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导论

本书书名定为《满大人的荷包》是因在喀尔喀蒙古当官的几乎都是满洲人,清朝统治蒙古的经费非常少,能稳定治理一百多年,是仰赖商人势力的介入,这是本书主要的观点。在讨论问题之前,先对喀尔喀蒙古的地理、交通以及人口做简单论述。

清代喀尔喀蒙古离北京十分遥远,朝廷建立许多台站,由北京、张家口经赛尔乌苏至库伦共3,345里。库伦到恰克图920里,故由北京到恰克图共4,265里。 乾隆二十八年(1763),郎中班达尔沙于八月二十一日由张家口起程,十月十六日到达恰克图,共需五十几天 ,其中由恰克图到库伦约十天。 若是茶商由武彝山运茶到恰克图,时间更久。根据英国国家档案馆藏档案记载,道光年间武彝茶的运输时间如下:武彝山茶挑至崇安(1天)、再挑铅山县(5天)、装小艇至河口(1天)、再换小艇至玉山县(4天)、过山挑至浙江常山县(2天)、下小艇到杭州江口(4天)、过杭州城黑桥过关装船到上海县(7天)、装大海船(13—14天)、到天津府起驳小艇内河到通州府(5天)、骡驮至张家口(8天)、茶卖与货房(即洋行商)再骆驼驮走蒙古到恰克图(40天)转卖俄商。 从武彝山运茶到张家口需50—51天,张家口到恰克图要40天。茶叶从产地到销售地大约要三个月。

由张家口到科布多属于阿尔泰军台,共78台。其中,察哈尔都统辖44台,乌里雅苏台将军辖南段20台、西段7台,科布多参赞大臣辖东段7台。张家口经过赛尔乌苏、乌里雅苏台到科布多城,总长5,850里,北京到张家口430里,故从北京到科布多共6,280里。 从官员日记可知,赴任行程需要一个多月。《额勒和布日记》载,同治十年(1871)五月察哈尔都统文盛因病开缺,调额勒和布出任该职。额勒和布从北京到张家口的日程为同治十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从北京启程,二十六日到张家口。同治十二年(1873),乌里雅苏台将军常顺与署参赞大臣文奎不睦,挟私纠参,察哈尔都统额勒和布至乌城调查案情。他从张家口到乌里雅苏台,同治十三年(1874)正月初一日由张家口启程,二月十三日抵达乌城,共43天。 另一位官员祥麟,他于光绪十二年(1886)由北京赴任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光绪十二年四月十三日由北京出发,十九日至张家口。五月初二日由张家口启程,六月初三日至乌里雅苏台,共32天。 《额勒和布日记》载,委员松峰于光绪元年(1875)十一月十九日由科布多起身,二十八日抵达乌城。 因此,由北京到科布多需要四十余天(参见图0—1)。

图0—1 喀尔喀蒙古台站路线图

喀尔喀蒙古的城市包括恰克图、库伦、乌里雅苏台、科布多。蒙古人城居的情况非常明显,库伦的汉人甚至超过蒙古人。根据1921年出版的《外蒙共和国》一书统计,蒙古都市人口,恰克图4,000人、库伦100,000人、乌里雅苏台3,000人、科布多3,000人。城居的人口占蒙古总数(647,000人)的21.6%。汉人共85,000人,占城居人数62%;蒙古人50,000人,占36%。 有关汉人在库伦的人数,也有不同说法。1915年,陆世菼调查库伦人口共五千余户,华侨人口共十七余万,俄民二千余人,蒙民居多,共十九万余人。 陈箓根据商会报告统计,库伦大小商铺共577家,人数6,115人。此外,又有土木工匠一千五百余人、金矿工人一千六百余人。 库伦的华人在一万人左右,与陆世菼所说十七万人大有差距。1920年,小西茂调查库伦人口共五万五千余人,按照人种:蒙古人有33,000人(其中喇嘛僧人15,000人,世俗人8,000人)、汉人20,000人(其中山西人12,000人,直隶人7,000人)、俄国人1,500人、西藏喇嘛僧560人、法国人5人、英国人1人、日本人14人。 总之,在蒙古的华人应当不到十万人,长期主导蒙古地区的商业贸易。

过去,黄仁宇教授认为,明清五百年政府是“不能在数字上管理”的国家,财政目标只放在维持政治现状,而非反映经济社会的动态。 以张家口税关来说,是很典型的例子。俄国的《俄中通商历史统计概览》记录1755—1850年的中俄贸易数额,除了三次贸易中断期间未计,其他年间的贸易额参见图0—2。吉田金一利用俄文专著《俄中通商历史统计概览》讨论中俄一百年的贸易,他统计1755年中俄贸易总额为838,820卢布,1800年为8,385,646卢布,约增加九倍。至1850年为14,576,850卢布,是1800年的1.7倍。 不过,俄国卢布在十九世纪贬值,如1802年纸卢布与银卢布的兑换为1∶0.8,至1810年兑换为1∶0.25。卢布贬值的原因是俄国向外借款,十九世纪初亚历山大一世登基时国家财力已匮乏,资金严重短缺,截至1809年,财政赤字已达1.57亿卢布。这就迫使沙皇政府不断增发纸币。此举导致流通中的纸币数量猛增,1802—1810年,纸币数量由2.305亿卢布增至5.794亿卢布。纸币的过度发行导致其汇市价格不稳,百元纸卢布从80银币降至25.4银币。 图0—2是已扣除俄国货币贬值部分所绘制的中俄贸易额。

图0—2 1755—1850年中俄贸易额

中俄贸易管理货物进出口的税关是张家口,1747年张家口征税缴交正税和盈余48,013.89两,至1800年税为60,937.6两,只增长12.7%,1880年反而降到38,623.87两。 与之同时的广州贸易,1760—1761年进出口总额为901,371两,1796—1797年进出口总额为8,349,289两。粤海关的关税自1755年486,267两至1795年增为1,171,911两。 显而易见,广州通商裨益财政,而张家口的关税诚如黄仁宇教授所说,商税不是国家税收的重要项目。

图0—3 清代张家口税收数量

资料来源:丰若非,《清代榷关与北路贸易:以杀虎口、张家口和归化城为中心》(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页210—216。其中有几年缺档案,以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军机处档折件》、《宫中朱批奏折》及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清代内阁大库原藏明清档案》补上。

张家口关税收入不多,可以从很多方面来讨论,张家口税关距离恰克图数千里,一来陆路税关不易管理;二来蒙古人免税,或趁着朝觐北京时帮商人携带物品;三来清政府拟定张家口税则着重中国出口的茶叶和布匹,对俄罗斯进口的毛皮或纺织品税轻。 就财政资源的分配来说,岩井茂树认为中国专制国家财政的基本原则是采取“原额主义”,但是收支的定额化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结果中央财政的角色相对降低,地方进行财政分权。 从这个角度来分析清朝统治蒙古的政策,可以了解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消长。

康熙二十八年(1689)的尼布楚条约协议俄国商队到北京贸易,康熙三十七年(1698)以后俄国的政府商队定期到北京贸易,大约三年一期。法国学者加斯东·加恩根据1728—1729年北京俄国商队的账册发现,1728年交易总额将近一千万法郎(约二十二万卢布)。 [1] 然而,雍正五年(1727)中俄恰克图条约,规定俄国每三年派遣官家商队到北京贸易,官家商队往返一次至少需要三年。俄国商团到北京也花费不少,俄国政府必须给使团两年的特殊薪金、赠送皇帝和大臣的礼品以及运输费用,共约十万卢布。相较之下,商人每年都拿出十万卢布的资金投在恰克图的贸易上,所得到的利润比北京商队得到的还要多些。 再者,俄国政府商队也面临其他地区的竞争压力。1721年之前,中国商人向俄国政府商队采购皮货赚了不少钱,之后库伦的走私贸易额为北京的四至五倍,皮货价格比北京便宜,致使北京的贸易垮台,中国商人赚不到钱。 俄国借着减少到北京做贸易的商队次数,把市场由库伦移到恰克图作为最后的挣扎。恰克图像库伦一样,最后压倒了北京。恰克图条约规定两国在边界上建立市场,使得私商们获得利润。俄国商队在乾隆二年(1737)之后仍然继续来华,直到乾隆二十年(1755)才完全停止。商人的数目和货物的数量不如以前,因这时期的中俄贸易重心转移到恰克图。

乾隆十九年(1754)开始了中俄恰克图贸易,乾隆皇帝主导着贸易活动,他派遣皇家商队即内务府的官员和买卖人记录张家口到恰克图沿途的经费开支、调查俄国喜爱的货物,以及规定物品价格等,至乾隆四十三年(1778)皇家商队停止到恰克图贸易,遂而以山西商人为贸易的要角。乾隆二十七年(1762)以诺木浑为库伦办事大臣。次年,设理藩院章京,一者是印房章京;一者是管理买卖民人事务部院章京;一者分驻恰克图章京,管理边务商业。 管理恰克图贸易章京最初派遣内务府官员,后来改为理藩院员外郎等。

到恰克图贸易的商人必须领取理藩院的院票或称部票,如同盐商领盐引、茶商领茶引,皆属清代特许的商人。恰克图贸易以以货易货的形式交易,在1800年以前,这种交易单位是中国棉织品“南京布”,从1800年起,则为中国茶叶。 俄商以茶叶既易于搬运且适合俄国平民之嗜好,输入极夥。雍正初,输入25,103箱,值银10,041两余。道光年间魏源撰之《夷情备采》,谓茶叶输俄66,000箱,计500万磅;而同时代萧令裕撰之《粤东市舶论》亦谓茶叶输俄达40万—50万斤。迨至咸丰初,则占出口总额75%矣。 1850年中俄贸易量超过一千万卢布,中国输出品主要为茶叶。

乾隆三十三年(1768),乾隆皇帝订立恰克图贸易章程后,官商联合与俄国人议价,商人获取极大利润。恰克图章京必须登录商人买卖货品、数量等,《恰克图各铺户请领部票随带货物价值银两并买俄罗斯货物茶银数目清册》让恰克图的晋商公之于世,而且贩售布匹、茶叶与俄罗斯交易毛皮、皮革、纺织品的数量、价格都很清楚,笔者针对贸易商品已发表数篇论文。 此外,恰克图街道、铺号人丁市圈尺寸清册、店铺编甲等,在其他的商业城市尚未发现像恰克图这么完整的商人管理的资料。虽然目前已有日本、俄罗斯学者的中俄贸易研究,大都利用俄罗斯档案从俄罗斯商业方面来研究,恰克图档案可了解中国晋商贸易的态势。 不过,去恰克图贸易的商人另有从乌里雅苏台、库伦请领路引的,他们携带的货物、数量等,笔者只找到一小部分资料,将来有机会再去蒙古国家档案局查询。

管理这么庞大贸易量的库伦办事大臣或恰克图章京,除了官俸之外,该衙门并没有中央拨给经费。嘉庆五年(1800),皇帝下令由口北道拨给恰克图衙门银212.5两 ,不过这对每年需支出超过一千两的恰克图衙门来说,也无济于事。库伦和恰克图衙门都得仰赖商人的各种生息银、捐输、陋规、摊派、走私罚银等。非但如此,商人还提供张家口地方衙门经费,亦如库伦等地。杨联陞教授亦曾讨论商人的捐输或报效资助政府的军备、公共建设、水患、饥荒的救济。 总之,商人的付出大幅节省中央政府的财政支出,因而,尽管中俄贸易和国内商业繁荣不能扩大国家财政规模,而挹注地方财政上仍有贡献。

汉人在喀尔喀蒙古超过一百五十年,学者们称之为旅蒙商,这方面研究也有百年历史。 至今能继续探讨这课题,主要是参考蒙古国家档案局藏库伦办事大臣衙门档案,以及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满文档案。 多年前,蒙古共和国将部分汉文档案送给台湾行政机构下设的“蒙藏委员会”(现改为蒙藏文化中心),这些档案经编目后有3,197个目次,分90卷,每卷的件号不等。 有关库伦办事大臣档案共626笔,其中汉收项档、衙门官项柴炭银两动用清册、衙门各项放款簿为衙门经费收支,自乾隆六十年(1795)迄光绪三十四年(1908)。这材料比清代方志中的赋役篇还翔实,为研究边疆财政的好素材。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的军机处满文录副奏折中有4,470件有关库伦的档案,数量相当多,因库伦办事大臣都以满、蒙官员担任,满文成为正式的公文书。不过,道光朝、咸丰朝、同治朝、光绪朝、宣统朝逐渐有汉文的档案,在军机处录副奏折中亦有600多件档案。宫中朱批奏折全宗以04开头,有关库伦的档案有324笔,主要是商人缴纳官房地租或商捐的档案。

研究财政史学者常引用黄仁宇教授的看法,他认为明代各地保留的税收记录,主要是上报户部交差了事的官样文章,并不反映税收数字的真实变化。明代全国财政主要目标在维持政治现状,而非反映经济动态。 [2] 清代财政有两个专门概念“内销”和“外销”,罗玉东解释:“内销之款,系经常费,中央定有用途及款额,地方政府不得妄费。外销之款,无定额,实销实报,地方政府有便宜处置之权。中央一切筹款,例由地方筹措。地方需款,需秉命中央办理,不得私自作主。” 史志宏、徐毅认为,“外销收支”是没有进入各省每年例行奏销的收入和支出,这部分财源并未经过户部监督和审计。刘增合解释户部将外省匿报之款称为“外销”,它是指各省未经户部核销、备案的收支专案及银两。 岩井茂树认为清代被通称为“公费”的正额外经费,在制度处理方法上,和清末的外销是一致的。譬如两淮盐政司的盐规以节规、规礼等形式送给布政使等衙门,维持着正额外经费。在江南也有把这笔经费的一部分叫作“外销”的。

由此看来,库伦办事大臣除了官房地租每年报户部之外,其他经费都属外销收支。以支出层面来说,主要支出为办公纸笔用银、赏笔帖式、书吏、皂役银两、修理衙门等。嘉庆七年(1802)库伦办事大臣衙门支出421.2两,至光绪十八年(1892)达4,653.61两,支出项目增长十倍以上。光绪二十九年(1903),库伦有所谓“化私为公”,将衙门私收的税改为名目清楚的税捐,如办统捐、木捐、金厂税、免役银等,经费每年共收银四十二万余两。 可见边疆官员处理地方财政,有许多随机性及巧妙生财之道,故民国官员陈箓说:“库伦办事大臣一席为前清著名之美缺,满员营谋者非二十万金不能到手。”

何烈《清咸、同时期的财政》一书提到清代的陋规本名“规费”,清代自中央到州县都有陋规存在,盐务、税关、漕政、河工甚至军中也都不例外。各级衙门的陋规,一半由于贪吏的有意需索;一半由于执行公务实际上的需要。中央虽然明知这是败坏官箴的媒蝎,却始终无法加以禁革。自乾嘉以后,也有日趋泛滥之势。 本书讨论库伦规费的产生因于地方经费不足、官员执行公务之需,同时也收受馈赠,陋规不断。蒙藏文化中心藏的汉文档案中商人的账簿居多,许多蒙古王公和满洲官员习惯向商人赊借货物。譬如笔者以前研究桑斋多尔济走私案,桑斋多尔济向义兴隆记取货数百两、满洲官员丑达向商人赊货数千两。 商人账簿铁证如山,成为破案利器。本书将讨论恰克图章京九十四收受商人馈送礼物事件,就是利用商人留下的《乾隆五十七年起至嘉庆四年止恰克图商人馈送历任官员回钱礼物账册》。 咸丰年间又发生色克通额收取商民砖茶事件,商民亦提出账簿证据,使得色克通额被革职。

另外,库伦是哲布尊丹巴驻锡所在,为蒙古宗教中心,《喀尔喀法典》于雍正四年(1726)地方当局之行政命令:“库伦(寺)为佛所在之地(圣地),一切商人应于白天在此进行贸易。若不进行贸易而去看望放荡之人,半夜前去留宿彼处,被旁人居留者,即按窃贼科罚。留该人过夜之户主也罚以同样罚金。” 汉人与蒙古人在库伦进行贸易,按照佛教的法规,商贾应在距离寺院十里的买卖城居住。但是,从乾隆年间起喇嘛不断向商民赊欠货款甚巨,无力偿还,便将房屋典卖商人,至清末形成西库伦的市圈,面积比买卖城还大。这说明政商关系融洽,官员允许商民越界买卖。有关库伦商民问题,有三多的《库伦奏稿》以及宣统年间佚名《考察蒙古日记》对恰克图、库伦城市翔实的考察。 台湾学者的研究,最著名的为李毓澍《库伦办事大臣建制考》讨论库伦办事大臣的任职、执掌、司法等。 札奇斯钦《库伦城小史》一文则利用蒙古学者都格尔苏隆(Dugersuren)所著《库伦城史》之笔记,加上他搜集的资料写成。 近年来日本学者佐藤宪行利用蒙文和满文档案,讨论清朝对库伦之蒙民(汉)采取分离统治。汉商原先居住在买卖城。乾隆年间,汉商到哲布尊丹巴寺院做生意,由喇嘛代为保管未出售商品。嘉庆六年(1801),汉商混住库伦内情况严重。道光二十一年(1841),哲布尊丹巴寺院喇嘛借欠汉商银两,出让产权,库伦大臣认同西库伦存在。库伦商民衙门章京逐一登记商人的院落和建筑物,咸丰、同治、光绪等朝都有库伦商号房屋调查清册。 此外,佐藤宪行也注意到商号在库伦以外的地方活动,如蒙地开垦情形。笔者讨论的库伦着重于商人经济活动的变化,早期以中俄贸易为主,清中叶以后则转向蒙古贸易,包括借贷与金融汇兑等。

本书的另一个重点是讨论乌里雅苏台、科布多两个驻防的军事城市。清康雍乾三朝与准噶尔的战争,耗费了许多军费。据陈锋教授统计,康熙末年至雍正初期平准噶尔战争费用应在五千万两左右。雍正末年平准噶尔用银为五千四百余万两。乾隆平准回之役的经费,《清史稿》载3,300万两,《檐曝杂记》载2,311万两,《圣武记》载3,300万两。 赖福顺则讨论乾隆两次平准噶尔与回部诸役,拨款数额3,500万两。 雍正十一年(1733)乌里雅苏台建驻防城,建买卖城是乾隆二十二年(1757)。乾隆二十七年(1762)于科布多建驻防城,同时在城南建买卖城。这种买卖城和库伦由商人自然形成的买卖城不同,而类似于新疆的“官铺”,必须缴纳房租银。 [3] 战争期间朝廷雇用商人运输军粮使用驼马,促成商人随营贸易,最著名的商人为范毓馪。准噶尔战争之后,清朝治理新疆的税收包括:商铺房屋税、地租、牲畜落地税,如在乌鲁木齐税收最高为七千余两。 [4] 乌城和科布多也有类似的税收,顶多一二千两。

平准噶尔之役后,乾隆皇帝统治新疆和喀尔喀蒙古最大的差异是协饷方面。根据米华健(James A.Millward)研究,新疆各年协饷从1795年的845,000两至1848年增加到4,045,430两,半个世纪约增长3.8倍。 [5] 蒙古地区在乾隆十九、二十年(1754、1755),定边左副将军成衮扎布奏报户部拨给每年经费十余万两,乾隆五十六年(1791)更改山西省协拨银三年二十万两,一直到清末,蒙古的财政没有显著增长。喀尔喀蒙古在乌里雅苏台和科布多两个驻防城市,衙门和商号之间发展出不同的模式。

乌里雅苏台在同治年间因新疆战乱,城池被烧毁,没留下地方档案。不过,乌里雅苏台属于定边左副将军管辖,将军每年必须题奏衙门人事和财政状况。内阁题本户科有定边左副将军题《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官兵银粮数目清册》,从乾隆年间到清末,从中能掌握衙门各项收支。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发行的《军机处录副奏折》微卷有关乌里雅苏台、科布多、乌梁海档案超过1,000余笔,《宫中朱批奏折·财政类》微卷,有关喀尔喀蒙古约450笔。 将这些档案和《乌里雅苏台事宜》、奕湘《定边纪略》、富俊《科布多政务总册》比较,可了解像地方志书的《乌里雅苏台事宜》、《定边纪略》记载偏于简略。譬如该书定边左副将军俸饷仅列养廉银1,500两、粮43石。实际上,据《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官兵银粮数目清册》记载,将军还有跟役、马匹等银两进项,其他官员在盐菜银之外,跟役和马匹配置也都是补贴收 入。 《科布多政务总册》也有类似情况。然而,内阁题本户科、宫中档朱批奏折等档案系地方官员上奏皇帝的题本和奏折,长久形成制式化公文,例如乌里雅苏台将军奏报官房地租或者商民捐输,但同属地方税的落地税、平秤银甚至规费都不在奏报范围内。近十年来,笔者多次到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查询军机处满文录副奏折、军机处录副奏折 ,并利用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军机处档折件、宫中档朱批奏折,及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清代内阁大库原藏明清档案等,了解其他税目、规费等,可以进一步研究驻防衙门的财政情况。

这些年来,许多至蒙古任官的奏折和日记被汇集出版。如斌良(1784—1847)《乌桓纪行录》、毕奥南主编《清代蒙古游记选辑三十四种》、孟矩著《乌城回忆录(乌里雅苏台回忆录)》、马鹤天《内外蒙古考察日记》。 其中瑞洵(1858—1936)著作有《散木居奏稿》等,其中提到他如何励精图治、规划新政等等。 然而,瑞洵被参劾后政绩化为乌有,落得“通贿营私”、“挟带商货”、“骚扰台站”等罪名,这一连串的罪名说明在蒙古当官的复杂性。

额勒和布(1826—1900)在同治十三年(1874)至光绪四年(1878)担任定边左副将军,其《额勒和布日记》记载的商民资料相当多,特别是大盛魁、天义德、元盛德代购贡马、借军饷等。祥麟于光绪十二年(1886)至十六年(1890)担任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其《乌里雅苏台行程纪事》、《乌里雅苏台日记(不分卷)》更详尽地描述了商人领票、商业内容以及经营借贷活动,还有商号帮衙门采办进贡的马匹,商号代垫军需日用等。 以蒙古国家档案局藏的从嘉庆朝至光绪朝的大盛魁档案对照官员日记,得以长期观察乌城和科布多衙门的政商关系。祥麟日记巨细靡遗地记录他日常向大盛魁、天义德等商号赊账,到光绪十六年(1890)三月要回北京时,欠大盛魁商家等四年积负达2,055两。 祥麟每季的盐菜养廉银约一百两,一年不过四百两,却常买洋布、皮张、蘑菇等,这应该也是他经商营生的方式之一。

过去讨论清朝统治蒙古成功因素之一为满汉联姻制度。 但乾隆皇帝深谋远略,他也不在乎联姻,而是由上而下层层地控制。皇帝赏给蒙古王公和满洲贵胄般的俸银,由王公轮流驻班乌城,他们负责出面赊账,而商号则到蒙古各旗向牧民抓牲畜折抵。Johan Elverskog提到,十八世纪清朝在蒙回地区创造了当地的菁英世系,授与王、贝勒、贝子和公爵位及各级官阶。蒙古菁英也视此官衔和顶戴为非比寻常的荣耀,由此转变了早期蒙古对于政治权威和部族认同的概念。各部族菁英只有经由皇恩才能存在,他们只代表大清帝国的蒙古部族贵族。因此可说,清帝国的巩固并非来自多元性,而在于创造了去除当地文化论述的泛帝国菁英。 [6] 清朝政策长期稳定地统治蒙古地区,却让蒙古人陷于困境。

清朝将各种差役和牲畜开销转嫁在蒙古人身上,使得蒙古的债务有惊人发展。乾隆二十二年(1757),蒙古四部落共欠商人债务银153,739两。此事起因是“乾隆十九年自军兴以来,军需项目比前增加,且驻札萨克济萨又办事糊涂重叠,致不能偿还。今查其册档,自塔米尔运送军械粮米至乌里雅苏台,雇用汉人驼只、雇夫银两,交其看守之罪犯厄鲁特等应给高粱、自京城驰驿前来的大臣、侍卫等预备蒙古帐包、高粱、锅具、木柴等,再为军营传递事务、预备马驼等项,虽皆系公务,原无现成银两,不仅以高价取给商人,办理事务之济萨,唯顾眼前公务简易,妄自做脸给发,下面不肖之徒,不无乘间敛索入己,以致债务如此” 。所谓济萨为蒙古社会中专管喇嘛食物的机构,亦称为集赛。蒙古济萨办理各项军需,再为军营传递事务、预备马驼等项,皆因公务向汉商借款所致。

根据宝音朝克图研究,蒙古兵丁承揽漠北所有驿站、军台的差役,先后共一百八十余个台站。其次,承担蒙古四部境内以及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库伦等地的卡伦的驻卡差役。这两项差役占全部差役之77%。再次,承担科布多等地的屯田差役以及四部境内官牧厂及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库伦等处所设官牧厂的各项差役。 宝音朝克图发现沙·那楚克多尔济手抄本《喀尔喀四部摊派各类差役档》,另根据佚名撰《考察蒙古日记》载:“宣统三年,据喀尔喀四部落公共摊派者岁一百一十万有奇,图盟、车盟各自开支者尚各二十万有奇。亲王又云此单所列皆最少之数,则知此外尚有陋规未入算也。卡伦兵每年津贴十五万余两,而无守边实力。值差者且以出钱免役为得计。喀尔喀所出台站之费岁及七十余万,长地此守旧不变,劳民伤财。” 《红楼梦》中提到贾赦犯罪被发往台站效力,贾母给两千两银做盘缠,间接说明守台站人员支应官员往来用度,所费不赀。

商人垫借蒙古人公共摊派经费,换取蒙古出产的牲畜,根据现存于蒙古中央档案馆的喀尔喀部落之王公向大盛魁赊借物品、牲畜的记录,可了解蒙古差役繁重。但蒙古的牲畜赶到内地数量众多,是否为税关带来庞大税收?譬如大盛魁的副经理安承武口述:“大盛魁在光绪三十一年以后至宣统年间,每年由蒙古往回赶七万多只羊、五六千匹马。民国元年至民国十年,最多回过八九万只羊、五六千匹马。”白荣口述:“光绪二十六年,归化三大商号大盛魁、元盛德、天义德,共回三十多万只羊,大盛魁最多,元盛德次之,天义德较少……宣统年间一只羊卖二两银子。” 大盛魁还有12家小号贩卖茶叶、生烟、绸缎、布匹、糖等。波兹德涅耶夫提到大盛魁在蒙古的贸易额不下九百万两或一千万两。 由杀虎口到乌里雅苏台、科布多贸易的商号,还有五六十家,贸易量应颇为可观。清代杀虎口税关的税收,却只有四万多两,参见图0—4。

图0—4 清代杀虎口税收数量

杀虎口税关出口以烟茶、布匹、杂货为大宗,进口多为从口外进来的牲畜、绒毛、皮张等。主要税收为落地杂税和牲畜税两种。丰若非认为道光末年归化城的银钱比率逐渐走低,遂使该关实存盈余逐年下降。 不过,以中俄贸易上千万两,而张家口的税收顶多六万余两,也不能期望杀虎口税收能超过张家口。

许多研究旅蒙商的著作引用了波兹德涅耶夫《蒙古及蒙古人》一书,以及《旅蒙商大盛魁》。近几年又出版《大盛魁闻见录》,该书辑录了1960年代归化城大盛魁股东、伙计、驼工及有关人士对大盛魁的口述历史资料。这些固然是重要资料,但有的是短时间的观察或职工个人看法,不如档案来得全面。譬如波兹德涅耶夫认为乌里雅苏台、科布多买卖城设置的时间不详,其实这在满文档案中有清楚的记载。设置买卖城时,由官方建造的官房按店铺大小、规模课税。因此,满文档案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波兹德涅耶夫听说京商是新疆回变之后才到乌城的。然从张家口的碑刻资料得知至少咸丰三年(1853)已有京商到乌城。要之,乌城的将军和参赞大臣大部分自北京派任,部分士兵来自宣化,要切割北京和乌城的贸易网络是不容易的。还有,《蒙古及蒙古人》列的商号有蒙古名或俄罗斯拼音的汉文,不易理解。满汉文档案、日记、笔记等记载乌里雅苏台和科布多的商号。民国六年俄国军队占领科布多,该地的商民向外交部呈请赔偿,有关科布多城内以及买卖城商号的面积、位置图,极其详尽。本书讨论乌里雅苏台和科布多,利用北京和台北两地公藏档案较多,只有商人请领路引才利用库伦办事大臣衙门档案。

清朝利用蒙古人来维持交通体系、粮食供应、边防等。蒙古人必须以牲畜换得物资,赊欠商人的原因多半是来自公家的差务。而借贷时,利息根据《大清律例·户律》:“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 《大清律例》规定利息不超过三分,且利息不能超过本金,按照契约文书资料看来,商人似乎遵守规定。但实际上的操作,如M.Sanjdorj所说,商号卖一块砖茶抵一只小羊,一年内没付清,第二年成二岁羊,第三年为三岁羊,本利总债务为两只三岁羊。但一只大羊相当于两三只小羊。其次,一本一利的意思是利息不能超过本金,以年息36%来计算,三年的利息等于本金,就把本金和利息加在一起当本金,重新定三年的契约。例如,1810年蒙古王公借贷600两,一年后本利共816两。他还了290两剩526两,到1816年本利达1,871两。 [7] 蒙古中央档案馆藏的大盛魁档案,对这一问题有更深入研究。从制度来探讨的第二个问题是清代明令满洲官员不能从商, 但从官员被参劾案件中,可见满洲已知道元盛德股东另投资天义德。故官员故意用汉人名字。

本书最后一个议题是讨论商人的组织。乾隆三十三年(1768)清朝订恰克图章程,库伦办事大臣瑚图灵阿议定将商人按照内地贩卖布匹、茶叶、烟、瓷器等时,各有行头,以平稳货物价格。进库伦的货品分成八项:绸缎、布、绒线、细青茶叶、砖茶叶等粗茶、烟、砂糖干果、瓷器。商人携带最多物品且人又老成者充当行头。行头会同商人统一定价,所定的价钱要禀告章京。 行头后来改称甲首,恰克图的商人编为八甲,设八位甲首。而库伦商号编为十二甲,设十二名甲首。甲首制度综合内地的里甲和保甲制度,成为税收和治安的基本组织。有所谓甲首公所,办理商民铺户登记,解决债务或其他公共事务。H.B.Morse讨论行会的管理机构是更民主的,如上海茶行每年由十二人组成的委员会选举产生,每名委员轮流做一个月的首士或管事。行会与政府分离,形成独立组织,制定自己的规章。 [8] 恰克图、库伦甲首其产生方式与上海茶行委员有相类似之处,库伦甲首成立公所办理公众事务。乌里雅苏台的商人称为社首,也有公所的组织。

边区的商民组织为内地商民组织的延伸,张家口的碑刻资料显示商号在嘉庆、道光、咸丰年间有票行、保正行的组织。票行是负责申请理藩院的院票,保正行则系为出口外经商的做担保。在中俄贸易发达时期,票行、保正行由茶商担任经理、乡保等。在归化有类似情况,张心泰的《宦海浮沉录》记载,咸丰年间以前归化十二行,至光绪年间则曰十五社、四乡耆。十五社中与蒙古贸易相关的七大社为聚锦社、醇厚社、集锦社、青龙社、宝丰社、当行和福虎社,每社正副总领各一人,其中选举四人为乡耆,聚锦社、青龙社每年各轮一人。乡耆人选需要家道殷实、人品纯正又能了事者。他并提到乡耆的职责,每遇商贾词讼事件,辄谕令处结各行公议条规,亦据由乡耆等定议,亦古三老之遗意。 过去,学界讨论明清商业会馆、公所的管理、行规约束、慈善功能等。 [9] 笔者发现库伦商人在处理各种商业纠纷或破产案例之外,亦办理商人缴交各种生息银、陋规银等,并借由商业组织执行地方政府交办事务,成为官方和商民的媒介。另外,到乌城或科布多的商人,系透过集锦社来申请理藩院的院票,而军需亦透过行、社组织来采购物料。最著名是大盛魁、天义德等通过集锦社采购贡马。

今堀诚二提到归化城青龙、福虎两社者为碾磨行。“其社为众社之源始,旧有成规世相沿。每岁孟冬各举行中品行端正者四人为总领,有事则由乡耆以上达于官,凡军需差务一切捐助花费悉由社出,事毕总领持正公派。其居是地蒙是业者,咸入社而输将焉。” 如果军方为了运输物品捉拿民间牲畜,由行社乡总向官方呈诉,官府立章程解决,并立碑为凭。如嘉庆三年(1798)“芳规久垂”碑为归化城蒙古民事府定议章程,事因归化城地方,蒙民杂处,供应差务各有专司。近因奉文运送军营,奏领茶块需用乌拉,经蒙古员役向城乡民间及过往商旅捉拿牲畜,越界送差短少驼马等物。以致民人白海秀等并本城乡总颉总等,各呈禀归绥道宪辕下。蒙发本府会同蒙员查审属实,除将所短白海秀等驼马折价赔偿外,并议立章程。嗣后供应差使凡遇库克挠尔额勒特王公贝子札萨克等,每年进哨并奉旨遣往外藩蒙古各部落,祭奠官员,以及军营奏准领运茶块等差务,设有需用驼只车辆,本府自行捐雇应付,所有马匹在于土默特十二参领所管六十佐领各蒙古内筹修供应,不许再行捉拿民人牲畜,致滋扰累。

清光绪十九年(1893),候补府归化抚民理事府立章程批:“上年劝办赈捐十五社,铺捐银九百余两,该庄口竟至派捐银一千九百余两之多,办理殊缺公允。不平则鸣,是亦一定事理。惟事关赈济,各行捐钱各人积德,亦不须较计多寡,致滋讼蔓。至该庄口向遇军需、皇差捐输事件,曾于咸丰年间议定以三成摊给。此后自应循旧办理不得任意苛派,以昭公允。”

过去称呼在蒙古贸易的商人为旅蒙商,为山西人专属。但是,到蒙古当官的来自北京,他们携带着家人等,自成商业团体。北京商人的地位和财力常常被低估。波兹德涅耶夫的《蒙古及蒙古人》中提到库伦的西库伦,他认为:“北京店铺都不是一个店主开的,它们都属于几个商行,同时店主们几乎从来也不住在呼勒。尽管这些店铺的外表比较华丽,但它们实际上并不是殷实可靠的,它们的商人大多数是属于北京安定门外的中下等商人阶层。这些商人为了在蒙古和库伦做买卖,尚在北京时就组成了商行,向某个财主借款或者借商品,再把这些商品运到库伦开店。” 陈箓《止室笔记·奉使库伦日记》中提到库伦买卖城的商人都是山西商人,“专为大宗批发营业者,其行栈均麇集于东营买卖城,分布于西库伦,及外路各旗。北京帮商号则专在西库伦一隅,而东营买卖城无一家焉。盖其门市零售之营业,宜于俄蒙杂居,人烟繁盛之西库伦也。山西商人,类多安分敦朴之辈。其性质最长于保守,故数百年来,蒙局虽经屡变卒能始终维持商业,相处甚安。然旧法相承不知趋势,故亦艰于进步” 。以上两位对京帮商人有些负面的看法,实际上京帮商人亦有茶商投资,也到蒙古各旗营业。库伦商铺从嘉庆到宣统有长期调查登记,要理解商号的发展并不困难。

再者,恰克图、库伦、乌里雅苏台、科布多的商人有明显的地域差异。在恰克图贸易的大多数为晋商,他们财力雄厚。库伦买卖城也是晋商为主体的商人,而西库伦则是京商。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官员,以及部分兵丁来自宣化,商民有来自北京、张家口,而提供米粮、茶、烟的则是归化的商人。在波兹德涅耶夫看来,京商除了商铺门面漂亮、商品精致外,资本不能和晋商相提并论。 但是,阅读官员日记发现,京商因地利之便,帮官员打点礼物、财务、生活日用等,他们一样领部票,活跃于蒙古各地。同时,官员日记也透露1860年茶商因俄商到产茶地从事生产、运销,利润不及过去。商号转而领票至各旗贸易,领票数量甚至超过1860年以前。他们在蒙古收购牲畜、羊毛、皮张、蘑菇、黄耆、鹿茸,亦从事借贷活动,贸易额达数百万两。茶商的转型目前研究不多,本书将有所着墨。

黄仁宇教授认为政府财政不重视各地经济发展带来的商税收入,官员对商人经商需求,诸如改善各种交通、通信基础设施,以及创造适用商业的新式法律等,都不可能列入施政考量。 最近,邱澎生教授对黄仁宇的观点有更进一步的探讨。他认为中国具备“实证上理解商业与商人关系”的商法,就是解决纠纷方法,或是推理、商理。邱教授举出明清中国最基本的两条商业法律:一,禁止把持行市,其“律”文变化虽少,但相关的“例”文却逐步增加。二,牙行/埠头法规。其中也有增订律文、例文以加强市场安全,更可见乾隆五年(1740)谕旨保护客商资本的方法。 商人到遥远的喀尔喀蒙古经商,他们的安全是受到保护的,譬如在官员的旅行日记中,常看到庞大的商队往来于台站间。再者,商人与蒙古人的债务纠纷也透过衙门来调解。官员依照根据《大清律例·户律》“违禁取利”载:“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 《大清律例》规定利息不超过三分,且利息不能超过本金,从契约文书资料来看,商人是遵守规定的。

本书章节的安排:第一章讨论乾隆朝政府对恰克图贸易的政策,简单来说就是朝廷设法让商人获取最大的利润。第二章讨论在恰克图贸易的晋商,以著名的常氏、乔氏、王氏、侯氏等家族为例,说明他们在十九世纪经营茶叶,以及1860年以后经营汇兑并帮俄商采办蒙古的物资。商人面临官员索贿、陋规、厘金等问题时,采取若干应变之道,饶富旨趣。第三章探讨库伦的地方财政与商人各项铺房税、规费、捐输等。第四章讨论在库伦的商人,分别探讨晋商和京商的商业活动。第五章探讨乌里雅苏台衙门的官兵俸饷与山西协拨款项,以及商人的各种税捐。第六章讨论在乌城的商人,并关注商人与蒙古借贷。第七章探讨科布多的财政。第八章讨论科布多的商人活动。在各章的前言中详细论述前人研究,于此不再赘述。

最后的结论拟利用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藏的外交档案来说明1911年蒙古独立之后汉商的命运。1850年代以后,蒙古涉外事务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负责,清末的外务部以及民国北洋政府的外交部档案庋藏于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897年,俄罗斯改为金本位政策,许多商人认为投资卢布金融有利可图,遂形成跨区域的金融网络。1917年俄罗斯革命,卢布大幅贬值,以及1921年俄军攻占恰克图、库伦等地,商人遭受空前损失,拟透过外交途径解决。这些商民损失的档案也存于北洋政府外交部档案中。从这些史料中,可以得知俄罗斯革命以后旅蒙商的际遇,晋商在蒙古发展是如何在民国时期逐步走向终结,为这一段两百余年汉、蒙、俄三角贸易史画下句点。


[1] Gaston Cahen translated and edited by W.Sheldon Ridge, History of the relations of Russia and China under Peter the Great ,1689—1730(Bangor,Me.:University Prints-Reprints,1967).[法]加斯东·加恩著,江载华、郑永泰译,《彼得大帝时期的俄中关系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页244。

[2] Ray Huang, 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 in sixteenth-century Ming China (London and 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4),pp.322-323.过去,笔者研究南直隶赋役制度时,指导教授徐泓老师也说,方志数十年一修,不能反映真实的财政状况。参见拙作,《明代南直隶赋役制度的研究》(台北:台湾大学出版委员会,1983)。

[3] 米华健(James A.Millward)的书讨论清朝统治新疆的税收、协饷、贸易等。James A.Millward, Beyond the Pass:Economy,Ethnicity,and Empire in Qing Central Asia ,1759-1864(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pp.27-28.

[4] James A.Millward, Beyond the Pass:Economy,Ethnicity,and Empire in Qing Central Asia ,1759-1864,pp.130-132.

[5] James A.Millward, Beyond the Pass:Economy,Ethnicity,and Empire in Qing Central Asia ,1759-1864,pp.130-131.

[6] Johan Elverskog, Our Great Qing:The Mongols,Buddhism and the State in Late Imperial China .(Honolulu: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2006),pp.63—89

[7] M.Sanjdorj, Manchu Chinese:Colonial Rule in Northern Mongolia.,translated from the Mongolian and annotated by Urgunge Onon;pref.by Owen Lattimore(New York :St.Martin’s Press,1980),pp.48-49.

[8] H.B.Morse, The Gilds of China:With an Account of the Gild Merchant or Co-hong of Canton (London:New York:Longmans,Green and Co.,1909).该书的部分翻译《中国行会考》 收入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北京:中华书局,1995),上册,页61、66。

[9] 傅筑夫,《中国工商业者的“行”及其特点》,收入氏著,《中国经济史论丛》(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0),下册,页387—492;邓亦兵,《清廷有关商品流通的政策和管理》,收入方行、经君健、魏金玉主编,《中国经济通史·清代经济卷》(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80),中册,页1407—1455;Perkins,Dwight H.,“Government as an Obstacle to Industrialization:The Case of Nineteenth-Century China,”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vol.27,no.4(1967),pp.478-492;韩格理(Gary G.Hamilton),《十九世纪中国商人结社:阴谋或联合——汕头鸦片行会个案》,收入氏著,张维安、陈介玄、翟本瑞译,《中国社会与经济》(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90),页135—162;刘秋根,《明清高利贷资本》(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页176—226。 BfdiLjVHCnhmLeEqlAB1oIGtIFwtGZw3BOorK3yE1oeDHwwpX6gdTxWOj93CGdzj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