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周(约公元前三六九至前二八六年),通称庄子,在早期道家中大概是最伟大的一个思想家。后人对他的生平所知很少,只知道他是蒙国(今山东、河南两省边境的小国)人,毕生过着隐士式的生活,但思想和著述已驰名当时。据《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所记,楚威王曾慕庄周名,遣使者携带礼物往谒庄周,聘请他出任楚国宰相。庄周笑答说:“子亟去,无污我。……我宁游戏污渎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以快吾志焉。”
庄子与孟子同时,和名家的惠施是好朋友,但我们现在所知的《庄子》一书很可能是公元三世纪注释《庄子》的思想家郭象所编著。现在我们很难断定《庄子》书中,哪些篇章是庄周本人所著。事实上,《庄子》是一部道家思想汇编。其中,有些篇反映了道家第一阶段的思想;有些反映了道家第二阶段的思想;有些则反映了道家第三阶段的思想。这些反映道家第三阶段思想的篇章才称得上是庄子自己的著作,即便这一部分,也难以断定其中哪些篇确是庄周本人的手笔,因为虽说庄子的思想代表了道家的第三阶段,但庄子思想体系可能是到他的弟子的时代才完成。例如《庄子》书中包含了对公孙龙思想的评论,而公孙龙活动的时代是在庄子之后。
《庄子》第一章《逍遥游》文字简单,却充满了有趣的故事。这些故事蕴含的思想是说,人们所说的快乐,其实其中有不同的层次。自由发展人的本性,可以带来相对的快乐,但要达到“至乐”,必须对事物本性有更高的了解。
为达到快乐,第一步便是充分发展人的本性,为此人要有能自由发挥天赋的才能。人的天赋才能便是他的“德”,而“德”则是直接来自“道”。庄子对“道”和“德”的看法和老子相同,例如《庄子·天地》篇中说:“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从中可以看到庄子认为,德是人之所以成为人,或说,“德”是人的本质。当人得以充分并自由地发挥他的天赋才能时,他就感到快乐。
和自由发展自己这个思想相联,庄子把天然和人为做了一个对比。在《庄子·秋水》篇里,河神河伯与海神北海若有一段对话,北海若说:“天在内,人在外……牛马四足,是谓天;络马首,穿牛鼻,是谓人。”顺乎天然,乃是一切快乐和善良之所由来,而服从于人为则是痛苦和邪恶的由来。
万物的本性和天赋的能力各有不同。它们之间的共同点是:当它们充分并自由发挥天赋才能时,便同样感到快乐。《庄子·逍遥游》篇里叙述大鹏和小鸟的故事。大鹏和小鸟的飞翔能力全然不同。大鹏能够扶摇直上九万里,小鸟甚至从一棵树飞到另一棵树都感到勉强。但是大鹏和小鸟各尽所能地飞翔时,都感到自己非常快乐。这说明,万物本性不是生来一致的,强求一致也并无必要。《庄子·骈拇》篇里还有一处说:“凫胫(脚骨)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人要想戕贼万物本性,强求一致,是徒劳无益的。
上面举出天然和人为的异趣。一切体制、政府、法律、道德,所求达到的便是强求一律和压制差异。这样强求一律的人,其动机或许是可敬的,但是,把自己认为好的东西强加给别人,其结果是适得其反。《庄子·至乐》篇讲了一个寓言,从前有一只海鸟飞到内陆,栖息在鲁国京城郊外。“鲁侯御而觞之于庙,奏九韶以为乐,具太牢以为膳。鸟乃眩视忧悲,不敢食一脔,不敢饮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养养鸟也,非以鸟养养鸟也。……鱼处水而生,人处水而死,彼必相与异,其好恶故异也。故先圣不一其能,不同其事。”鲁侯以上宾之礼待鸟,他的动机诚然是好的,而结果却适得其反。政府和社会在法律和道德上强求一律,其结果也就像鲁侯待海鸟一样。
这是庄子何以强烈反对政府运用其机构实行统治的原因。他认为,最好的治理办法就是无为而治。《庄子·在宥》篇说:“闻在宥(在,自在;宥,宽容)天下,不闻治天下也。在之也者,恐天下之淫其性也;宥之也者,恐天下之迁其德也。天下不淫其性,不迁其德,有治天下者哉!”
如果不让大众享受自由,而以政治、法律统治大众,那就如同络马首、穿牛鼻,又如同续鸭胫、断鹤胫一样。本来率性自然的,变成人为的,那就如同《庄子·秋水》篇所说的“以人灭天”,其结果只能是悲惨不幸。
庄子和老子都主张“无为而治”,但是所持的理由却不完全相同。老子着眼在“反者道之动”,认为统治者如果一心加强统治,就越是达不到所想达到的结果。庄子则强调天然和人为之不同,统治者越是靠人为的手段来统治,悲惨和不幸就越多。
说到这里,我们所谈的还只是庄子所说的“相对快乐”。达到相对快乐的途径是让人顺他的天性去生活,这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庄子的政治社会哲学正是要为大众谋求这种相对的快乐。政治和社会哲学所能做到的也只止于此。
相对快乐之所以相对,是因为它需要依靠别的东西。一个人能够自由充分地发挥天赋的才能,便感觉到快乐,这是事实。但是,人这样做时,总要遇到许多阻力。举例来说,死亡使得人不再能够活动,还有各种疾病和老年来临,都使人无法充分活动。难怪佛家认为人的老、病、死是“众生皆苦”的三项;另一项“苦”是生命本身。因此,人要自由充分发挥天赋才能却又不得不受到限制,由此所得的快乐也只能是相对的快乐。
在《庄子》书中有不少地方讨论到人生最大的苦难——死亡。人们不快乐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惧怕死的来临和由此而来的忧虑。这种恐惧和忧虑是可以消除的,关键在于人对事物的本性有一个正确的洞察。《庄子·养生主》篇里有一个关于老子之死的故事说,老子死后,他的朋友秦失前来吊唁,看到其他前来吊唁的人过分悲痛,就加以批评说:“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悬解。”这是说,人违反了自然的法则,去增多人的感情,而忘记了从自然已经得到的教诲。这就是违反自然法则所受的惩罚。夫子之来,有他出生的时机;夫子之去,是顺从自然的必由之路。懂得夫子的来去,都是适时、顺势,就不致为悲伤或欢乐所干扰。古人把这样的人看为神人,他们已经得到了解脱。
吊唁死者而悲痛时,人在精神上受苦,是由于自己的感情,感情悲痛越深,受苦也越深。苦楚的根源是期望人不死,违反了自然的法则,即所谓“遁天之刑”。人对万事万物增加理解,就可以减少由感情造成的痛苦。例如,天下雨,使人不能外出,成人不会对天发怒,儿童却忍不住会发脾气,其原因是成人比儿童多了解事理,所受到的挫折失望感也就比儿童要少得多。斯宾诺莎曾说过:“人越多了解事物的因果由来,他就能越多地掌握事件的后果,并减少由此而来的苦楚。”用道家的话来说,这就是“以理化情”。
《庄子·至乐》篇里有一个关于庄子的故事,最足以说明这一点。“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惠子曰:‘与人居,长子老身,死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歌,不亦甚乎!’庄子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概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而我噭噭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也。’”注释《庄子》的两晋大思想家郭象就这个故事评论说:庄子在懵懂无知时,他是悲恸的;及至醒悟以后,他就不再悲恸。讲这个故事,是为了启发重情的人,使他明理而得以排遣感情上的沉重负担(“斯所以诲有情者,将令推至理以遣累也”)。感情可以通过理性和理解去化解,这是斯宾诺莎的观点,道家的观点也正是如此。
道家认为,圣人洞察事物本性,因此没有感情的冲动,这并不是说圣人便没有对事物的感觉。毋宁说,他不为感情所扰以至失去“心灵的宁静”。斯宾诺莎曾说:“懵懂无知的人不仅由于外界的各种因素而焦躁不安,以至永不得享受心灵的宁静;他还对神和万事都懵懂无知,若不痛苦,便无法生活,真正不痛苦时,也就不存在了。有智慧的人,在他被认为有智慧的范围内,心神泰然,还由于意识到神、万物和自我,因具有某种永远的必然性而时刻存在,由此得以安享心灵的宁静。”(《伦理学》第五部分,命题第四十二)
圣人洞察事物的本性,因此不会由于世上的各种变化而心中波涛汹涌。他的生命独立于外界事物,因此他的心灵快乐也不受外界所左右。他可以说是达到了“至乐”。这是道家思想中的一派,这一派强调事物有其自身的进程,人只能对它顺服;其中自然不免含有悲观认命的色彩。
道家中还有另一派思想,强调事物的本性便是不停地变动,因而是相对的;人的努力目标是“天人合一”。为做到这一点,人需要对事物有更高一层的理解,由此得到的快乐才是“至乐”,这是庄子在《逍遥游》篇中所发挥的观点。
在《逍遥游》篇中,描述大鹏和小鸟各自都感到快乐之后,庄子说,战国时期郑国的一位思想家列子,能够御风而行;顺应自然而能如此,在世间已不多见。但列子虽不必徒步行路,还要靠风,因此,他的快乐还是相对的。如果有人凭藉自然的本性,顺应六气(阴、阳、风、雨、晦、明)的变化,而游于无穷之中,他还需要依赖什么东西呢?在庄子看来,这样的人是至人、神人、圣人,“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
庄子在这里描述了在他理想中达到至乐的人,这是完美的人、心灵自由的人、真正的圣人。他能够纯然快乐,因为他超越了普通事物的界限,还超越了我与世界、我与非我、主观与客观的界限。这就是说,他超越了“我”,达到“无我”的境界,与道合一。道无为而无不为,因为“无为”,所以“无功”;圣人与道合而为一,因此也“无功”。圣人治天下,就是让世人自由自在,自由充分地发挥所有的才能。道“无名”,圣人与道合一,因此也“无名”。
到这里,还剩下的问题是:一般人怎样能够成为完美的人?为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读《庄子》的第二篇《齐物论》。在第一篇《逍遥游》里,庄子分析了快乐的两个层次;在《齐物论》里,他又分析了知识的两个层次。让我们先从最初步的层次说起。在讨论名家的一章里,曾说到庄子和惠施之间有某些相似之点。在《齐物论》里,庄子讨论低层次的知识,和“惠施十事”中的反论相比较,可以看出它们的相似之处。
《齐物论》的第一节里描述风吹的时候,发出各种声音,每种声音都有它的特点,这些被称为“地籁”。此外还有“人籁”。“地籁”和“人籁”一起,又组成“天籁”。
“人籁”就是人世间的“言语”。它与“地籁”不同之处就在于言语反映人的思想,其中包含肯定与否定,还有人们从各自的局限性出发的观点和主张。这些意见既然有局限性,因此就有片面性。但是大多数人并未意识到自己的局限性,往往认为自己正确,而别人则是错误的。结果是:“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
人们各按自己的片面观点争论是非,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达到一个一致的结论,也不可能认定某一方就是完全正确或完全错误。《齐物论》中说:“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黮暗,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
这一段论辩使我们想起名家论辩的风格。但名家的论辩是为了驳倒一般人凭常识而来的观点,《齐物论》的论辩的目的则在于驳倒名家的论点,因为名家认为,事情的是非,就看哪一方能够驳倒对方。
庄子则认为,人们的是非观念是根据他们的局限性观点建立起来的。所有这样的观点都是相对的,《齐物论》说:“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事物总是在不断变化之中,自然有许多方面。于是对同一个事物,可以有各种不同的观点。当我们这样说时,我们便已经假定,还有更高一层的看法。如果接受这个假定,我们就不必再论断事情双方的孰是孰非,论辩双方既然都有限、都片面,便已经说明了问题。
接受这个前提,就意味着从一个更高的出发点看事物,有如《齐物论》所说:“照之于天”,就是超越任何有局限性的观点,比照事物的本能,也就是照之于道。《齐物论》中说:“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换句话说,有“此”就有“彼”,它们之间孰是孰非,往复循环,如同一个圆圈。人若站在道的观点来看问题,就如同站在圆圈的中心,他看得到圆圈上每一点的运动,而他自己则站在运动以外。这并不是由于他无所作为、逡巡不前,乃是因为他超越了有限,从一个更高的观点看事物。庄子把囿于有限的观点比作“井底之蛙”,只看到天的一角,便以为那就是天的全体。
从道的观点看事物,每个事物只有那么一点大,如同《齐物论》中所说:“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意思是说,由道而生成万物,事物的名称是人把它叫出来的。“可”有它可的原因,“不可”有它不可的原因;“是”有它是的原因,“不是”有它不是的原因。为什么是?自有它是的道理;为什么不是?自有它不是的道理。为什么“可”?自有它可的道理;为什么“不可”?自有它不可的道理。万物本来都有它们的道理,万物也本来都有它们得以存在的根据。没有什么东西毫无存在的价值,没有什么东西不可以存在。所以小草茎和大厅柱、丑陋的女人和美丽的西施,以及一切千奇百怪的东西,从道的观点看,它们都是可以相通为一的。
接下去,《齐物论》又说:“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以制造一张桌子为例,从桌子的角度看,这是建造;从树的角度看,这是破坏。叫它建造也好,叫它破坏也好,这都是从有限的角度看它;如果从道的角度看,则建造和破坏都是相对的,都没有绝对的意义,因此无成也无毁。
再如“我”与“非我”,这也是相对的。从道的观点看,“我”与“非我”也是相通的,因此也通而为一。这就是《齐物论》中所说:“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大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又使我们想到惠施所说的:“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
上引《齐物论》中的段落,接下去又说:“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故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无适焉,因是已。”这是说,既然万物都通为一,具有同一性,那还需要说什么呢?但是,既已说了一,这不是已经有言了吗?“一”加上“言”,便成了“二”;“二”再加上“一”,便成了“三”。即便有一个最善于计数的人,也无法把数目数算到尽头,何况凡人呢?由无到有,已经出现了“三”,如果是从有到有,还能数到尽头吗?不必再数,就此停住吧。这里,《齐物论》比惠施的思想前进一步,开始讨论更高层次的知识。这更高层次的知识便是“不知之知”。
“一”究竟是什么?这不仅无法讨论,而且不可思议。任何人只要开始对“一”进行思想或议论,它立刻变成在这个人之外、已经存在的某种事物。这样,“一”不再是本来包含万物的“一”,它已经变成了另外的一个什么。惠施说:“至大无外,谓之大一。”惠施这样形容“大一”,可以说,已经尽其所能。但是,惠施没有意识到,大一既是“至大无外”,因此难以设想,无可名状。任何可以设想、可以名状的东西,都必须有在它之外的一个思想或形状。道家则认识到,“一”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说的,这比名家的认识显然前进了一步。
《齐物论》中又说:“是不是,然不然。是若果是也,则是之异乎不是也亦无辩;然若果然也,则然之异乎不然也,亦无辩。忘年忘义,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竟。”这是说,任何东西,有“是”,便有“不是”;有“然”,便有“不然”。“是”果真是“是”,就和“不是”有区别,这样就不须辩论;“然”果真是“然”,就和“不然”有区别,也不须辩论。忘掉年龄生死,忘掉是非仁义,遨游于无穷的境域,也就是生活在无限的境界之中。
用诗的语言来说,这样的人就是“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辨,以游无穷者”。这样的人独立于化外,因此,他的快乐是绝对的快乐。
由此可以看到,庄子怎样解决早期道家最初提出的问题,即:怎样全生?怎样避祸?对于真正的圣人来说,这已经不成其为问题了。如《庄子·田子方》篇所说:“夫天下也者,万物之所一也。得其所一而同焉,则四肢百体将为尘垢,而死生终始将为昼夜而莫之能滑,而况得丧祸福之所介乎!”这是说,宇宙中万物本是一体。如果人达到与万物一体,这时,人的肢体无非是尘埃;生死终始,无非是日夜的继续,不足以干扰人内心的宁静;至于世俗的得失、时运好坏,更不足挂齿。这样,庄子解决早期道家根本问题的办法是一笔勾销了这个问题,这正是在哲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哲学对客观事实并不提供任何信息,因此,哲学对现实问题并不试图去具体地解决。举例来说,哲学不能帮助人长生不老,也不能帮助人发财致富。它所能做的是:给人一种观点,使人看到生比死所胜无几,人所失去的也就是他所得到的。从“实际”的观点看,哲学无用,但哲学可以给我们一种有用的观点。在《庄子·外物》篇中,把它称作“无用之用”。
斯宾诺莎曾说,在某种意义上,智慧人是长生不老的。这也是庄子的观点,他认为圣人,或称“至人”,与“大一”(即宇宙)是一体,宇宙永在,因此圣人也长生不老。《庄子·大宗师》篇里说:“夫藏舟于壑,藏山于泽,谓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昧者不知也。藏小大有宜,犹有所遁。若夫藏天下于天下而不得所遁,是恒物之大情也。……故圣人将游于物之所不得遁而皆存。”人无论把他珍贵的东西藏在什么地方,都可能被偷,如果他把宇宙藏在宇宙之中,如有想偷的人,即便偷了宇宙,也没有收藏的地方,这是关乎万有的至大真理。因此,圣人在那不可能被偷的东西——宇宙——中遨游,也和宇宙并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庄子认为,圣人是长生不老的。
圣人为与“大一”一体,就需要超越并忘记事物之间的界限。怎样做到这一点呢?这就是“弃智”,这正是道家为达到“内圣”所取的途径。在一般人看来,知识的使命便是区别万物。人要知道一项事物,便要能区别它与其他东西的不同之处。因此,弃绝知识便是弃绝这些区别。人把万物间的区别统统忘记时,剩下的只有万物还未生成的状况。可以说,圣人拥有的知识是另一个更高层次的知识,是“无知之知”。
《庄子》书中,有很多地方说到忘却万物区别的方法。《大宗师》篇中写孔子与他心爱的弟子颜回的一段对话:“颜回曰:‘回益矣。’仲尼曰:‘何谓也?’曰:‘回忘仁义矣。’曰:‘可矣,犹未也。’他日,复见,曰:‘回益矣。’曰:‘何谓也?’曰:‘回忘礼乐矣。’曰:‘可矣,犹未也。’他日,复见,曰:‘回益矣。’曰:‘何谓也?’曰:‘回坐忘矣。’仲尼蹴然曰:‘何谓坐忘?’颜回曰:‘隳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仲尼曰:‘同则无好也,化则无常也,而果其贤乎?丘也请从而后也。’”
这段对话表明颜回追求“内圣外王”之道,在庄子看来,成圣之道需要摒弃知识。摒弃知识的结果,自然便没有知识。但是,“无知之知”和“无知”是两回事。“无知”是人的原初状态,而“无知之知”则是人经过“有知”而后达到的“无知”阶段。人的原初状态的无知是自然的恩赐,而人达到“无知之知”则是心灵(亦即灵性)的成就。
道家中有一派人对这一点有很清楚的体会。他们用“忘”字来概括自己心灵修养的方法和体会,是很有意思的一点。圣人并不是天真无邪到老未变,圣人也曾追求通常的知识,努力分辨事物和事情人物的是非得失,但后来把这些都“忘”了。圣人和孩童的区别就如同明知艰险而前进和不知艰险而前行,两者之间有巨大的差别。
但是,在道家之中,包括《庄子》书中有几篇的作者,也有一些人看不到这两者之间的差别。他们爱慕社会和个人的原始状况,把圣人和孩提及愚钝的无知相比。孩提和愚人没有知识,无从分辨不同事物和事情的是非善恶,他们似乎也像“道通为一”所说的那样,但他们不是自觉的。他们是“无知”,而不是“无知之知”;唯有从世俗知识的衡量判断中超脱出来,这才是道家所说的“无知之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