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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究竟

陈之藩

《爱因斯坦的梦》是一部小说,是麻省理工学院物理学教授莱特曼所写,小说内容所定的时间是一九〇五年,所在的地点是瑞士的伯尔尼。小说中出现的人物是爱因斯坦自己与他的好友贝索。而只有谈及,并未出场的,还有爱因斯坦与贝索的家人。小说表现的方式是爱因斯坦做了几十个梦。

就真实世界所发生的情形而言,一九〇五年是爱因斯坦一生中最辉煌的一年,也可以说是人类的整个文明史中极灿烂的一年。一九〇五年爱因斯坦在物理学中三个极不相同的重要领域——电磁学、量子论和统计物理——中,写了三篇惊天动地的论文;而一九〇五年那一年爱因斯坦只是瑞士专利局一名二十六岁的三级技师。他是经过了什么样的教师的训诲?受过什么样的朋友的熏陶?全世界的人从那时至今九十年来一直处在迷惑不解与惊疑难信之中。科学史家在史料摩挲中,发掘得越多,神秘的影子也就扩展得越大:他在十六岁时就对以太之于电动力学产生了自己的想法;二十二岁时对普朗克的量子观念感到兴趣;二十一岁时对波尔兹曼的分子理论有所悟与有所用。使人不得不断言爱因斯坦是不世出的奇才——二十岁左右就能集中了焦点,面对了真正的物理问题,孑然而独立的,如入无人之境的,扬鞭放马,飞奔直上知识的高原。

从一九〇五年到现在,不知出版了多少学报与专著来研讨爱因斯坦的思想领域,来追究爱因斯坦的思维方法,诠释爱因斯坦的精微理论,考证爱因斯坦的起伏身世,解析爱因斯坦的语言指涉,由各个角度到各种深度的在搜寻,以各种方法各种工具来探索。专家是席不暇暖,世人是目不暇给,但是我们仍不敢说我们已经走出了盲人摸象的阶段。

在这些有关爱因斯坦的专书专著中,我们随便举几个例子,看一下在极峰上的学者们是如何对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思想作出描述的。比如鲍立所写的相对论的书,几乎全是数学式。可以不必再看公式之间的夹叙文字而直接由方程式念出意义来。可是再翻罗素的《相对论ABC》,里面只两三个数学式子。不是好多爱因斯坦的传记中说他十三岁时就看康德的哲学而伏在书上睡着了吗?罗素就在这本入门书中解说康德对时间空间的主观性并不同于爱因斯坦所示的对时间空间的观察者。又比如杨振宁在一九八〇年专注于爱因斯坦对理论物理结构的见地,与其对二十世纪下半叶所产生的影响,通篇是用几何的语言;而杨振宁于一九八七年在《自然》学报上的文章,则是游入史料的迷宫而乐于重建爱因斯坦的当年生活风貌了。

我只是举出这么三位大科学家或大哲学家的有关爱因斯坦的著作。但当我读完了莱特曼教授以小说的方式,写爱因斯坦的思想,起始是惊骇于书名的新奇;念完了这几十个梦却陷入了深思。这是一次极其危险的走钢索,我实在为他这种尝试捏着一把冷汗,直到看完了这本书,才慢慢缓过气来。

我对这本书的感想,也许用一个比喻来说明。其他的著作之说爱因斯坦,如果比为是用各式各类由粗制到精巧的圆规在图纸上细心地画一清晰的圆满的月亮,那么莱特曼此编之作,不是用圆规,而是用毛笔在一团一团地涂云。用云的迷离来状梦的迷离;用云的变幻以象梦的变幻。他用几十个梦渲染出几十团云,而他的笔所不到之处,正显出他要画的月来。

这是无所定,却有所显的方法,这是诗的方法,这是艺术的方法。

由麻省理工学院的物理教授莱特曼的这本小说,很易使人想起牛津大学数学导师道奇荪的名著《爱丽丝漫游奇境》;再推而上之想起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爱丽丝是以吃了糕点而缩小或增大自己的尺寸,奇遇因此而发生;格列佛却是以海上遨游,借缩小或放大对方的尺寸,剧情由是而开展。莱特曼虽然也是用缩小了或放大了尺寸的方法,也是用梦的幻觉,但他选的题目却难得太多了。因为爱因斯坦的相对思想适用显著的地方是极小的世界,原子核子以内;或是极大的世界,太空星云之中。对于人间的常用尺寸,爱因斯坦的理论之效应并不明显。那么拿人间的尺度来说明那两种极小及极大的世界,不是太难了吗?唯其难能,所以可贵。

莱特曼不是以艺术涂抹童话,也不是以艺术讽刺成人。他是以艺术来说科学,来说科学中最捉摸难定,最具关键地位的概念——时间。

莱特曼为爱因斯坦所作的几十个梦中:有时是用雕刻的艺术,把时间凝成永恒的石像。有时用图画的艺术,把时间绘为缤纷的落英。有时用音乐的艺术,把时间谱为一曲悠扬的歌,唱来哀乐却不由自主。有时用灯罩上的虫蚁来写轮回的时间,爬了半天,回到原位;有时用河流中的聚叶,来写淤塞的时间,漩于角落,再出不来。时间如丛立的镜面,影像复制成千,重映成万,时间如枝头的小鸟,人们想捉而捉不到;但捉到时鸟却立时死亡。

……

这几十个梦中,却没有一个是“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因为那是孔子在人间对时间的看法,可以说是牛顿的时间。对爱因斯坦来说全然不足以形容。

莱特曼以雕刀刻出的、画笔绘出的、琴弓拉出的优美诗句写就这部天外行云风格迥异的小说,我们实在可以当作长诗来读。

这部长诗,自出版以来好评如潮,自是意料之中;各国试图译为各种文字,也必是题中应有之义。不过,诗之翻译,不比寻常,世间又有几部像《鲁拜集》之英译所达之成就。

有关中文译事,作者莱特曼自己推荐了元方给纯文学社。原著与译作皆诗心与诗笔,可以说美俱而难并。

元方是哈佛大学研究古诗的学者。她一直在念诗,作诗,研究诗,转去艺术史,又转回中国古诗来。她推开案头的博士论文,而把莱特曼这本小书译成中文。真如作者莱特曼写给林海音的话:“我很幸运,能有这样懂诗的译者来译我的书。”

元方译笔的洒脱,造句的清丽,节奏的明快,对仗的自然,使人一旦开卷,就无法释手。可是她对原文之忠实,已不止于语气、句型、明义、暗喻等之若合符节;甚至于一逗点、一句点、一叹号、一问号,与原文相比,更是到了如响斯应的程度。

我还记得在去年所感的惊奇,当我看到莱特曼的“千仞洒来寒碎玉”的创作;在今年更觉高兴,当我这样快地读到元方的“秋水文章不染尘”的译文。

一九九四年夏于波士顿 wU8RApAEordd6vcs512VLz2WTZEtYB38LASsLcrXFFrusGR3H+3T9UgmCAx+Tr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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