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超越抽象的理论,从实际的层面去思考市场和资本主义时,不难发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性。市场—国家关系的历史性,是把握现代经济和市场本质、理解市场对社会转型的影响的关键所在。如果想知道为什么一种特定形式的资本主义有它自己的历史根源,并且西方各种形式的资本主义无法在世界其他地方自动重复时,历史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参考许多经济史学家的著作,如卡尔·波兰尼、费尔南·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和罗伯特·海尔布罗纳。 [46] 如前所述,当经济学家构建他们的理论时,他们不仅把经济与政治和社会剥离开,而且还以抽象的方式来看待如劳动力、土地和资本这些经济变量。从抽象的角度看,任何事物往往都是普遍的,没有地理、国家或文化的边界。如此一来,经济学家往往会无意识地在“某种事物是什么”和“它应该是什么”之间“架起桥梁”,来弥合这中间的差异。但是,对于经济史学家来说,不存在没有地理、国家和文化界限的市场体制。市场可以存在于不同的地理、国家和文化背景中,并以不同的方式发挥作用。每个市场体制都是特定地理、国家和文化实体的独特产物。西方的市场体制和资本主义都是西方及其地理、国家和文化发展的独特产物。当然,即使是在西方,在不同的时空里,也存在着不同形式的市场和资本主义。
在《大转型》一书中,卡尔·波兰尼阐释了为什么市场经济是一种相对现代的发展。波兰尼考察了各大帝国的经济,并解释了这些经济是如何变化的。他认为,每个人类社会都有某种经济,但在当代之前,没有任何经济受到市场的控制。在前市场经济时代,社会关系主动地统治着经济,而非被动地接受经济的统治。
在古代经济中,市场在国民经济中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因为市场与市场之间相隔太远。现代经济是由市场和市场价格进行自我调节与主导的,与此不同,在较早的经济中,收益和利润并没有发挥重要的作用。早期的经济是由社会关系而非私利驱动的。在早期的经济中,人们追求的是能够提高其社会地位、社会资产和社会权利的物质产品,而不是个人收益。因此,在这些经济中,我们所认为的经济交换,实际上是嵌入在更大、更复杂的社会交换网络中的,这一网络的基础是平等价值原则。例如,当一个部落成员给予另一个成员东西时,他们可以期望从这个部落成员或另一个部落成员那里得到同等价值的回报。所以,如果一个部落的成员给予另一个成员一些食物,这个成员就会回赠同等价值的东西。如果不是物质形式的给予,那么受赠的部落成员将提供他或她的时间,以某种形式的体力劳动予以帮助,如种植作物或参与狩猎。送礼者可能不会马上得到一些东西作为回报,但受礼者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回赠同等价值的东西,否则他们将会失去在部落中的地位。对应的风俗和仪式也发展起来,用以确保互惠能够顺利进行。因为在部落社会中,所有的东西都是集体共享的,所以对个人来说,维系社会关系非常重要。所有的社会义务都是相互的,且能够最好地满足部落的利益。一个人的行为如果是为了他或她自己的私利,而不是为了部落的利益,那对这个人来说可能就是致命的。如果一个人无法做出互惠的行为,他就会失去地位;如果一个人失去了足够的地位,他就会被部落驱逐,成为一个弃儿。一个部落的弃儿几乎没有生存下去的希望。
部落成员如何获取其所需,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互惠和再分配。在没有书面记录或任何公共管理的情况下,对称性和中心性有助于基于互惠与再分配的经济体制的运作。互惠意味着,今天一个人给予另一个人什么,明天就会同样得到什么。部落社会的再分配,通常是通过部落酋长或族长来实现的。部落酋长从部落成员那里获得物品,并将财富重新分配给部落成员。领地越大,土地生产的商品越多,对再分配和劳动分工的需要也就越大,这种再分配和劳动分工让每个人都能够获得赖以生存的商品。
根据波兰尼的说法,在古代经济中,地方性贸易仅限于那些由于太重或容易腐烂而无法进行长途运输的货物,而且这些货物交换的地方,往往也是它们的产地。对外贸易是一种商品的贸易,这些商品在其交换的地区是不存在的。地方性贸易和对外贸易都不太具有竞争性,但国内贸易具有竞争性。在国内贸易中,货物交换得更多,并且在国内贸易中,物物交换比在地方性贸易或对外贸易中出现得更为频繁。波兰尼不认为物物交换导致了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反,这只是互惠和再分配体制的一个方面。物物交换是一种隐含信任和信心的社会关系。
波兰尼向我们介绍的是早期文明和古代世界的市场的目的与功能,而法国经济史学家布罗代尔则向我们展示了自欧洲近代早期以来,市场是如何发展和演变的。在他的三卷本著作《文明与资本主义》
中,布罗代尔描述了市场和资本主义如何从15世纪发展到18世纪,并通过编纂描述性的细节来探索市场和资本主义最深层的结构,而非像主流经济学家通常所做的那样去构建理论结构。布罗代尔不相信市场是抽象存在的,他在讨论中避免使用所有的经济学理论。
布罗代尔认为,现代资本主义深深根植于前工业化时代的现代世界。他认为,在12世纪的欧洲,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是存在长周期的。城市国家以及后来的民族国家,相继成为这些周期的中心:13—15世纪(1250—1510年)的威尼斯和热那亚,16世纪(1500—1569年)的安特卫普,16—18世纪(1570—1733年)的阿姆斯特丹,18—19世纪(1733—1896年)的伦敦(和英国)。他使用“结构”的概念来表示各种有组织的行为、态度和习俗,以及文字结构和基础设施。他认为,欧洲在中世纪建立的结构,促成了现在以欧洲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文化的成功。他把这主要归功于城市国家的长期独立,虽然它们后来被较大的地区性国家所征服,但并不总是被完全压制。 [47]
布罗代尔认为,资本家是典型的垄断者,而非像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是在竞争性市场中开展经营活动的自由企业家。资本家没有专业化,也没有利用自由市场。因此,他的解释既与自由主义者(亚当·斯密)迥异,也与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解释不同。在布罗代尔看来,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国家是垄断者的担保人,而非其自我描绘的竞争的保护者。他断言,资本家同时具备了权力和狡诈,因为他们摆出了一副与当地大多数人作对的架势。 [48]
同样,经济史学家海尔布罗纳倾向于认为,市场体制和资本主义的诞生是西方独特的历史产物。他把市场体制和资本主义追溯到罗马帝国的灭亡。根据他的观点,罗马帝国的崩溃对市场体制至关重要,因为它不仅表明,帝国的社会等级与各级资本主义秩序不相容,而且还创造了一个市场秩序兴起的历史条件:帝国破碎的废墟提供了一个特殊的环境,在这个环境里,市场秩序在数千年的封建时期里出现。帝国的消失使得欧洲没有统一的法律、货币和政府,反而分裂成大量孤立的、自给自足的城镇、庄园和小领地。正是封建生活的碎片化,为后来的转型铺平了道路。到了9世纪,商人冒险家们开始涉足庄园事务,尤其是城镇事务,而到了14世纪,他们的后代成为扩大的“堡”或城市生活的政治掌权者。他们所扮演的角色,对演变并最终颠覆封建秩序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他们起到关键作用,是因为封建统治者不断被迫向其市民贷款,这些市民中的一些人现在已经非常富有;而他们最终起颠覆作用,是因为放贷人的商业生活方式最终与封建统治格格不入。到了17世纪末,英国的资产阶级(市民阶级)已经在政治上变得强大起来;到了18世纪末,它成了法国真正的主人;到了19世纪末,它已成为世界上占主导地位的政治力量。
随着西方资产阶级的掌权,西方也出现了一种新的社会秩序面貌;虽然新的金钱至上观念是其最引人注目的方面,但迄今为止,一种新的经济生活形式的传播是最重要的。在乡村的农奴制里,农奴把自己的一部分收成交给主人,剩下的留给自己。现在,农奴制让位给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制度,在这个制度里,一个资本家付给他的工人一份工资,却拥有他们所生产的全部产品。在城镇中,师傅和学徒的关系曾在行会制度的严格监督下,现在也变成了雇主与工人的关系,没有任何法规能够拯救劳动力市场。在大城市里,赚钱从令人侧目的生活边缘地带转移到了受人尊敬的中心地带。
换句话说,罗马帝国的灭亡为经济和政治的分离创造了条件。一个正在崛起的商人阶级,有能力挑战并最终凌驾于它周围的贵族世界。在一个由农场、家庭工业和贸易联系组成的网络中,出现了一个真正的权力和权威领域,这个领域首次被认为是脱离了国家控制而发展起来的,能够以最少的政治指导或约束来管理自己的事务——就像一个国中之国一样。
因此,随着封建制度逐渐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亚当·斯密所谓的“完全自由社会”的经济自由秩序。在这样一个社会中,工人可以自由地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或从一种职业换到另一种职业,而他们如果还是农奴和学徒的话,就不能这样做;资本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提高或降低他们的价格,而如果他们还是行会成员的话,就不能这样做。这样一来,资本主义制度就形成了。19世纪中叶的某个时候,“资本主义”在英语中出现了。 [49]
到了19世纪,资本主义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而工业化通过赋予市场前所未有的角色,彻底改变了它的面貌。自罗马帝国灭亡以来,市场体制得到了发展和演变。但一旦它开始主导经济,经济体制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波兰尼认为,由市场驱动的经济改变了社会,并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的运行方式。只有当许多市场彼此接近,许多商人在商品价格上进行讨价还价时,市场才能控制商品的价格。当市场在控制经济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时,它们也在控制社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当经济不再由社会关系来塑造,而是由市场来塑造时,社会就会改变其社会关系。社会和社会关系被重塑,以适应市场经济。因此,正是工业化产生了自我调节型市场(Self-Regulating Market)。
波兰尼认为,自我调节型市场的兴起是“制度的源泉和母体”,是“促进特定文明崛起的创新”。 [50] 他所称的“大转型”,就是自我调节型市场的历史:它起源于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的工业革命,发生在一个完全商业化但尚未完全市场化的经济体制中。它是通过19世纪前几十年英国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和政治家的努力培育出来的。最后,由于“防御反应”抵制自我调节型市场带来的后果,它消亡了。波兰尼区分了有市场的经济体制和19世纪“全盘乌托邦化”的自我调节型市场。市场是人际互动,这种互动是根据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质量和数量来进行组织的。自我调节型市场是一种全社会范围的市场体制,在这个体制中,在生产和分配的实质性过程的所有投入,都是用于出售的;而对产出的分配,完全是为了用于交换因出售投入而得来的收益。波兰尼认为,自我调节型市场是无法生存的,这并不是因为市场分配带来的恶果(虽然在马克思的解释里,分配的恶果在资本主义不可避免的崩溃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是因为自我调节型市场“全盘乌托邦化”的性质,引发了自发的抵抗运动,即使在那些享受物质繁荣增长的群体里也是如此。社会对作为社会性动物的人类而言至关重要,而自我调节型市场与可持续的社会是不一致的。
根据波兰尼的说法,工业革命“几乎是生产工具奇迹般的改进”,但同时也在经济组织中发起了一场同样强大的革命,这部分是由于在一个已经组织起商业发展的经济里引入了新机器,部分也是一场社会实验的结果。
在工业革命之前,西欧大部分地区的经济已经完全商业化了:家庭手工业、有偿的农业劳动力和城镇里繁荣的贸易,意味着大多数人赚了钱,并用这些钱来购买生活的物质资料。然而,政府和其他组织对市场的控制与管制也是广泛而普遍的。市场受到政府和社会的控制与严格管制;直到19世纪初“市场社会”在英国诞生,它们才控制了社会的基本运作。
因此,波兰尼还证明,经济可以通过自我调节型市场之外的方式组织起来,而且也已经通过这些方式组织起来了。在许多社会中,生产和分配的组织,是通过亲属或社群义务和反义务(互惠)的社会关系来完成的,其他社会则采用了再分配制度。在西欧的许多地方,再分配制度和互惠制度的结合,在封建庄园时代结束前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并逐渐被市场交易所补充,最后才被其所取代,对市场交易的控制和鼓励,是中世纪市政当局和重商主义国家政府的一个主要关注点。
市场体制和资本主义的兴起带来了积累与物质进步。但是从一开始,物质福利的提高就伴随着一种新形式的社会苦难。它最初出现在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其形式是“圈地运动”。土地在传统上是一种“公地”,贫穷的农民可以在上面建造他们的小屋,放牧他们的牲畜,种植一些蔬菜。圈地则意味着,这些公地现在被它的合法所有者接管,专门用来放牧羊群,这些所有者主要是土地乡绅。一个世纪后,这一双刃剑进程以不同的面貌呈现出来。到那时,活跃的财富积累中心已经转移到了亚当·斯密所写的工厂身上。这些新兴产业的产出,无疑使购买它们的中产阶级消费者受益,它们赚取的利润也使它们的所有者受益。不那么确定的是,工人是否也能得到好处。他们的工资很低,工作条件很差。到了19世纪初,那些规模仍然很小的工厂被“黑暗的撒旦磨坊”(dark Satanic mills)所取代,妇女和儿童在恶劣的条件下工作,工资低于最低标准。狄更斯笔下英国的阴暗面是众所周知的。
波兰尼将建立、维护和传播自我调节型市场的努力,与保护民众和社会免受其运作后果影响的努力之间的持续紧张和冲突,称为“双重运动”。一方面,这是一个协调一致的哲学和立法计划,以建立自我调节型市场,从18世纪90年代的“圈地运动”,到1834年的《济贫法》改革,再到1844年的《英格兰银行条例》和1846年废除《谷物法》;另一方面,这又是一系列广泛变化的、无组织的系列运动、立法改革和行政行动,以限制市场自我调节带来的影响,从宪章运动,到早期立法以限定妇女和儿童的工作时间与地点,再到工会的发展和英格兰银行作为最后借款人的出现,最后到重新征收食品关税,以及预示着福利国家到来的第一项立法。由于自我调节型市场在运作中受到了削弱,国际经济合作和自由国家的正当性也就被削弱了。
波兰尼对19世纪上半叶发展起来的自我调节型经济的紧张关系和崩溃的解释,与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的解释截然不同。尽管波兰尼认为,对自我调节型市场所造成的伤害的感知和反应因阶级而异,因此“其结果受到所涉阶级利益特征的决定性影响”,但导致自我调节型市场内部的紧张以及这一体制最终崩溃的原因,却并非是由剥削带来的总产出分配不公。
波兰尼认为,工人阶级并没有起来推翻这一制度;相反,土地所有者、银行家以及商人,由于他们的利益也经常受到经济波动的威胁,因此加入了工人的队伍,一起寻求保护。当他们得到这种保护时,自我调节型市场就被“削弱”了,最终走向了崩溃的地步。增加的保护措施严重削弱了自我调节型市场,以至于当第一次世界大战破坏了欧洲的均势时,自我调节型市场就再也无法协调世界经济了。通过重建金本位制度来恢复19世纪体系的斗争,摧毁了国际金融体系。与此同时,国家在应对自我调节型市场体制崩溃的时候,也表现得各不相同,一些地方出现了独裁统治,其他地方出现的则是更为温和的管理体制。
虽然现在很少有主流经济学家引用《大转型》,但是波兰尼的双重运动理论仍然主导着今天的公共政策辩论。新自由主义通过自我调节型市场体制的自然涌现,建立在对世俗拯救的信仰基础上,现在新自由主义已经在中东欧以及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广泛传播开来,因此,要求保护民众、自然和国家利益的呼声也在高涨。波兰尼提供了一个理解19世纪文明崩溃和动荡的20世纪崛起的框架,这个框架至今仍然很强大。正如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所指出的,由于市场模式在20世纪90年代得到了国家和国际机构的广泛接受,它正在成为一种自我实现的模式。 [51] 针对市场的反抗也是如此。当然,正如之后几章将要讨论的,这正是当代中国正在发生的事情。
古典经济学家和新古典经济学家将社会秩序划分为两个独立的、在法律上相互分离的领域。作为一种社会建构,这种分离是抽象的,而不是真实的。它是经济学家建构概念和理论的有用理论工具,但市场体制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资本主义不仅是一种纯粹的经济秩序,更重要的是,它还是一种政治秩序。经济和国家之间存在着边界,但与此同时,这两个领域又相互依存,难以分离。国家有其自身的领域,有其法律和秩序机构、暴力机器和礼仪职能;经济也有其自身的领域,有其工厂和商店、银行和市场、招聘广告和失业办公室。治理国家是国家的事,生产和分配是经济的事。但要治理社会,国家必须为经济制定法律法规,必须干预经济事务。与此同时,经济将不可避免地侵入治理职能,有时是以与公共利益背道而驰的方式,如在外交政策领域和国防领域,有时又是以与公共利益不可分割的方式,如在制定经济政策方面。
经济和国家是如此相互依赖,以至于缺少其中任何一个领域,另一个领域就无法运作。例如,没有国家的额外支持,资本领域就无法完成其积累任务。另一方面,一个政府依靠健康的经济状况,来获得实现其目标所需的收入。马克思是少数几位认为经济与国家不可分的早期政治经济学家之一。他观察到,资本主义的经济,是由其生产的动力所产生的“矛盾”所主导的,而资本主义的政治,则是由其分配方式所产生的“阶级斗争”所主导的。正如之前所论述的,亚当·斯密在赞颂由一只“看不见的手”指导的自发经济秩序的同时,也强调国家必须发挥作用,以使得这种经济秩序能够运转。
从这个意义上说,资本主义确实是一种政治秩序。资本主义的核心政治问题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或经济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52] 因此,问题不在于经济和国家是否可以分离,而在于两者如何共存。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看,国家的作用而非经济的作用,才是任何一种社会秩序的关键。国家必须平衡其在经济和社会秩序中的利益。
从历史上讲,正如海尔布罗纳所指出的,资本领域一直处于优势地位。国家可以动用更强大的武器,即征税的权力,但如果经济运行不令人满意,征税的能力将是一种空洞的特权。在平时,国家的首要任务是帮助和支持资本的积累。政府非但没有“排挤”私营部门,反而为私营部门的进入让路。政府的事就是搞经济,这不是出于软弱,而是出于其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在现代时期,随着国际市场的发展,国家在促进经济方面的作用大大增强。到了19世纪中叶,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国家都已经公开地为资产阶级的利益站台。在全球化的当代,国家则承担了必要的职能,以保护经济免受不受管制的市场可能带来的日益严重的威胁。
与此同时,国家必须通过保护社会来维持国内秩序,因为国内社会秩序常常受到资本无休止扩张的破坏。例如,通过圈地运动,资本积累过程的开启给伊丽莎白时期的英格兰带来了不安。在整个19世纪和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这种不安一直存在,而且往往愈演愈烈。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欧洲国家开始采取措施来保护社会。德国总理奥托·俾斯麦(Otto Bismarck)推出的第一部社会保障法案就是一个例证。这种最低限度的社会保护措施,更多的是为了资本的利益,而不是为了工人阶级的福祉。资本的运作需要最低限度的社会秩序。在这一时期,国家采取的立法和监管措施是非常具有压制性的。采取社会保护措施,是出于国家对阶级对立和敌视的深切担忧。政府和企业都认为,“除了让经济体制恢复其‘自然’活力,政府在解决经济动荡的问题上几乎无能为力。政治干预不仅违背了事物的本质,而且毫无用处”
。
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是一个转折点。它彻底改变了知识分子对经济和社会的看法,并在主流经济学中引入了巨大的变革。这一时期的资本主义,毫无疑问比马克思一生中的任何时候,都更接近于被推翻或崩溃。在德国、意大利和西班牙,这导致了法西斯主义的崛起,而法西斯主义又带来了国家领域与经济领域之间关系的变化:经济服从于国家。虽然这种服从关系没有在民主国家发生,但政府也不得不扩大其在经济中的作用,这些作用远远超出了亚当·斯密最初的活动清单。政府的新角色包括争取实现所谓的“充分就业”。值得注意的是,这与使私营部门从属于公共部门的野心仍然有很大的不同,因为即便国家的作用扩大了,也远远没有被允许指导私营部门的活动,更不用说接管私营部门的活动了。充分就业只意味着经济增长将被推到可行的极限。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提出了政府的这一新作用。凯恩斯在1936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提出,为了将资本主义从长期失业的危险中拯救出来,投资需要“某种程度上的全面社会化”。海尔布罗纳认为:“凯恩斯经济学提供的是一个基本原理,即以一种从前无法想象的方式来利用公共领域:将其作为资本主义秩序的一个财政机构,其底线责任是防止大规模失业,并最大限度地实现充分就业的目标。”
凯恩斯主义不仅是对大萧条的一种反应,而且还想通过给国家增加新的作用,将新要素引入主流经济学。在凯恩斯的《通论》之前,主流的“古典主义”和“新古典主义”经济学认为,经济存在一种普遍均衡的状态,即经济能够很自然地消费它所生产的任何东西,因为消费者的需求总是大于经济满足这些需求的能力。这种观点反映在萨伊定律(Say's Law)和大卫·李嘉图的著作中,他们认为,个人生产的目的,要么是为了消费自己制造的产品,要么是卖掉自己的产品来购买别人的产品。这种观点假设,如果存在过剩的商品或服务,它们的价格自然会下降到能够被消费的水平。
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则认为,在短期内,生产活动受到总需求(经济中的总开支)的影响,且总需求并不一定等于总供给(经济中的总生产能力)。相反,它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有时表现不稳定,影响了生产、就业和通货膨胀。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认为,私营部门的决定,有时会导致低效的宏观经济结果,这需要公共部门采取积极的政策回应,尤其是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行动和政府的财政政策行动,以稳定经济周期的产出。因此,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提倡混合经济,它的主要构成是私营部门,但在经济衰退期间,政府应发挥干预作用。
凯恩斯颠覆了当时的主流思想,使人们更多地认识到,失业等问题并非懒惰的产物,而是经济体制结构性缺陷的结果。他认为,由于无法保证个人生产的产品能够满足需求,因此失业是一个很自然的结果。他认为经济无法维持充分就业,并认为政府有必要介入,将未充分利用的储蓄通过政府支出来发挥作用。
在凯恩斯之前,古典经济学家们将商品和服务总需求无法满足总供给的情况,称为普遍供过于求,尽管他们之间对于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存在分歧。凯恩斯认为,当发生供过于求时,是生产者的过度反应和工人的下岗导致了需求的下降,并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因此,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主张采取积极的稳定政策,以减轻经济周期的震荡幅度,他们将经济周期列为最严重的经济问题之一。根据这一理论,政府支出可以用于增加总需求,从而增加经济活动,减少失业和通货紧缩。
凯恩斯认为,解决大萧条的良方,是通过两种方法的某种组合来刺激经济:重新调整利率(货币政策)和政府对基础设施的投资(财政政策)。通过降低央行给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政府向商业银行发出了一个信号,即它们也应该为客户提供同样的服务。政府对基础设施的投资,通过创造商业机会、就业和需求以及扭转经济失衡的影响,将政府收入注入经济。
在大萧条后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和战后经济扩张时期(1945—1973年),凯恩斯的思想被发达国家广泛接受,成为美国罗斯福新政和战后西欧重建的标准经济模式。但在20世纪70年代的滞胀之后,它失去了对新古典主义综合理论的一些影响。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到来,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凯恩斯主义思想再度死灰复燃。
凯恩斯主义赋予国家比市场更大的作用,因此受到自由派经济学家,尤其是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的批判。例如,奥地利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哈耶克(Friedrich Hayek)批评凯恩斯主义的经济政策,称其从根本上讲是“集体主义”的做法,认为这种理论鼓励中央计划,从而导致资本的不当投资,而这正是导致经济周期的原因。哈耶克还认为,凯恩斯对经济中总体关系的研究是错误的,因为衰退是由微观经济因素造成的。哈耶克声称,政府的临时补救措施往往会变成永久性的、不断扩大的政府计划,从而扼杀了私营部门和公民社会。 [53]
在当代中国,凯恩斯主义的影响是复杂的。一方面,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宣扬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哈耶克、弗里德曼(Friedman)等人的经济学著作一直是他们的圣经。政府经济改革政策的特点,在20世纪80年代是彻底的权力下放和私营部门的发展,在20世纪90年代是私有化。对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来说,所有这些自由主义政策都促进了中国的经济增长,这似乎表明,中国在经济改革中已经实行并应该长期遵循新自由主义。另一方面,每当经济增长乏力,特别是出现经济危机时,政府往往诉诸凯恩斯主义。 [54] 事实上,在危机期间,大规模的政府投资一直是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经济与凯恩斯主义提出的混合经济很接近。
我们不想详细讨论关于中国经济增长动力的政策辩论,因为本书试图解释的是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是如何运作的,而不是中国是如何实现经济增长的。但在现阶段,我们确实需要指出中国政治经济体制与凯恩斯主义的区别。尽管凯恩斯主义和中国的政策之间具有迷惑性很强的相似之处,但两者之间存在着重大的结构性差异。在凯恩斯主义中,国家扩大了它在经济中的作用,但没有取代市场。尽管在应对经济问题上,凯恩斯主义赋予了国家主要的作用,但市场体制仍然是经济的主要行为者。从这个意义上说,凯恩斯主义是对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补充。与此相反,在中国的“制内市场”政治经济体制中,尽管市场也存在,但它必须服从国家,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运行。在后面的章节中,我们将会看到,用凯恩斯主义来形容这个体制是很有误导性的。政府投资不仅仅是为了促进经济增长或应对经济危机,更重要的是要增强政府调控和制约市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