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走进那山形顶的大鲸客店后,就会发现已是置身在一个装有老式壁板的、矮阔而迂曲的进口处了,顿时使人想起古代那种装奴隶罪人的划船 的舷墙来。在一边墙上,挂有一幅非常大的油画,它给熏得这么黑漆糊涂,不易辨认,所以,如果在那种不均匀的交叉光线里看去,只有对它细心研究,不断加以周密考察,再仔细地请教邻人后,才能多少理解它的含义。这么数不清的、一团团的大小阴影,一开始,简直使人认为那是在新英格兰的逐巫案时候 某个抱负不凡的青年艺术家,力图勾勒出令人心荡神移的纷乱景象。不过,经过多番认真凝视,不断反复沉思默想,尤其是把进口处后面那扇小窗打开后,总算可以获得这样的结论:这样一种主意,不管多么荒唐,倒也不尽毫无理由。
但是最使人大惑不解的是:在那张画的中央,有一团又长又黑又软的、其兆不祥的什么东西,翱翔在三根暗蓝色的直线上,而这三根直线又在一种形容不出的气泡似的东西中晃荡着。这张泥泞、濡湿、又摆动不息的图画,真够教一个胆小鬼精神错乱。然而,它可又有一种无限的,半青半黄的,难以想象的崇高性,足以使人对它依依不舍,直教你不由自主地立起誓来:非把这幅不可思议的油画的含义给找出来不可。虽然不时会冒出一种似乎豁然开朗,然而可惜是靠不住的想象来——是午夜风暴的黑海。——是四行 的阋墙之争。——是一种枯萎的石南灌木。——是一种北方乐土的冬景。——是时代之冰封溪流在解冻。可是,这种种想象最终都在这张图画中间那种可怖的什么东西上碰了壁。要是一旦发现 那东西 ,其余就都了如指掌。不过,且慢,它不是隐约有点像一尾大鱼么?甚至就是那种大海兽么?
事实上,这位艺术家的构图似乎是这样的:(这是我自己的结论,多少也是根据许多上了年纪的人的综合的意见得出来的,因为我曾跟他们谈过这事情。)这幅图画是画一只在大旋风里的合恩角的船;这只将沉未沉的船,只剩下三根卸下篷帆的桅杆在那里翻腾着;同时,有一条激怒的、想把身子跃过这只船的大鲸,正在用劲地扑向那三根桅顶。
进口处对面的墙上,挂满着一大排具有异教色彩的、怪异的棍棒和枪矛。有的还密镶有像牙锯似的闪亮的牙齿;有些却饰着一簇簇的人发;有一支是镰刀形的、装有一支大柄子,直像是一架长臂刈草机疾扫过后,在新刈过的草地上所留下来的弓形痕迹。你一边看,一边不禁直打寒战,不知道是什么怪异的食人生番和野人才会用这样一种劈斧似的、吓人的家伙去干那杀人的勾当。在这些东西中还夹杂有一些全都已经破烂失形、发锈古旧的捕鲸鱼枪和标枪。有的还是传说中的有名的武器。五十年前,拿单·斯温 就用了这支本来是长长的、如今已经曲不成形的鱼枪,在一天里杀死了十五只鲸。而那支标枪——现在已是像支螺丝锥了——给投进了爪哇海后,还给一只鲸带着走了,好几年后这只鲸才在布朗可角 的洋面上被人打死。本来打在那只鲸身上的那支标枪头直戳到靠近鱼尾的地方,像一根不停不歇的针在人体内游历一般,足足跑了四十英尺的路程,最后才被发现深嵌在那只鲸的背峰里。
穿过了这个昏暗的进口处,又穿过那边的低拱形的走道——这一定是用古代那种遍通各处的火炉的总烟囱管剖开来的——就走进了那客店的堂屋。这地方还要昏暗,上边是那么低矮、笨重的梁木,下边又是旧得起皱的厚板,简直使人以为踩进了一只破船的船尾座位,尤其在这样一个狂风怒号的夜晚,使人以为这只陷入绝境而不得不抛下锚来的破旧的方舟 正在剧烈地摇晃不停。堂屋的一边,摆有一只又低又长的、架子似的桌子,上面尽是许多破裂的玻璃容器,也塞满一些从这个辽阔世界的冷角落里搜罗来的、尘封的奇珍异物。在堂屋的远角里,有一间突出的昏黑的幽室——酒吧——粗具一只露脊鲸头的形状。就算它像个鲸头吧,那边还有一大块拱形的鲸下巴骨,那么宽阔,简直连一辆四轮大马车也跑得过去。里边有许多腌臜的架子,放满了许多破旧的圆酒瓶,普通瓶子,长颈瓶子;就在这只迅速致人死命的大嘴巴里,有一个衰弱的小老头子,活像再世的被诅咒的约拿 (人们确是这么叫他的)在忙碌着,他拿了水手们的钱,却把抖颤性酒疯和死亡高价地卖给他们。
可恶的是他那些装酒的大杯子。外表上虽然的确是圆筒体,可是,那些讨厌的绿色玻璃杯子却在中间狡诈地往下逐渐缩小,变成一种骗人的杯底。在这些拦路贼也似的酒杯四周,还粗拙地刻有平行的一格一格。倒到 这 一格,只要你一个便士;再倒到 这 一格,又得再加一个便士;依此类推,直到倒满一杯——这种合恩角的量器,使人一口就可以喝掉一个先令。
我进去后,看到几个年轻水手聚在桌旁,靠着暗淡的灯光,正在检视各式各样的“解闷手工” 。我找到了店老板,对他说,我要一个房间,得到的回答是屋子住满了——没有一张空床。“不过,慢着,”他敲着额头,又说,“跟一个标枪手睡一床你反对不反对呢?我想你是要去捕鲸的,所以,你还是习惯一下这种事情吧。”
我对他说,我从来不喜欢两个人睡一张床;还说,我要是非这样做不可,也得看那个标枪手是怎样一种人。我又说,如果他(店老板)实在没有别的地方可给我住,那个标枪手又不是很叫人讨厌的,那么,这样冰冷的夜晚,与其再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去乱闯,倒不如勉强跟任何一个规规矩矩的人睡一床算了。
“我本来也这么想。很好;请坐吧。晚饭呢?——你要吃晚饭么?饭立刻就好啦。”
我在一只老式的木头高背长靠椅上坐下,这只椅子就像炮台公园里的长椅一样,全都刻划满了,椅子的另一头,一个若有所思的水手用他那把大折刀还在往上面添着花样,他伛着身子,在他两腿间的木头上用劲地刻着。我心里想,他是想雕出一艘满篷而驶的船,却又不很得手。
最后,我们中间有四五个人被叫到隔壁的房间里去吃饭了。那里冷得像冰岛——根本就没生火——店老板说他生不起火。什么也没有,只燃了两支丧气的牛油烛,烛泪结得都满了,就像死人裹上一层尸衣。我们只好把短外衣 扣上,用我们冻得半僵的双手捧起滚烫的茶杯凑到嘴边。不过,饭菜却挺丰盛——不但有肉有土豆,还有汤团;天哪!把汤团拿来当晚饭吃!一个穿着一件绿色的车夫外套的年轻小伙子,神情极其可怕地在忙着吃这些汤团。
“小伙子,”店老板说,“你准要做噩梦啦。”
“老板,”我悄悄地说,“这就是那个标枪手吧,对不?”
“啊,不是,”他说,神情有点儿鬼鬼祟祟,“那个标枪手是个黑皮肤的家伙。他从来不吃汤团,他不吃——什么都不吃,只吃肉排,而且爱吃半生不熟的。”
“滚他妈的,”我说。“那个标枪手哪里去啦?他在这里吗?”
“他就要来了,”他回答说。
我不由得对这个“黑皮肤”标枪手不放心起来了。不管怎样,我反正打定主意,如果我们实在非睡在一起的话,那一定要他先脱掉衣服上床后我才上床。
吃过晚饭后,大家又回酒吧间去,这时候,我也想不出做什么好,就决定做个旁观者,来消磨这个夜晚。
不多一会,就听到外边一阵喧闹声。店老板蓦地跳将起来,嚷道,“那是‘逆戟鲸号’的水手。我今天早晨就看到它在海面上放信号;三年航程,满载归来喽。好呀,朋友们;这会儿,我们可以听听斐济岛 最近的新闻啦。”
进口处响起一阵杂沓的水手靴子声;房门豁地大开,拥进了一群水手。他们都裹着毛茸茸的值班衫,头上缠着毛围巾,全都穿得补补衲衲,破破烂烂,络腮胡须结起冰柱,好像是突然闯进来的拉布拉多 熊群。他们还是刚下船,这里是他们上岸后走进的第一幢房子。难怪他们都笔直地向鲸嘴——酒吧——走去,这时,那个满面皱纹的小老头约拿在那边张罗,不一会就为他们斟遍满杯满杯的酒。其中有一个人嘀咕着他患重伤风,一听到这话,约拿就连忙一边给他用杜松子酒和糖蜜调上一服沥青似的饮剂,一边发誓说,不论什么伤风感冒,不管是老病新疾,也不问是在拉布拉多沿海得来的,还是在一座冰岛的顶风面得来的,包管一服就灵。
不久,那伙人便发起酒疯来,因为刚上岸的水手,哪怕是酒量十足的人,也总是这样。他们开始跳跳蹦蹦得非常吵人。
但是,我看出其中有一个人,不大跟他们搅在一起,虽则他表面上不愿意摆出一副庄重的脸色来扫他的船友们的兴,然而,总的说来,他尽量不像其他那些人闹得那样厉害。这个人立即引起我的注意;既然那些海神已经决定,他就要做我的船友(虽然就这个故事来说,不过是个同榻睡伴),我想冒昧地在这里将他描摹一番。他身长足足有六英尺,双肩阔大,胸部像个潜水箱。我过去很少见到一个人这样强壮过。一张深棕色的脸晒成黧黑,衬出一嘴耀眼白牙;但在他那双眼睛的两道阴影中,却浮现出一种似乎是使他惆怅的回忆。他一开口,就让人听出是南方人,而且从他那漂亮的身个看来,我想他一定是弗吉尼亚州的阿列根尼亚山一带的高大山民。待到他那些同伙的欢乐达到最高峰时,这个人却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走了,这样,直到他成为我的海上船友后,我才又看到了他。可是,他走了没有几分钟,他的伙伴们就发觉他不在,看样子他似乎是他们里面最得人缘的一个,所以他们都放开嗓子喊“布金敦!布金敦!布金敦哪儿去了?”大家都冲出屋子去追他。
这当儿已是快九点了,一场狂欢之后,屋子里显得特别冷清,简直有点阴森,那群水手进来以前不久,我私自庆幸忽然想到一个小计策。
谁都不愿意两个人共睡一张床。老实说,就是你的亲兄弟,你也不愿意跟他一起睡。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不过,人们在睡觉的时候,总不喜欢有人扰他的清梦。至于跟一个从不相识的陌生人睡觉,在一个陌生的客店里,而且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而那个陌生人又是个标枪手,那样你的反感就会无限地增加。难道因为我是个水手,就得与众不同地两个人睡一张床?天下哪有这种道理!岸上单身的国王是一个人睡觉,海上的水手也是一个人睡觉。固然,他们全睡在一个房间里,可是,你有你自己的吊床,盖你自己的毯子,还可以一丝不挂地睡着。
我越想到这个标枪手,越厌恨要跟他一起睡的念头。他既然是个标枪手,那么一点儿也不冤枉他,他的衬衣或者羊毛衫——这要看情况——一定是不会太干净的,而且决不会是顶柔软的。我开始浑身抽搐起来了。再说,天色已经越来越晚了,我那位好标枪手也应当回来睡觉了。如果他在深更半夜里七冲八跌地撞到我身上来——我又怎么知道他是打什么臜窠里钻出来的呢?
“老板!我改变主意啦,那个标枪手——我不跟他一起睡了。我还是在这张长凳上将就一夜吧。”
“随你的便;真对不起,我可无法给你腾出一张台布来做褥子,这块板又粗得要命。”——他摸摸上面那些高高低低的木节。“不过,等一等,贝壳佬 ;我酒柜里还藏有木匠用的一只刨子——请等一会,喂,我会给你安排舒齐的。”说着,他去把刨子找来了;他用他那条旧绸帕子掸掉凳上的灰尘后,就劲道十足地开始给我刨床了,同时,像只猴子似的咧开大嘴笑着。刨花左右纷飞;最后刨刀碰上了一个再也刨不掉的木节。店老板刨得几乎把手腕都给扭伤了,于是我对他说,看在老天爷分上,别刨了!这只床给我睡已经够软的了,我也不知道世界上有什么刨子会把硬松板刨成鸭绒垫子。于是,他又咧开大嘴笑着,把刨花收拾拢来,扔进屋子中央那只大火炉里,又去忙他的活儿,剩下我一个人在呆想。
这当儿,我把那长凳估量一下,发觉还短一英尺;但是,还可以拿把椅子凑合一下。不过,横里也窄了一英尺,房间里虽然还有一只长凳,却比这只刨过的高出四英寸模样——这一来可无法把它们拼起来了。于是,我把这只刨过的凳子,顺着屋内唯一的空墙壁放着,在凳子和墙壁中间稍微留出一点空隙,好容我的脊梁。但是,我立刻又发觉从窗格下面袭来一股冷风,刚巧吹在我头上;尤其是那扇摇晃晃的门缝里又有另一股冷风吹来,跟窗子下面袭来的那股冷风碰个正着,两股寒风一会了师,恰好紧挨在我想过夜的地方形成一阵阵的小旋风;所以,这个主意根本就行不通。
鬼拖去那个标枪手,我心里想,但是,慢着,我难道不能偷偷地抢在他前面——把他的房门反锁起来,跳上他的床,随他把房门敲得多响,再也不醒过来吗?这个主意似乎不坏;可是,再一想,我不干了。因为哪个敢保到了明天早晨,我一走出房间,那个标枪手不会站在门口,一拳把我敲倒呢!
我又四下一望,看到要度过这个苦恼的夜晚,除了睡别人的床而外,别无他法可想,我心里开始想:我对这个陌生的标枪手所抱的种种偏见也许到头来是毫无根据的。我想:还是再等一等吧;他总该快回来了。那时候,让我对他好好端相一番,说不定结果我们还会成为一对极其相得的睡伴呢——谁说得准。
但是,虽然其他的住客已经一个,两个,三个不断地走进来、睡觉去了,我那个标枪手却仍然不见踪影。
“老板!”我说,“他是怎样一个家伙——他老是这样晚回来的吗?”这时已经快十二点了。
店老板又用他那乏味的笑声吃吃地笑起来,而且觉得非常好笑似的,弄得我摸不着头脑。“不”,他答道,“他平常是只早更鸟——早睡早起——对啦,他就是那种捉得到虫儿的早更鸟——不过今天晚上,你知道,他出去兜卖东西,我也不知道究竟有什么了不起的事儿弄得他这么晚,要么是,他的头卖不掉了。”
“他的头卖不掉了?——你这是在对我耍什么大花招?”我不禁火冒三丈。“老板,你是不是当真说,这个标枪手确实是老在这个吉利的礼拜六晚上,或者不如说在礼拜日早晨,在这城里到处兜卖他的头吗?”
“正是这样,”店老板说,“我还对他说,在这里是销不掉的,市面上存货太多了。”
“是什么太多?”我嚷道。
“当然是头喽;世界上的头不是太多了吗?”
“我老实告诉你,老板,”我相当镇静地说,“你还是别同我胡扯的好——我可不是那种绿滴滴的嫩枝儿 。”
“你也许不是,”他掏出一根火柴棒,把它削成一支牙签,“不过,我却认为,如果那个标枪手听到你在讲他的头的坏话,那你可要变得 焦黄 了。”
“那我就要打烂他的头,”我说,店老板这番莫名其妙的混账话,引得我又冒起火来。
“已经给打烂了,”他说。
“打烂了,”我说——“ 打烂了 ——是你说的吗?”
“当然啦,我想,这就是他卖不出去的道理。”
“老板,”我说,就像风雪交加的赫克拉山 一样冰冷,走到他跟前去——“老板,别再削火柴棒吧。我跟你应该把话说清楚,而且也是刻不容缓的事。我来到你店里,要个铺位;你对我说,只能给我半个铺;说是还有一半是个什么标枪手睡的。至于说到这个标枪手,我还没有看到他,你就唠唠叨叨地给我编排了这些希奇古怪、最惹人冒火的故事、存心要惹我对那个你指定要做我的睡伴——一种就关系说来,可以说是极端重要而非常亲密的人产生恶感。老板,我现在要你说出来,说给我听,这个标枪手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跟他过夜是不是绝对安全。所以,首先,请你做做好事,收回那个关于卖他的头的故事,因为如果这个故事是属实的话,那我可以充分判明这个标枪手完全是个疯子,我可不愿意跟一个疯子睡觉;而你,老兄,我说的是 你 ,老板, 你 ,老兄,明明知道这种情况,却打算诱我上你的圈套,你这种做法,我简直可以去控告你。”
“哎,”店老板长长地抽了一口气,说道,“一个爱发火的家伙,倒亏他说出这一大串道理来。可是,莫慌,莫慌,我跟你说的这个标枪手是新从南海 来的,他在那边买来了一批香料制的新西兰头(你知道,这是些了不起的骨董),全都卖掉了,只剩下一只,他想赶今天晚上把它卖掉,因为明天是礼拜日,大家都要去做礼拜,你在街上兜卖人头,成什么话说。上一个礼拜天,他就要拿出去卖,可是,正当他手里拿着四只串在绳子上的头,活像提着一串大葱头 要出门的时候,给我拦住了。”
这番说明,总算把原来那个莫名其妙的疑团解开了,也表明这个店老板毕竟没有存心要作弄我——但是,同时,我怎么想得透这个干的是吃人族类的勾当、卖的是偶像崇拜者的头、礼拜六晚上待在外边,想赶安息日把它脱了手的标枪手呢?
“老板,我断定,这个标枪手一定是个危险人物。”
“他倒是按期付房租的,”对方回答道。“好啦,好啦,这会儿真非常晚啦,你还是上窝吧——那只床着实不错:我跟萨耳结婚的那天晚上,睡的就是那只床,两个人在床上足足可以打滚,好大的一张床。喏,在我们不用那只床之前,萨耳老是把我们的沙姆和小约翰放在脚跟头。但是,有一个晚上,我做了梦,不知怎么一来,一阵翻腾,竟把沙姆给摔在地板上,差点儿把他的胳膊摔断。打那回以后,萨耳就说那只床不行了。跟我来,我马上给你点个亮;”说着,他点了一支蜡烛,照着我,给我领路。但是,正当我站在那里犹豫不决的时候,他望望角落里那只钟,喊了起来,“我打赌,现在已交礼拜日了——今儿晚上你见不到那个标枪手了;他已经在什么地方抛锚喽——那么,跟我来吧; 来 呀;你 不来 吗?”
我把这事盘算了一番后,我们便一道上楼去,他把我领进一个小房间,那里虽然冷得像个蛤蜊,倒真个摆有一只硕大无朋的床,简直是大得够叫四个标枪手并排睡。
“你看,”店老板一面说,一面把蜡烛放在一只船上用的、破旧的柜子上,它既派洗脸架又派桌子的用场;“你看,现在你可以安息了;祝你晚安。”我本来注视着那只床,这时转过身来,可是,他已经走得没影没踪了。
我揭开罩被,弯下腰看一看。这张床虽然说不上怎样讲究,却还过得去。我又把屋子四下望望;除了一张床和中间那只桌子以外,就看不到别的什么家具了;只有四垛墙壁,一只粗糙的架子,和一块纸做的壁炉隔板,上面画着一个人在捕鲸。在那些按说不属于这房间的东西里面,有一张捆起的吊床,丢在屋角地板上;还有一只大水手包,里边装着那个标枪手的全部衣服,不消说得,在陆上它就权充衣箱了。在壁炉上面的架子上,还有一包形状古怪的骨制鱼钩,床头则倚着一支长长的标枪。
但是,放在柜子上的是什么东西呢?我把它拿了起来,凑着烛光,摸摸,闻闻,想尽各种办法要对它获得一个满意的结论。我只能拿一块大门毯来比拟它,它四边镶有一些丁零当啷的小饰繸,有点像印第安人的鹿皮靴四周镶的五色豪猪刺。毯子当中开了个洞或者一条缝,就像你看见的南美洲人穿的斗篷那样。但是,任何一个神志清楚的标枪手会穿上门毯,而且以这种装束在任何一个文明的城镇招摇过市,有这种可能吗?我把它穿起来,试一试看,它又毛又厚,压在身上有如镣铐一样重,还感到有点湿濡濡的,好像被这个神秘的标枪手在雨天穿过。我穿着它,走到钉在墙上的一面破镜子跟前,呵,这副怪相我有生以来从没有看到过。我慌不迭地把它脱下来,连脖子都扭了一下。
我在床沿上坐下,开始想起这个贩卖人头的标枪手,和他那块门毯。坐在床沿上想了一会后,我又站起来,脱掉短外衣,站在屋子中间想。后来,我脱掉上衣,只穿着衬衫又再想了一阵。但是,这时因为我把上身的衣服都脱掉了,开始觉得冷起来,我又想起刚才店老板说过,时间已经很晏,今儿晚上那个标枪手料想决计不会回来了,这样一想,我也就不再多费心机,一口气脱掉裤子,靴子,吹熄蜡烛,翻身上床,一切听凭老天作主。
那个褥子究竟装的是玉米棒子还是破瓦片,可摸不准,不过,我翻来覆去,好久都睡不着觉。最后,就在我矇眬睡去,快要准备舒舒服服进入黑甜乡的时候,就听到过道里一阵沉重的脚步声,接着又看见门下面一点微光向屋子这边移过来。
老天救命呀,我心里想,这一定是那个标枪手来了,那个无法无天的人头贩子来了。但是,我一动不动地睡着,决定除非他跟我说话,我决不先开口。这个陌生人,一只手拿着一支蜡烛,另一手拿着那只前面说过的新西兰头,进房来了,他也不朝床铺这边望一望,把蜡烛放在离我很远的一个角落的地板上,就径自去解开我前面说过的、放在房间里的那个大水手包的绳子。我急切想看看他的脸,可是,有好半天他背着身子,一心在解水手包口上的绳子。不过,他把绳子解开后,转过脸来,啊,老天爷;多怕人呀!这样一张脸!原来是又黑、又紫、又黄的一张脸,这里那里都贴着一大块、一大块黑黑的方块块。不错,不出我所料,他是个吓人的睡伴;他跟人家打过架,脸给划得这样可怕,刚从外科医生那里来的。但是,就在这时,他偶然把脸转过来,迎着烛光,我这才看清楚他脸上那些黑块块,根本不是贴的膏药,是涂上的颜色之类。起先,我真弄不懂这是怎么一回事;但是,不一会,我就想到一点儿线索了。我记起一个白人的故事——也是个捕鲸者——他曾经落在吃人生番的手里,被他们刺了一身花纹。我断定这个标枪手,在他多次远涉重洋的航程中,一定也碰到过类似的遭遇。那么,说到底,这算得什么呢,我想!这只是他的外表;随便什么肤色都会有老实人的。可是,这样的话,他那可怖的肤色,又怎么说呢——我是说四周的皮肤,跟刺花的方块完全无关的部分。不错,它也许只是一层热带的黧黑;然而,我从来没有听说过酷热的太阳会把一个白人晒成紫铜色的。不过我没有到过南海,也许那边的太阳会把皮肤晒成这种奇观呢。且说这些念头在我脑子里风驰电掣地闪过的时候,这个标枪手还是一点也没有注意到我。但是,他在费了好半天工夫把水手包解开后,便在那里边掏摸起来,不一会,掏出一把烟斗斧 ,一只带有毛毛的海豹皮的皮夹子来。他把这两件东西放在房间中央那只旧柜子上,然后捡起那只新西兰头——好丑恶的东西——往包里一塞。这时,他摘下他那顶帽子——一顶新獭皮帽——我又给吓得几乎要叫出声来。他头上没有头发——别说是几根——只有天灵盖上的一个小髻,盘在前额上。他那只紫铜色的光头,看来看去就像一具发霉的骷髅。如果不是这个陌生人正站在我跟房门的中间,我早就会立刻穿了出去,比一口吞下我的晚饭还要快。
就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是想要从窗口跳出去,可是,窗子是开在二层楼的后背,没法跳。我虽然不是个胆小鬼,但我怎么也弄不明白这个贩人头的紫色的家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无知是恐惧之母,我已经给这个陌生人弄得完全惊惶失措了,我承认,我现在已经被他吓得像是魔鬼在深更半夜亲自闯进我房间来一样。说实在话,当时我真给吓得没有勇气跟他说话,要他就他身上这些似乎令人不解的事情,给个满意的答复。
这时,他继续在脱衣服,最后,他的胸膛和胳膊都露出来了。千真万确,他身上那些本来遮掩着的地方,也跟他脸上一样,布满许多方块块;背脊也是一样;他好像参加了三十年战争 ,弄得满身疮痍地逃了回来。不但如此,他那两条腿上也是斑斑驳驳的,仿佛是一群墨绿色虾蟆爬在小棕榈树身上。现在已经很明显了,他一定是哪儿的一个讨厌的野人,搭上一条南海的捕鲸船,就这样来到这个文明的国家。一想到这里,我不由浑身打战。而且还是个人头贩子——说不定贩的就是他的亲弟兄的头呢。他也许会看中我的脑袋——天呀!瞧他那支烟斗斧!
但是,已经没有时间发抖了,因为这时候那野人又在搞什么鬼了,把我的全部注意力都吸引住,这一来更教我肯定他是个异教徒。他走到他先前挂在椅子上那件又像大氅,又像斗篷,又像厚外套的衣服跟前,在口袋里摸了一阵,结果摸出一个稀奇古怪的畸形小偶像来,它的背上还有个驼峰,颜色就跟一个生下来三天的刚果 婴孩一般无二。一想起那只香料制的头,我起先几乎把这个小黑人当成一个也是用同样方法制的真婴孩。但是,看到它根本是硬邦邦的,而且亮得颇像磨光的乌木,因此我断定它不过是个木制的偶像,事实证明也是这样。因为这时候,那野人走到空壁炉跟前,拿开那块纸隔板,把那只驼背的小偶像,像只球钉 一样竖在壁炉的两个柴架中间。里面的烟囱石壁和砖头本来全都熏得漆黑,因此,我心里想,这只壁炉做他的刚果偶像的神龛或者小教堂,倒真是十分适宜。
这时,我竭力眯起双眼望着那只半遮半掩的偶像,虽然觉得很不好受,却同时又想看看他还要干些什么。他先从斗篷口袋里双手捧了一把刨花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偶像面前;然后把一小块硬面包放在刨花上,用蜡烛引了火,把刨花烧成一簇祭火。隔了一会,他急急地伸手向火里去抓硬面包,又赶快缩回来(好像把手烫得很痛似的),这样有好几次,总算把硬面包从火里拿了出来;于是他把那块硬面包吹吹凉,吹掉一些灰,便把它作为一种祭品,恭恭敬敬地献给那小黑人。但是,那个小魔鬼好像对这样干巴巴的食物完全不发生兴趣似的;嘴巴动都不动。就在做出这些希奇古怪的动作的同时,这位信男的喉咙里还发出种种更加古怪的声音,像是哼祈祷歌,或者是在唱什么异教的赞美诗,唱的时候,脸上还七歪八扭地做出种种怪相。最后,他把火吹熄,随随便便地抓起那只小偶像,往斗篷口袋里一塞,就像个猎人把一只死山鸡放进袋里一样的漫不经心。
所有这些古怪的行动使我越来越感到不安。看来他的公事已告结束,就要跳上床来跟我睡在一起了。我像碰到鬼似的,这半天都待在这里不开口;我认为,时机不可再失,要么现在,要末就来不及,我得在他熄灯之前,挣扎出一句话来。
我心里在盘算该说些什么好的这段时间,真是个生命交关的时分。他打桌子上拿起那支烟斗斧,检视一下头子,就拿来对着火,嘴衔着柄子,喷出一大口烟来。一转眼间,灯已经熄掉,这个嘴里咬着烟斗斧的野人,就跳上床来跟我睡在一起。我大声叫了出来,我现在再也禁不住自己了;他发出一声嗥叫,诧异之极,就动手来摸我。
我嘴里结结巴巴地说了些话,什么话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身子滚到墙边躲他,后来又跟他讲了许多好话,说不管他是何等样人,请他不要闹,先放我起来,把灯重新点亮。他喉咙里咕噜着回答,我听了立刻明白他原来误解了我的意思。
“你是什么鬼?”——他终于说道——“你再不说话,该——死的,我就宰了你。”说着,他那支点燃着的烟斗斧在漆黑中在我四周挥舞起来。
“老板,看在老天爷的情面,彼得·科芬!”我大声叫嚷。“老板!值班的!科芬!天使呀!救命啊!”
“说——呀!告诉我,你是谁,不说,妈的,我就宰了你!”那个生番又咆哮起来,他那只烟斗斧挥得吓死人,热的烟屑四溅,我还以为我的衬衫都要烧着了。多亏上天保佑,就在这时,那个店老板手里拿着灯,进房来了,我连忙从床上一跃而起,向他奔过去。
“别怕,别怕,”他说,又咧着嘴笑。“魁魁格不会伤害你一根汗毛的。”
“你的笑可以收收了,”我嚷道,“而且你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这个恶魔似的标枪手是个吃人生番呢?”
“我以为你知道呢;——我不是对你说,他在城里兜卖头颅吗?——不过,还是上床睡觉吧。魁魁格,听着——你知道我,我知道你——这个人跟你睡——你知道吗?”
“我大大的知道,”——魁魁格嗯嗯着,咂着烟斗,从床上坐起来。
“你上来,”他接着说,一边用他的烟斗斧对我示意,一边把衣服撩在一旁。他这种举动不但有礼貌,而且的确和蔼可亲。我站在那里望了他一会。尽管他满身刺花,但是,大体上说来,他看上去还是个清洁整齐的吃人生番。我闹了这半天,算什么意思呢,我自忖着——这人跟我一样是个人;我怕他,他还怕我呢,两下里彼此彼此。与其跟个烂醉的基督教徒同睡,不如跟个神志清醒的生番共榻。
“老板,”我说,“请你对他说,要他把他那支战斧,或者说烟斗,或者随你怎样叫法的东西放下来;要他别抽烟,那么,我就要上床跟他一起睡了。但是,我可不喜欢人家跟我睡觉的时候抽烟。危险,再说,我还没有保火险呢。”
店老板把这番话告诉了魁魁格后,他立刻照办,一边又很客气地向我打手势,叫我上床——一边自己翻到另一边去,好像是说:我连你的大腿都不碰一碰。
“晚安,老板,你可以走了,”我说。
我上了床,有生以来从没有睡得这么香甜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