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一位十足糊涂的主人:
他请客,请来了一位好久没见面的老朋友。
他请客,热情地端出一盘烧鸡请老朋友吃。
他忽然想起来,应该请老朋友喝杯酒。
“我去拿瓶酒,马上就来。”主人对客人打了招呼,就出去了。
客人左等右等,还没见主人的影子。
幸亏客人是老朋友,一点也不客气,不等主人回来,就动手吃起烧鸡来了。一直到吃完烧鸡,主人还是没回来,客人就自管自走了。
过了好久,主人总算回来了。他一看,盘子里只剩下几根鸡骨头,便自言自语地说道:“哈,我以为我没有吃饭,其实已经吃过啦!”
这么一个糊里糊涂的主人是谁呢?
也许你会不相信,他就是英国著名物理学家牛顿。
牛顿出去拿瓶酒,干吗要那么久呢?
原来,他一出去,忽然想起一种新的实验方法,就连忙到实验室里做了起来。一做就做了一下午。等他做完了实验回到客厅,早已人走盘空,他却把出去拿酒的事儿全忘了。
牛顿确实是这样一个奇妙的人:健忘和专心,马虎和精细,他都兼备。
他对生活的琐事,常常忘记、马虎。他的衣服随随便便,从来也不知道什么叫“时髦”。他的袜子常常拖到脚后跟,他也置之不理。有一次,他牵着马上山,一边走,一边考虑着科学研究中的问题。到了山顶,他想起来要骑马了,一看,不知什么时候松了手,马早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牛顿小时候体质很差,常常生病,亲戚们都担心他不会长大成人。可是由于他后来很注意锻炼身体,体质渐渐转强,一直活到84岁。
牛顿小时候只喜欢数学,其他功课成绩并不好,老师都以为牛顿是个“低能儿”。后来,由于牛顿非常勤奋,学习成绩不断进步,成为全班的尖子。18岁时,牛顿考入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26岁时,牛顿成为教授。
牛顿很少在深夜两三点钟前休息,常常通宵达旦地工作。
牛顿是科学上的巨人之一。恩格斯在《英国状况》一文中论述18世纪的科学成就时曾这样评价牛顿 :
“牛顿由于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而创立了科学的天文学,由于进行了光的分解而创立了科学的光学,由于创立了二项式定理和无限理论而创立了科学的数学,由于认识了力的本性而创立了科学的力学。”
然而牛顿却非常谦逊。他有两段质朴、感人的话,已成为科学界的名言:
“不知世人对我怎样看,不过我自己只是觉得好像在海滨玩耍的一个小孩子,有时很高兴地拾着一颗光滑美丽的石子,但真理的大海,我还是没有发现。”
“如果说我所见的比笛卡尔 要远一点,那就是因为我是站在巨人的肩上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