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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更新的儒学:主张柏拉图式理念的理学

程颐逝世(公元一一〇八年)相隔仅二十二年,朱熹(公元一一三三至一二〇〇年)出生于今福建。在这二十二年里,中国政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宋朝虽然孕育了灿烂的文化,但在军事实力上,远远不及汉朝和唐朝,因此,经常处于北方和西北方少数民族的军事威胁之下。公元一一二七年,北宋京城开封为来自中国东北的女真族金国(属通古斯系统)所攻陷,宋朝被迫迁都到长江以南的杭州。以这场灾难为标志,宋朝分为北宋(公元九六〇至一一二七年)和南宋(公元一一二七至一二七九年)两个阶段。

朱熹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

朱熹在中国学术史上,常被称为朱子。他不仅学问渊博、深思明辨,而且留下了大量著作,仅语录就有一百四十卷之多。程颐开创的理学到朱熹而完成。这个哲学体系的领袖地位虽然曾遭到陆王“心学”和清朝一些学者的挑战,但直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西方学术传入中国之前,程朱的理学始终是中国最有影响的哲学学派。

在第十七章里,我说到中国历代朝廷用科举制度来树立官方意识形态的优势地位。参加科举考试的读书人必须按照官方审定的儒家经书及其注释、注疏,撰写文章为巩固该朝统治献策。在第二十三章里,我还提到,唐太宗亲自审定儒家经书的“正义”(正确含义)。到了宋朝,以推行改革著名的政治家王安石(公元一〇二一至一〇八六年)亲自为一些儒家经书制定“新义”。公元一〇七五年,宋神宗诏令,以王安石制定的经书“新义”为朝廷认可的“正义”。但是这项诏令不久便撤回,因为反对王安石的一派官僚取代王安石派而掌权,王安石所制定的一切便都被否定了。

新的儒家认为《论语》、《孟子》、《大学》和《中庸》是儒家最重要的经书,这四部书被称为“四书”。朱熹作《四书集注》,认为这是他的最重要著作。据说他直到临去世前一天还在修改这部注疏。他还写了《周易本义》和《诗集传》。公元一二七九年,元朝取代宋朝统治中国。公元一三一三年,元仁宗发布诏令,以“四书”为开科取士的标准,并以朱熹所作《四书集注》为解释“四书”的依据。凡指望中举的读书人都必须熟读朱熹的经书注疏,不能离开朱熹的集注,另行解释“四书”。明、清两朝沿袭元制,直到一九〇五年,清朝政府废科举,办学校,才废除了这套做法。

在第十八章里,我曾指出,儒家思想在汉朝取得学术界的优势地位,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儒家成功地把思辨哲学与学问结合起来。儒家思想的这两方面特点在朱熹身上充分显示出来。他学问渊博,是当时著名的学者;他又深思明辨,是一位第一流的哲学家。几世纪来,朱熹成为中国思想界的主要人物,不是偶然的。

“理”或原理

在上一章里,我们考察了程颐关于“理”的理论。到朱熹手里,这个理被阐述得更加明晰。他说:“形而上者,无形无影是此理;形而下者,有情有状是此器。”(《朱子语类》卷九十五)一物是它的理的实例,若没有某个理,便不可能有某个物。朱熹说:“做出那事,便是这里有那理。”(《语类》卷一百一)

一切事物,无论是自然的,或人为的,都自有其理。《朱子语类》中有一段:“问:枯槁之物亦有性,是如何?曰:是它合下有此理。故曰:天下无性外之物。因行阶云:阶砖便有砖之理。因坐云:竹椅便有竹椅之理。”(《语类》卷四)

《语类》中还有另一段话:“问:理是人、物同得于天者,如物之无情者,亦有理否?曰:固是有理。如舟只可行之于水,车只可行之于陆。”(同上)还有一段话说:“问:枯槁有理否?曰:才有物,便有理。天不曾生个笔,人把兔毫来做笔,才有笔,便有理。”(同上)这是说,毛笔之性便成为毛笔之理。宇宙万物莫不如此;一类事物便有一类事物之理,在这类事物中,任何一件开始存在,这一类事物的理便进入该物之中,成为该物之性。一个事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乃是由于其中之理。因此,按照程朱学派的看法,事物分门别类,并非每一类都有“心”,即有“情”,但各类事物都有其特性,就是它们的“理”。

因此,在具体事物存在之前,这些事物的理便已存在。朱熹在一封《答刘叔文书》中说:“若在理上看,则虽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然亦但有其理而已,未尝实有其物也。”(《朱文公文集》卷四十六)举例来说,在人未曾发明舟车之前,舟车的“理”已经存在。所谓“发明”舟车,无非是人发现了舟车之理,于是按照它去制成舟车而已。在宇宙未生成之前,一切“理”便都已存在了。《朱子语类》卷一有一段话说:“徐问:天地未判时,下面许多都已有否?曰:只是都有此理。”又说:“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有理。”理是早已存在的。这就是说,理是永恒的。

太极

每类事物都有它的“理”,这“理”便是事物之所以然。这“理”便是该事物的“气”,这就是说,“理”是事物的终极标准(“极”字原意是屋脊的大梁,新的儒家用以表示事物的最高原型)。整个宇宙也必定有一个终极标准;它是至高的,又是无所不包的。它包括了万有的万般之“理”,又是一切“理”的概括,因此称为“太极”。朱熹说:“事事物物,皆有个极,是道理极致。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语类》卷九十四)

他还说:“无极,只是极至,更无去处了。至高至妙,至精至神,是没去处。濂溪(周敦颐——引者注)恐人道太极有形,故曰无极而太极。是无之中有个至极之理。”(同上)由这些话中,可见太极在朱熹的思想体系中的地位,相当于柏拉图思想体系中的“善”的观念,或亚里士多德思想体系中的“神”的观念。

但是,在朱熹的思想体系中,有一点使得他的思想体系中的“太极”,比柏拉图的“善”的观念或亚里士多德的“神”的观念,更具有神秘性。这一点便是在朱熹的思想体系里,太极不仅是宇宙万有之理,同时还内在于每类事物的每个个体之中。每个事物继承了它这类事物的理,在这个个别的理之中,又有太极整体之理。朱熹说:“在天地言,则天地中有太极;在万物言,则万物中各有太极。”(《语类》卷一)

但如果这样,太极是否失去了它的统一性呢?朱熹回答说,否。在《语类》中,朱熹说:“本只是一太极,而万物各有禀受,又自各全具一太极尔。如月在天,只一而已;及散在江湖,则随处可见,不可谓月已分也。”(《语类》卷九十四)

我们知道,在柏拉图哲学中,理念世界和感觉世界的关系,以及“一”和“多”的关系,怎样解释清楚,是一个难题。朱熹也同样遇到这个难题。朱熹用月亮这个实例来解释,这本是佛家常用的比喻。至于一类事物之理和个别事物之理,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否涉及“理”被分裂的问题,这未被提出。如果有人提出的话,估计朱熹会用同样的月亮比喻来打发这问题。

“气”

如果存在于外界的只是“理”,那么世界只是一个“形而上”的世界。但是,我们的外部世界还有物质世界,这是由于在“气”之上还加上有“理”的模式。朱熹曾说:“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答黄道夫书》,《文集》卷五十八)

他又说:“疑此气是依傍这理行。及此气之聚,则理亦在焉。盖气则能凝结造作;理却无情意,无计度,无造作。……若理则只是个净洁空阔的世界,无形迹,它却不会造作。气则能酝酿凝聚生物也。但有此气,则理便在其中。”(《语类》卷一)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本是张载可以讲的话,但是张载没有讲,这话由朱熹讲了出来。任何个别事物乃是气的凝聚,但这个别事物不是独立自存的,它还是一类事物中的一分子。作为一类事物中的一分子,它不仅是气的一般性的凝聚,而是按照这类事物的理的模式而凝聚的。这就是何以任何时候气的凝聚总有理在其中。

关于理和气孰先孰后,这是朱熹和他的门生讨论很久的问题。朱熹有一次说:“未有这事,先有这理。如未有君臣,已先有君臣之理;未有父子,已先有父子之理。”(《语类》卷九十五)朱熹显然认为,在物质世界里,有事物之前,已经先有一事物之理。但是,一般说来,理是否在气之先?朱熹说:“理未尝离乎气。然理形而上者,气形而下者,自形而上下言,岂无先后?”(《语类》卷一)

《语类》中还有一段话说:“问:有是理便有是气,似不可分先后?曰:要之,也先有理。只不可说是今日有是理,明日却有是气。也须有先后。”(同上)这些段落使我们看到,朱熹的中心思想是认为:“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气之理。”(同上)但是,他认为,“不可说今日有是理,明日却有是气。”为什么?因为时间和气是同时存在的,若没有气,便没有时间,因此不能说“‘明日’有是气”。另一方面,理是永恒的,永恒进入时间,又超越时间,因此,把理说成在气(时间)之后“开始存在”乃是荒谬的,因此提出“理和气孰先孰后”的问题,在宇宙本体论上是没有意义的。尽管如此,说“气的开始”意味着以为先有时间,而后有气,可以说是事实上的谬误,而说“(永恒的)理的开始”则是一个逻辑上的谬误。就这个意义,也就是从宇宙本体论联系到宇宙发生论来说,问“理和气孰先孰后”的问题,也不能认为就是不正确。但宇宙发生论的问题,只有回到宇宙本体论去,以求得解决。

另一个问题是:如果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维来说,理和气之间,哪一个是“第一推动力”?理不能成为“第一推动力”。因为理自身“缺少意志和设计,从而没有创造力”。但理的自身虽然不动,在它的“纯净、虚空又广阔的世界”里,有“动静之理”,它们是理,动之理本身并不动,正如静之理本身并不静。气一旦“禀受”了动静之理,它就开始“动”或“静”,气之动者称为“阳”,气之静者称为“阴”。按照朱熹的解释,中国宇宙论的二元因素就是这样来的。他说:“阳动阴静,非太极动静,只是理有动静。理不可见,因阴阳而后知。理搭在阴阳上,如人跨马相似。”(《语类》卷九十四)因此,太极如同亚里士多德哲学中的神,他虽不动,却是万物的推动者。

阴阳相交,生出五行,由此而生成万物。朱熹的宇宙论对周敦颐和邵雍的理论的一大部分都是赞同的。

性和心

从上所述可以看出,朱熹认为,每一事物从生成时便有一个理居于其中;这个理使事物得以生成,并构成事物的本性。人和其他万物一样,是在具体世界中的一个具体事物。因此,人性就是人类得以生成之理居于个别人之中。朱熹赞同程颐所说的“性即是理”,并多次加以引述。这里所说的“理”不是宇宙之“理”,而是个体所禀受的“理”。程颐曾经说过一句看似矛盾的话:“才说性,便已不是性。”从朱熹的理论可以懂得程颐这话的意思是说,人说到物性时,是指个体之中的理,而不是理的普遍形式。

一个人必须禀气而后生。人类之理是共同的,但人各有不同,是因为所禀受的气不同。朱熹说:“有是理而后有是气,有是气则必有是理。但禀气之清者,为圣为贤,如宝珠在清泠水中;禀气之浊者,为愚为不肖,如珠在浊水中。”(《语类》卷四)因此任何人,除所禀受之理外,还有禀受之气,这是朱熹所说的“气禀”。

这也就是朱熹关于恶的来源的学说。柏拉图早就指出,人形成个体,必须有质料的具体化,这个具体化的人必然不及人的原型理念那样完美。举例来说,任何具体的圆形必定不像“圆”的理念那样绝对的圆。这是现实世界无可避免的厄运,现实世界中的人也不例外。朱熹说:“却看你禀得气如何。然此理却只是善。既是此理,如何得恶?所谓恶者,却是气也。孟子之论,尽是说性善,至有不善,说是陷溺。是说其补(本?)无不善,后来方有不善耳。若如此,却似论性不论气,有些不备。却得程氏说出气质来接一接,便接得有首尾,一齐圆备了。”(《朱子全书》卷四十三)

这里所说“气质之性”是指一个人禀受的天性。柏拉图说,人的天性总是向着他的理念原型,却总是不及那理念原型,总是达不到那理念原型。朱熹把理原来的普遍形式称为“天地之性”,以和人所禀受之性相区别。张载早已对此加以区别,程颐和朱熹继承了这个思想。他们认为,这种区别便得以解决关于人性善和人心恶的争论。

在朱熹的理论体系中,人性和人心是两回事。在《朱子语类》中有一段话说:“问:灵处是心抑是性?曰:灵处只是心,不是性。性只是理。”(《语类》卷五)又说:“问:知觉是心之灵,固如此,抑气之为耶?曰:不专是气,是先有知觉之理。理未知觉,气聚成形,理与气合,便成知觉。譬如这烛火,是因得这脂膏,便有许多光焰。”(同上)

因此,心和其他的个别事物一样,是理加上气之后的体现。心和性的区别在于心是具体的,性是抽象的。心可以活动,例如思想、感觉,性却不能有这些活动。但是,当人心里这样活动时,可以由此推论出,在人性中有相应的理。朱熹说:“论性,要须先识得性是个什么样物事。程子‘性即理也’,此说最好。今且以理言之,毕竟却无形影,只是这一个道理。在人,仁、义、礼、智,性也,然四者有何形状?亦只是有如此道理。有如此道理,便做得许多事出来,所以能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也。譬如论药性,性寒、性热之类,药上亦无讨这形状处,只是服了后,却做得冷、做得热的,便是性。”(《语类》卷四)

在第七章里,我们看到,孟子认为,人性有四种德性,是为常性,构成“德之四端”。孟子的分析主要是心理学的分析,而在上面这段引文中,朱熹为孟子的学说提供了形而上学的根据。按照朱熹的说法,这四种恒德属于理的范围,因此,它们是性,而“德之四端”则是心的活动。我们只能通过具体,才能认识抽象。同样,我们只有通过心的活动,才能认识人性。在下一章里,我们将会看到,陆王学派认为,心即是性。这是程朱和陆王两派理学思想分歧的一个主要问题。

政治哲学

如果世上每一样事物都有它的理,那么,国家作为一个具体存在的事物,也必定有国家和政府的理。如果国家和政府都是按理组织、按理行事,它就安定兴旺;否则,它就瓦解而陷于混乱。按照朱熹的看法,这个政治上的原理就是先前圣王教导和推行的为政之道。这不是由人主观制定的,其中的理是永恒的,无论是否有人教导或推行,它是永恒存在着的。关于这一点,朱熹和他的友人陈亮(公元一一四三至一一九四年)持有不同的见解,为此曾进行过热烈的争论。在和陈亮的辩论中,朱熹写道:“千五百年之间……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也。若论道之常存,却又初非人所能预。只是此个,自是亘古亘今常在不灭之物。虽千五百年被人作坏,终殄灭它不得耳。”(《答陈同甫书》,《文集》卷三十六)他又说:“盖道未尝息,而人自息之。”(同上)

事实上,不仅先前的圣王按照为政之理来治理国家,任何在政治上有所成就的人,都是由于在不同程度上,遵行了为政之道(理),即便他们不自知,或实行得并不完善。朱熹写道:“常窃以为,亘古亘今,只是一理,顺之者成,逆之者败。固非古之圣贤所能独然,而后世之所谓英雄豪杰者,亦未有能舍此理而得有所建立成就者也。但古之圣贤,从本根上便有惟精惟一功夫,所以能执其中,彻头彻尾,无不尽善。后来所谓英雄,则未尝有此功夫,但在利欲场中,头出头没。其资美者,乃能有所暗合,而随其分数之多少以有所立;然其或中或否,不能尽善,则一而已。”(同上)

为阐明朱熹的学说,让我们以建造房屋为例。一幢房屋要想建成,必须按照建筑学的原理来建造。这些原理是永恒存在的,甚至即便世上没有一座房屋,建筑学的原理还是存在着。任何人要想成为一个伟大的建筑师,必须充分懂得建筑学的原理,按照建筑学的原理来设计、施工;这样,他设计建造的房屋才能牢固持久。不仅大建筑师,任何人要想建造牢固持久的房屋,都必须遵守这些原理。那些没有受过专门训练的外行建筑工头,在建造房屋时,或许是靠本能,或许是靠一点实际的经验;他们对建筑学的原理或者不懂得其中道理,或甚至根本不知道。结果他们所造的房屋,由于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建筑学原理,因而不能牢固耐久。先前的圣王和后代的所谓英雄,他们执政的结果不同,道理是一样的。

在前面第七章里,我们看到孟子把治国之道分为两种:王道和霸道,后者就是靠暴力统治。朱熹和陈亮的争论乃是奉行王道与实行霸道之争的继续。朱熹和其他新的儒家认为,汉唐以降的历代政权,执政者都是谋私利,而不是为大众;他们的统治不是王道,而是霸道。在这里,朱熹是孟子的追随者,但也和先前一样,朱熹对孟子的政治理论,也提供了形而上学的论证。

修心养性的方法

柏拉图曾经认为,除非哲学家执政,或执政者成为哲学家,否则不可能指望有完美的国家。中国哲学家中的多数也持这种看法。柏拉图在《理想国》里,用了很多篇幅讨论哲学家执政应先受什么样的教育。朱熹在《答陈亮书》中也说,古代圣王“从本根上便有惟精惟一功夫”,圣王对王道之本曾受到最明智的教育。究竟其具体内容是什么,修养的方法是什么?朱熹认为,在每个人里面,甚至在每一事物里面,都有太极,太极便是万物之理的总体。因此,万物之理,俱备于我。但是人由于禀受有不足或缺陷,因此未将万物之理充分表现出来,如同珍珠湮没在浊水里一样。人所当做的就是把珍珠再现出来。所用的方法便是程颐已经说过(见上章)的两方面:“格物致知”,即对外界事物调查研究,扩大自己的知识;以及“用敬”,即专心致志,心无旁骛。

这个方法最初见于《大学》,新的儒家把《大学》看作是“初学入德之门”。在前面第十六章里,我们已经看到,《大学》所教导的自我修养方法,第一步便是“格物致知”。按程朱学派的看法,了解外部世界的目的便是扩大我们对永恒之理的认识。

这个方法为什么不从“穷理”,而要从“格物”入手?朱熹说:“《大学》说‘格物’,却不说‘穷理’。盖说穷理,则似悬空无捉摸处。只说‘格物’,则只就那形而下之器上,便寻那形而上之道。”(《全书》卷四十六)“格物”是为了从有形之物中体认超越物体的“理”,也就是“道”。换句话说,理是抽象的,物是具体的,我们要做的是:“格物”以“穷理”。我们所得的结果是:既领悟了理念的永恒世界,又领悟了自己内心之性。我们越多领悟“理”,也就越多地领悟“心性”,它通常往往被人的禀受所蔽,人通过“格物穷理”,使“理”这个珍珠再现出来。

有如朱熹所说:“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大学章句·补格物传》)这里,我们再次看见了“顿悟”的学说。

朱熹说到这里,似乎已经说清楚了他的思想,为什么还要再加上“用敬”呢?回答是:若不“用敬”,“格物”很容易成为一种单纯的智力活动,而达不到“顿悟”的目标。在“格物”的过程中,人实际在做的乃是再现自己的本性,使沉溺在浊水中的珍珠重现光辉。为达到“悟”,人就当时时刻刻以“悟”为念,“用敬”的真意就在于此。

朱熹的精神修养方法和柏拉图的精神修养方法十分相像。他认为,人性中原有万物之理,和柏拉图讲人有“与生俱来”的宿慧也十分相像。柏拉图曾说:“我们在出生之前,已经有了对各种价值和事物本质的悟性知识。”(《斐多篇》第七十五段)由于有“宿慧”,因此,“人如学会按适当的次序(参阅《宴饮篇》第二百一十一段:‘由鉴赏外界的美的形式到〔自身〕对美的实践,由对美的实践到对美的思想领悟,由对美的思想领悟而最后达到绝对的美。’)领略各种各样美的事物”,最后,会“突然领悟到奇妙无比的美的世界的本质”。(《宴饮篇》,第二百一十一段)这其实也是“顿悟”的一种形式。 xcXSRlK/yodNPfbMzbE5U4b4+b34djFIit63k3Mc/WcWi5IK6HFtT8t4L0t3K21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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