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学术界,“risk perception”被译为“风险认知”或“风险感知”。伯内德·罗尔曼、奥尔特温·雷恩(2007:3)指出,在社会科学中,人们对风险的观点一般被称为风险感知(risk perception),但他认为其实风险是不能被感知的。在这里,用风险感知似乎更适当,而不能说风险不能被认知,也就是说,感知比认知更偏重感官特性,认知更偏重知觉和思维的特性。其实,汉语的感知应该是感觉和知觉的合称,在心理学中,感觉(sensation)是个体通过生理器官获得外界信息的过程,分为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运动觉等,而感觉的提出只是方便理解,人在日常情况下并不是仅仅依靠单一的感觉获得信息的,十多种感觉在同时获得信息,并且个体也不是依靠纯粹的感觉,而是掺杂了个体以前的感知和经验,也就是知觉(perception)。因此,风险感知实际上属于知觉范畴,而知觉是通过感觉获得环境信息,再通过个体经验进行解释、分析或行动的过程。
而认知(cognition)则是更为综合的心理过程,是人认识事物的心理过程,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想象等。
罗尔曼、雷恩(2007:4)认为,风险认知这个术语指的是人们对正在或可能影响他们(或者他们的设施、他们的环境)的危险的判断和评估。他们认为风险认知必须考虑经验和信仰。所以,在这个意义上,“risk perception”是超越了风险的知觉,是风险的认知。他们认为由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学科特性,对于风险的认知必然存在很大差异,甚至冲突,各学科基于自己学科特点的研究必然有其局限性。他们认为风险认知包含了复杂的议题(见图1-1)。
图1-1 风险感知的不同议题
资料来源:罗尔曼、雷恩(2007:5),图形形状略做改变。
罗尔曼、雷恩(2007)认为人们常常说的“感知到的风险”实际上是指对更为具体的风险的大小和水平的判断和评估,以及对风险的接受程度。感知到的、“现实的”、模型化的风险如图1-2所示。
图1-2 感知到的、“现实的”、模型化的风险
资料来源:罗尔曼、雷恩(2007:6)。
无论是社会学的研究还是心理学的研究都很关注文化方面,不同的是,社会学的文化学派认为不存在风险社会,而只承认风险文化的存在。而倾向于实证主义的研究则把文化看作一个影响方面。尤根·罗沙等(2007:241)认为,风险认知研究存在两种相互竞争的假设:一是作为同一物种的人类拥有同样方式筛选感知到的共同的认知架构,因此,风险感知的基本方式在不同文化中是基本相同的;二是人类感知深深地嵌入了文化意义,因此,不同的文化下会表现出差异。罗沙等通过跨文化的研究发现,在风险认知图式上,美国文化和日本文化非常相似。
雷恩、罗尔曼(2007:271)认为在风险感知的研究中,心理学研究的贡献是发现了风险的定性特征和一些认知因素与情感因素,而社会学和文化的研究则是找出了直接或间接影响风险感知的社会的、政治的和文化的因素。
风险感知的心理学研究揭示了影响个体对风险预测和评估的背景因素,如可怕性、事件的自愿性、控制风险的个人能力、对风险的熟悉程度、伴随的恐惧和毁灭性潜能等。而风险感知的社会学分析则对影响风险的社会、文化和组织因素进行了揭示,如风险承担行为或技术的态度的形成和变化,风险收益分配的公正性,风险解释的社会建构中知识获取、文化价值、社会利益等因素,对科学和政治精英的信任等(雷恩、罗尔曼,2007:280~281)。
图1-3 风险感知的四种背景层次
资料来源:罗尔曼、雷恩(2007:282)。
雷恩和罗尔曼提出了风险认知影响因素的框架,总结了影响风险认知(感知)的四个层次的因素(如图1-3所示),这四个层次分别为文化背景、社会-政治制度、认知-情感因素和信息加工捷思法。第一个层次包括个人或群体在形成有关风险的判断时使用的集体或个体的捷思法,一些研究证明,恐惧感、毁灭的可能性和可控性等对人感知到的风险大小有影响;第二个层次是通过为信息加工捷思法赋予特定权重而直接或间接影响感知过程的认知、情感因素;第三个层次是个人和群体行动的社会与政治框架;第四个层次指的是控制与决定了多数低层次影响的文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