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儿童,儿科医生和儿童家长都有必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需要传报的可能危害儿童健康的法定传染病。
5.3.1 传染病被分为了甲、乙、丙三大类来进行管理和防控,不同类型的传染病上报的时限是不一样的。甲类传染病,城镇要求发病后2h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上报,农村不得超过6h。乙类、丙类传染病上报时限必须在24h内。
5.3.2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5.3.3 乙类传染病27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5.3.4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5.3.5 我国国家计划免疫《预防接种服务规范》规定,每一个儿童出生后首先就要尽快注射卡介苗和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三型混合疫苗、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类毒素混合制剂和麻疹减毒疫苗等5种疫苗的接种必须在1岁内完成。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儿童,也是为了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达到控制和消灭传染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