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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宾王,史上最著名的鹅

(一)

如果给中国孩子会背的诗做个排行,李白的《静夜思》、骆宾王的《鹅》、孟浩然的《春晓》大约要排前三,六七岁的孩子不一定说得出诗的作者是谁,但对这些诗绝不陌生。

很多家里来客人时,家长们喜欢把孩子推出来表演:来,背一首唐诗:鹅鹅鹅……

然后客人们便很敷衍地挤出一个笑容说:真厉害,7岁的孩子会背这么多诗。

可是,我要很不厚道地提醒一下:这首诗的作者,可也只有7岁呢!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这首诗是骆宾王所作,当时也是家里来了客人,一起在池边游玩,看到群鹅嬉戏,就相约说:我们各写一首诗来即景吟咏吧。

谁也没想到,第一个交卷的会是7岁的骆宾王。

《全唐诗》郑而重之地录入了这首诗,写明出处,确证是一个逆天的奇迹。

9岁时,骆宾王更加逆天了,索性写了首《玩初月》质问月亮:

忌满光先缺,乘昏影暂流。

既能明似镜,何用曲如钩?

月亮啊,你明明可以团圆如镜的,为什么不好好出工,天天打卡,动不动就要缺上半边,弯曲如钩呢?

清代第一词人纳兰容若“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夕夕都成缺”曾经为我至爱,然而看到这首9岁神童的诗时,我觉得纳兰才子都有点啰唆了。

《红楼梦》中林黛玉教香菱写诗,命题作文也是咏月,香菱作了一首出来林姑娘不满意;作了两首,还是摇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香菱竟然在梦中得了一首,最后两句是“博得嫦娥应借问,何缘不使永团圆?”问题同小骆一模一样,真让月亮无言以对。

还有宋朝名臣寇准,也是向老天爷宣战的神童,他在7岁时爬华山,于山顶即景赋诗一首:

只有天在上,更无山与齐。

举头红日近,回首白云低。

这首诗气势强大,颇有傲视群伦、舍我其谁的睥睨态度。他后来果然少年得志,19岁进士及第,做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之位。

如果他当年写的是“招来红日舞,拂去白云飞”,说不定就当皇上了。

还有大诗人杜甫,也是在7岁时写下了人生第一首《咏凤凰》,可惜没有传下来。

唐宋时期好像天才儿童特别多,男子不说了,就是女孩也卓尔不群。前面我们讲过的徐惠,之后要讲的上官婉儿,还有薛涛、鱼玄机,都是出口成章的才女,这真让人向往。

这些年我的主要精力全都投放在创办西周私塾上,教授零基础的人在五天内学会写作格律诗,年龄下限是8岁,识一千个字,会拼音即可。

经常有家长问我:8岁,太小了吧?没有生活积累,能写诗吗?

这些神童的故事告诉你,诗,与人生阅历无关,而只与天赋和教养有关。只要会说话,便可以学背诗,而当理解力正常时,就可以学作诗了。

如果5岁不训练,8岁也还是太早;8岁不培养,15岁仍然无知;15岁还不学习,那就太老了。试问那些三四十岁自认为有了人生阅历的人们,有几个会写诗呢?只怕连读和欣赏的能力都有限。

所以,学诗要趁早啊!虽然不是每个孩子学了诗就可以成为7岁咏鹅的骆宾王,但至少能够鉴赏《鹅》这首诗的对仗之妙。

(二)

22岁之前的骆宾王一直是人们口中那个“别人家的孩子”,样样出色的。可是当他信心满满地带着神童的光环赴京赶考,打算“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时,竟然——落——榜——了!

前面说过,“初唐四杰”多半考试不利,官运不畅,骆宾王一生做到的最高职位就是侍御史,从六品下。

但他只干了半年,就因为上书纵论天下大事,语含讽刺,得罪了武则天,蒙冤下狱,并在此期间写下《在狱咏蝉》。这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诗之一:

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深。

那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

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

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余心。

首联的“深”也有版本写作“侵”。西陆,指秋天。《隋书·天文志》载:“日循黄道东行……行东陆谓之春,行南陆谓之夏,行西陆谓之秋,行北陆谓之冬。”

南冠,指囚犯。《左传·成公九年》载:“晋侯观于军府,见钟仪,问之曰:‘南冠而絷者,谁也?’有司对曰:‘郑人所献楚囚也。’”

楚人钟仪在晋国作俘虏,却仍然戴着南方的帽子,弹奏南国的音乐,被后世赞为君子之行,从此以“南冠”“楚冠”或“楚囚”来代指怀有节操的囚徒生活。

这首诗开篇写明自己身份,已然在狱为囚,但是“南冠”两字,已经为全诗定调,必然是哀楚高洁之音。

于是接下来用了一个流水对“那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

“那堪”,也有版本作“不堪”。玄鬓,就是蝉。古代妇女将鬓发梳成蝉翼之状,称之蝉鬓。所以往常“蝉鬓”指头发,而这里则用“玄鬓”反过来代指蝉,非常巧妙。

这就好比人们总是用花来形容美人,比如笑靥如花;但也随时可以用笑容反过来形容花,比如春花含笑。正在学习写作文的同学不妨多做几个这样的练习,以此提高作文水平。

白头吟,乐府曲名。这里单纯指自己因为忧思而早生华发。

颈联是最有力量的双关语,既是说蝉也是说自己,“露重”“风多”比喻环境的压力,“飞难进”比喻政治上的不得意,“响易沉”比喻言论上的受压制。借物言志,寄托遥深。

最后替蝉也替自己发出呐喊: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余心?蝉与诗人浑然一体,物我两忘。

这样的诗,念完很久,还会觉得蝉声在耳,缭绕不绝。

在这首诗前面,骆宾王还写了一篇序,骈骊相应,独立成文,一并附录于此:

余禁所禁垣西,是法厅事也,有古槐数株焉。虽生意可知,同殷仲文之古树,而听讼斯在,即周召伯之甘棠。每至夕照低阴,秋蝉疏引,发声幽息,有切尝闻。岂人心异于曩时,将虫响悲于前听。

嗟乎,声以动容,德以象贤。故洁其身也,禀君子达人之高行;蜕其皮也,有仙都羽化之灵姿。候时而来,顺阴阳之数;应节为变,审藏用之机。有目斯开,不以道昏而昧其视;有翼自薄,不以俗厚而易其真。吟乔树之微风,韵姿天纵;饮高秋之坠露,清畏人知。仆失路艰虞,遭时徽墨。不哀伤而自怨,未摇落而先衰。

闻蟪蛄之流声,悟平反之已奏;见螳螂之抱影,怯危机之未安。感而缀诗,贻诸知己。见情沿物应,哀弱羽之飘零;道寄人知,悯余声之寂寞。非谓文墨,取代幽忧云尔。

《在狱咏蝉》咏物寄兴,后人多喜欢以其前比虞世南,后对李商隐。认为虞世南“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是清华人语;骆宾王“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是患难人语;李商隐“本以高难饱,徒劳恨费声”,是牢骚人语。

我们先来看一下虞世南的《蝉》:

垂緌饮清露,流响出疏桐。

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

虞世南,列位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李世民兴办文学馆,并于贞观二年改为“崇文馆”,广纳名士。他自己也很喜欢吟咏赋诗,拜过很多高手当老师,包括虞世南、许敬宗、上官仪、杨师道……其间唐太宗对虞世南犹为敬重,称他有“五绝”(德行、忠直、博学、文辞、书翰),并说:“群臣皆如虞世南,天下何忧不理!”

有个段子,说有一天李世民写了首宫体诗拿给老师们求点赞,不想到虞世南非但不肯逢迎,还板起脸来将他一通训斥:文字是挺工整的,可是内容却不是端庄雅正的大气之文,这样的诗一旦流传出去,上行下效,天下人必会趋之若鹜,过犹不及。

唐太宗不好意思,自己找了个台阶下说:“朕不过是在试探你罢了!”还给了他许多赏赐作封口费。

虞世南去世后,太宗为他作诗一首,感叹说:“钟子期死了,伯牙不再鼓琴,爱卿死了,我这首诗给谁看呢?”因命在虞世南灵帐边焚毁,希望他的神灵能收到。

说完故事,我们再来看这首诗。

“垂緌饮清露。”緌,是古人结在颔下的帽带下垂部分,和蝉头部伸出的触须形状相似,所以是用来描写蝉低头饮露的形象的。语义双关,暗示着戴着高冠的大臣们应当态度谦逊,品格高洁,追求清廉。

“流响出疏桐。”蝉住在挺拔疏朗的梧桐树上,声音清亮流丽,代指声名远扬。

最后一正一反点题,先说“居高声自远”,再强调“非是藉秋风”。意思说立身高处才能说话响亮,不是靠着高高在上的权势才做到的。

《唐诗别裁》中说:“咏蝉者每咏其声,此独尊其品格。”可谓咏蝉先锋。

说完虞世南,再来看看晚唐李商隐的《蝉》:

本以高难饱,徒劳恨费声。

五更疏欲断,一树碧无情。

薄宦梗犹泛,故园芜已平。

烦君最相警,我亦举家清。

这首诗写于李商隐落魄之时,显然也是借物喻人,自喻高洁,同时也颇为牢骚。

首联闻蝉鸣而起兴,说因为居于高树吸风饮露,固而难有喝饱的时候;怨恨难平遂有连声鸣唱,但这也是徒劳的。

颔联继续描写蝉的生活,说蝉鸣声到五更,声渐稀疏,快要断绝了;但是一树绿叶不为所动,实在太无情了。

这种“无理取闹”也是诗人常用的一个手法,比如秦观的“郴江幸自绕郴山,为谁流下潇湘去”“明月不谙离别苦,斜光到晓穿朱户”最得此中之妙。

颈联中诗人终于说到自己生活现状,做个薪水低微的小官,流转不定,难回故里。此处化用陶渊明“田园将芜,胡不归”,表达思乡之情。

尾联与蝉对话,说你不用再提醒我了,我和你一样穷,举家清贫,只剩下餐风饮露了。

钱锺书先生对这首诗的评论最妙:“蝉饥而哀鸣,树则漠然无动,油然自绿也。树无情而人有情,遂起同感……蝉鸣非为我发,我却谓其相警,是蝉于我亦无情,而我与之为有情也。”

一个人情商太高,有时候真是件痛苦的事情。

(三)

骆宾王入狱第二年,因为遇到大赦,被放了出来。

有趣的是,后来王勃因杀人入狱,原该死罪,也是遇到大赦被放的。

二圣临朝前后,又是封后又是立太子,而且太子几废几立,大事件特别多,所以大赦天下的理由也多,这对于喜欢多嘴惹祸的诗人们可真是一件好事。

武则天于654年立后,不久废掉前太子李忠,立自己的儿子李弘为太子,但是后来又把儿子毒死了,改立二子李贤为太子。

李贤是个才貌双全的主儿,禀性仁厚,史称“处事明审,留心政要,专精坟典,尝集诸儒张大安等注《后汉书》”。

“初唐四杰”之一的王勃,正是他的伴读。

都说人以群分,李贤能和王勃等人交游甚密,可见热爱文学,也是个才华洋溢的俊杰。但是不知道怎么搞的,后来竟然也以谋逆罪被废了。

把这个儿子废掉后,武则天手里的棋子就不多了。三子李显根本不成器,又和他爹一样怕老婆,盲目顺从妻子韦氏。

高宗驾崩后,武则天扶李显登上帝位,为唐中宗。但是中宗继位后非但毫无建树,只知一味胡闹,还把宰相当糖派,随意地送给了老丈人韦玄贞。

大臣们认为韦玄贞寸功未立,不宜高迁。李显竟然说出“我就是把天下送给韦玄贞也行”这样的屁话,真把武则天气坏了,于是在中宗登基44天后就把他废了。

之后,武则天只好打出手中最后一张牌——令四子李旦继位,并在这期间改名为“曌”,这是武则天自己创造的一个字,取日月行空之意。

李旦在治国朝政上也没什么大才,但是察颜观色的本领倒很高,早已看透母亲的野心,知道自己怎么做都不会让她满意,反而有性命之忧,于是没当几年皇帝就把位子让给天后了。

公元690年,武则天自立为帝,改国号周,称“则天大圣皇帝”,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皇帝。这一年武则天67岁,她执政十六年,一直活到82岁,比唐朝任何一个皇帝活的时间都长。

看来活得长真的很重要,难怪康熙大帝要高歌“我想再活五百年”!

女人称帝,这在男尊女卑的社会是让人难以接受的,因此朝野间多有反对之声。武则天很担心远在巴州的儿子李贤会成为众人举兵旗帜,就命人去杀了他。

她的担忧倒也不无道理,因为徐敬业在扬州起兵时,就打的是太子李贤的旗号。

李敬业(636—684),又名徐敬业,李勣之孙。

那姓李的怎么会有个姓徐的孙子呢?

其实李勣本来就姓徐,原名徐世勣,字懋功,所以又叫徐懋功。因为在建唐大业中居功至伟,唐皇特别赐他姓李,遂改名李世勣,后来又因避李世民之讳去掉世字,就只剩下李勣了,也是列名凌烟阁上的功臣。

李勣功勋显著,并无过错。可是李世民死的时候,对太子李治说:将来能辅佐你的大臣中,李勣是可以重用的。不过你无功于他,他又不像长孙无忌,是你亲舅舅,只怕对你不会尽忠。于是就随便找了个由头,把李勣流放了。等到李治继位后,再重新将他召还京城,施恩重用。

这父子俩玩了这手“打一巴掌给个甜枣吃”的帝王之术,以为这样就可以收买人心,让李勣对皇上死心塌地了。岂不知这种出尔反尔,只会让李家人心寒。虽然李勣一生忠直,然而到了他的孙子李敬业时,可就没那么老实听话了。

李敬业从小善于骑射,有才智。因为父亲早死,由他承袭爵位为英国公。

武后临朝称帝,正是李敬业在扬州起兵反叛,还找了一个长得很像李贤的人,对外说这就是太子李贤,打着匡扶唐室保太子归位的旗号,号令天下。但是刚刚举兵一个多月即兵败被杀,武则天夺其姓氏,因此史上只称为徐敬业。

这场叛乱雷声大,雨点小,前后历时不过一个多月。若不是因为骆宾王参与其中,可能过后都没有人提起。

原来,为了师出有名,徐敬业不仅推出来个假太子,还特地请大文豪骆宾王写了篇慷慨激昂的檄文,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代李敬业讨武曌檄》。

檄文开篇说:“伪临朝武氏者,性非和顺,地实寒微。昔充太宗下陈,曾以更衣入侍。洎乎晚节,秽乱春宫。潜隐先帝之私,阴图后庭之嬖。入门见嫉,蛾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践元后于翚翟,陷吾君于聚麀……”

先历数武则天之罪,然后声明:“敬业,皇唐旧臣,公侯冢子。奉先君之成业,荷本朝之厚恩。宋微子之兴悲,良有以也;袁君山之流涕,岂徒然哉!是用气愤风云,志安社稷。因天下之失望,顺宇内之推心,爰举义旗,以清妖孽。”

写出起事之正义,且夸大义军气势,形容“班声动而北风起,剑气冲而南斗平。喑呜则山岳崩颓,叱咤则风云变色。以此制敌,何敌不摧;以此图功,何功不克!”

最后呼吁诸公配合,共襄义举:“公等或家传汉爵,或地协周亲,或膺重寄于爪牙,或受顾命于宣室。言犹在耳,忠岂忘心?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倘能转祸为福,送往事居,共立勤王之勋,无废旧君之命,凡诸爵赏,同指山河。若其眷恋穷城,徘徊歧路,坐昧先几之兆,必贻后至之诛。试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这篇文章太著名了,以至于后世史书每次提起这次兵变,都把骆宾王列为领头人之一,似乎他在举事上起到的作用比徐敬业还大。

史说武则天看到这篇檄文时,对于前面慷慨激昂痛骂她的文字只是淡然一笑,但是看到“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悚然惊动,问道:“这是谁写的?”听说是骆宾王所写,怅然长叹:“这样好的人才竟然未能为朝廷所用,这是宰相的过错啊。”

由此可见,骆宾王奏折讽上而入狱很可能是冤案,那折子根本就没上达天听,到顶头上司那里就已经被治罪了。

(四)

骆宾王参军不是第一次,曾于裴行俭征讨吐蕃时担任军中书记,这次赴扬州投军可谓重操旧业。

无可否认,骆宾王写过很多缠绵的艳情诗,还特别喜欢为人代笔。卢照邻有个情人姓郭,骆宾王就写下《艳情代郭氏答卢照邻》;有个女道士和男道士相好,他也写了首《代女道士王灵妃赠道士李荣》,诗中写道:“此时空床难独守,此日别离那可久!梅花如雪柳如丝,年去年来不自持。”极尽妖媚缠绵之底色。看来无论他哪个朋友泡妞被他知道了,都要调侃一番,而且乐此不疲。这两首都是篇幅极长的七言歌行体,真是不吝笔墨。

不过,骆宾王也有许多气势昂扬的壮怀诗,如《在军中赠先还知己》《宿温城望军营》《在军登城楼》等,最有名的是一首短诗《于易水送人》:

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

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

这是典型的咏古诗,用的是荆轲刺秦的典故。

“此地”指易水,诗人在易水送别友人,想到此地原是战国时燕国疆界,遂有感而发,侠气凛然。

荆轲刺秦的故事大多人都有所耳闻,却不能详细,只知道是一个义士的代表。今天为大家细说一下。

故事发生在战国时期,诸雄争霸,秦国攻破赵国,兵犯燕南。

燕太子丹十分惊恐,向门下侠客荆轲问计说:秦兵朝夕之间就要打过易水来了,怎么办?

荆轲遂自告奋勇,要只身前往,渡过易水去刺杀秦王嬴政——就是后来的秦始皇。

但是怎么接近秦王呢?他出一个主意,说借头送图。原来,秦王曾出过一张布告,悬赏追拿大将樊於期,并说谁能为他献上樊於期的人头,赏金千斤,邑万家。

燕太子丹不忍,说樊将军信任我才来投奔我的,我怎么能出卖他?

于是荆轲就自行其是,直接找到樊於期说:我想跟你借一样东西,必可杀秦王。

樊将军问:是什么东西?但我所有,无不奉赠。

荆轲毫不客气地说:我想借你的头一用。

荆轲认为自己献上秦王最梦寐以求的礼物,自然就有机会接近他了。

这想法似乎挺聪明的,可就是太不人道。这是我见过的价值最高的借贷,比刘备借荆州还让人咋舌——对了,荆州也有一个荆字。

话说抢红包的时候抢错专包还要加息奉还呢,这大好头颅有说借就借的?借完之后你还不还呢?有没有利息?

将军只合阵前死,若是让樊於期带兵迎战,誓死护卫燕太子,以命相报,我觉得那是理所当然的;可是连敌人的影子都还没见呢,先把颗头丢了,拴在别人裤腰带上当礼物送人,这可太难忍了。

荆轲此去,无论胜败,都将名垂千古,樊於期怎么办?一颗好端端的脑袋从自己脖子上砍了去,连血带肉地送到秦国,都已经半臭了,唯一的下场就是扔了喂狗。樊於期落了个身首异处,不得全尸的惨淡结局,但是请大家举手民调一下:有几个人记得“樊於期”这个名字?

但是以前的人就是这么仗义,这么直率,樊於期硬是眼也不眨地说:我全家为秦王所杀,又身负太子大恩,壮士果然能报仇成功,不论向我要什么,我说到做到,要啥给啥。

于是挥剑自刎。一颗头咕碌碌滚到地上了,眼睛还睁得大大的。

这是荆轲为刺杀行动做的第一个计划,接着又向太子丹讨了第二样东西:燕国的地图,也是作为礼物来迷惑秦王的;第三样东西是一把锋利无比又淬了毒的匕首。

要命的是,拿到匕首后还特意找活人试了一下:“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这次更惨,借命的人连个名字都没有,就被他弄死了。

准备停当,荆轲就带上助手秦武阳雄纠纠气昂昂地出发了。燕国得知消息的人都穿着白衣素服前来易水相送,有个叫高渐离的门客击筑,众人和而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这就是《易水歌》。歌唱之际,“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这就是“怒发冲冠”的来历。

骆宾王诗“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便说的是这易水送别的情形。

到了秦国,秦王听说有燕国使者献了樊於期的头和燕国地图来,大喜,召荆轲上殿。

于是荆轲捧着装有樊於期脑袋的匣子,而秦武阳捧着地图,先后进殿。荆轲说,我为大王展示一下这地图吧,于是拿过图来,徐徐打开卷轴,展到最后的时候,露出了藏在里面的淬毒匕首。这就是另一个成语“图穷匕见”的来历。

荆轲左手抓着秦王的袖子,右手持匕首用力捅去。按说这应是一击必中之计,可是秦王命不该绝,反应还真快,硬是撕掉袖子腾身避开,欲拔剑还击。

但是秦王的剑是背在身后的,太长,一时拔不出来,只好绕着柱子乱跑。荆轲就在后面一路狂追。群臣都吓傻了,也不知道上前救驾,就在那里乱喊乱叫。

因为殿上群臣是不能携带兵器的,所以殿上诸臣束手无策,只有荆轲和秦王在这里一追一逃,跑了个不亦乐乎。其实那情形应该是挺喜感的,也让人特别生气,秦武阳这会儿干什么去了?也吓傻了吗?

反正历史上没说秦武阳的反应,只说这样跑了几圈后,御医夏无且先反应过来,在秦王最危急的时候拿自己的药囊掷向荆轲,为秦王争取了一点时间。秦王终于拔出剑来,一剑刺中荆轲的大腿。荆轲跪倒,只好用手中匕首飞刀向秦王,就是武侠小说中经常吹嘘的飞花摘叶之功。可惜又不中,射到柱子上了。秦王转身再还击,瞬间刺了荆轲八剑。

左右这才一拥而上,瞬间将荆轲剁成了肉泥。秦王倚着柱子,目眩良久。

这就是荆轲刺秦的过程。秦武阳下落不知,樊於期的头怎么样了也不知道。至于燕国,这个我们都知道,终被秦王所灭,后统一六国,建立秦朝。

小时候看这个故事,特别感动于古代侠客的侠义精神,快意生死,壮烈英勇。但是随着成长,每次想到这故事都有点不以为然,觉得荆轲实在太草率了。

他抢占了先机,却不能杀秦王分毫,要知道,那匕首是淬了毒的,只要能划破嬴政一点皮,就算成事了。可是他抓着人家的袖子还能被人夺出身来,只能说他一则武艺不精,二则太顾及自身。如果一开始就拼着自己的性命不要,不管秦王怎么挣扎还击,只管先刺上一刀再说,怎么都不至于纠缠半天,被人刺了八剑,却连皮毛都没碰到秦王一下。

再就是这种大言不惭的匹夫之勇真的值得歌颂吗?固然赴死就义本来就没有必成的把握,可是没有把握你拿别人的命来赌什么?你倒是流芳千古了,樊於期死得冤不冤啊?

且说这段故事连同《易水歌》流传千古,在唐朝诗人的作品里经常会看到荆轲、易水的影子。骆宾王此时感今思昔,用了一个标准对仗“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感慨说古人已逝,易水依然寒冷,戛然结束,余音袅袅。

《诗境浅说续编》评价:“此诗一气挥洒,怀古苍凉,劲气直达,高格也。”

同样的题材,骆宾王还写过一首《送郑少府入辽共赋侠客远从戎》:

边烽警榆塞,侠客度桑干。

柳叶开银镝,桃花照玉鞍。

满月临弓影,连星入剑端。

不学燕丹客,空歌易水寒。

这首诗写于好友郑少府远征辽东之际,也是以易水赠别的典故来祝福他。说希望你此去大功告捷,别像燕太子丹的门客那样,白白高唱了半天易水之歌,最终事败国破。

(五)

骆宾王对水好像特别感冒,几乎逢歌必水,逢水必冷。比如《在军登城楼》:

城上风威冷,江中水气寒。

戎衣何日定,歌舞入长安。

又是江,又是水,又是寒!好像骆宾王从7岁写“白毛浮绿水”起,一生诗词就总是跟水过不去。

有人说,他最著名的《帝京篇》中名句“倏忽抟风生羽翼,须臾失浪委泥沙”有似谶言,早已预言了骆宾王失迹水中的结局。

还有《畴昔篇》末尾一段,也极具预言性质:

忽闻驿使发关东,

传道天波万里通。

涸鳞去辙还游海,

幽禽释网便翔空。

徐敬业事败之后,骆宾王下落不明。《资治通鉴》说他与徐敬业同时被杀,《朝野佥载》说他投江殉难,《新唐书》本传则说他“亡命不知所之”。

而流传最广的一个故事,则说他跳水投生,后来落发为僧,遍游名山。

关于骆宾王晚年最玄妙的一个故事,是说宋之问被贬游于杭州灵隐寺,一时灵感,脱口念出两句诗:“鹫岭郁苕峣,龙宫锁寂寥。”

吟完之后,却无法续下去,于是反复吟哦,正在搜肠刮肚之际,忽听一位老僧淡淡对曰:“楼观沧海日,门对浙江潮。”念完转身离去。

宋之问回去后,越想越觉得老僧相貌清癯,气度不凡,于是第二天又跑来请教,老僧却已飘然离去。问起寺中童子,度其行止,怀疑正是云游四方的骆宾王。

这个故事散见于唐代各野史闲文,知名度极高,但却是完全不可能的。

因为从骆宾王的诗集中可以看到,他和宋之问交情甚笃,在《在江南赠宋五之问》《送宋五之问得凉字》《在兖州饯宋五之问》等十几首唱酬之作,怎么可能相见不相识呢?

感慨的是,这对好友唱和稠密,但在对武则天的态度上却大相径庭。

骆宾王参与讨武大战,而宋之问一生最高理想却是要做武则天的男朋友。为此狂拍武则天男宠张易之、张昌宗兄弟的马屁,甚至不惜为其“捧溺器”,并写了许多艳诗请他们代向武皇表达爱慕之心。诗曰:“明河可望不可亲,愿得乘槎一问津。”

然而武则天却回答说:呸!

事后,武则天向崔融说明原因:“吾非不知之问有才调,但以其有口过。”意思是说,嫌弃他有口臭。

宋之问本来自觉文采过人,又长得有几分姿色,一直是挺自傲的人,这下子深受打击,好一个灰头土脸,“之问遂终身衔鸡舌之恨”。

所谓鸡舌之恨,是指唐朝时有一种香料叫鸡舌香,含在口中可口气清新,也就是今天的口香糖。是用丁香种子,也就是母丁香制作,形似鸡舌,固而得名。张家兄弟就每天都含着的,宋之问光顾着给人捧尿盆了,怎么就没想着讨两片鸡舌香呢?

但他不抛弃不放弃,后来又去转拍太平公主马屁,本来也过了几天好日子,还混了个考官做做;中宗即位后,安乐公主的气焰更盛,他便又转投到安乐公主麾下,这下子把两位公主都得罪了。太平公主于是举报他做考官时收受贿赂,这下子官也没得做了,还被贬到了他最不喜欢的岭南,再后来唐玄宗索性派人一杯毒酒赐死了他。

宋之问在唐初诗人中也是颇有名气的,可我厌其为人,不愿为他单独作传,就在这篇文章里将他草草埋了吧。 4Xc1pDUpxQ1ul7rdCywvBdvIJmGQZiplDL0wSo5P0Tb9zAIGa8GRq87+NemdxQ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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