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地检疫是指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饲养地或生产地之前进行的检疫。它是一项基层检疫工作。产地检疫的目的是及时发现染疫动物、染疫动物产品及病死动物,将其控制在原产地,并在原产地安全处理,防止进入流通环节。
我国是农业大国,在农村,特别是社区、农牧兼作地区及农区,几乎家家户户都饲养着一定种类和数量的畜禽,存栏、出栏各异,这种分散饲养的方式目前仍是我国养殖业的主要生产方式,因此,产地检疫范围广,工作量大,难度也大。搞好产地检疫,可以最大限度地把动物疫病控制消灭在动物原产地,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流行,减少流通环节中的贸易损失和检疫压力。所以产地检疫是屠宰、运输和市场检疫监督的基础。同时,出具产地检疫证明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动物免疫接种在有效期内。能够调动畜主的防疫积极性,促进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开展,保证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真正实现以检促防,防检结合,防检一体化。产地检疫是我国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重点和关键。
1.分类
(1)活畜禽的产地检疫。对畜禽养殖场(户)准备出售畜禽前进行的检疫。
(2)动物产品的产地检疫。对畜禽的产品包括头、蹄、角、毛、皮等出售前进行的检疫。
2.整体要求
(1)对动物、动物产品经营者的要求。自觉申报检疫,动物、动物产品离开饲养地或生产地之前,经营者必须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接受产地检疫。
(2)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官方兽医的要求。
①提高自身素质。官方兽医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检疫工作责任感,要到场入户或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检疫。严把产地检疫各关口,防止漏检。
②做好产地售前检疫。动物、动物产品售前检疫是产地检疫的核心和关键,是保证采购质量、减少采购损失、防止疫病传播的重要环节,也是最容易漏检的一个环节。在实际检疫工作中,个别经营者往往法制观念不强,认识不到检疫的重要性,不能自觉报检接受检疫,这就要求检疫员要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动物防疫意识,使人们明白养殖业要发展、农民要增收,防疫是基础。同时,建立检疫示范场、示范户,树立榜样,推动检疫工作开展。
③做好引进检疫。国内异地引进或由国外引进种用动物其及精液、胚胎、种蛋或补充畜群时,畜禽到场入户后应在隔离舍内隔离观察一段时间,同时严格检疫,确认健康并经预防注射和驱虫后才能供繁殖用或与本场动物混群饲养。
④做好隔离检疫。对于集结后准备出口的动物,必须由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出境检疫的要求进行产地隔离检疫,出具证明,以维护我国动物出口信誉。
⑤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产地检疫。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养殖业发展不均衡,地理条件差异大,必须采取多种检疫形式,才能大幅度提高产地检疫的受检率,促进基层动检队伍的建设。
⑥做好产地检疫的统计与分析。产地检疫时对检出疫病进行统计与分析,是获取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资料的重要来源之一,是制订畜禽防疫计划的重要依据,应切实做好疫病的统计、分类与分析。
3.具体要求
(1)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经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
(2)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①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②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③临床检查健康。
④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⑤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
⑥乳用、种用动物和宠物,还应当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健康标准。
(3)合法捕获的野生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饲养、经营和运输。
①来自非封锁区。
②临床检查健康。
③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4)出售、运输的种用动物精液、卵、胚胎、种蛋,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①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种用动物饲养场。
②供体动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③供体动物符合动物健康标准。
④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⑤供体动物的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
(5)出售、运输的骨、角、生皮、原毛、绒等产品,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①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②按有关规定消毒合格。
③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1.申报检疫
动物产地检疫实行申报检疫制,动物在出售或调出产地前,畜主须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前报检。用于屠宰或育肥的动物提前3 d申报,种用、乳用或役用动物提前15 d,因特殊需要出售、调运或携带的动物可随报随检,对动物实施临栏检疫。
2.查验相关证明进行疫情调查
了解当地疫情,确定动物饲养地是否为疫区。查看免疫档案,查验畜禽标识。检查按国家或地方规定必须强制预防接种的项目(口蹄疫、禽流感、鸡新城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动物必须处在免疫有效期内。
3.临床健康检查
对动物实施群体检查和个体检查。
4.检疫后处理
检疫合格即被检动物来自非疫区、临床检查健康、免疫在有效期内、规定的实验室检验项目结果为阴性的,由官方兽医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经检疫不合格的不予出证,发现动物有传染病时,隔离动物,并立即向当地兽医部门报告。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对患病动物实施无害化处理。对污染场地、用具实行严格消毒。
5.运载工具消毒
运载动物的车辆、装载用具,官方兽医要监督货主或承运人在装货前或卸货后进行清扫、冲刷,用规定药物对运载车辆、装载用具、污染场地进行装前或卸后消毒,消毒后出具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1.疫情调查
通过询问有关人员(畜主、饲养管理人员、防疫员等)和对检疫现场的实际观察,了解当地疫情及邻近地区疫情动态,确定被检动物是否处在非疫区或来自非疫区。即被检动物是否存在于或来自于发生传染病的村屯以外的地区。
2.查验免疫证明
向畜主索验畜禽免疫证明或查验饲养场户免疫档案。
3.临床健康检查
对被检动物进行临床检查,确定动物是否健康,对种用、乳用、试验动物及役用动物除临床检查外,按检疫要求进行特定项目的实验室检验,如奶牛结核病变态反应检查等。
4.动物产品的检疫
因动物产品种类不同,其检疫内容有区别。肉品按肉品卫生检验的内容进行检验。骨、蹄、角应检查是否经过外包装消毒。骨是否带有未剔除干净的残肉、结缔组织等,是否有异臭。皮毛是否经过氧乙酸、环氧乙烷消毒或是否经炭疽沉淀试验。种蛋、精液要了解种畜场防疫状况和供体健康状况,种蛋出场前是否经福尔马林、高锰酸钾等消毒,精液是否进行品质检查。每种动物产品,都应首先确定是否在非疫区。动物产品经检疫符合出证条件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
5.检疫收费
按规定收费。
6.出具产地检疫证明
经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后,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7.产地检疫的出证
产地检疫的出证是指经过产地检疫后对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1.动物须具备的条件
(1)被检动物在非疫区。
(2)动物免疫接种在有效期内。
(3)动物临床健康,需要做实验室检验的经检验结果为阴性。
2.动物产品须具备的条件
(1)被检动物产品在非疫区。
(2)肉类经检验合格、肉尸上加盖合格的验讫印章或加封检疫标志。
(3)骨、蹄、角经外包装消毒。
(4)种蛋、精液的供体健康,种蛋出场前已熏蒸消毒。
(5)皮毛做炭疽沉淀反应呈阴性或经过氧乙酸、环氧乙烷消毒合格。
产地检疫证明的适用范围,产地检疫证明仅限于本县境内交易、运输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使用。
产地检疫证明的有效期,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视运抵到达地点所需时间最长不超过5d。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当日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视运抵到达地点所需时间,最长不超过7 d。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当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