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包含公共服务保障一个综合子系统,主要基本公共服务教育、文化、卫生投入三个单项子系统,各类社会保障、社会保险两个单项子系统,民生发展核心数据(A)非私营单位及(B)私营单位就业和工资、城乡居民收入和总消费四个专项子系统。整个检测体系共有一级指标(子系统)10项,二级指标(类别项)86项,三级指标(演算项)299项,包括各类数据之间增长相关度加权检测指标、同类城乡数据之间增长相关度加权检测指标,不包括地区差变动相关度检验监测指标。全系统综合演算中,公共服务保障一个综合子系统占权重20%;主要基本公共服务教育、文化、卫生投入三个单项子系统各占权重10%,合计30%;社会保障、社会保险两个单项子系统各占权重10%,合计20%;就业和工资(A)、(B)两个专项子系统各占权重5%,合计10%;城乡居民收入、总消费两个专项子系统各占权重10%,合计20%。
关键词: 社会建设 均衡发展 通用指标 相关性分析
各类统计年鉴提供的各种数据并非拿来就能用,必须运用数学抽象推演公理建立一切可能的演算关系,对数据关系展开全结构列联分析,最大限度地对基础数据进行加工,从而产生大量衍生测算数据,便能超越基础数据局限。基础数据更不能全都直接作为所谓检测指标,譬如人所共知总量数据体现宏观规模,但在差异极大的各地之间不具可比性,可以演算为占全国份额,份额升降变化具有通约演算可比性。人均值数据具有一定可比性,但相关性数据之间的相对比值、特殊算法得出的指数值更具通约可比性。所谓可比性绝非简单对比绝对数值高低大小,还应当在全国及地方各层级之间实现通约演算,这样检测得出的各类测算值方具有通约可比性。
中国社会结构体制存在“非均衡性”,正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缺陷的深层渊源。对此,最关键的分析检测在于通约测算全国及各地各类数据之间增长的协调性,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各类数据增长的均衡性。本系列研究早年首创城乡比倒数权衡系数作为指数值逆指标,独创地区差演算及其倒数权衡系数作为指数值逆指标,对于全国,以及东、中、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省域,以至地级市、县域均可实现全面通约演算。最终检测结果首先反映普遍现实,其次揭示潜在趋向,最后印证古今历史。这是十余年前本系列研究起步之初便确定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