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产生,第一次在人类历史上形成了科学的人民观。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得到了丰富和发展。作为21世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方位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包括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习近平人民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和灵魂,与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一脉相承,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继承与发展。其具体表现为:从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力量上来规定人民范畴的广泛性,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来表征人民立场的鲜明性;以自我革命为保持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来表达人民性的价值取向。这些基本内容构成了习近平人民观的体系。深入理解习近平人民观,对于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关键性意义。
【关键词】 人民观 马克思主义人民观 习近平人民观
“人民观”,即关于“人民”的总体认识和基本观点,是对什么是人民、人民的地位和作用等一系列问题的回答而形成的观点体系,其实质是一定阶级、政党如何看待人民、如何对待人民。尽管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人民概念就已经出现了,但不可能产生科学的人民观。马克思主义的产生,第一次赋予了人民以科学的含义。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是科学的人民观产生的基础。人民的历史性决定了人民观的历史性,人民观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在不同国家指导革命、建设、改革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一样,决定了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人民观的具体内容也是不同的。习近平的人民观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时代变化以及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而形成的,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继承与发展,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是具有原创性、时代性的21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又是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继承和发展,因而具有马克思主义及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征。它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根本目标,深刻体现了价值导向的人民性;它以鲜明的主题、严谨的逻辑,深刻体现了思想理论的系统性;它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深刻体现了把握规律的科学性;它以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出的新课题为根本,体现了问题导向的实践性,是价值导向的人民性、把握规律的科学性、话语表达的民族性、问题导向的实践性的高度统一。其中,人民性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是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基本特征,人民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体现了鲜明的人民立场和人民情怀,彰显了回应人民期盼和实现人民梦想的使命担当。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人民观,就能充分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人民观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继承和发展,体现了真理性和价值性的统一,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遵循。
“人民”是哲学社会科学很多学科都研究的一个概念或术语,也是最具有争议的概念之一,其内涵具有复杂性。“人民”作为一个特定内容的政治概念,有一个提出及演进的历史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中国古代,有“人为官吏,民为众庶”的思想,君主为统治阶层,民是为人服务的社会底层百姓;也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贵君轻”的思想,但有其阶级局限性,其实质是麻痹老百姓、糊弄老百姓的,民是“贱民”。在西方古代,也使用过人民的概念,指的是奴隶主和自由民,而不包括占人口大多数的奴隶。近代以来,“人民”的概念被广泛使用,但往往与公民、国民等词混用,泛指社会的全体成员。当然,更多的是与“人民”一样,它们的意义变得十分模糊。中国近代先进知识分子,基于国家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根据自身的阶级背景、知识背景、历史认识等,提出了“人民”概念的不同主张。从上可见,无论是中国古代还是近现代,尽管对“人民”概念的主张是不同的,但“人民”基本是指普通百姓,即指作为社会基本成员主体的劳动群众,一个国家的普通人,区别于少数有特权者。这些认识都有一定道理,但并不科学。
马克思的人民概念是以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为主体的。正确理解“人民”概念,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考察,也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科学地解释什么是“人民”。在中国语境下使用的“人民”概念,主要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初心密切相关的概念。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文本中,并未明确提出人民这一概念,但其思想中内蕴着关于人民的思想,并在多处论述中直接涉及人民这一概念。综观马克思与恩格斯的论述,可以看出他们主要在两种意义上使用人民概念。一是人民即无产阶级。例如,1845年,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批判费尔巴哈等现代德国哲学家颠倒现实的改变与观念的改变的关系时指出:“……对于人民大众即无产阶级来说,这些理论观念并不存在,因而也不用去消灭它们。如果这些群众曾经有过某些理论观念,如宗教,那么现在这些观念也早已被环境消灭了。” 二是在不同的时期,由于革命任务的需要,人民的范围是广泛的,不仅有无产阶级,还包括其他阶级。例如,在资本的扩张过程中,小农和小资产者逐渐被大资产阶级排除出有产者的行列,被迫转到人民的范畴中来。1847年,恩格斯在《共产主义者和卡尔·海因岑》中指出:“目前这个在某种程度上代表贵族的政府是应当受到鄙弃的,那种使政权转到资产阶级手里的立宪制度是不完备的,人民只要不掌握政权就不可能改善自己的处境。因此,这种报刊应当说明,无产者、小农和小资产者(因为在德国,构成‘人民’的正是这些人)为什么受官吏、贵族和资产阶级的压迫。” 以上两种意义是马克思、恩格斯话语体系中人民的基本内涵。
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给人民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但为我们分析“人民”的概念提供了科学方法的指导。“人民群众”有两个规定性。一个是量的规定性,人民是有一定数量的。另一个是质的规定性,即数量众多的人所起作用的性质,一切对历史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人或那些进步力量。如果他们所做的事情是阻碍历史前进和破坏社会进步的,那么就不能叫作人民。当然,什么是推动历史前进、社会进步,这又是一个问题,这就涉及阶级性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中国社会状况,使马克思主义人民概念有了新的内涵。毛泽东在“人民”理论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毛泽东根据中国的具体实际情况,对人民这个概念进行了界定。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拿我国的情况来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日本帝国主义、汉奸、亲日派都是人民的敌人。在解放战争时期,美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都是人民的敌人;一切反对这些敌人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 由此,我们可以给“人民”下一个定义:它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在社会人口中占大多数,顺应历史发展、推动历史进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的总和。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对人类历史的发展起进步作用的一切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畴,它具有阶级性、广泛性、进步性、历史性等属性。
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分析,人民是一个历史范畴,它的内容是变化发展的,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其内涵不尽相同。其依据就在于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后,解决社会矛盾的力量发生了变化。就我国情况而言,在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人民”的内涵和外延有着较大的不同。习近平人民观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基本思想,并将其运用到我国新时代治国理政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就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才能战胜各种困难。人民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总是在为解决社会的主要矛盾而努力,这是习近平人民观从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力量角度对新时代人民内涵的新诠释。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实现社会根本改造的真正力量,是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力量。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社会化大生产与生产资料私有制之间的矛盾,而解决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实现社会根本改造的真正的社会力量是无产阶级。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写道:“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 这两句话,非常生动形象而又深刻地说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它同无产阶级解放事业的血肉关系。马克思指出,最强大的一种生产力是革命阶级本身。无产阶级之所以成为最强大的生产力,并成为资产阶级的掘墓人,原因在于资产阶级的压迫使其爆发出惊人的能量。为了自己解放自己,无产阶级无可替代地承担起了对社会进行根本改造的历史重任,“无产阶级由于其身为无产阶级而不得不在历史上有什么作为。它的目标和它的历史使命已经在它自己的生活状况和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整个组织中明显地、无可更改地预示出来了” 。由此可见,人民的内涵是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推动历史发展的主体力量是不同的,从而决定人民的内涵就会有所不同。
习近平从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一切力量上理解人民范畴,具有极大的广泛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民概念的内涵。2012年11月29日,习近平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强调,“历史告诉我们,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共同为之努力” 。2016年4月26日,习近平在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国亿万劳动群众是主体力量”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人民始终是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主体。一切依靠人民,确立人民的主体地位,极大地调动起人民的主体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就能克服和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胜利。《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结在一起,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民族的爱国力量团结在一起,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因此,在当前,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而一切敌视、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和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可见,在我国现阶段,“人民”这一概念达到空前未有的广度,一切有利于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个人和集体都属于人民的范畴,而广大劳动群众是其中的主体部分。
在这里,我们需要重点理解新社会阶层是否属于人民的问题。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巨大的变化,并带来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变化。不仅原来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且出现了改革开放以前阶级阶层里没有的人群,即新社会阶层,这是一个突出的变化。新社会阶层,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在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这些新社会阶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毫无疑问是现阶段我国“人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这些阶层里很多人都已经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 我们要正视这一客观现象,从所面对的客观实际出发,正确认识新的历史阶段人民范畴的广泛性。新社会阶层是时代变化的产物,是改革开放以后新生的社会群体、社会力量,他们得益于改革开放,成为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社会力量,也是党可以信赖的重要的社会生力军。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讲了“三个没有变”:“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仍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积极发挥新社会阶层的积极作用。当今,除了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属于人民的范畴,一切有利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社会力量,我们都要积极争取,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人是有意识和有目的的存在物,凡事都有一个目的性的问题,也就是站在谁的立场上,为谁说话、为谁做事的问题,就是想问题、做事情的出发点和归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鲜明人民立场,从根本上回答了“为了谁”的问题,那就是站在人民的立场,为人民说话、为人民做事,一切以人民的需要为想问题、做事情的出发点和归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不仅要坚持发展依靠人民,还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发展出发点和归宿。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概括了马克思主义的四个特征: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是人民的理论、是实践的理论、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其中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追求人类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奋斗目标。在人类历史上,马克思主义第一次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探索全人类的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第一次创立了人民实现自身解放的思想体系,为人类最终到达“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的理想社会指明了方向,并投身于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解放事业。
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主义,无论时代如何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都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逻辑必然,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逻辑必然。鸦片战争以后的近代中国饱受屈辱,一部分有识之士开始探索中国走什么样的道路才能成功。从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革命,到康有为、梁启超领导的戊戌变法,再到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最后都以失败告终。国民党试图走资本主义道路,然而留下的是一个四分五裂、千疮百孔的烂摊子。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它所做的一切不是为谋一己私利,更不是为了某个集团的利益,而是为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定地站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立场上,忠实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幸福作为党的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本质特征,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优势,也是它能够得到人民信赖、拥护和支持,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的最重要原因。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坚持为人民谋幸福,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革命道路。革命成功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迅速完成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带领全国人民艰苦奋斗,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正如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所讲:“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迎来了从创立、发展到完善的伟大飞跃!中国人民迎来了从温饱不足到小康富裕的伟大飞跃!” 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也必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为自己的使命。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人民服务,永远是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政党的人生观和价值取向,是其理论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的鲜明立场和价值取向,当然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鲜明立场。
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处处都体现着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等等。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这是习近平首次提出“以人民为中心”。随后,习近平在多次讲话中反复强调要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工作导向,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民全面发展。2016年7月1日,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打赢脱贫攻坚战,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迈进。”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这一重大理论贡献中,“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是习近平人民观的核心。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以贯之的一条红线。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这是习近平对“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观的集中阐述,本质上就是以人民的美好生活为奋斗目标,并将这一目标作为政党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简言之,就是一切为了人民。这些重要论述,都直接体现了马克思主义鲜明的、一贯的人民立场和价值取向。
如何看待政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是人民观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何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青春活力,如何永远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如何实现长期执政,是必须回答好、解决好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党的初心和使命是党的性质宗旨、理想信念、奋斗目标的集中体现,越是长期执政,越不能忘记党的初心使命,越不能丧失自我革命精神。” 勇于自我革命是习近平人民观的重要内容,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民思想的丰富。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尽管没有直接提出“自我革命”的概念,但马克思主义理论为自我革命思想提供了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为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自我革命,正是中国共产党进行自我批判、自我否定、自我超越的过程。马克思主义在本质上是一种“批判的”“革命的”理论,它不带任何偏见,不迷信任何权威。马克思指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方法论,辩证法是事物的自我扬弃,即自己否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这是党的自我革命的哲学基础。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变化发展是世界的普遍规律,新陈代谢是宇宙间永恒的法则。变化发展既有根本性的突变,也有渐进性的改变;既有外力推动,但更主要的是内部的矛盾运动。一个政党的成长,也是经历了从小到大、由弱变强、逐渐走向成熟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仅要同来自外部的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而且要与来自内部的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不断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革掉顽疾,保证机体健康。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政党在建立之始受到其他非无产阶级政党思想的影响,他们提出要对这些非无产阶级政党的思想予以坚决批判,积极主张清除无产阶级政党中不正确的思想,保证无产阶级政党的纯洁性,非常警惕党内的官僚主义,执政党的党员不要蜕变成高居于人民之上的官僚主义者。
这是一个普遍规律,但并不是所有的政党都能认识并自觉运用这一规律。中国共产党是自觉运用这一规律的典范。勇于自我革命成为熔铸在中国共产党人血脉中的政治基因,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一个政党能否保持长期执政地位,关键在于能否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有无产阶级政党。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庄严宣告:“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失去了这个基础就会动摇我们党执政的根基。因此,保持中国共产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由党的性质、党的前途命运所决定的,既是历史的选择,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现实要求。习近平指出:“我们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并一以贯之体现到党的全部奋斗之中。忘记这个初心和使命,党就会改变性质、改变颜色,就会失去人民、失去未来。” 天下兴亡,系于人心向背,历史上封建统治者尚且知晓“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20世纪末的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告诉我们,执政党在对待人民群众这一根本问题上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终将会遭到人民群众的抛弃。党和国家的命运,根植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之中。人民群众是我们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因此,无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初心和使命。只要我们党牢牢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牢坚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不断检视自己,不掩饰缺点,不文过饰非,坚决同一切弱化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危害党的机体健康的现象作斗争,就一定能够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密切联系群众,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也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历史。中国共产党在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始终与人民群众同甘苦、共患难,铸就了密不可分的血肉联系。人们常说,是人民群众用小米哺育延安革命根据地,用独轮小车推出淮海战役的胜利,用乳汁和鲜血挽救革命战士的生命。的确,正是由于人民群众用生命和鲜血的支持,我们党才战胜征途上重重险阻,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的执政基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之风开始滋生和蔓延,严重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影响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动摇了党的执政基础。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严峻考验。
如何才能继承和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加以解决。抓紧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铲除寄生在党的肌体上的毒瘤,永葆党的肌体健康。他强调,我们不能关起门来搞自我革命,而要多听听人民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党内的一些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往往看得很清楚。党员、干部初心变没变、使命记得牢不牢,要由群众来评价、由实践来检验。坚决克服党自身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等严重损害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障碍,牢记责任,担当使命,胸怀为民之心,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细微处入手多为群众解决切实困难,永远做人民信得过的贴心人。不断磨砺和锻造共产党人的党性修养和“人民公仆”本色,虚心向群众学习,甘心做人民的勤务员,从自己做起,严格自律,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共产党人形象,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转变。用更加科学而完善的制度实现自我净化、自我革新,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抓铁有痕”的决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及时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有效防止不良风气破坏党内政治生活,使党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同甘共苦、风雨同舟,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战胜各种艰难险阻,率领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的道路上阔步前进。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是共产党人不变的初心、不懈的追求。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构成了习近平人民观的重要内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鲜明主题。
美好生活是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自觉担当,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初心和灵魂的矢志坚守。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让人民获得解放是马克思毕生的追求。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凝聚起众志成城的磅礴力量,团结带领人民共同创造历史伟业。” “实现人民的现实幸福”是马克思的幸福观的体现,也是马克思主义孜孜以求的价值目标。美好生活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主题和历史使命,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对马克思主义人的解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人民幸福理论的当代发展。马克思、恩格斯终生追求的目标就是让人民过上美好生活,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现广大劳动人民和全人类的彻底解放。青年时期马克思就立志要为人类幸福而工作,确立了造福人民的幸福观,并为追求这一理想而奋斗终生。马克思主义是一个有明确价值取向的科学理论体系。让劳动阶级获得自由、发展和解放,让最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是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取向和归宿。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主要创始人,马克思不仅以科学理论为人类解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而且以其伟大人格为全人类树立了追求幸福的光辉榜样。马克思主义最核心、最本质的问题就是要实现劳动者的解放,让老百姓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马克思主义不仅揭示了人的解放的科学,从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深入阐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内涵,指出人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的全面发展,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全面发展等,而且揭示了造成人的片面发展和束缚人类自由发展的根源,从而指出了社会实践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条件,如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消除社会分工、消灭私有制等,创立了科学的“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思想,成为实现人类美好生活的科学理论指南。
马克思主义为我们追求美好生活提供了理论基础。人民向往的美好生活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摆脱了私有制压迫的人民通过自身的努力奋斗换取的成果。“在社会主义的前提下,人的需要的丰富性具有什么样的意义,从而某种新的生产方式和某种新的生产对象具有什么样的意义。人的本质力量得到新的证明,人的本质得到新的充实。”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美好生活是摆脱私有制的异己存在物对人的束缚。
实现人民向往的美好生活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的目标,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价值目标。我们党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写在旗帜上。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践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把人民幸福作为执政的出发点和奋斗目标。一代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在马克思主义人民幸福观的指导下,不忘初心,继往开来,不断推进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步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坚信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 再一次彰显出马克思主义人民幸福的价值追求和中国共产党人对这一价值高地的坚守。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鲜明主题。习近平总书记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共产党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中国共产党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人民的幸福。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是共产党人不变的初心、不懈的追求。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坚持实践的、辩证的、历史的唯物主义观点,以“人民幸福”为“初心”,使幸福的内容、获得幸福的方法和途径更为科学,不仅是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的理论依据,也是人民正确认知幸福、努力创造幸福、积极体验幸福、用责任和担当传递幸福的行动指南。
进入新时代,我们要着力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这就明确了美好生活的丰富内容。人的需要是多层次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只能满足不同的需要。在漫长的历史发展时期,满足人的物质需要成为人类活动的主要目的。随着人类的发展,人类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更加丰富多彩,不仅对物质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提出了美好政治生活、美好文化生活、美好社会生活、美好生态生活等多方面的要求。所以,我们的发展,要紧紧围绕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以人民群众关心什么、期盼什么,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为目标,来引导改革发展。要自觉用新发展理念统领发展全局,着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将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按照“脱真贫、真脱贫”的要求推进脱贫攻坚战,以坚持共同富裕的基本原则为引领,实现了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发展目标。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基本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加大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力度,落实对特殊贫困人口的保障措施。大力扶持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为脱贫致富提供产业支撑。产业扶贫是非常重要的,能够提供就业岗位、拓宽增收渠道,也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最直接、最有效的衔接点。所以,产业扶贫在脱贫攻坚中是一个重要措施。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贫困人口从2012年的9899万人减少到2018年的1660万人,6年时间减少了8000多万人,平均每年减贫1300多万人。2018年开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历史交汇期,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各地相关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贫困地区的人民群众向着美好生活阔步前进。
习近平总书记揭示了新时代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基本路径。在实现美好生活的途径上,一方面,要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做好顶层设计。实现美好生活目标,从根本上依然要依赖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虽然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化,但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我们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这个国际地位没有变。因此,发展仍然是硬道理,只是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加注重发展质量问题。因此,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强调,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定的发展实践都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引领的。发展理念是否对头,从根本上决定着发展成效乃至成败。” 面对新的社会主要矛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新发展理念进行了阐释,即“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同时,我们实施惠民工程,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等方面取得实际成效,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向着美好生活的目标迈进。另一方面,从实践主体的向度来阐释实现美好生活目标的途径。科学的顶层设计只是为实现美好生活提供了好的条件,但好的政策并不能代替美好生活,美好生活不会自然而然地实现。在追求美好生活的征途上,政策托底不能代替个人奋斗,既要有政策托底,更要在此基础上用奋斗创造美好生活。美好生活不是免费午餐,不是天上掉馅饼,更不是一夜暴富、不劳而获,只有埋头苦干、真抓实干才能梦想成真。美好生活的实现还需要千千万万“甘洒热血写春秋”的奋斗者,付出艰辛的汗水,以勇气、恒心和毅力,艰苦奋斗、坚持不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撸起袖子加油干”,激发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信心和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每一项民生工程,在提升群众获得感的同时,也为拼搏奋斗创造着条件。实现比较充分就业,让劳动者各尽其能;根治拖薪欠薪痼疾,免除农民工后顾之忧;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为青年提供多样化的成才路径……这些实实在在的成效,既体现出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又通过获得感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人民美好生活实现的基本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