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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民生发展核心数据专项子系统

人民生活发展属于社会建设、社会生活的重要方面,此处取作为民生基础的各类就业和工资、城乡居民收入、居民总消费三个系列数据分别进行结构化相关性检测,构成“民生发展核心数据专项子系统”。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各类就业和工资专项(之一至二)子系统见表6。

各类就业和工资专项子系统(A)非私营单位、(B)私营单位共置于一表可能会带来误解,特地再予说明,表6中简称“非”或“非私营”即为非私营单位。《中国统计年鉴》2018年卷分别称为“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可避免词语界定“体制歧视”,本检测体系赞赏并沿用。演算指标项涉及就业人数和人员工资,包括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均分非私营单位、私营单位各自独立展开相关性测算,而难以整合为一体,不得不设置为两个复式三级子系统。

(一)就业和工资子系统(非私营单位)

1.非私营单位工资增长动态

2000~2018年,全国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从9371.00元增至82413.00元,历年年均增长12.84%;分时段增长测算,“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4.40%,“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4.75%,“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1.16%,“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9.93%。

东部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2.22%;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2.22%;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3.19%;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3.06%。15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16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安徽增长最高,年均增长14.04%;广东增长最低,年均增长10.88%。

2.平均工资地区差变化

与此同时,全国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地区差指数从1.2361缩小至1.1683,较明显缩减5.48%;分五年期变化测算,“十五”期间缩减0.18%,“十一五”期间缩减3.91%,“十二五”期间缩减1.00%,“十三五”以来缩减0.47%。

东部地区差缩减9.33%;东北地区差扩增6.98%;中部地区差缩减5.46%;西部地区差缩减4.77%。13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大于全国,18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小于或扩增大于全国。广东地区差缩减最大,缩小27.09%;辽宁地区差扩增最大,扩大11.64%。

3.相对比值动态

同期,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与产值总量的全国相对比值较明显升高47.88%;分五年期变化测算,“十五”期间升高3.63%,“十一五”期间升高4.16%,“十二五”期间升高42.35%,“十三五”以来降低3.76%。

与城乡居民收入总量的全国相对比值较明显升高52.01%;分五年期变化测算,“十五”期间升高9.21%,“十一五”期间升高14.91%,“十二五”期间升高26.90%,“十三五”以来降低4.55%。

与城乡居民总消费总量的全国相对比值较明显升高68.38%;分五年期变化测算,“十五”期间升高10.49%,“十一五”期间升高23.21%,“十二五”期间升高26.96%,“十三五”以来降低2.57%。

工资总额演算体现总体份额变化,但各地之间非私营单位就业工资总量动态差异较大,平均工资演算相对比值在各地之间方具有可衡量比较意义。

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与产值人均值测算的全国相对比值升高8.05%。东部此项比值升高9.19%;东北比值升高39.92%;中部比值降低5.16%;西部比值降低11.25%。11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20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或降幅大于全国。上海比值升幅最大,升高66.54%;贵州比值降幅最大,降低29.85%。

与城乡居民收入人均值测算的全国相对比值升高11.06%。东部此项比值升高15.70%;东北比值升高13.33%;中部比值升高12.66%;西部比值升高10.61%。19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12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或降幅大于全国。天津比值升幅最大,升高39.71%;浙江比值降幅最大,降低3.36%。

与城乡居民总消费人均值测算的全国相对比值升高23.03%。东部此项比值升高27.74%;东北比值升高21.30%;中部比值升高23.17%;西部比值升高22.97%。16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15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或降幅大于全国。北京比值升幅最大,升高64.01%;甘肃比值降幅最大,降低3.61%。

表6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各类就业和工资专项子系统

表6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各类就业和工资专项子系统-续表

这三项比值变化分别体现收入法产值结构之劳动者报酬、人民经济生活之居民收入、居民消费总构成中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所占份额的变动态势,比值提升出于非私营单位就业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提高的双重作用,从中可看到不同五年期变化动态。

4.增长相关度分析

在此期间,全国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与产值、居民收入、总消费历年增长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7798、0.6356、0.4486,不妨简化理解为同步程度分别为77.98%、63.56%、44.86%。东部同步程度分别为47.49%、58.49%、12.51%;东北同步程度分别为68.40%、53.41%、31.20%;中部同步程度分别为72.29%、51.62%、29.20%;西部同步程度分别为53.36%、36.28%、15.07%。

2个省域与产值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29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山西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84.56%;甘肃系数值最低,同步程度为0.51%。5个省域与居民收入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26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福建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75.42%;广东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10个省域与居民总消费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21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吉林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74.48%;广东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二)就业和工资子系统(私营单位)

1.私营单位工资增长动态

2000~2018年,全国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从10223.00元增至49575.00元,历年年均增长9.17%;分时段增长测算,“十五”期间年均增长3.27%,“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1.57%,“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3.78%,“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7.79%。

东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0.13%;东北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1.87%;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0.93%;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1.83%。25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6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内蒙古增长最高,年均增长14.87%;青海增长最低,年均增长7.47%。

2.平均工资地区差变化

与此同时,全国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地区差指数从1.3420缩小至1.1761,明显缩减12.36%;分五年期变化测算,“十五”期间缩减7.18%,“十一五”期间缩减9.08%,“十二五”期间扩增1.95%,“十三五”以来扩增1.86%。

东部地区差缩减3.49%;东北地区差缩减16.68%;中部地区差缩减15.95%;西部地区差缩减15.84%。19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大于全国,12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小于或扩增大于全国。江西地区差缩减最大,缩小29.15%;北京地区差扩增最大,扩大36.97%。

3.相对比值动态

同期,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与产值总量的全国相对比值极显著升高542.03%;分五年期变化测算,“十五”期间升高133.17%,“十一五”期间升高7.17%,“十二五”期间升高97.20%,“十三五”以来升高30.29%。

与城乡居民收入总量的全国相对比值极显著升高559.94%;分五年期变化测算,“十五”期间升高145.73%,“十一五”期间升高18.23%,“十二五”期间升高75.79%,“十三五”以来升高29.21%。

与城乡居民总消费总量的全国相对比值极显著升高631.04%;分五年期变化测算,“十五”期间升高148.61%,“十一五”期间升高26.77%,“十二五”期间升高75.87%,“十三五”以来升高31.89%。

工资总额演算体现总体份额变化,但各地之间私营单位就业工资总量动态差异极大,平均工资演算相对比值在各地之间方具有可衡量比较意义。

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与产值人均值测算的全国相对比值降低40.42%。东部此项比值降低22.16%;东北比值升高32.14%;中部比值降低34.04%;西部比值降低27.20%。23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或降幅小于全国,8个省域此项比值降幅大于全国。上海比值升幅最大,升高79.22%;青海比值降幅最大,降低60.59%。

与城乡居民收入人均值测算的全国相对比值降低38.76%。东部此项比值降低17.52%;东北比值升高7.03%;中部比值降低21.65%;西部比值降低9.26%。26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或降幅小于全国,5个省域此项比值降幅大于全国。上海比值升幅最大,升高40.95%;青海比值降幅最大,降低53.76%。

与城乡居民总消费人均值测算的全国相对比值降低32.16%。东部此项比值降低8.94%;东北比值升高14.56%;中部比值降低14.34%;西部比值升高0.87%。26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或降幅小于全国,5个省域此项比值降幅大于全国。上海比值升幅最大,升高57.75%;青海比值降幅最大,降低52.36%。

这三项比值变化分别体现收入法产值结构之劳动者报酬、人民经济生活之居民收入、居民消费总构成中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所占份额的变动态势,比值提升出于私营单位就业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提高的双重作用,从中可看到不同五年期变化动态。

4.增长相关度分析

在此期间,全国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与产值、居民收入、总消费历年增长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4511、0.5509、0.3740,不妨简化理解为同步程度分别为45.11%、55.09%、37.40%。东部同步程度分别为18.12%、41.29%、25.37%;东北同步程度分别为10.07%、53.54%、10.94%;中部同步程度分别为37.71%、44.55%、42.56%;西部同步程度分别为32.58%、56.54%、26.16%。

2个省域与产值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29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山东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48.32%;西藏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4个省域与居民收入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27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吉林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68.97%;西藏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6个省域与居民总消费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25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安徽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54.98%;北京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三)城乡居民收入子系统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城乡居民收入专项(之三)子系统见表7。

1.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动态

2000~2018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人均值从3682.95元增至29163.52元,历年年均增长12.18%;分时段增长测算,“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1.41%,“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4.21%,“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2.75%,“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9.22%。

东部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1.32%;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1.45%;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2.44%;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2.43%。13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18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陕西增长最高,年均增长13.10%;广东增长最低,年均增长9.63%。

2.人均值地区差变化

与此同时,全国居民收入人均值地区差指数从1.3606缩小至1.2685,较明显缩减6.77%;分五年期变化测算,“十五”期间扩增0.31%,“十一五”期间缩减2.47%,“十二五”期间缩减3.86%,“十三五”以来缩减0.88%。

东部地区差缩减15.26%;东北地区差扩增8.09%;中部地区差缩减2.61%;西部地区差缩减2.31%。9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大于全国,22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小于或扩增大于全国。广东地区差缩减最大,缩小33.92%;黑龙江地区差扩增最大,扩大17.17%。

表7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城乡居民收入专项子系统

表7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城乡居民收入专项子系统-续表

3.人均值城乡比变化

与此同时,全国居民收入人均值城乡比指数从2.7869缩小至2.6853,明显缩减3.65%;分五年期变化测算,“十五”期间扩增15.68%,“十一五”期间扩增0.15%,“十二五”期间缩减15.40%,“十三五”以来缩减1.68%。

东部城乡比缩减2.18%;东北城乡比扩增1.31%;中部城乡比缩减5.97%;西部城乡比缩减15.46%。18个省域城乡比缩减大于全国,13个省域城乡比缩减小于或扩增大于全国。西藏城乡比缩减最大,缩小47.10%;江苏城乡比扩增最大,扩大19.71%。

4.相对比值动态

同期,全国居民收入比(与国民总收入极度近似值产值比)从46.37%降至45.11%,较明显降低1.26个百分点;分五年期变化测算,“十五”期间降低2.37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4.12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升高4.86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升高0.37个百分点。百分比演算更具通约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此项比值降低2.71%。

东部此项比值降低5.62%;东北比值升高23.47%;中部比值降低15.81%;西部比值降低19.77%。9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或降幅小于全国,22个省域此项比值降幅大于全国。辽宁比值升幅最大,升高45.87%;贵州比值降幅最大,降低40.65%。

居民收入比本应为居民收入与国民总收入之比,国民总收入称为“国民生产总值”,即GNP。国民总收入为国内生产总值与国外净要素收入(《中国统计年鉴》2018年卷改称“来自国外的初次分配收入净额”)之和,由于国外净要素收入占比极低,且多年为负值,国内生产总值与国民总收入极度近似。国内生产总值即GDP,简称“产值”。因国民总收入无分地区数据,取产值演算居民收入比即可通约测算至地方各层级。精心构建通用型的动态检测指标体系,有必要同时通行应用于全国总体、四大区域整体、31个省域以至地级市和县域。与之对应的财政收入比亦然。

5.增长相关度分析

在此期间,全国城镇与乡村之间居民收入历年增长指数的相关系数为0.4861,不妨简化理解为同步程度为48.61%。东部城乡同步程度为56.61%;东北城乡同步程度为65.10%;中部城乡同步程度为61.02%;西部城乡同步程度为64.54。

18个省域城乡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13个省域城乡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湖南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77.32%;北京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全国城乡居民收入与产值、居民总消费、居民积蓄历年增长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8320、0.7963和0.7646,不妨简化理解为同步程度分别为83.20%、79.63%和76.46%。东部同步程度分别为67.12%、59.73%和74.25%;东北同步程度分别为72.96%、61.62%和67.78%;中部同步程度分别为73.11%、87.90%和81.31%;西部同步程度分别为71.33%、87.72%和74.72%。

1个省域与产值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30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云南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89.68%;北京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10个省域与居民总消费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21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山东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89.23%;上海系数值最低,同步程度为23.70%。3个省域与居民积蓄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28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山东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86.10%;青海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四)城乡居民总消费子系统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城乡居民总消费专项(之四)子系统见表8。

1.城乡居民总消费增长动态

2000~2018年,全国城乡居民总消费人均值从2851.61元增至20384.33元,历年年均增长11.55%;分时段增长测算,“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1.15%,“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2.63%,“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2.74%,“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8.48%。

东部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0.71%;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1.03%;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1.89%;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1.77%。17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14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甘肃增长最高,年均增长12.67%;广东增长最低,年均增长9.06%。

2.人均值地区差变化

与此同时,全国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地区差指数从1.3476缩小至1.2411,明显缩减7.90%;分五年期变化测算,“十五”期间缩减0.16%,“十一五”期间缩减2.27%,“十二五”期间缩减3.40%,“十三五”以来缩减2.29%。

东部地区差缩减17.07%;东北地区差扩增5.55%;中部地区差缩减3.69%;西部地区差缩减2.28%。10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大于全国,21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小于或扩增大于全国。广东地区差缩减最大,缩小33.40%;吉林地区差扩增最大,扩大11.13%。

表8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城乡居民总消费专项子系统

3.人均值城乡比变化

与此同时,全国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城乡比指数从2.9926缩小至2.1537,显著缩减28.03%;分五年期变化测算,“十五”期间扩增3.87%,“十一五”期间缩减1.09%,“十二五”期间缩减24.55%,“十三五”以来缩减7.15%。

东部城乡比缩减29.26%;东北城乡比缩减16.37%;中部城乡比缩减34.45%;西部城乡比缩减38.79%。18个省域城乡比缩减大于全国,13个省域城乡比缩减小于或扩增大于全国。重庆城乡比缩减最大,缩小49.47%;上海城乡比扩增最大,扩大7.54%。

4.相对比值动态

同期,全国居民消费率(与产值比)从35.91%降至31.53%,明显降低4.38个百分点;分五年期变化测算,“十五”期间降低2.23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5.21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升高3.45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降低0.39个百分点。百分比演算更具通约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此项比值降低12.18%。

东部此项比值降低14.52%;东北比值升高15.35%;中部比值降低23.00%;西部比值降低27.83%。11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或降幅小于全国,20个省域此项比值降幅大于全国。辽宁比值升幅最大,升高32.21%;贵州比值降幅最大,降低46.87%。

5.增长相关度分析

在此期间,全国城镇与乡村之间居民总消费历年增长指数的相关系数为0.4328,不妨简化理解为同步程度为43.28%。东部城乡同步程度为73.32%;东北城乡同步程度为30.12%;中部城乡同步程度为36.91%;西部城乡同步程度为36.33。

9个省域城乡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22个省域城乡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江苏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81.16%;上海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全国城乡居民总消费与产值、居民收入、居民积蓄历年增长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6099、0.7963和0.2255,不妨简化理解为同步程度分别为60.99%、79.63%和22.55%。东部同步程度分别为57.10%、59.73%和-8.59%;东北同步程度分别为50.29%、61.62%和-15.83%;中部同步程度分别为60.60%、87.90%和44.05%;西部同步程度分别为62.37%、87.72%和34.06%。

7个省域与产值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24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内蒙古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73.87%;西藏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10个省域与居民收入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21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山东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89.23%;上海系数值最低,同步程度为23.70%。2个省域与居民积蓄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29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山东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54.17%;青海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赶不上产值增长,居民收入比自然降低;居民总消费增长赶不上产值增长,也赶不上居民收入增长,居民消费率降低幅度自然大于居民收入比降低幅度;居民积蓄增长超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居民积蓄率自然增高,同时对居民消费需求产生抑制作用。期待有朝一日全国实现产值与居民收入、总消费、积蓄大体同步增长,同时各地之间实现诸方面大体均衡增长,形成增长协调性、均衡性结构俱佳的理想格局。 cSwjRYiNOB25ZeQY2E5w7L1n9KZXm+E7LN8xe0az0dUR/6j14xopwwLX04iXH2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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