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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题特征与解题原则

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本质上就是标准。运用标准进行判断,看具体事物或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是公务员的基本工作。对具体事物或行为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必须善于定性分析——根据抽象概念来判断具体事物或行为的性质。

定义判断题目先给出一个或多个概念的定义,然后再给一组事物或行为的案例,要求从四个备选项中选出属于或不属于、最为符合或最不符合定义的选项。

定义判断不仅考查考生对逻辑知识的掌握情况,在生活工作中运用逻辑知识的能力,还考查了考生运用抽象概念解释具体事例或行为的思维能力,主要是检验考生运用标准进行判断的能力。

试卷上关于定义判断这一部分开篇就写明了: 每道题先给出定义,然后列出四种情况,要求你严格依据定义,从中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答案。注意:假设这个定义是正确的,不容置疑。

由此引出下面三条解题原则。

(一)不得质疑题目原则

试卷上规定“假设这个定义是正确的,不容置疑”。考生应从试题给出的定义本身入手进行分析和判断,不要凭借自己头脑中原有的定义去衡量,特别是当试题的定义与自己头脑中原有的定义存在差异时,应以题目中的定义为准。题干的内容即使违反常识或专业知识,我们也不能质疑试题给出的定义的正确性。题干或选项中所表述的信息、观点或事实是否正确并不是我们所关注的问题。我们所要做的就是从前提出发,进一步往下推,看能推出什么结论,看所推出的结论与哪个备选项契合。答案在即使违反常识或专业知识的情况下,我们也不能质疑其正确性。

(二)就题论题原则

对于公务员考试这种能力型考试来说,重在考查能力而不是考记忆的知识多少,不能因为考生拥有的专业背景知识影响考试的公平公正。

“每道题先给出定义,然后列出四种情况,要求你严格依据定义,从中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答案”这意味着定义判断试题对任何一个考生都是公平的。实际上,定义判断主要考查考生运用题目中定义规定的标准进行判断的能力,是考察事件与定义(标准)之间的推理和论证关系,而不是考察事件本身,回答问题所需的一切信息均已包容在题目之中,考生只需从逻辑推理的角度来考虑。不需要任何题目外的附加信息即可以从题目中直接推出答案,也就是说“就题论题即可,无需援引题外信息解题”。

定义判断命题绝不是考百科知识。有的辅导书要求考生扩大自己的知识,认为如果考生对题材所涉及的内容越熟悉,越有利于快速准确地解题,这是完全错误的,做逻辑不存在知识面的问题,本质上只是思维能力问题。例如,题目说“咖啡是一种安眠药”,这是否符合科学不是你要关心的,你做题的时候只要根据“这是一个属加种差定义,咖啡属于药,具有安眠的作用”解题,而不能根据“咖啡能醒脑提神”的题外科学知识来解题。对命题者来说,利用专业背景知识将考生绕进圈套也是设计干扰项的一个常用方法。做题切记不要用具体学科知识。

解题要重证据、戒臆断。这个证据就是题目提供的信息。重证据、戒臆断就是解题时要依靠题目提供的信息来证实答案。开始看题时,头脑一片空白,没有个人主观的预设。读取题目信息,完全只根据题意推导。做完后,在头脑中彻底删除这题的信息,头脑一片空白再做下一题。不能引申联想。逻辑题的推理大多只在一个层面上进行,决不能对选项的意思进行递进推理。

(三)答案无需充分,相对最优即可原则

解答定义判断题的“答案无需充分”是指答案并不需要符合题干定义的全部规定,符合部分规定但也没有明显的文字违反题干定义的规定即可。“相对最优”是指考生从四个备选项中挑选一个相对而言最符合设问要求的选项作为答案即可。而不是挑选最符合常识或最符合专业知识的选项作为答案。

相对次优选项与相对最优选项的辨别标准:①相对次优选项明显不符合或有明显的文字违反了题干定义的规定,并且根据日常经验无法为其符合定义规定(合规性)提供合理辩护,对其合规性无法解释得通。②相对最优选项符合题干定义的部分规定,但并也没有明显的文字违反题干定义的规定;虽然其合规性存在瑕疵,但能根据日常经验为合规性提供合理辩护,对合规性解释得通。当然,最好是在该选项内能找到证据为你的合理辩护提供支撑。

【例1】漏税: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税款滞纳金。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漏税行为的是:

A.杜某开了一家书店,税务部门规定对他的税款实行查账征收。当顾客不要求开发票时,他就不开发票;而当有大笔交易并且客户要求开发票时,他就将发票客户联撕下来,客户联与存根联分别填写,客户联上按实际数字填写,而存根联上则填写较小的数字。

B.某著名歌星在某城市举行了一场个人演唱会,票房收入高达40万元,根据演出协议,这位歌星拿到了票房收入的25%约10万元。第二天,该歌星又开赴另一城市演出去了。

C.张大伯是一家小商店的店主,主要经营日用百货,税务管理部门核定他每月缴税款500元,他每个月都准时到税务局主动缴纳税款,但上个月由于家中出了事情,几乎没有营业,当然也就没有什么赢利,因此他就没有到税务局去交纳税款。

D.黄兴是一个屠夫,他干这一行已经好多年了,最近猪肉紧缺,价格上涨很快,县物价局对猪肉作了最高限价。由于购买生猪的价格又很高,他的利润很低。为此,黄兴对税务征管员说,如果政府不取消限价,他就不缴纳税款。

【解析】答案:B。考点:性质判断。种差:①并非故意,②未缴或者少缴税款。

A项“客户联上按实际数字填写,而存根联上则填写较小的数字”属于故意少缴。故排除A项。

C项“核定他每月缴税款500元…没有到税务局去交纳税款”属于故意未缴。故排除C项。

D项“如果政府不取消限价,他就不缴纳税款”,事实上政府不会取消现价,他不缴纳税款属于故意未缴。故排除D项。

B项,这位歌星也许是根据演出协议认为这笔税款该由举办方支付,他没有缴税并非是故意的。也许本应由歌星自己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歌星自己故意不缴。到底是哪种情况呢?B项并没有明说,但因为本题的四个备选项中明显可以排除ACD三项,答案选剩余的B项是相对最优的。故本题答案选B项。

(B项没有明显的文字违反题干定义规定,只是合规性存在瑕疵——也许明星真的是故意不交税。但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能对合规性存在的瑕疵提供合理辩护——题目并没有明说没交税啊,并没有明显故意不交税,ACD三项都明显不交税,也许根据协议由演出单位交了税。“根据演出协议”这一证据能够为你的合理辩护提供支撑。)

【例2】(2015上半年天津-86)新闻营销指企业在真实、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主动利用具有新闻价值的事件,或者有计划的策划、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借此制造“新闻热点”来吸引媒体和社会公众的注意与兴趣,以达到提高社会知名度、塑造企业良好形象并最终促进产品或服务销售的目的。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新闻营销的是:

A.某高校发明多项世界领先技术专利被国内外媒体广泛报道

B.某公司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后经过危机公关重塑了企业形象

C.某化妆品品牌出巨资邀请一位韩国国际明星代言,引起舆论热议,轰动一时

D.某市汽车4S店大力传播“限牌”消息,使销售异常火爆,并借机涨价

【解析】答案:C。考点:发生定义。种差:谁来做(主体)“企业”;条件“在真实、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做法“主动利用具有新闻价值的事件,或者有计划的策划、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借此制造“新闻热点”来吸引媒体和社会公众的注意与兴趣”;目的“以达到提高社会知名度、塑造企业良好形象并最终促进产品或服务销售的目的”。

A项“某高校”不符合主体“企业”。

B项“产品质量问题”不符合“具有新闻价值的事件”。

D项“借机涨价”损害了公共利益,不符合“在真实、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

C项“出巨资邀请一位韩国国际明星代言”符合“有计划的策划、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引起舆论热议,轰动一时”符合“借此制造‘新闻热点’来吸引媒体和社会公众的注意与兴趣,以达到提高社会知名度、塑造企业良好形象并最终促进产品或服务销售的目的”。C项是相对最优的选项,因此本题答案选C项。 WWPOTAkudsm5tFB9aJ5+mR7Sog3kZRRwBVpfvYQHwHws2fmmVV4ZxuJE8UAtSD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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