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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习近平的“劳动观”是就业扶贫的理论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尊重劳动、关心劳动者、弘扬劳模精神多次发表讲话、谈话,逐步形成了与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一脉相承、平易近人、激人奋进的“劳动观”。研读分析有关论述,不难发现习近平的“劳动观”提供了就业扶贫的理论依据和价值指向。

一 坚持提高劳动参与率,弘扬劳动精神有利于提高贫困群众就业意愿

劳动至上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价值原则,就业扶贫就是帮扶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通过就业创业带动家庭脱贫。说白了,愿意劳动的贫困劳动力才是就业扶贫的对象。2014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人物代表时指出,“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促使全体社会成员弘扬劳动精神,推动全社会热爱劳动、投身劳动、爱岗敬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劳动精神。在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阐述了劳动的内涵和意义,“正是因为劳动创造,我们拥有了历史的辉煌;也正是因为劳动创造,我们拥有了今天的成就”。 同时,他就弘扬劳动精神提出具体要求:“我们要始终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汇聚强大正能量。我们一定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理念,让劳动光荣、创造伟大成为铿锵的时代强音,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蔚然成风。” 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提及弘扬劳动精神。通过思想教育、典型引路和正向激励等方式综合施策,推动形成弘扬劳动精神的主流意识,就会让劳动成为最光荣的价值追求,营造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社会风尚。这样不仅有利于推动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充分就业,也有利于扩大劳动力供给,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二 坚持扶贫先扶志,辛勤劳动激发脱贫致富圆梦的内生动力

物质贫困只会一时,精神贫困可能伴随一生。只有送思路、扶志气、强信心,重视精神层面的帮扶,才能治贫治根,筑牢决胜贫困的“精神高地”。习近平同志早在1992年于《摆脱贫困》一书中就指出,扶贫工作中“输血”重要,“造血”更重要,一定要把扶贫与扶志有机地结合起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扬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强调“坚持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强调劳动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梦想属于每一个人,广大劳动群众要敢想敢干、敢于追梦。说到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靠各行各业人们的辛勤劳动。现在,党和国家事业空间很大,只要有志气有闯劲,普通劳动者也可以在宽广舞台上展示自己的人生价值”。 扶贫的主体是干部,贫困群众是扶贫的对象,同时也是脱贫的主体,是扶贫成败的关键性因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一个健康向上的民族,就应该鼓励劳动、鼓励就业、鼓励靠自己的努力养活家庭,服务社会,贡献国家。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改变简单给钱、给物、给牛羊的做法,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不大包大揽,不包办代替,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他还多次强调,“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贫困群众自身努力关系,培育贫困群众依靠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意识,培养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技能,组织、引导、支持贫困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用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支撑脱贫攻坚”。 通过辛勤劳动“扶志”,着力激发脱贫致富的信心决心是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的一个重要特点。

三 坚持扶贫必扶智,加强职业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

一些贫困户多年来扶而不起、帮而不富、助而不强,看似缺乏穷则思变的信心,其实与见识、眼界、素质等方面的“短板”有密切关联。习近平总书记一方面指出扶贫先扶志,另一方面强调扶贫必扶智。“扶智”,顾名思义,帮助贫困群众拓宽视野、革新思维、提高素质。如果说扶志激发脱贫的内生动力,“扶智”则直接提高战胜贫困的实操能力。2015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提高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就业能力,努力阻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打开孩子们通过学习成长、青壮年通过多渠道就业改变命运的扎实通道,坚决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 习近平总书记利用出席五一劳动节庆祝活动等契机,号召广大劳动群众勤于学习,加强文化、科学、技能和各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练就过硬本领。他强调,“一切劳动者,只要肯学肯干肯钻研,练就一身真本领,掌握一手好技术,就能立足岗位成长成才,就都能在劳动中发现广阔的天地,在劳动中体现价值、展现风采、感受快乐”。 提高劳动能力,增强就业脱贫技能,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扶贫工作论述的鲜明特质。

四 坚持稳定持续脱贫,强化产业培育提高贫困人口就业价值

实践证明,培育产业,带动就业,既让贫困群众就业有岗位、增收有门路、致富有希望,又可推动实现村有产业、能人创业、户户就业,有效破解农村空心化问题,最大限度提高贫困人口就业价值。

2012年12月29~30日,习近平总书记到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提出,“贫困地区发展要靠内生动力,如果凭空救济出一个新村,简单改变村容村貌,内在活力不行,劳动力不能回流,没有经济上的持续来源,这个地方下一步发展还是有问题。一个地方必须有产业,有劳动力,内外结合才能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还多次要求精准发力、靶向施策,让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都能实现在企业就业。为此,他系统阐释在企业就业对促进稳定就业的意义并强调“人有恒业,方能有恒心”,“尤其是在企业就业,有利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群众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有利于抵制宗教极端思想”。 2015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阳市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时强调指出,“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和务工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要加大产业培育扶持和就业帮助力度,因地制宜多发展一些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区域特色产业,扩大转移就业培训和就业对接服务,使这部分人通过发展生产和外出务工实现稳定脱贫”。 综上不难看出,提高劳动价值,推动稳定持续脱贫,是习近平总书记“劳动观”对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创新性继承发展。 ia7Y425IeyiwMyRhu7YRfnrg4APED4WuMlnMYRf840kPJCpViXhK7rzyFdrZ9x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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