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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中国社会的个体化

人类学家阎云翔(2011:1~2)多年持续研究北方农村和中国城市社会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变化,他认为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逐渐去集体化,中国社会中个体不断崛起,正经历着个体化的过程。他认为中国社会从来没有停止变化,新近发生的在许多方面的激进变动从本质上改变了中国社会的结构,其中,个体的崛起就是转型中变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他从中国改革开放的历程来分析中国社会个体的崛起过程,“这种转型在20世纪90年代末最终明确成形,其标志包括公共权力对家庭的影响力相对减弱,个人对其生活具有更大的控制力,伴侣式的婚姻和夫妻关系居于核心地位,以及对个人幸福和情感关系的强调。这一转型的本质正在于个体的崛起,而不是家庭规模或家庭结构,尽管后者也发生了重大改变。个体的崛起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社会关系的结构,导致了中国社会的个体化。我的调查结果也显示,由于国家对社会自组织和自制社会的敌意,日渐崛起的个体已显示出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和他人权利的趋势,具有成为我称之为‘无公德个人’的风险。日渐崛起的个体大多受限于私人生活领域,而自我主义则盛行于无公德的个人间的交往中”(阎云翔,2011:21~36)。

阎云翔(2011)通过持续的观察和研究发现,这种个体化过程反映在青年人价值观念的转变上,就从过去的集体价值观向个体价值观转变。他指出中国个体崛起有三个主题:“首先,个体的崛起,作为上个世纪之交具有改良思想的中国精英的革命呼唤,已经成为21世纪之初普通人日常生活的社会现实;而这一变化反过来又促进了中国社会的转变。其次,这一转变的核心是崛起的个体与包括国家在内的多种形式的集体之间正在进行的协商和抗争。家庭,作为历史上个人和国家之间的重要中介,在促进个人身份认同的形式上比社会更具影响力。第三,到目前为止,个体仍然被国家和社会(绝大多数个体也完全同意)视作达到一个更远大目标的手段,因此无法获得完全自决自主的地位。个人主义在西方社会是个体化的核心价值和自由市场经济的根本原则,但在崛起的中国个体中却仍然有待发展。与此同时,也有一个相反的趋势,即出现了想要依靠集体保护并努力抵抗个体化变革的个体。”(阎云翔,2011:15)他认为个体的身份是由个体与集体的关系界定的,而个体与国家间的关系是变动中的社会关系结构的轴心,社会力量还没有强大到成为崛起的个体重新嵌入的新空间(阎云翔,2011:32)。

受贝克的个体化、风险社会理论观点的影响,阎云翔(2011,36)也讨论了个体化趋势和全球风险社会背景下中国社会的转型问题,他指出,“中国的个体同时也生活在一个后现代的环境中……灵活的雇佣机制,日渐增加的个人风险和孤独感,亲密关系和自我表达的文化,以及个性及自立的强调。换句话说,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的境况同时并存于当代的中国社会,崛起的个体中国人必须同时面对它们”。

一定意义上,全球风险社会意味着风险的社会化、扩大化,这种社会个体化与风险社会化的矛盾就成为今天人类社会必须面对的困境,如何应对社会化、普遍化的风险,如何使个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成为风险管理中的难题。联系到“财富分配”和“风险分配”重叠的社会现实,个体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冲突如何调节?财富、利益的公平和风险公平如何在社会管理中体现?在面对风险社会时,个体、群体、社会、世界之间的关系决定了未来风险管理必须考虑这些复杂的关系,必须面对风险带来的这些关系中的风险。从这个角度去细致考察风险的话,需要关注如下几个层面:风险的个体层面、风险的人际层面、风险的群体层面、风险的群际层面、风险的社会层面和风险的世界层面。 JemOl+TtzgUhMqiErjNiqjEOk0SvGp2klJpwJU2dOEiwCEmfwv4PPTensTxPfOU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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