.95%,“十三五”以来缩减2.04%。各地此项地区差检测对比省略。

全国资本形成率(投资率)从34.33%升至44.85%,显著升高10.52个百分点;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升高6.65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升高6.90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降低3.13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升高0.10个百分点。

2018年东部资本形成率高于全国,为全国投资率的104.69%;东北资本形成率高于全国,为全国投资率的124.81%;中部资本形成率高于全国,为全国投资率的129.07%;西部资本形成率高于全国,为全国投资率的150.88%。从四大区域整体看来,欠发达地区“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惯性既存。

25个省域资本形成率高于全国,按比值高低依次为青海、宁夏、西藏、新疆、云南、河南、贵州、吉林、陕西、内蒙古、海南、黑龙江、湖北、福建、河北、天津、重庆、湖南、广西、甘肃、安徽、江西、山东、四川、山西;6个省域资本形成率低于全国,按比值高低依次为广东、辽宁、浙江、江苏、上海、北京。青海资本形成率占据首位,为全国投资率的347.94%;北京资本形成率处于末位,为全国投资率的84.89%。

3.货物与服务净出口增长态势

同期,全国支出法产值构成之货物与服务净出口总量从2383.01亿元增至7440.49亿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6.53%,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负增长2.40%,2010年以来年均负增长8.43%,2015年以来年均负增长32.33%,最近一年年度负增长47.43%。

全国净出口人均值从188.73元增至534.24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5.95%,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负增长2.90%,2010年以来年均负增长8.89%,2015年以来年均负增长32.68%,最近一年年度负增长47.67%。

全国净出口拉动率从2.37%降至0.84%,较明显降低1.53个百分点;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升高3.03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1.73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降低0.24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降低2.59个百分点。

由于国内统一市场,各省域货物与服务净流出大多为负值,在表3中存而不叙,因而亦无法综合演算全国人均值地区差指数,同样也无须展开分析对比各地净流出拉动率。

四 经济生活收支综合子系统分析测算

(一)公共经济生活发展态势

2018年全国各地经济生活收支综合子系统简况(一)见表4,分区域以财政支出人均值地区差从小到大位次排列。

1.财政收入增长及相对比值动态

2000~2018年,全国财政收入总量从13395.23亿元增至183359.84亿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5.65%;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4.47%,“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0.40%,“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6.39%,新近年度增长6.24%。

全国财政收入人均值从1060.89元增至13165.50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5.02%;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3.89%,“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9.84%,“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5.84%,新近年度增长5.76%。

2018年东部财政收入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94.21%;东北人均值高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105.26%;中部人均值高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103.72%;西部人均值高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101.65%。

3个省域财政收入人均值高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上海、北京、天津;28个省域人均值低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浙江、广东、江苏、海南、福建、内蒙古、重庆、西藏、山东、宁夏、新疆、山西、辽宁、陕西、湖北、江西、安徽、贵州、四川、河北、吉林、青海、湖南、云南、河南、广西、黑龙江、甘肃。上海人均值占据首位,为全国人均值的142.58%;甘肃人均值处于末位,为全国人均值的65.63%。

同时,全国财政收入比(与国民总收入极度近似值产值比)从13.36%升至20.37%,明显升高7.01个百分点;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升高3.54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升高3.26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升高2.04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降低1.83个百分点。

表4 2018年全国各地经济生活收支综合子系统简况(一)

表4 2018年全国各地经济生活收支综合子系统简况(一)-续表

2018年东部财政收入比低于全国,为全国比值的57.26%;东北财政收入比低于全国,为全国比值的44.47%;中部财政收入比低于全国,为全国比值的44.98%;西部财政收入比低于全国,为全国比值的50.68%。全国财政收入比高于四大区域,在于另有中央财政收入部分,合并计算势必高出一截。

1个省域财政收入比高于全国,即为上海;30个省域财政收入比低于全国,按比值高低依次为北京、西藏、海南、山西、新疆、广东、宁夏、浙江、贵州、天津、云南、重庆、江西、内蒙古、甘肃、辽宁、安徽、河北、四川、青海、江苏、陕西、山东、湖北、福建、广西、吉林、湖南、黑龙江、河南。上海财政收入比占据首位,为全国比值的106.80%;河南财政收入比处于末位,为全国比值的38.48%。

2.财政支出增长及相对比值动态

同期,全国财政支出总量从15886.50亿元增至220904.13亿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5.75%;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5.50%,“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1.90%,“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7.89%,新近年度增长8.77%。

全国财政支出人均值从1258.19元增至15861.23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5.12%;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4.92%,“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1.34%,“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7.34%,新近年度增长8.28%。

2018年东部财政支出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93.34%;东北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80.17%;中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68.96%;西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91.04%。这显然是因为中央财政另有本级开支(全国性开支譬如国防、外交)的缘故,加上地方财政开支,汇总演算为全国人均值,于是高于四大区域整体人均值,对于省域却不尽然。

9个省域财政支出人均值高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西藏、北京、上海、青海、宁夏、新疆、天津、内蒙古、海南;22个省域人均值低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浙江、重庆、江苏、甘肃、贵州、吉林、广东、陕西、云南、黑龙江、福建、湖北、辽宁、江西、四川、山西、湖南、广西、安徽、河北、山东、河南。西藏人均值占据首位,为全国人均值的364.89%;河南人均值处于末位,为全国人均值的60.65%。

同时,全国财政支出比(与产值比)从15.84%升至24.54%,明显升高8.70个百分点;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升高2.27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升高3.70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升高3.83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降低1.10个百分点。

2018年东部财政支出比低于全国,为全国比值的67.19%;东北财政支出比低于全国,为全国比值的99.13%;中部财政支出比低于全国,为全国比值的85.63%;西部财政支出比高于全国,为全国比值的120.78%。

16个省域财政支出比高于全国,按比值高低依次为西藏、青海、甘肃、新疆、宁夏、海南、云南、贵州、黑龙江、内蒙古、广西、江西、上海、山西、吉林、北京;15个省域财政支出比低于全国,按比值高低依次为四川、重庆、安徽、陕西、河北、辽宁、湖南、河南、湖北、天津、广东、浙江、福建、山东、江苏。西藏财政支出比占据首位,为全国比值的543.55%;江苏财政支出比处于末位,为全国比值的51.31%。

3.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地区差变化

在此期间,全国财政收入人均值地区差指数从1.6706缩小至1.5641,明显缩减6.37%;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扩增1.53%,“十一五”期间缩减4.98%,“十二五”期间缩减3.18%,“十三五”以来扩增0.24%。

2018年东部财政收入人均值地区差小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94.21%;东北地区差大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105.26%;中部地区差大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103.72%;西部地区差大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101.65%。

15个省域财政收入人均值地区差小于全国,按地区差从小到大依次为天津、浙江、广东、江苏、海南、福建、内蒙古、重庆、西藏、山东、宁夏、新疆、山西、辽宁、陕西;16个省域地区差大于全国,按地区差从小到大依次为湖北、江西、安徽、贵州、四川、河北、吉林、青海、湖南、云南、河南、广西、黑龙江、甘肃、北京、上海。天津地区差占据首位,为全国地区差的65.63%;上海地区差处于末位,为全国地区差的142.58%。

与此同时,全国财政支出人均值地区差指数从1.4835缩小至1.3763,明显缩减7.23%;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缩减0.80%,“十一五”期间缩减5.56%,“十二五”期间缩减0.96%,“十三五”以来缩减0.03%。

2018年东部财政支出人均值地区差大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101.34%;东北地区差小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86.41%;中部地区差小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94.17%;西部地区差大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105.20%。

26个省域财政支出人均值地区差小于全国,按地区差从小到大依次为浙江、重庆、江苏、甘肃、贵州、吉林、广东、陕西、海南、内蒙古、云南、黑龙江、福建、湖北、辽宁、江西、天津、四川、山西、新疆、宁夏、湖南、广西、安徽、河北、山东;5个省域地区差大于全国,按地区差从小到大依次为河南、青海、上海、北京、西藏。浙江地区差占据首位,为全国地区差的75.93%;西藏地区差处于末位,为全国地区差的265.13%。

(二)人民经济生活发展态势

2018年全国各地经济生活收支综合子系统简况(二)见表5,分区域以居民收入人均值城乡比从小到大位次排列。

1.居民收入增长及相对比值动态

2000~2018年,全国居民收入总量从46502.56亿元增至406169.14亿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2.80%;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3.05%,“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1.97%,“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9.79%,新近年度增长9.57%。

全国居民收入人均值从3682.95元增至29163.52元,“十五”以来历年年均增长12.18%;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2.48%,“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1.41%,“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9.22%,新近年度增长9.08%。

2018年东部居民收入人均值高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127.09%;东北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88.67%;中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85.25%;西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79.02%。

9个省域居民收入人均值高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上海、北京、浙江、天津、江苏、广东、福建、山东、辽宁;22个省域人均值低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内蒙古、重庆、湖北、湖南、海南、江西、安徽、河北、陕西、四川、宁夏、吉林、河南、黑龙江、山西、新疆、广西、青海、云南、贵州、甘肃、西藏。上海人均值占据首位,为全国人均值的217.67%;西藏人均值处于末位,为全国人均值的63.01%。

同时,全国居民收入比(与国民总收入极度近似值产值比)从46.37%降至45.11%,较明显降低1.26个百分点;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降低2.37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4.12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升高4.86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升高0.37个百分点。

2018年东部居民收入比低于全国,为全国比值的91.48%;东北居民收入比高于全国,为全国比值的109.64%;中部居民收入比高于全国,为全国比值的105.85%;西部居民收入比高于全国,为全国比值的104.84%。

18个省域居民收入比高于全国,按收入比高低依次为甘肃、云南、广西、黑龙江、江西、安徽、辽宁、河北、山西、湖南、海南、贵州、四川、浙江、上海、河南、青海、新疆;13个省域居民收入比低于全国,按收入比高低依次为北京、宁夏、内蒙古、西藏、广东、重庆、吉林、湖北、山东、陕西、福建、江苏、天津。甘肃居民收入比占据首位,为全国比值的132.68%;天津居民收入比处于末位,为全国比值的72.71%。

2.居民总消费增长及相对比值动态

同期,全国居民总消费总量从36005.66亿元增至283898.74亿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2.16%;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2.27%,“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1.68%,“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9.04%,新近年度增长9.09%。

表5 2018年全国各地经济生活收支综合子系统简况(二)

表5 2018年全国各地经济生活收支综合子系统简况(二)-续表

全国居民总消费人均值从2851.61元增至20384.33元,“十五”以来年均增长11.55%;各时段动态检测,“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1.70%,“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11.12%,“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8.48%,新近年度增长8.60%。

2018年东部居民总消费人均值高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123.10%;东北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93.31%;中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85.69%;西部人均值低于全国,为全国人均值的82.71%。

8个省域居民总消费人均值高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上海、北京、天津、浙江、广东、江苏、福建、辽宁;23个省域人均值低于全国,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内蒙古、湖北、重庆、湖南、山东、四川、海南、安徽、吉林、河北、宁夏、黑龙江、青海、陕西、新疆、江西、河南、甘肃、广西、山西、云南、贵州、西藏。上海人均值占据首位,为全国人均值的210.29%;西藏人均值处于末位,为全国人均值的60.25%。

同时,全国居民消费率(与产值比)从35.91%降至31.53%,明显降低4.38个百分点;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降低2.23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5.21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升高3.45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降低0.39个百分点。

2018年东部居民消费率低于全国,为全国比值的88.61%;东北居民消费率高于全国,为全国比值的115.38%;中部居民消费率高于全国,为全国比值的106.39%;西部居民消费率高于全国,为全国比值的109.74%。

17个省域居民消费率高于全国,按消费率高低依次为甘肃、云南、黑龙江、四川、辽宁、广西、湖南、安徽、河北、青海、贵州、海南、江西、新疆、山西、宁夏、上海;14个省域居民消费率低于全国,按消费率高低依次为河南、吉林、广东、浙江、重庆、湖北、内蒙古、北京、西藏、陕西、福建、山东、天津、江苏。甘肃居民消费率占据首位,为全国比值的156.21%;江苏居民消费率处于末位,为全国比值的70.18%。

3.居民收入、总消费地区差、城乡比变化

在此期间,全国居民收入人均值地区差指数从1.3606缩小至1.2685,较明显缩减6.77%;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扩增0.31%,“十一五”期间缩减2.47%,“十二五”期间缩减3.86%,“十三五”以来缩减0.88%。

全国居民收入人均值城乡比指数从2.7869缩小至2.6853,明显缩减3.65%;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扩增15.68%,“十一五”期间扩增0.15%,“十二五”期间缩减15.40%,“十三五”以来缩减1.68%。

2018年东部居民收入人均值地区差大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113.09%;东北地区差小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90.62%;中部地区差小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90.38%;西部地区差小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96.25%。

23个省域居民收入人均值地区差小于全国,按地区差从小到大依次为内蒙古、辽宁、山东、重庆、湖北、湖南、海南、江西、安徽、福建、河北、陕西、四川、宁夏、吉林、河南、黑龙江、山西、新疆、广西、广东、青海、云南;8个省域地区差大于全国,按地区差从小到大依次为贵州、江苏、甘肃、天津、西藏、浙江、北京、上海。内蒙古地区差占据首位,为全国地区差的79.05%;上海地区差处于末位,为全国地区差的171.60%。

同年,东部居民收入人均值城乡比小于全国,为全国城乡比的93.41%;东北城乡比小于全国,为全国城乡比的87.22%;中部城乡比小于全国,为全国城乡比的90.21%;西部城乡比大于全国,为全国城乡比的105.25%。

22个省域居民收入人均值城乡比小于全国,按城乡比从小到大依次为天津、浙江、黑龙江、吉林、上海、江苏、湖北、河南、江西、河北、福建、海南、山东、安徽、四川、重庆、辽宁、北京、广东、湖南、广西、山西;9个省域城乡比大于全国,按城乡比从小到大依次为宁夏、新疆、内蒙古、西藏、陕西、青海、云南、贵州、甘肃。天津城乡比占据首位,为全国城乡比的69.39%;甘肃城乡比处于末位,为全国城乡比的126.71%。

与此同时,全国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地区差指数从1.3476缩小至1.2411,明显缩减7.90%;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缩减0.16%,“十一五”期间缩减2.27%,“十二五”期间缩减3.40%,“十三五”以来缩减2.29%。

全国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城乡比指数从2.9926缩小至2.1537,显著缩减28.03%;各五年期动态检测,“十五”期间扩增3.87%,“十一五”期间缩减1.09%,“十二五”期间缩减24.55%,“十三五”以来缩减7.15%。

2018年东部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地区差大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112.81%;东北地区差小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90.33%;中部地区差小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92.33%;西部地区差小于全国,为全国地区差的95.58%。

19个省域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地区差小于全国,按地区差从小到大依次为内蒙古、湖北、重庆、湖南、山东、辽宁、四川、海南、安徽、吉林、河北、宁夏、福建、黑龙江、青海、陕西、新疆、江西、河南;12个省域地区差大于全国,按地区差从小到大依次为甘肃、广西、山西、江苏、云南、贵州、广东、西藏、浙江、天津、北京、上海。内蒙古地区差占据首位,为全国地区差的82.07%;上海地区差处于末位,为全国地区差的169.43%。

同年东部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城乡比小于全国,为全国城乡比的97.94%;东北城乡比小于全国,为全国城乡比的97.76%;中部城乡比小于全国,为全国城乡比的88.26%;西部城乡比小于全国,为全国城乡比的98.60%。

20个省域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城乡比小于全国,按城乡比从小到大依次为安徽、湖北、浙江、江苏、黑龙江、四川、福建、广西、江西、内蒙古、天津、河北、湖南、广东、重庆、河南、宁夏、吉林、海南、北京;11个省域城乡比大于全国,按城乡比从小到大依次为山西、陕西、山东、青海、贵州、上海、辽宁、云南、甘肃、新疆、西藏。安徽城乡比占据首位,为全国城乡比的78.39%;西藏城乡比处于末位,为全国城乡比的143.49%。

五 经济增长通用指标动态测评排行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共有一级指标(子系统)4项,二级指标(类别项)40项,三级指标(演算项)154项,包括各类数据之间增长相关度加权检测指标、同类城乡数据之间增长相关度加权检测指标,不包括地区差变动相关度检验监测指标。全系统综合演算中,三次产业(生产法)产值构成子系统占权重40%,收入法产值构成子系统占权重30%,支出法产值构成子系统占权重20%,经济生活收支综合子系统占权重10%。

加权综合四个子系统分别独立演算结果,得出全国及各地经济增长结构优化检测综合指数。2018年数据为国家统计局当前公布的最新年度数据,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2018年测评排行见表6,分区域以2018年无差距横向测评结果位次排列。

1.各年度理想值横向测评

以假定全国及各地各类数据全面消除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为理想值100,2018年全国横向测评,全国总体指数为91.78。这表明与全国及各地城乡、地区无差距理想值相比,全国总体经济增长结构优化全量化检测分值低于理想值8.22%。

在此类检测中,东部指数为93.56,高于全国1.78个百分点;东北为91.08,低于全国0.70个百分点;中部为90.44,低于全国1.34个百分点;西部为91.01,低于全国0.77个百分点。

17个省域指数高于全国,按指数高低依次为江苏、北京、上海、内蒙古、福建、湖北、天津、浙江、陕西、海南、山东、青海、辽宁、重庆、广东、新疆、宁夏;14个省域指数低于全国,按指数高低依次为湖南、吉林、四川、安徽、河南、云南、河北、贵州、西藏、江西、黑龙江、广西、山西、甘肃。指数高于全国的各地并非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接近消除,而是其余各类检测指标“得分”较高。

江苏、北京、上海、内蒙古、福建5个省域为“2018年经济发展指数排名”前5位。

2.2000年以来基数值纵向测评

以“九五”末年2000年各类数据演算指标为基数值100,“十五”以来至2018年纵向测评,全国指数为243.32。这表明与2000年自身基数值相比,全国经济增长结构优化全量化检测分值高于基数值143.32%。

在此类检测中,东部指数为228.97,低于全国14.35个百分点;东北为199.20,低于全国44.12个百分点;中部为283.99,高于全国40.67个百分点;西部为306.69,高于全国63.37个百分点。

表6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2018年测评排行

表6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2018年测评排行-续表

20个省域指数高于全国,按指数高低依次为西藏、贵州、陕西、内蒙古、宁夏、重庆、青海、江西、湖南、四川、河南、安徽、湖北、广西、江苏、山西、云南、海南、甘肃、吉林;11个省域指数低于全国,按指数高低依次为山东、福建、新疆、浙江、广东、天津、河北、北京、黑龙江、辽宁、上海。

西藏、贵州、陕西、内蒙古、宁夏5个省域为“2000~2018年经济发展指数提升度”前5位。

3.2005年以来基数值纵向测评

以“十五”末年2005年各类数据演算指标为基数值100,“十一五”以来至2018年纵向测评,全国指数为169.04。这表明与2005年自身基数值相比,全国经济增长结构优化全量化检测分值高于基数值69.04%。

在此类检测中,东部指数为155.81,低于全国13.23个百分点;东北为142.67,低于全国26.37个百分点;中部为182.07,高于全国13.03个百分点;西部为189.23,高于全国20.19个百分点。

17个省域指数高于全国,按指数高低依次为贵州、陕西、重庆、湖北、安徽、宁夏、青海、四川、西藏、海南、江西、湖南、云南、广西、福建、江苏、河南;14个省域指数低于全国,按指数高低依次为内蒙古、新疆、甘肃、吉林、山东、广东、浙江、天津、山西、河北、黑龙江、辽宁、北京、上海。

贵州、陕西、重庆、湖北、安徽5个省域为“2005~2018年经济发展指数提升度”前5位。

4.2010年以来基数值纵向测评

以“十一五”末年2010年各类数据演算指标为基数值100,“十二五”以来至2018年纵向测评,全国指数为121.74。这表明与2010年自身基数值相比,全国经济增长结构优化全量化检测分值高于基数值21.74%。

在此类检测中,东部指数为117.63,低于全国4.11个百分点;东北为106.66,低于全国15.08个百分点;中部为122.90,高于全国1.16个百分点;西部为126.14,高于全国4.40个百分点。

15个省域指数高于全国,按指数高低依次为贵州、西藏、重庆、云南、湖北、陕西、安徽、四川、江西、海南、青海、新疆、湖南、福建、宁夏;16个省域指数低于全国,按指数高低依次为江苏、河南、广西、甘肃、山东、广东、浙江、内蒙古、天津、河北、上海、北京、吉林、辽宁、山西、黑龙江。

贵州、西藏、重庆、云南、湖北5个省域为“2010~2018年经济发展指数提升度”前5位。

5.2015年以来基数值纵向测评

以“十二五”末年2015年各类数据演算指标为基数值100,“十三五”以来至2018年纵向测评,全国指数为105.88。这表明与2015年自身基数值相比,全国经济增长结构优化全量化检测分值高于基数值5.88%。

在此类检测中,东部指数为104.76,低于全国1.12个百分点;东北为96.15,低于全国9.73个百分点;中部为105.17,低于全国0.71个百分点;西部为104.90,低于全国0.98个百分点。

9个省域指数高于全国,按指数高低依次为西藏、贵州、四川、安徽、陕西、湖北、福建、新疆、海南;22个省域指数低于全国,按指数高低依次为广东、重庆、江西、浙江、云南、江苏、河南、宁夏、上海、北京、山东、山西、湖南、内蒙古、青海、天津、河北、广西、甘肃、辽宁、黑龙江、吉林。

西藏、贵州、四川、安徽、陕西5个省域为“2015~2018年经济发展指数提升度”前5位。

6.逐年度基数值纵向测评

囿于制表空间,表外数据演算补充:逐年以上年各类数据演算指标为基数值100,2017~2018年纵向测评,全国指数为102.18。这表明与2017年自身基数值相比,全国经济增长结构优化全量化检测分值高于基数值2.18%。

在此类检测中,东部指数为101.34,低于全国0.84个百分点;东北为99.64,低于全国2.54个百分点;中部为101.78,低于全国0.40个百分点;西部为102.22,高于全国0.04个百分点。

10个省域指数高于全国,按指数高低依次为西藏、新疆、陕西、甘肃、青海、湖北、安徽、福建、四川、广西;21个省域指数低于全国,按指数高低依次为江西、贵州、云南、辽宁、海南、广东、浙江、内蒙古、山西、江苏、宁夏、河南、北京、山东、重庆、湖南、河北、上海、天津、黑龙江、吉林。

西藏、新疆、陕西、甘肃、青海5个省域为“2017~2018年经济发展指数提升度”前5位。此类检测在以上排行表之外增补,不纳入省域报告选取的指数分值排序数据阵列。 uex45uOm7gNYgK3Ayii8C5KKjDw/g9OSaxQJbLoe2+0D7NqINSGvD8Prel+DSA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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