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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家岩:胡蝴的来去

我想起的胡蝶,也一直是我心深处的姐姐,再白发苍苍,也无法当她是老祖母。她也从没有周璇那样天真浪漫过,似乎一出生就是女人了,坐在那里,抿着嘴,连淡笑也不是,却弄出了深不可测的酒窝。

重庆曾家岩的那条路,像一段爱情,一直在我心底垫着底。我想,因为它,我对重庆这个以火锅著名而充满干燥、形而下物欲的故城,多了一分敬爱。

春秋两季,我会找着许多理由,溜达于这条路,看一路的黄桷树不分时节地各自凋零或发芽。枯黄与嫩绿间,没有道理,只有自顾自的一生一世。

今年清明后那一天,我又去了那里。我坐在庞大的旅游客车上,像个过客样穿行于自己的家园,却没料到马上就被一种背叛激怒——曾家岩,也称作中山四路的这条路,已被房地产商侵入、割据。灰色的长围墙圈住的地盘,一幢幢曾经住过风云人物而显出神秘气质的小楼,被肢解得七零八落。兵荒马乱的工地上,一树桐籽花紫银银地开着,没有房屋的作衬,它几乎像开在旷野里,孤寂、绝望,却又是深情厚谊。

我很疑惑的是,这许多年的来往,从没注意到桐籽树在这里也渲染出颓丧却清幽的氤氲。尤其是这棵桐籽树几乎高大得可怕,风吹它的花瓣,落在青色的楼廊里,不经意,一夜就会有厚厚一层。紫色的残败,在万物朝前赶着的春天,更是一种苦大仇深似的残酷。

那个曾经客居这里的女人,看到这树桐籽花,看到这样粗糙花朵的飘飞也有自己多愁善感的态度,会作如何的感想?她该是注意到这树紫银银的桐籽花的,毕竟只是一墙之隔,而它又那么具有川东地区的风情和天涯之感。这都是这个上海女人当初无法设想的——天远地远的重庆,破旧欲坠的吊脚楼,阴湿天气里,想一晌贪欢,也会冷得飕飕发抖。

我说的这个女人,叫胡蝶,中国电影史上第一位影后。她曾在这里的戴公馆内蹉跎了好些时日,真像飞得飘摇的蝴蝶,一入黑漆大门,便已万劫不复——那样森然的大门、那样高厚的墙本身就是为紧锁和密封准备的。谁也无法冲破这片黑压压的坚固。胡蝶不行,她的丈夫潘有声不行。甚至连戴笠自己也不行。

所谓的戴公馆是2003年才被重庆市政府列为文物保护对象的。这又证明现代的人愈来愈有客观的态度。而我如此看重它,一点都不因为戴笠,只为胡蝶曾有的来去。尤其是春意阑珊的傍晚,倚靠着依然森森的大黑门,目睹里边的动静,我会突然想起些什么……

这里真是换了人间,一幢三层楼的房子,拥挤着纷纭的人家。走廊上挂满了质地低档的衣裤;有人家用换气扇拼命往外排油烟;石坎上,一辆脏兮兮的拖车被粗大的铁链子套在黄桷树下,防盗。

也算是报应了,当年戴笠机关用尽,滴水不漏的戴公馆,如今也就是个大杂院,喧闹着普罗大众琐碎日子的嬉笑怒骂。

但一切都有着热腾腾的明朗,我甚至嗅着一股子缥缈的香气。望望楼屋前两棵黄桷树,一在破旧,一在出新,它们与香风是无干的。我透过底楼的门洞,看得见后院低矮的石栏杆。黄野菊在那里风姿绰约,还有更多的树木草丛组成坡坎下的绿意。或许它们中的一两种会散发出可人的香气来;又或许它们的杂生也会制造不可知的清新。还因为坡下就是嘉陵江了,谁又知道江水不会吐气如兰?

我真的就想起点什么——海子的那句诗。他说,姐姐,今夜我不关心人类,只想起你。

我想起的胡蝶,也一直是我心深处的姐姐,再白发苍苍,也无法当她是老祖母。她也从没有周璇那样的天真浪漫过,似乎一出生就是女人了,坐在那里,抿着嘴,连淡笑也不是,却弄出了深不可测的酒窝。

仔细地看过胡蝶的许多照片,发现她其实是不太会笑的女人。总是笑不露齿地端着、拿份儿,美得不动声色,或者是造做。但你把她丢到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那群女明星中去比较,她仍是比阮玲玉的眉眼更雍容,比周璇的小家碧玉更大家气质……有时候,我们也会怀疑牡丹艳冠群芳的能力。但牡丹率性而开时,那样的气闲神定、呼朋唤友,总让人有着意外的惊心。

我一直觉得上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娱乐界打造的那批女星,才是真正韵味上的东方美女:缓缓滑动着的留声机,让她们的歌声有了不清晰的迷蒙;修身窄瘦的旗袍让她们的舞步碎小而婀娜。她们总有着各自的愁绪,聚结眉头,便是诗经和唐诗宋词中的儿女情长。而我们如今的章子怡、范冰冰们,容貌倒像一台精密仪器样,找不出什么破绽。但除了会飞叉叉地笑,与男人的勾搭像一场又一场无休无止的阴谋外,便连流泪都很难真实了。

当年的胡蝶便是带着哀愁,和着窄旗袍弄出的碎步,在戴公馆的坡坡坎坎间徘徊的吧。这里的确设制得曲折、坎坷,犹如心机颇深的主人。

我也见过戴笠的不少照片。乍一看,他不如蒋介石长得那么武气和飞扬跋扈,甚至有点一本正经的斯文。但你盯住他的眼睛不放,就会发觉他的眼神与老蒋惊人的相似:有着阴冷的寒意,以及对人的疏离和防备感。这样的男人天生具有攻击性和掠夺欲。即或是他的爱,都是利己的霸气,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当胡蝶被戴笠如痴如狂、近乎变态地爱着时,我相信她多少有着窒息之感。这毕竟是种不伦不堪的关系:亲夫相当于被放逐去了昆明,身边尚有两个幼子和白发苍苍的老母。进又不甘,退亦不能。曹雪芹曾说: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

胡蝶的尴尬或许胜过古代从蜀被俘入宋的花蕊夫人。胡蝶的一条命要担负太多,她不能因自己而生死。苟活,有时比死还需要理由和勇气。胡蝶所能做的也唯有徘徊而已……她还被戴笠“藏娇”般地藏进了雾气深重的歌乐山杨家山公馆和以后新建的别墅。那里,好些年前我也去过。一近初秋,歌乐山的云很凉,零星的银杏树再枝繁叶茂也形不成秋色,歌乐山真的是重庆血气太重、悲风凄雨的地方。那里的老人只知道杨家山公馆住过好些神秘人物。只见到车辆的来去,却从没见过任何人影的晃动,更别说看见胡蝶了。

胡蝶在这样的地方,无声无息地走路、吃饭,在镜中端详自己开始衰老的容颜,并挑剔着戴笠:公馆的窗户太小光线不足;楼前的景致平庸,爬坡太累;重庆的水果不好吃,拖鞋不受用。胡蝶几乎把自己打扮成杨贵妃,忙乎着戴笠动用军用飞机去印度运水果,去巴黎运鞋子……

胡蝶只能这样耍性子,戴笠也只能这样百般奉承。男欢女爱变成了威胁和恐吓,戴笠倒是虽九死而不悔,朝夕对着一张美人脸,恐怕是他阴谋与暗杀生涯里难得的人之况味。他曾给胡蝶留过这样文人酸气的字条:君乘车,我戴笠,他日相逢下车揖。

魔王转身的多情,恐怕也吓了老天爷一跳,它竟是不信的——正欲把胡蝶明媒正娶、与美人天长地久的戴笠,突然就飞机失事,一堆火焰在南京的戴山宿命地腾空而起,戴笠做鬼,永别了美人和风流。

然后有了胡蝶的后半辈子。

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美人多是没有后半辈子的。所谓的红颜薄命:她们活不过风佻时的狂躁,更不能见忍于色衰后的惨淡。胡蝶却好好地一路活过来。年过半百的时候,她的电影生涯在香港东山再起,甚至还以《后门》一片获得第七届亚洲电影节最佳女主角奖。

她与影星林黛有一张合影:中年的脸庞,少了些青春的媚眉媚眼,不再咄咄逼人。但也没有了造作的拿份儿。利索的笑容,朴实的表情,胡蝶不只会在天上颠,回到人间也能安稳入眠。正因为她学会了平凡,甚至是随波逐流的随遇而安,才可能走向美人的高龄,81岁那年在加拿大的温哥华寿终正寝。

其实,给了胡蝶后半生的是这样的一个男人——潘有声的坚毅与大气。他不是以屈辱和隐忍的男人宽容来接纳有“污点”的妻子,而是以坦荡的君子之心,相濡以沫的夫妻之情来承担爱人之痛。这样的承担甚至由不得怜悯,只能是从血管里喷出热腾腾的温柔抚慰女儿心。胡蝶好敏感,也有抹不去的心悸。还好,潘有声给了胡蝶六年的深情厚谊,朝朝暮暮,夫唱妻随,纵是仇怨深似海,也有普度众生的观世音。

六年后潘有声病逝,胡蝶生不如死:潘郎是静悄悄地走入自己的生活,又静静地走了。胡蝶缺了惜蝶人,无以舞翩跹。有感于丈夫的深情,移民加拿大后,胡蝶改名潘宝娟。他们演绎了一场张爱玲《半生缘》的真人版。只是胡蝶霍然回头,人海中连擦肩而过的那个人也没了。情爱中的大恨,莫过阴阳永隔。

现在这对璧人都在云端之上了。也不知人间四月天,天国是何年?

也许胡蝶梦回,死也不肯再来重庆的。我等守着一堆残败景象来怀旧,真正是白担一回虚名,文学爱好者的搔首弄姿。

干脆就有一辆仁慈的推土机,把这里推个精光好了,包括欲说还休的戴公馆、开紫银银花的桐籽树,以及暧昧、绯闻式的流言传奇。只要了曾家岩眼目下的男欢女爱,无畏的接吻,趁着清亮的天色。

(2005年4月) M/ghToRrHw5OnXRAe4Nx6XN8N21ssicCi2AqW0fjajc7Vb8txExKbUPeduSBy4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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