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告诉你们我在那里进行的最初的沉思,因为它们也许太过形而上学了,不合众人的口味。然而,为了大家有可能去判断我所选择的基础是否足够稳固,我有责任谈谈它们。正如上文所说的,长久以来我注意到,在实际生活中,有时候必须按照某些明知不甚确定的意见来行事,就好像它们是不可置疑的一样。但是,既然我现在希望自己仅仅献身于追求真理,我以为我的做法就必须完全相反,将任何一种我能够想象到包含最小疑点的意见,都当作绝对虚假的而拒绝,目的就是去看看,是否最终我还能相信什么绝对不可怀疑的东西。因此,【32】由于我们的感官(sens)有时会欺骗我们,我愿意假设没有什么东西是感官引导我们去想象的样子。既然有人在推理中犯错,涉及到几何学中最简单的问题也会犯逻辑错误,而且由于我判断自己像其他任何人那样容易犯错,我将之前视为证明的所有论证都拒斥为无根据的。最后,我们在清醒时拥有的每一种想法都可以在我们睡着时出现,而此刻却没有一样是真实的,考虑到这一点,我决心要假装所有曾经闯进我心灵中的东西,都不比我梦中的幻象更真实。但是,我立即注意到,在我试图这样把一切都认作假的时候,正在这样思考的我,却必然是某种东西。注意到“我思考,于是我存在”(je pense,donc je suis)这条真理是如此稳固确实,以至于怀疑主义者所有夸张的假设都不可能动摇它,我决定,我可以毫无疑虑地将它当作我正在寻找的哲学的首要原理。
接下来我小心检查我是什么。我看到,虽然我可以假装我没有身体(cors),并假设没有世界(monde)以及我所待的地方,但我根本不能假装我不存在。相反,我看见,仅仅根据我想到怀疑其他事物的真实性这个事实,就可以非常明确而确定地推出我存在;另一方面,如果我仅仅【33】停止思考,即使我曾经想象过的其他一切都是真实的,我应该也没有理由相信我存在。由此,我知道我是一个实体(substance),其完整的本质(l'essence)或本性(l'nature)仅仅是思考,且不需要任何位置,也不会为了存在(estre)而依赖任何物质性的东西(chose materielle)。相应地,这个“我”——也即我成为我所是者所凭借的灵魂——完全不同于身体,其实比身体更容易认识,而且不会停止成为其所是者,即使身体不存在了。
此后我就考虑,一般而言,必须具备哪些条件,一个命题(proposition)才能成为真实确定的;因为,既然我已经找了一个我认为真实确定的命题,于是我认为,我还应该知道这个确定性(certitude)之实质何在。我观察到,“我思考,于是我存在”这个命题中根本没有什么能向我保证我正在讲述真理,除了我非常清楚地看到,为了思考就必须存在。于是,我决定,我可以将“凡是我非常清楚明晰地领会到的都是真实的”确定为一条普遍的规则;仅有的困难在于确认哪样事情才是我明晰地领会到的。
接下来,反思到我正在怀疑因此我的存在就不是完全完满的(parfait),因为我清楚地看到,认识比怀疑更为完满,我决定去探寻我思考那比我完满者的能力之源泉;我非常清楚地认识到,这只能【34】来自某种事实上更为完满的本性。说到我所拥有的关于许多外在于我的事物——比如天空、大地、热以及许多其他东西——的想法,我毫不困难地知道它们来自哪里。因为我观察到,在它们里面没有什么显得优于我;并且我可以相信,如果它们是真实的,它们就依赖我的本性,就它们有任何完满性而言;如果它们不是真实的,那我就是从虚无(neant)那里获得它们——换言之,它们在我里面是因为我有某种缺点。但是,说到那个比我自己更完满的存在者的观念(l'idée),同样的说法就不能成立了。因为,明显不可能从虚无中获得这个观念;而且我不能从我自己这里获得它,既然,更完满者应该来自并且依赖更不完满者,这个说法包含的矛盾不亚于说某物应该来自虚无。因此,仅仅剩下一个可能,那就是,这个观念被一个实际上比我更完满的本性放进我里面,这个本性自身中拥有所有我能想象到的完满,而我对此可以有某个观念。我自己用一个词来解释的话,这就是上帝。我还要补充一点,既然我知道某些我未曾拥有的完满性,我就不是唯一实存的存在者(le seul estre qui existast)(此处请原谅我自由地使用一些经院术语),必定还有其他某个更完满的存在者,我依赖它并且从它那里获得我所拥有的一切。因为,如果我单一且独立地存在,并且不依赖任何其他存在者,因而【35】由自己获得了我所分享到的完满的存在者的一小部分,那么,出于同样的原因,我就可以由我自己获得其他任何我知道我所缺少的东西,这样我自己就是无限的(infini)、永恒的(eternel)、不变的(immuable)、全知的(tout connoissant)、全能的(tout puissant);总之,我就可以拥有我在上帝那里所观察到的所有的完满。因为,根据我刚刚提出的论证,为了认识上帝的本性,只要我自己的本性能够认识到它,我就只需要去考虑,每一样我在自身中发现的关于其观念的事物,拥有它到底是不是一种完满;而且我确信,没有一种展示了任何不完满的东西是在上帝里面的,而所有其他的即展示了完满的东西都在上帝里面。于是我看到,怀疑、易变、悲伤等等不可能在上帝里面,既然我自己非常高兴能够摆脱它们。此外,许多能被感觉到的有形事物,我都拥有关于它们的观念;因为,即使我假设我正在做梦并且我看见、想象的一切都是假的,我仍然不能否认,这些观念实实在在地在我心灵中。但是,既然我已经由我自己的例子非常清楚地认识到,理智的本性完全不同于形体的本性,而且正如我注意到的那样,所有的组合都见证了依赖,而且依赖明显是一种缺陷,于是我可以得出结论,由这两种本性组成不可能是上帝里面的一种完满性,因此上帝不是由它们组成。但是,如果世上有任何形体(cors),或者任何智能的存在者(intelligences),或者其他并不完全完满的本性,【36】它们的存在必须以这样一种方式依赖上帝,以至于它们不能离开上帝而持存片刻。
此后,我希望寻求其他真理,我思考几何学家研究的对象。我将它领会为一个连续的形体,或者一个在长、宽、高或深这三个维度不定延伸的空间,可以分成不同的部分,每个部分可以有不同的形状及大小,并且可以以各种方式被挪动或调动:因为几何学家在研究对象的过程中假定了所有这些。我浏览了他们的一些比较简单的证明,注意到,人们归于它们的巨大的确定性,仅仅立足于它们被领会为明确的。根据上述规则,我还注意到,在这些证明中,根本没有什么能让我确信它们的对象之实存。例如,我清楚地看见,任何给定的三角形的三个角必须等于两个直角;可是,尽管如此,我看不到什么可以让我确信在世界上存在任何三角形。另一方面,当我再次审视我所拥有的关于一个完满的存在者(un Estre parfait)的观念,我发现,这个观念中包含着实存的方式同于——甚至更明确于——三角形的观念中包含着三内角等于两直角的方式,或者球形的观念中包含着球面各点与中心距离相等的方式。于是我得出结论,作为这个完满的存在者的上帝存在或者实存,至少像任何几何学证明一样确定。
【37】但是,许多人认定,认识上帝,甚至认识他们的灵魂为何都是有困难的,原因在于,他们从未将他们的心灵提升至那些能被感觉到的事物之上:他们是如此习惯于仅仅借助想象——这是一种特别适用于物质性的事物的思考方式——来思考事物,以至于任何不可想象的东西在他们看来都是不可理解的。这一点由这个事实来看就足够明显了,那就是,甚至在各经院学派中,哲学家都将“在理智中的没有一样不先在感觉中”奉为一条公理;然而,确定无疑的是,关于上帝以及关于灵魂的观念从未在感觉中。在我看来,为了理解这些观念而试图使用自己的想象力,这就好比为了听到声音或闻到气味而试图使用眼睛——尽管这其中还是有一点区别,就是视觉提供给我们的关于对象之真实性的保证同于嗅觉和听觉——但是,无论我们的想象力还是感觉都不能在没有理智介入的情况下向我们保证任何事物。
最后,如果还有人不能因我给出的论证而充分信服上帝以及他们的灵魂之实存,我会让他们知道,任何他们以为他们自己更为确信的其他东西——比如他们拥有一个身体、存在星星和地球,诸如此类——也都不那么确定。因为,尽管我们对这些东西有一种道德上的保险性(une assurance morale),以至于【38】我们不能怀疑它们而不显得狂妄,但是同样,等到它成为一个关于形而上学上的确定性(une certitude metaphysique)的问题时,如果不想显得不合理,我们就必须承认,因为没有得到彻底的保证,这一确定性是没有足够根据的;并且,我们只需要注意,在睡梦中我们能以同样的方式想象,我们拥有一个不同的身体并且看见许多不同的星星和一个不同的地球,而实际上根本就没有这些东西。因为,既然那些在梦中出现的思想通常并不比其他思想少一些生动和明晰,那我们如何能知道它们更为虚假呢?无论那些聪明的心灵对这个问题做了多少研究,我都不相信他们可以给出足够充分的理由消除这个怀疑,如果他们没有设定上帝之实存。因为,首先,我刚才将“凡是我清楚明晰地领会到的都是真的”当作一条规则,该规则获得确信的唯一理由是,上帝存在或实存,祂是一个完满的存在者,我们里面的一切都来自祂。由此推出,我们的观念或概念,只要是实在的东西并且来自上帝,就不可能不是真实的,就它们在每一方面都是清楚明晰的而言。这样看来,如果我们经常拥有一些包含虚假性的观念,发生这种情况只是因为在它们里面有了某种模糊混乱的东西,因为在那一方面它们分有了虚无,也就是说,它们以这种混乱状态出现在我们里面仅仅因为我们还不是完全完满的。并且显然,说这类虚假或不完满【39】来自上帝,其矛盾不逊于说真理或完满来自虚无。但是,如果我们并不知道,我们里面的一切实在和真实的东西都来自一个完满且无限的存在者,那么,就算我们的观念是清楚明晰的,我们还是没有理由确信它们拥有真实存在这种完满性。
但是,一旦关于上帝和灵魂的知识如此让我们确定了这条规则,就很容易认识到,我们在入睡时所想象的梦幻,根本无法让我们怀疑我们清醒时所拥有的思想之真实性。因为,如果有人碰巧在睡着时有了某个非常清晰的观念,比如说,一个几何学家构想了某个新的证明,入睡状态并不妨碍这个观念是真实的。至于我们睡梦中最常见的错误,不过在于它们借以向我们表象对象的方式同于我们的外感官,这也无甚要紧,这给我们提供了机会去怀疑这类观念的真实性,因为通常它们也可能在我们没有睡着时误导我们——就如同那些黄疸病人看什么都是黄的,或者星星或其他远处的物体在我们看来比实际样子小很多。毕竟,无论我们清醒还是熟睡,我们都应该永远不要让自己信服我们的理性确定性之外的东西。还要注意的是,我说的是“我们的理性”而非“我们的想象”或“我们的感觉”。即使我们非常清楚地看见了【40】太阳,也不能以此为根据就判断太阳仅仅像我们看见的那么大;我们能够明晰地想象一头羊身上有一个狮子的头,却不能由此就得出结论这样的怪物存在于世上。因为理性并没有坚持说我们这样看到的或想象到的就是真实的。但是,理性确实坚持说,我们所有的观念或概念都应该有真实性的基础;因为,否则的话,就不可能是完全完满、完全真实的上帝将它们放进我们里面。而且,我们的理性从来不会在熟睡中如同在清醒的生活中那样明确而全面,尽管有时在熟睡中我们的想象之生动明晰几乎同于甚至超过了在清醒的生活中。因此,理性也会要求说:由于我不是完全完满的,因而我们的思想不可能全都是真实的,既然如此,它们所拥有的那种真实性,一定不可避免地在我们清醒时所拥有的思想中被发现,而不是在我们的梦中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