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诸侯的数目,由于战争而锐减到少数具有合理行政的统一国家。最后,于公元(前)221年,名义上的王朝及其所有的封臣都被扫除之后,秦王成功地将中国整体统合于“中央王国”(Reichder Mitte)之下,而成为第一位皇帝(秦始皇)。换言之,他将此据为支配者之家产(Patrimonium),而置于其官僚制行政的管理之下。古代的封建枢密院(即三公制)被取消,代之以(左右)二丞相(类似罗马的近卫长官[praefecti praetorio]的形态),一个真正的“独裁政治”(Selbstherrschaft)取代了神权的封建秩序。军政长官与民政长官从而分离开来(就像罗马后期的制度一般),二者皆在君主的监察官的监督之下(和波斯一样),后者在后代成为巡回御使(巡抚使[missi dominici])。
以此,一个严密的官僚制秩序扩展开来,根据功绩与皇恩而晋升的官职是开放给所有人民的。有助于此种官吏层之“民主化”的,是独裁君主与平民阶层为对抗身份上的贵族所采取的自然的、放诸四海而皆见其功效的结合;与此并行的尚有财政上的因素。如前文所述,史书记载这第一位皇帝(秦始皇)为最早的 卖 官者,并不意外。此一措施必然使得富裕的平民跻身国家俸禄之列。不过,反封建体制的斗争,只是个根本原则——任何政治权力的移转,包括皇族在内,都是被禁止的——但身份制结构仍然保持不变 [1] 。
当固定的官阶等级制——其萌芽可见之于战国时代——确立之后,出身卑微的官吏之晋升机会大增。不过,等到新的皇权在平民的助力之下战胜封建势力之后,平民出身的人只有属于士人阶级者,以及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在政治上具有影响力。打从行政之理性化开始之后,战国时代的史书里就有不少出身贫困卑微的人成为君侯之心腹的例子,他们单凭着自己的知识来获取地位 。士人凭着自己的能力,以及熟谙礼仪,要求优先居高位,甚至在君侯的近亲之上 ,因而引起家臣的抗争。以此,士人往往置身于一种非常类似不管部大臣,或者(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身为君侯之“告解教父”的非官方性地位。
封建贵族,和西方的一样,反对外人出任他们想垄断的官职——这是士人与封建贵族之间的斗争。秦始皇在位初期,就在帝国统一前的公元前237年,我们发现有一则驱逐外国士人(以及商人)的记载。不过,由于君主对于权力的关注,结果这项处置被撤回 [2] ,他的首任丞相(李斯)自称是出身卑微而跃上龙门的一介士人。帝国统一之后,由碑石刻文中透露出 :独裁君主之理性的、反传统的专制主义,反过来与这股教养贵族,亦即士人之社会势力发生冲突。
传言谓:“皇帝位尊于古” ,意指不得以古制今,古代的诠释者亦不得支配君主。如果传说可信的话,那么真是有一场大灾难发生过:始皇帝为了毁灭所有的古典经籍和士人阶层而焚烧经书,并传言活埋了四百六十名士人。于是,纯粹的专制政治开始上场;这是一种以私人宠幸为基础,而无视于出身或教养的统治。其特征由任命宦官(赵高)为宫宰及其次子之教师一事可以显现出来 。秦始皇死后,这个宦官和那位暴发的士人即拥立其次子登位,而反对受军队将领(蒙恬)支持的长子(扶苏)。
纯粹东方式苏丹制(Sultanismus)的宠幸政治 ,以及与之结合的身份平等化和专制独裁政治,似乎就在中国登场。自此之后,通贯于中世纪的几个世纪里,出身文化士人的贵族与此一体制互相斗争,迭有胜负。
皇帝为了显耀其地位的尊荣,将自由民自古以来的称呼“民”取消,而代之以“黔首”(“黑头”或“子民”)之名。为了皇室土木建筑工程,徭役负担大幅增加 ,这必须毫不留情且无限度地控制住劳动力与租税来源——与埃及法老的帝国一样 [3] 。另一方面,秦始皇之后嗣(二世皇帝)的全能的宫中宦官(赵高) [4] ,史书里清楚地记载他曾建议皇帝与“民众”结合,不必以身份或教养为授官的准则。如今已非修文饰而是以武力来支配的时代 。这番建议完全符合典型的东方家产制。不过,秦始皇拒绝了巫师们(方士)在提高皇权的理由下,将自己“隐身”的企图 [5] 。这个建议是将他像达赖喇嘛那样的束之高位,而将行政完全交付在官吏的手里。毕竟,他为自己保留住“独裁政治”的原来意旨。
对抗此一苏丹制酷行的暴力反动,来自古老的家族、士人、军队(饱受筑城工事之苦)与农民氏族(由于兵役、徭役与租税的过度负担)的势力同时并起,暴动的领导者都是出身卑微者 。并非贵族阶层,而是一介平民(刘邦)获得了胜利。他倾覆了前朝,并在各个分封王国一一瓦解之后,重新统一了帝国,为新王朝奠下权力的基础。不过,成果最终却落入士人的手里,他们的理性行政与经济政策,在皇权的重建上,又再次地具有决定性。同时,在行政的技术方面,他们也较宠臣和宦官高超,后者是他们长久以来的抵制对象;此外,特别是他们拥有与经典、礼仪和文字等知识——当时是某种神秘的技艺——俱来的巨大威望。
秦始皇创立了(或至少试图建立)一套统一的文字、度量衡制度,以及统一的法律和行政秩序规则。他自吹自擂消弭了战事 [6] ,并“夙兴夜寐”而得以树立和平与国内之秩序 [7] 。并不是所有的制度都被(汉朝)保留下来,最重要的是封建体制被废除了,一个凭个人功绩而获官职的政权建立起来。这些家产制的新政,在汉代保存了下来,最终的获益者独为士人,虽然他们指责这些新政乃是对古来的神权政治秩序的亵渎。
封建制度复起,是很后来的事。在司马迁的时代(公元前二世纪)于武帝与其宠臣主父偃的治下,那新建立起的封建体制——由于授封给皇帝诸子官职采邑而再度产生——有必要加以废止。首先是诸国的丞相由皇帝派遣至封国监理其廷事。其次,于公元前127年,为了削弱封国,于是下令封国之诸子分割封地。最后,在武帝治下,一向为贵族所踞的宫廷官职,封授给出身卑贱的人(其中之一原是个饲猪者)。贵族们强烈地反对此种措施,但是在公元前124年时,士人成功地垄断了高等官职。我们在下文中将会说明,儒士是如何与反士人的道教徒斗争的,后者不仅反对民众教育,并且因其巫术关系,起先是与贵族,后来则与宦官互相勾结。此一斗争,乃是中国的政治与文化结构的关键所在,但在当时并没有获得最后的解决。
强烈的封建遗迹还留存在儒教的身份伦理里。我们可以指出孔子本身虽未明言但却是不证自明地认定:(他本身即拥有的)古典教养是成为统治身份团体之一员的决定性前提。而照惯例,教养之获得事实上只限于传统“世家”的统治阶层。以此,用来形容有教养的儒教徒的词汇“君子”,像君侯般的男子——原先指的是“勇士”。甚至对孔子而言,这个名词就相当于“有教养的人”,它起源于世袭性卡理斯玛之氏族才够资格拥有政治权力的身份制支配时代。不过,他们也无法完全撤回对“启蒙的”家产制之新原则的承认:只有个人的功绩,并且只有功绩本身,是取得官职(包括支配者之职在内)的必备资格 。社会秩序里的封建要素急遽地消退下去,而家产制则成为(对儒教精神而言)根本的结构形式 。
[1] 据史书记载(Tschepe, op.cit. , p. 261),一块碑文上刻着皇帝的话:“尊卑贵贱,不逾次行。”另一份碑文则明辨“贵族、官吏与庶人”的分别(贵贱分明)。详见《史记·秦始皇本纪》。
[2] 传说后来成为权臣的士人李斯,在一份奏议上指陈士人(并且一般说来包括他国士人与商人)对于君侯权势的重要性。Tschepe, op.cit. , p. 231.按:关于秦宗室大臣奏请秦王“一切逐客”的原因,以及李斯(也在被逐之列)上书谏“逐客令”,而后“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的内容,详见《史记·李斯列传》。——译注
[3] 其中首要的关注是在供给士兵与劳役囚徒所必需的粮食的问题上。史书上(Tschepe, op.cit ., p. 275)的估算数字如下:运粮至消费地点的开销是粮运量的18200%(据闻由于途中的消耗,182份粮运只有一份运送到目的地,当然这可能是偶然的一个例子)。
[4] Tschepe, op.cit. , p. 363,这宦官出身于一个被没入宫中的贵族家庭。
[5] 史书,尤其是《史记·秦始皇本纪》(Chavannes, ed. vol. II, p. 178),记载了有关此种企图的一些资料。“卢生”(一名方士)显然是此一计划的主谋者,秦始皇曾委任他去探求不死的灵药。其所谓“真人隐而不现”,这是对老子的某些原则(于后文讨论)的一种特殊应用。然而秦始皇实际上是躬自亲政的,各家的“贤者”所抱怨的是他没有适当地咨询他们( loc. cit. , p. 179)。继承者二世皇帝如“朕”——即在其宠幸(赵高)监护下的“隐居者”(译按:赵高曰:“天子称朕,固不闻声。”)——一般地过活,因此不接见官吏( loc.cit, p. 266)。在道教徒与宦官掌握权势时,此乃儒教徒典型的指责。前二者的结盟,将于下文讨论。甚至在汉高祖治下,“随从”,亦即封建领主,于皇帝死后便重掌权势。虽然秦始皇的整个官僚体制仍然维持着,甚至连士人都已恢复踞有影响力的地位,此一情况仍然发生。
[6] Tschepe, op.cit ., p. 159 f(据碑文所记).
[7] Tschepe, op.cit. , p. 267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