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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视域下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哲学反思
——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

杜松石

【内容提要】 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对社会主要矛盾判断的变化,主要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发展哲学的视角,对当前历史条件下我国人和社会发展的准确把握。这一变化要求我们必须从发展视域出发,正确理解造成这一变化的历史前提、理论逻辑和主要方法,并且从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及相互透视出发,找到其变化的理论依据,贯彻其解决的实践要求,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

【关键词】 社会主要矛盾 人的发展 社会的发展 新发展理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有新形势,新形势又有新要求。为适应这些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深入地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国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也发生了变化。在发展视域中,这一变化具体反映为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两个方面。在社会发展方面,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由“落后的社会生产”转变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在人的发展方面,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从“物质文化需要”转变为“美好生活需要”。这一表述不仅准确地把握了社会发展情况的根本变化,而且精准地反映了人的发展的最新要求,指明了解决当代中国发展问题的基本方向。因此,只有从发展视域出发,才能更好地理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进而根据这一变化具体地调整策略,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供理论依据和现实参考。

一 发展视域中把握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基本方式

1.发展视域下把握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历史前提

从历史背景来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并没有改变我国的基本定位。从纵向的社会主义历史发展来看,我国社会主义仍处于初级阶段。从横向的世界历史发展来看,我国依旧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会因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而发生变化。但是这些变化,一定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宏大的历史背景下展开的。虽然我国现在的社会生产力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已进入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更高阶段。实际上,从全局来看,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依旧存在不平衡不充分,依旧未满足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依旧属于人的发展视角下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另外,虽然在当前条件下,人的需要层次有了提升,社会发展有了进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已进入发达国家的行列,我国依旧属于发展中国家。

从历史发展来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体现了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历史进步性。在唯物史观的视野中,这种历史进步性意味着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生产关系的不断解放,社会和人就会不断向前发展,不断接近马克思所谓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阶段。具体来看,社会发展的进步性体现为我国长期所处的短缺经济和供给不足的情况已经改变,社会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我国社会发展已经由“落后的社会生产”转变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人的发展的进步性则体现为人的需要的深入发展,人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征,由基本的“物质文化需要”转化为“美好生活需要”。总之,只有坚持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发展中国家的历史定位,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具体历史过程出发,才能更好地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历史前提,进而找到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可能性路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要求。

2.发展视域下把握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理论逻辑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内生于马克思的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因此遵循的逻辑必然是马克思的理论逻辑。关于社会基本矛盾,马克思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 具体来看,马克思在考察这一问题时,具有双重逻辑:社会发展逻辑和人的发展逻辑。这两种逻辑一直互相作用,紧密联系,共同构成了马克思分析社会基本矛盾的主导逻辑。

社会发展逻辑是马克思用来考察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引起的社会形态变化的现实发展过程,主要指社会发展的五形态说。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总结的,“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 后来,马克思又将亚细亚生产方式修改为原始社会,并增加了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这一新形态。这一逻辑实际上从社会历史发展的经济维度出发,强调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和进步性,更多指向的是事实判断。

人的发展逻辑是马克思用来描述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引起以人的社会关系为中心的人的活动及能力、需要和个性等的变化过程,主要指社会发展的三形态说。为此,马克思这样写道:“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 这一逻辑则基于社会历史发展的人学维度,更强调人的社会关系和能力等的不断演进,更多地带有价值判断的色彩。

社会发展逻辑和人的发展逻辑是相互决定、内在统一的,它们共同构成了马克思分析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逻辑。首先,从产生来看,二者都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运用唯物史观对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进行阶段划分的结果。二者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是其成因是相同的。其次,从本质来看,二者是统一的。按照人的发展逻辑来划分的社会三形态包含按照社会发展逻辑来划分的社会五形态,二者只是划分角度不同而已。最后,从关系来看,社会发展逻辑构成人的发展逻辑的现实基础,而人的发展逻辑则构成社会发展逻辑的价值指向。

3.发展视域下把握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法

发展视域下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法,就是依照马克思人的发展理论的实践性特质与辩证性内在品格来进行。所谓实践性特质就是指从现实的历史实践出发来把握人的发展问题,不仅将现实的个人存在视为人的发展前提,而且将现实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视为人的发展不断前进的动力。所谓辩证性内在品格就是马克思在对人的发展问题进行评判时,遵从历史和价值的双重尺度,尤其是具体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语境中,既要看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了人的发展的一面,又要看到新时代社会发展不充分不平衡导致的人的发展的一系列问题的一面。

马克思人的发展理论的实践性主要体现在:他把人看成历史的、生成的和开放的,即“对社会主义的人来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 。在此基础上,从现实的社会发展出发对社会主要矛盾进行正确把握,实现了其实践性。马克思人的发展理论的辩证性主要体现在科学性与价值性统一上。这种统一主要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考察人的发展问题,将人的价值问题建立在经济学的实证分析基础上,将人的发展问题和社会发展有机统一起来,进而实现对社会基本矛盾变化的辩证性把握。只有坚持辩证性和实践性的方法论要求,我们才能准确把握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并为其解决提供理论指引和实践参考。

二 发展视域下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理论依据

1.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

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是紧密联系、内在统一的。一方面,社会发展构成了人的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人的发展始终是在社会发展的视域中展开的,没有社会发展提供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基础,人的发展就无从谈起。同时,社会发展还为人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的空间。社会发展的平衡充分会促进人的发展,反之则会阻碍人的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每次都不是在他们关于人的理想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 “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彼此发生关系的个人的世世代代是相互联系的,后代的肉体的存在是由他们的前代决定的,后代继承着前代积累起来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这就决定了他们这一代的相互关系。总之,我们可以看到,发展不断地进行着,单个人的历史决不能脱离他以前的或同时代的个人的历史,而是由这种历史决定的。”

另一方面,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实质和目的。社会发展,从其本质来说,不过是人自身实践活动的结果,是人的发展的各方面的综合表现而已。人的发展不仅是社会发展的实质,而且是社会发展的目的。第一,只有立足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社会才能发展。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是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第二,只有从人的发展的尺度出发,才能衡量社会发展的程度。人的发展的总体状况,是反映社会发展状况的重要价值尺度,尤其是人的自主程度、需要的满足程度、能力的发展程度、素质的提高程度和社会关系的扩展程度等,都反映了社会发展的程度。 第三,只有从人的发展的实现出发,才能明确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人类社会及其历史发展的主体和目的,不是自然界,也不是所谓神或上帝,更不是所谓绝对精神和自我意识,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总之,“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他们的物质关系形成他们的一切关系的基础。这种物质关系不过是他们的物质的和个体的活动所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罢了”。

2.人的发展视角下社会发展变化的透视

在谈到人的发展时,马克思将人的存在视为其前提,将人的自主程度、需要的满足程度、能力的发展程度、素质的提高程度和社会关系的扩展程度视为其基本内容,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视为其主要目标。因此,在透视社会发展变化时,我们要遵从这种视角,即从人的发展的前提、内容和目标出发来对其进行整体分析。

第一,人的发展前提的变化彰显了社会主要矛盾发展特征的变化。现实的人的存在始终是人的发展的前提。与其他哲学家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来理解人的发展不同,马克思从现实的实践活动出发,将现实的人的存在确定为人的发展的前提。只有从现实的人的存在及活动出发,人才能够与其他动物区别开来,才能体现出人的主体性和本质力量的发展,由此来透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不难发现,人的存在境遇的变化,即现实的人的存在及活动由基本的生存转向更多维度的发展活动,恰恰体现了社会发展主要矛盾从“落后的社会生产”转变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

第二,人的发展内容的变化体现了社会主要矛盾发展程度的变化。在唯物史观视野中,人的发展内容主要包括人的自主程度、需要的满足程度、能力的发展程度、素质的提高程度和社会关系的扩展程度等的发展,其中需要的满足程度作为人的发展的一个重要维度,影响着人的自主程度、能力的发展程度、素质的提高程度和社会关系的扩展程度。由此出发,人的需要的满足程度,即从基本需要的满足到更高需要的满足准确地表征了社会发展主要矛盾由“落后的社会生产”到“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的变化。

第三,人的发展目标确证了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形式的变化。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人的发展的目标,贯穿马克思人学理论的始终。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主要是指人通过变革不合理的存在方式,使人的活动超越人的生存需要,成为自由自觉的活动,成为人充分展现自我对象化存在、提升自我对象化存在和实现自我对象化存在的方式和途径。只有在改变人类自身不合理的存在方式,即变革不合理的自然对象化存在、社会对象化存在和自我对象化存在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人的自由自觉的存在,从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不断深入,即不断变革不合理的存在方式和活动,亦即变革生产方式和发展方式,使其更加符合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要求则充分地证明了社会主要矛盾由“落后的社会生产”到“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的变化。

3.社会发展视域中人的发展变化的分析

在马克思看来,理想状态中的人的发展应是“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总体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 ,它是“人的本质客观地展开的丰富性” 。然而,人的发展之所以成为马克思面对的重要问题,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呈现的。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了“现实的个人”的重要思想。根据马克思关于“现实的个人”思想,人的发展不能脱离社会的历史规定性而被抽象地讨论。具体到新时代社会发展的语境当中,便会发现社会发展的变化必然引起人的发展的变化。这一变化反映在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上就是人民需要的变化,即人民的需要由“物质文化需要”转变为“美好生活需要”。而这一变化集中反映在需要上,则是由需要在人的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决定的。因为需要作为构成人的发展的重要维度,它的满足程度影响着人的自主程度、能力的发展程度、素质的提高程度和社会关系的扩展程度,进而对人的发展产生着重要影响。

一方面,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内容的变化体现了需要目的的变化。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由“落后的社会生产”转变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体现了需要目的的变化,即从“物质文化需要”转变为“美好生活需要”。作为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需要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目的也不相同。需要的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 。需要从基本需要转化为美好需要,凸显了其目的不断向更高更好的方向发展,体现了人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价值论要求。

另一方面,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内容的变化凸显了需要层次的提升。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由“落后的社会生产”转变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凸显了需要层次的提升,即由基本的生存需要向更高的享受和发展需要的转化。需要有三个层次:生存的需要、享受的需要和发展的需要。其中,生存的需要指的是人的基本吃喝住行的需要,享受的需要包括物质和精神双重满足的需要,发展的需要则指人的自主活动、能力及素质、社会关系扩展的需要。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由生产向发展的转化,即由单纯的社会生产维度向全面发展维度的转化,证明了需要层次的不断提升。这一提升体现了人的需要不断向更深层次发展的要求。

三 发展视域下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实践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简言之,在发展视域下应对新时代我国主要社会矛盾变化这一现实,我们就必须在实践中贯彻新发展理念,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方面出发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1.以创新为发展首要动力,推动社会的充分发展

创新作为发展首要动力,是解决新时代社会发展不充分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创新才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不充分的源头问题。只有以创新作为发展首要动力,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和产业创新,实现社会的全方位创新,才能推动社会的充分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抓住了创新,就抓住了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牛鼻子”。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 因此,“创新”是引领经济增长和结构转型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是解决新时代我国主要矛盾,推动社会充分发展的根本要求。实现创新发展必须把“激发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作为突破口,通过创新推动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建设提供战略支撑。实现创新发展需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因为国家是引领创新的首要主体,涵盖了创新的方方面面;第二,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建立技术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创新型经济的发展;第三,以科技领域创新引领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和产业创新等,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的创新;第四,以人的综合能力的创新为目标导向,强调人民群众在创新发展中的主导作用,通过不断创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2.以协调为发展的基本思路,促进社会的平衡发展

发展视域下,人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始终是其基本特征。只有以协调发展为基本思路,才能解决当前社会发展中的不平衡问题,推动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协调“是发展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是发展平衡和不平衡的统一”,“是发展短板和潜力的统一”。“我们要学会运用辩证法,善于‘弹钢琴’,处理好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重点和非重点的关系……着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 因此,以协调作为发展的基本思路,是妥善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举措,是促进社会平衡发展的必由之路。推进协调发展就要做到以下三点。第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我们“要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着力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第二,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就是要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健全城乡一体化机制体制,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收入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第三,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只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搞好,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顺利向前推进。”

3.以开放为发展的主要方式,推动社会的开放发展

开放性作为衡量社会发展和人的社会关系扩展程度的主要标志,体现了发展的主要方式。不断推动社会的开放发展,是解决我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进入新时代,国际国内形势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改革发展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我们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关键在于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越是环境复杂,我们越是要以更坚定的信心、更有力的措施把改革开放不断推向深入。” 这些旗帜鲜明的话语再次宣告了开放是发展的主要方式。推动开放发展,需要从战略布局、机制体制和道路建设三个方面来具体实行。第一,立足全球化语境,统筹国际国内发展形势,完善对外开放的战略布局,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促进社会开放发展。第二,立足具体国情和社会现实,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的机制体制,为社会的深入开放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各项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加快与国际接轨的速度。第三,立足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和地缘政治优势,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和承担国际责任、义务,实现与其他国家的共同发展。

4.以共享为发展的根本途径,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

人的发展作为衡量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尺度,是社会发展的实质和目的。只有以共享为发展的根本途径,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才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实践路径,才是从根本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而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因此,我们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出发,推动共享发展:第一,增进民生福祉,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使全体人民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第二,实施精准扶贫政策,不让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掉队,确保人民群众都能共享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第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兼顾效率与公平,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让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第四,打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5.以绿色为发展的生态目标,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自然始终构成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前提。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发展不断深入和可持续的必要保障。只有以绿色发展作为生态目标,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就指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这就要坚持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为此,我们需要做到以下三点:第一,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明确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一切发展的前提;第二,建立绿色发展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为其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第三,推动生产和消费方式的绿色转型,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brLmfmk101Nu3zlhNuPyYj8CAxs8AaP3+Wc/haYnNnyplM1xask1zCbarqbyia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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