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卷毛”向免费自助餐的柜台慢慢蹭过去。他发现酒吧伙计飞快地瞥了他一眼,便站停不动,装作一个刚在门格饭店用过餐的生意人,正在等一个答应开车过来接他的朋友。“卷毛”的表演能力和他的假装都属上乘;但是他的化妆略嫌欠缺。
酒吧伙计若无其事地从酒吧后面绕出来,抬头望着天花板,仿佛在思考某些复杂的粉刷问题,接着他突然抓住“卷毛”,出手之快,不容流浪汉找出借口。供应酒水的人不可抗拒,但又镇定自若地把“卷毛”推出旋转门,再踢上一脚,他那副漠不关心的样子更让人伤心。这就是西南部的作风。
“卷毛”悠闲地从阳沟里爬起来。他对赶他出来的人既不愤怒也无怨恨。他二十二年的生命中有十五年是在流浪中度过的,精神素质已饱受磨炼。粗暴的命运投射的石块和箭镞奈何不了他自尊的盾牌。他对酒吧伙计的侮辱和伤害特别能够逆来顺受。从情理来说,他们是他的敌人;从不合情理来说,他们往往又是他的朋友。他不得不在他们身上试试自己的运气。但是他还没有学会怎么判断西南部这些冷漠的、无精打采的开酒瓶的骑士,这些人的气派像是波特基特伯爵,当他们看你不顺眼时,就会像自动的下棋装置那样不声不响、干净利落地把你当做棋子挪个地方。
“卷毛”在两旁长着牧豆树的狭窄的街道上站了一会儿。圣安东尼奥叫他摸不着头脑。三天前,他扒铁路货车在这里下了车,成了这个城市的不付钱的客人,因为那个有墨西哥血统的约翰尼在得梅因告诉他说,阿拉莫这个城市天上会掉馅儿饼,不用你掏钱就能管饱。“卷毛”发现这个信息有一部分是正确的。这里招待客人的方式很大方、随便、没有定规。但是,他在北部和东部那些匆匆忙忙、讲究实效、照章办事的城市待过之后,这个城市使他精神上感到压抑。人们往往扔给他一块钱,随即温厚地给他一脚。有一次,一群兴高采烈的牛仔在陆军广场用套索套住他,拖得他连滚带跑,浑身衣服沾满污泥,连收破烂的都看了摇头。这里的街道曲里拐弯,不知通向哪里,使他晕头转向。还有一条挂锅钩似的小河在市中心蜿蜒流过,上面架着百来条几乎一模一样的小桥,叫“卷毛”看了就心烦。最后踢他的那个酒吧伙计脚特别大,要穿九号鞋。
酒馆坐落在街角上。时间是晚上八点。回家的人和外出的人在狭窄的石铺人行道上推推搡搡,挤着“卷毛”。他左面的建筑物之间有一条自称是大道的罅隙,其实只能算是一条小巷。小巷黑乎乎的,只有一处亮光。凡是有亮光的地方,就必定有人。圣安东尼奥天黑之后,凡是有人的地方,就可能有食物,并且必定有酒。于是“卷毛”朝亮光走去。
亮光是从施韦格尔酒馆透出来的。“卷毛”在酒馆门口前的人行道上发现一个旧信封。里面也许有一张一百万元的支票,他捡起信封,里面却是空的;流浪汉看看收信人姓名地址,信封上写的是“奥托·施韦格尔先生”以及城市名和州名。寄信邮戳是底特律。
“卷毛”进了酒馆。在亮光下可以看到他多年流浪的印记。他没有专业流浪汉的工于心计的整洁。他的衣着代表了五六个过时式样的被抛弃的样品。他的一双鞋是两家鞋厂的协作结果。你瞅着他时,心头会模糊地联想到木乃伊、蜡像、俄罗斯流亡者和船只失事后困在荒岛上的人。他脸上长满了拳曲的棕色胡子,几乎只留出两只眼睛,他经常用小刀割短胡子,从而得到了那个绰号。他的眼睛是浅蓝色的,充满了忧郁、恐惧、狡猾、厚颜和讨好,这一切成了他灵魂承受的压力的见证。
酒馆不大,酒、猪肉和白菜的香味在热气腾腾的氛围中互争短长。施韦格尔和一个大汗淋漓的伙计在酒吧后面忙得不可开交,向买啤酒的顾客提供维也纳热香肠和酸泡菜。“卷毛”拖着脚步走到酒吧一头,讪讪地咳一声,对施韦格尔说自己是底特律的家具木工,如今失了业。
这一招果然奏效,他得到了一大杯啤酒和食物。
“你在底特律也许认识海因里希·施特劳斯吧?”施韦格尔问道。
“海因里希·施特劳斯吗?”“卷毛”兴致勃勃地接口说,“我们太熟悉了,每星期下午都在一起玩纸牌。”
于是,又一杯啤酒和第二盘热腾腾的食物端到这位外交家面前。“卷毛”清楚地知道骗局能维持多久,见好便收,他拖着脚步出了酒馆,回到希望不大的街上。
现在他开始察觉到这个南方城市的不便。北方的城市再怎么贫穷,户外也有灯光、消遣和音乐,这里却没有。现在时间不算很晚,那些阴暗的石墙房屋都已经闩好大门,抵挡夜晚阴暗的潮气。街道只是一些罅隙,弥漫着河面上飘来的一圈圈灰雾。他蹀躞前行时,听到帷帘遮严的窗户里传出笑声和硬币筹码的叮当声,木头和石块的罅隙里还传出阵阵乐声。然而,这些消遣都限于独乐的小范围;大众娱乐还没有普及到圣安东尼奥。
“卷毛”漫无目的地走着,拐到另一条僻静的街道,终于看到一幢古老的木建筑的旅馆前面有一群来自边远牧场的牧人嘻嘻哈哈闹得正欢。一个牧羊人起哄,唆使大家去酒吧,顺便把“卷毛”当做一头失散的山羊似的带进他的羊群。那些牛肉大王和羊毛大王把“卷毛”当做动物学的新发现,为他欢呼,纷纷向他敬酒致意,并且要用酒精把他当做标本加以保存。
一小时后,“卷毛”摇摇晃晃地从旅馆的酒吧出来,他新结交的那些朋友反复无常,对他不感兴趣后便把他打发走了。他上足了酒精燃料,装满了食物,现在要解决的惟一问题是找个能避风雨的睡觉的地方。
天上下起得克萨斯寒冷的牛毛细雨——懒洋洋的、没完没了的下个不停,使人们的情绪低落,使街道和房屋的温暖的石块升腾起蒸汽。从美国到墨西哥湾的南下寒潮,每年在冬季来到和离去之前总是用这种湿乎乎的方式向爽朗的秋季告别,向可亲的春季致敬。
“卷毛”凭嗅觉指引,拐上第一条曲折的街道,随他不听使唤的两腿信步走去。他看到街那头蜿蜒的小河边上,有一道石砌围墙的大门敞开。门里有几堆篝火,沿三面围墙盖了一排低矮的木棚。他进了围墙。木棚下面许多马匹在大声咀嚼燕麦和玉米。四下停放着不少运货马车和弹簧马车,套马的挽具随随便便地搭在辕杆和双马轼上。“卷毛”知道这是一个停车场,是商人们提供外地的朋友和顾客使用的。到处不见人影。驾驶这些马车的人显然分散到城里去开眼界、找快活了。他们走得匆忙,最后离开的人顾不上关好大木门。
先前“卷毛”饿得像蟒蛇,渴得像骆驼,现在酒醉饭饱,已经没有勘探的心情和能力了。他东倒西歪地朝幽暗的棚屋里辨出的第一辆运货马车走去。那辆货车是两匹马拉的,有白帆布篷顶。车厢里宽松地堆放着一袋袋的羊毛、两三大捆灰色毛毯,以及一些包裹和箱匣,没有装满。清醒的人一眼会看出那是牧场的供应,明天一早驶往偏远的牧场。但此刻在“卷毛”昏昏沉沉的眼里,这一切只代表抵御湿冷夜晚的温暖柔软的庇护。他做了几次失败的尝试后,终于克服了地心吸力,好不容易才踩着车轮爬了上去,一头栽进长久以来没有接触过的最好、最温暖的床铺。接着,他本能地变成了一头打洞的野兽,像草原土拨鼠似的在羊毛袋和毛毯捆中间掘进,像在舒适安全的巢穴的熊似的避开冷空气。一连三夜以来,“卷毛”只是哆哆嗦嗦、断断续续睡一会儿。现在,当梦神赏光来访时,“卷毛”死命揪住那个神话里的老先生不放,那夜世界上恐怕没有第二个人能够入眠了。
“美洲野牛”牧场的六个牛仔等在牧场商店门口。他们的马按照得克萨斯的方式拴着——也就是说根本没有拴。笼头缰绳搭拉在地上,马在附近啃草,这种方式(习惯和想象的力量)比用半寸粗的绳子把马拴在栎树上更牢靠。
这些牛仔每人手里捏着一条棕色的卷烟纸,逛来逛去,温和而不停地咒骂商店老板山姆·雷维尔。山姆穿着一件粉红色的衬衫站在门口,时不时拉起箍袖的红色松紧带又放手让它弹回去,他低头瞅自己脚上棕黄色鞋子,方圆四十英里之内再也找不出第二双那样的鞋子了。他的过错十分严重,他一面欣赏自己的鞋子,一面赔不是。牧场里“抽”的存货告罄,他事先居然一无所知。
“我记得清清楚楚柜台底下还有一箱烟草,弟兄们,”他解释说,“结果发觉是一箱子弹。”
“你清清楚楚是个糊涂蛋,”常绿牧场的围栏工“愣头青”罗杰斯说,“应该用马鞭柄敲破你的糊涂脑袋。我骑马赶了九英里路来买烟草,扑个空;让你活着似乎不近天理人情。”
“我离开牧场时,弟兄们把软木塞屑和干牧豆树叶掺和起来当烟抽,”三榆树牧场的“野马”泰勒叹气说,“他们估计我九点钟能赶回去,都拿着卷烟纸干等,指望在睡觉之前能抽上一口真玩意儿。而我只能回去告诉他们说,这个粉红眼、绵羊头、黄皮鞋、红衬衫的杂毛野马崽子,山姆·雷维尔的店里没有烟草。”
墨西哥牛仔和“美洲野牛”牧场里最好的套索手,“猎鹰”格雷戈里奥,把他那顶绣银的大草帽在漆黑的头发上往后一推,从口袋底抠出一些宝贵的烟草末。
“堂塞缪埃尔,”他带着责备的口气但不失礼貌地说,“请原谅,人们说长耳兔和绵羊最没有头脑。他们的话不可信,堂塞缪埃尔,对不起。认为人们可以不抽烟的人才最没有头脑——对不起,堂塞缪埃尔。”
“唉哟,弟兄们,这么吵吵闹闹有什么用呢,”山姆弯下腰,用一块红黄两色的手帕擦着鞋尖,不慌不忙地说,“兰森星期二去了圣安东尼奥,带了一张添购烟草的货单。潘乔昨天骑了兰森的马先回来了;兰森自己赶车回来。车里装的东西不多——只有几袋羊毛、几捆毛毯、钉子、罐头桃子和我们缺的一些别的货。我估计兰森今天能到。他出发早,赶车又快,太阳没下山前他准能到。”
“他赶的是什么马?”“野马”泰勒怀着一丝希望问道。
“两匹赶车的灰马。”山姆说。
“我不妨再等一会儿,”泰勒说,“那两匹马跑起来像槲鸡吞掉鞭蛇那么快。山姆,你替我开一罐糖水青梅,好让我一面吃,一面等更好的东西。”
“替我开些连核黄梅,”“愣头青”罗杰斯说,“我也等。”
断了烟的牛仔们坐在商店门口的台阶上。山姆在店堂里用斧子砍水果罐头盖。
商店是个宽敞的谷仓似的白木建筑,离牧场正宅有五十来码。它后面是马厩;再后面是堆放羊毛的棚屋和剪羊毛的围栏,“美洲野牛”牧场牛羊兼养。商店后面稍远的地方是依附牧场的墨西哥人的茅屋。
牧场正宅由四大间刷白的土砖房和两间木板厢房构成,形成直角。整个建筑有一道宽二十英尺的回廊围绕。它坐落在湖畔,周围有许多巨大的栎树和水榆树,湖不算宽,但水很深,傍晚时硕大的长喙鱼跃出水面又落入水中,发出河马戏水似的声响。树上挂着大片大片的南方特有的灰色苔藓植物。事实上,“美洲野牛”牧场正宅的格调更接近南方而不像西部。一八五五年,老“凯欧瓦”特鲁斯德尔抱着来复枪,从密西西比低地来到得克萨斯时,似乎把南方风情也带了过来。
特鲁斯德尔虽然没有把老家的邸宅带来,但作为传家宝带来的一件东西比砖块石头持久得多。那是特鲁斯德尔与柯蒂斯家族之间的世仇。当柯蒂斯家族的一个成员买下离“美洲野牛”牧场十六英里的榆树牧场时,西南部刺梨和槲树丛生的平原上生活惊心动魄。那时候,特鲁斯德尔猎杀了许多丛林狼、豹猫和墨西哥狮;一两个柯蒂斯家族的成员也在他枪下丧命,成为他刻在枪托上记数的刀痕。“美洲野牛”牧场的湖边也埋葬了他的一个兄弟,背部中了柯蒂斯家的一颗子弹。后来,凯欧瓦印第安人对弗里奥河和格朗德河一带的牧场发动了最后一次袭击,特鲁斯德尔率领他的游骑兵把印第安战士赶尽杀绝,一个不剩,从而赢得了他那“凯欧瓦”的绰号。再后来,牛羊头数增加,土地面积扩大,牧场兴旺发达。然后是老年和悲哀,他披着一头浓密的西班牙丝兰花似的白发,瞪着两只凶狠的蓝灰色眼睛,坐在“美洲野牛”牧场正宅阴凉的回廊上,像被他杀掉的美洲狮似的咆哮。他蔑视岁月;并没有尝到老年的苦涩。但使他耿耿于怀的是他的独子兰森想娶柯蒂斯家族的一个姑娘——世仇另一端惟一幸存的年轻后代。
这时,商店里只有铁皮匙子刮罐头、牛仔吞食带汁水果的声响,还有啃草小马的蹄子踏地声,和山姆唱的一支凄凉的歌曲,山姆一面哼唱,一面对着起皱的镜子,自得其乐地刷他的红褐色的硬头发。
从商店门外望去,南面是起伏的草原,低处是波浪似的淡绿色牧豆草地,高处是几乎成黑色的小槲树丛。牧场道路在牧豆草地上蜿蜒曲折,在五英里外同通向圣安东尼奥的旧官道汇合。太阳低沉,连最平缓的高地都在金绿色的草地上投下几英里长的灰色阴影。
傍晚的听觉比视觉灵敏。
墨西哥人举起黄褐色的指头,让铁皮匙子刮铁皮罐头的声响停下来。
“一辆货车,”他说,“穿过深谷。我听到了车轮声。深谷那里石子太多。”
“你耳朵真灵,格雷戈里奥,”“野马”泰勒说,“我只听到丛林里的鸣禽和小山谷里刮过的风声。”
十分钟后,泰勒说:“我看到平原那头一辆货车扬起的尘土。”
“你眼睛真尖,先生。”格雷戈里奥微笑说。
他们看到两英里外一阵淡淡的尘土模糊了牧豆树青绿的涟漪。二十分钟后,听到了马蹄声;再过五分钟,两匹灰马冲出丛林,嘶叫着想回马厩吃燕麦,拉在背后的货车像玩具似的轻巧。
茅屋里传出“主人回来了!主人回来了!”的呼喊。四个墨西哥小伙子跑去卸那两匹灰马。牛仔们发出欢迎和高兴的呼声。
赶车的兰森·特鲁斯德尔把缰绳扔到地上,哈哈一笑。
“在车篷布底下,弟兄们,”他说,“我知道你们在等什么。假如山姆再断档缺货,我们就把他那双黄皮鞋扒下来当枪靶子打。有两箱。搬下来,抽吧。我知道你们都想抽烟。”
兰森一到干燥的地带,就把货车篷布揭掉,搭在货物上面。现在六个人迫不及待地拉开篷布,在羊毛袋和毛毯底下翻找烟草箱子。
圣加百列牧场派来要烟草的特使柯林斯,绰号叫“高个子”,骑马用的马镫是密西西比河以西最长的,他伸出一条车辕似的长臂在货包中挖掘,摸到了一件比毛毯硬的东西,拖了出来:一件用铁丝和绳子捆起来的、可怕的、形状不规则的皮革裹着的东西。一头露出了人的脚趾,仿佛是受惊乌龟的头和前爪。
“喔唷!”“高个子”柯林斯嚷了起来,“兰森,难道你也收尸?老天爷,这儿有一具——”
“卷毛”像一条钻在洞里冬眠的蠕虫似的突然一动。他爬出来,坐着直眨巴眼睛,像是亮光下睁不开眼并且醉酒的猫头鹰。他面孔青紫浮肿,皱纹纵横,好比肉铺里最便宜的牛腿肉。他的眼睛肿得只剩两条缝;鼻子红得像是泡甜菜;头发蓬乱,像是打开匣子就弹出来的玩偶脑袋。身体的其余部分则像披着破衣烂衫的吓鸟的稻草人。
兰森从赶车的座位上跳下来,吃惊地瞪着他装运的陌生货物。
“嗨,你这条无主的牛,你在我的车上干什么?你怎么上来的?”
牛仔们高兴地围上来,暂时忘了烟草。
“卷毛”慢慢打量着四周。他蓬乱的胡子里发出苏格兰猎犬似的咆哮声。
“这是什么意思?”他嘶哑地问道,“一个破地方的破农庄。你们把我弄到这里来干什么——嗯?我说过要上这儿来吗?你们伸着脖子瞧什么——嗯?走开,不然我要揍你们的脸了。”
“柯林斯,把他拖出来。”兰森吩咐说。
“卷毛”翻下货车,肩胛着地。他挣扎着爬起来,一屁股坐在商店台阶上,抱着膝头,由于受了虐待而瑟瑟发抖。泰勒抬出一箱烟草,撬开箱盖。六支香烟点燃了,给山姆带来了安宁和宽容。
“你怎么上我的车子的?”兰森又问了一遍,这次的声调不容对方不回答。
“卷毛”熟悉这种声调。他常从铁路货车司闸员和穿蓝制服、握警棍的大个子那里听到。
“我吗?”他咆哮说,“你是对我说话吗?唔,我正要去门格饭店,但是我的贴身男仆忘了把我的睡衣放在箱子里。于是我爬上车场里的一辆货车——明白了吗?我根本没有让你们把我送到这个倒霉的农庄——明白了吗?”
“这是什么,野马?”“愣头青”罗杰斯问道,兴奋得几乎忘了抽烟,“它靠什么活下来的?”
“它是嘎哩哇啦,愣头青,”野马回说,“是夜晚低地里爬在榆树上呜哩哇啦叫的东西。我不知道它会不会咬人。”
“不对,野马,”“高个子”柯林斯插嘴说,“嘎哩哇啦背上长鳍,有十八个脚趾。这是条嗅嗅蜥。它生活在地底下,吃樱桃为生。别挨得太近。它一甩尾巴可以把整个村庄都扫平。”
站在门口的山姆见过世面,叫得出圣安东尼奥所有酒吧伙计的小名,他对动物学比较有研究。
“嘿,这家伙胡子可够密的,”他评论说,“兰森,你从哪儿把他挖来的?你打算在牧场办个流浪汉收容所吗?”
“喂,”“卷毛”说,一切取笑打趣的话在他的甲胄面前都像箭镞似的纷纷跌落,“你们这些开玩笑的家伙难道没有喝醉过吗?你们尽管拿我开心。我只是喝得太多,连自己姓什么都记不得了。”
他转向兰森。“嗨,你用你那该死的大篷车把我拐带到这里——我让你把我弄到农庄来吗?我要喝点酒。我浑身都散架了。行吗?”
兰森看出那流浪汉的神经确实支持不住了。他吩咐一个墨西哥小伙子去牧场正宅弄一杯威士忌来。“卷毛”一口吞下;眼睛里闪出一缕感激的光芒——像一条忠心耿耿的猎狗的眼神那么有人味。
“谢啦,老板。”他安静地说。
“你离铁路线有三十英里,离最近的酒馆有四十英里。”兰森说。
“卷毛”有气无力地靠在台阶上。
“既然你已经到了这里,”兰森接着说,“既然你是跟我来的,我们不能把你扔在草原上不管。一只兔子都能把你撕成碎片。”
他把“卷毛”领到牧场存放车辆的大棚屋,支起一张帆布床,拿来几条毛毯。
“你实实足足睡了二十四小时,”兰森说,“不见得再能睡。不过你可以在这里过夜,待到明天早晨。我让佩德罗给你弄点吃的来。”
“睡觉!”“卷毛”说,“我能睡上一星期。喂,哥们,你身边有棺材钉子吗?”
兰森·特鲁斯德尔那天赶车跑了五十英里。不过他还有事要做。
老“凯欧瓦”特鲁斯德尔坐在大柳条椅上,在一盏大煤油灯下看书。兰森把一捆刚从城里捎回的报纸放在他手边。
“回来啦,兰森?”老头抬眼说。
“儿子,”老“凯欧瓦”接着说,“我整天在想一件我们已经谈过的事。我要对你再说说清楚。我为你操了一辈子心。为了保护你,我同狼斗,同印第安人斗,同更坏的白人斗。你很小的时候就没有了母亲。我教你打枪要正派,骑马要拼命,活得要干净。后来我使劲儿干活,攒了不少钱,以后都是你的。兰森,等我百年之后,你就是个有钱的人。我造就了你。我像美洲虎舔虎崽似的呵护你,让你有了模样。你不属于你自己——你首先应该是特鲁斯德尔家族的一员。好吧,关于柯蒂斯家的那个姑娘,还有什么可以废话的吗?”
“我再一次告诉你,”兰森慢吞吞地说,“只要我姓特鲁斯德尔,只要你是我父亲,我绝不和柯蒂斯家的姑娘结婚。”
“好孩子,”老“凯欧瓦”说,“你现在去吃晚饭吧。”
兰森到了后面的厨房。墨西哥厨师佩德罗利索地站起来,去端热在火炉上的食物。
“一杯咖啡就行了,佩德罗,”兰森站着喝了咖啡。接着又吩咐厨师说:
“有个流浪汉躺在车棚里的帆布床上。给他弄些吃的。最好够两个人的量。”
兰森出了厨房,朝茅屋走去。一个小伙子急忙跑来。
“曼努埃尔,你能替我去牵小牧场上的瓦米诺斯吗?”
“当然能,先生。两小时前,我在大门那儿见到它。它身上还有一根拖绳。”
“那就去抓住它,尽快备好鞍。”
“我这就去,先生。”
兰森骑上瓦米诺斯,向前稍稍俯身,两腿一夹,飞快地朝东跑去,路过商店时,看见山姆坐在月光下拨弄吉他。
提起瓦米诺斯,还得啰嗦两句。瓦米诺斯是匹暗褐色的快马。墨西哥人有许多形容马匹毛色的词儿,管它叫“格鲁约” 。其实它的毛色灰中带蓝,还有红褐色斑点。背上从鬃毛到尾巴有一道黑纹。它日行千里,夜行八百;勘察人员一辈子走过的路都不及它一天跑的多。
到了“美洲野牛”牧场正宅以东八英里的地方,兰森放松两膝,瓦米诺斯便在一株巨大的金雀花树下站停。金雀花香气浓郁,胜过法国的玫瑰。月光下,地面像是一个玻璃盖着的大碗。林中空地五只长耳兔跳跳蹦蹦,小猫似的在玩耍。往东再过去八里路,一点淡淡的亮光像是落到地平线上的星星。骑马赶夜路的人常常凭它来确定自己的方位,知道那是榆树牧场的灯光。
十分钟后,叶娜·柯蒂斯骑着一匹名叫“跳舞”的栗色小马跑到树下。两人探近,高兴地握手。
“我应该到离你家再近一些的地方等你,”兰森说,“你总是不同意。”
叶娜笑了。在柔和的光线下露出洁白的牙齿和无畏的眼神。尽管月光如水,金雀花散发的芳香扑鼻,情人兰森·特鲁斯德尔的模样英俊挺拔,她并没有故作多情。不过她来了,从家里骑马赶了八英里路来同他相会。
“我对你说过多次,兰森,”她说,“我是在半道上迎接你的姑娘。总是半道相迎。”
“怎么样?”兰森带着询问的语气说。
“我提过了,”叶娜叹了一口气,“晚饭后,我以为他情绪很好,对他提了这件事。兰森,你有没有惊醒过一头你误以为是猫的狮子?他几乎把牧场闹得底朝天。没有希望了。我爱我爸爸,兰森,我害怕——我怕他。他要我答应不同特鲁斯德尔家的人结婚。我答应了。就这样。你运气怎么样?”
“也一样,”兰森慢吞吞地说,“我答应他,他的儿子绝不和柯蒂斯家的人结婚。不知怎的,我不忍心违反他的意愿。他太老了。真抱歉,叶娜。”
那姑娘在鞍上凑过来,把手放在兰森搁在鞍头的手上。
“即使你我不能在一起,”她激动地说,“我仍会爱你的。现在我非走不可了,兰森。我是偷偷溜出来,自己替‘跳舞’备的鞍。晚安,兰森。”
“晚安,”兰森说,“骑马时留心獾洞。”
他掉过马头,朝相反的方向跑去。叶娜在马背上回头,清晰地喊道:
“别忘了我是在半道上迎接你的姑娘,兰森。”
“什么家族世仇争斗统统见鬼去吧。”兰森骑马回“美洲野牛”牧场时恨恨地冲着风说。
兰森把马放归小牧场,回到自己的房间。他想把那年夏天叶娜去密西西比州小住时写给他的信取出来看看,那些信扎成一捆藏在老柜子最底下的抽屉里。抽屉卡住不动,他使劲一拉,抽屉脱了出来,撞得他脚杆骨好痛。一张颜色发黄的折起的信纸飘落下来,没有封皮,也许是从上层的抽屉里掉出来的。兰森捡起来,好奇地凑近灯光看看内容。
他随即拿起帽子,去到一间墨西哥人居住的茅屋。
“胡安娜大妈,”他说,“我想找你谈谈。”
一位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墨西哥老太婆从小凳子上站起来。
“你坐下说,”兰森脱掉帽子,自己坐在茅屋里惟一的椅子上。“我究竟是什么人,胡安娜大妈?”他用西班牙语问道。
“堂兰森,你是我们的好朋友和老板。你干吗问这个?”老太婆莫名其妙地问。
“胡安娜大妈,我究竟是什么人?”他严厉地盯着她的眼睛,又问了一遍。
老太婆显出惊恐的神色,两手摸弄着黑头巾。
“我究竟是什么人,胡安娜大妈?”兰森再追问道。
“我在‘美洲野牛’牧场生活了三十二年,”胡安娜大妈说,“原以为等我埋在花园后面的小山岗底下后,这些事永远不会有人知道。把门关上,堂兰森,我说。我看出来你已经有点察觉。”
兰森在胡安娜大妈的屋子里谈了一个小时。他回正宅时,车棚里的“卷毛”叫住了他。
那个流浪汉坐在帆布床上,晃着腿在抽烟。
“哥们,”他嘟嘟囔囔说,“你把人绑架来可不能这样对待。我去商店借了一把剃刀,刮了脸。但是人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喂——你能行个好,再给一杯酒吗?我根本没有求你把我弄到这个该死的农庄来。”
“你起来,站到亮光底下去。”兰森仔细打量着他。
“卷毛”不情愿地站起来,挪了一两步。
他的脸刮干净后似乎变了样。头发从前额右侧朝后梳,形成奇特的波纹。月光缓和了酗酒造成的损害;端正的高鼻子和轮廓分明的下巴使他的相貌几乎显得高贵。
兰森坐在帆布床头,好奇地瞅着他。
“你从哪里来——有没有老家或者亲人?”
“我吗?我本是贵族,”“卷毛”说,“我是雷金纳德爵士——噢,得了吧。我什么都不是;我对我的上辈一无所知。从我记事的时候开始,我就是流浪汉。喂,老兄,今晚你能不能再给点喝的?”
“你回答我的问题,也许可以考虑。你怎么流落街头的?”
“我吗?”“卷毛”说,“我很小就干上了这一行。不得不干。我记得最初管我的是一个名叫‘牛排’查利的又大又懒的流浪汉。他逼我挨家挨户地去乞讨。当时我很矮小,还够不着门闩。”
“他有没有告诉过你,他是怎么把你弄到手的吗?”
“有一次,他清醒时对我说,他是用一把旧的六响手枪和六枚铜币从一群醉醺醺的墨西哥剪羊毛工那里把我换来的。但是有什么用?我只知道这些。”
“好吧,”兰森说,“看来你确实是无主的牛。我替你打上‘美洲野牛’牧场的烙印。明天让你去一个营地干活。”
“干活!”“卷毛”嗤之以鼻说,“你以为我能干什么活?你以为我能像商店里那个红衬衫、黄皮鞋的人所说的那些傻小子似的追母牛,在疯羊后面蹦蹦跳跳吗。算了吧。”
“哦,你习惯以后会喜欢的,”兰森说,“好吧,我让佩德罗再给你端一杯酒来。我相信在我调教之下你能成为一流的牛仔。”
“我吗?”“卷毛”说,“我为你派我去照顾的那些牛感到惋惜。它们自己照顾自己更好些。请别忘了我的睡前酒,老板。”
兰森回正宅之前去商店转了一下。山姆·雷维尔依依不舍地脱了鞋,正准备上床。
“明天一早圣加百列营地有人来吗?”
“‘高个子’柯林斯来取邮件。”山姆说。
“告诉他,”兰森说,“把那个流浪汉带到营地去,在我到营地之前别放他走。”
第二天下午,兰森·特鲁斯德尔到了营地下马时,发现“卷毛”坐在毛毯上,挖空心思地想出种种骂人的话。牛仔们谁都不理睬他。他浑身尘土污泥,衣服已经不成模样。
兰森走到营地工头“公鹿”拉布那儿,简略地说了几句话。
“他是个彻头彻尾的二流子,”“公鹿”说,“他不肯干活,我从没见过这么耍无赖的东西。我不清楚你打算怎么处置他,所以让他干坐着。他似乎觉得这样很合适。弟兄们早就看他不顺眼,不过我对他们说,你留着他也许有用。”
兰森脱掉上衣。
“我知道我的工作十分困难,公鹿,但是非干不可。我必须把那家伙磨炼出一个人样来。我来营地就是这个目的。”
他走到“卷毛”面前。
“老弟,”他说,“你认为洗个澡,和同胞们坐在一起时不必让他们捂着鼻子,是不是好些?”
“你靠边待着吧,”“卷毛”讽刺说,“小威利想洗澡的时候会找托儿所保姆的。”
十二码外有个水塘。兰森抓住“卷毛”的一个脚踝,把他像一袋土豆似的拖到水塘边。然后像链锤运动员那样抡起那个有碍公共卫生的人,远远地扔进水塘。
“卷毛”爬上岸,像海豚似的喷着水。
兰森拿了一块肥皂和一条粗毛巾等着他。
“到池塘那头去用肥皂洗洗,”他说,“‘公鹿’会在货车里给你找些干净的衣服。”
流浪汉乖乖地照办了。开晚饭时,他回到营地,穿着一件新的蓝衬衫和褐色的帆布衣裤,简直认不出来了。兰森斜眼观察他。
“老天爷,我希望他不是懦夫,”他暗忖道,“希望最后弄清楚他不是个懦夫。”
他的疑虑很快就烟消云散。“卷毛”笔直走到他面前,淡蓝色的眼睛里冒着火。
“我现在打理干净了,”他别有用意地说,“也许你想同我聊聊。你们以为有好戏可看,是不是?你们这些乡巴佬以为一个人走投无路就可以随便欺侮,是不是?好吧。这下你满意了吧?”
“卷毛”朝兰森左颊使劲抽了一巴掌,在他晒黑的皮肤上留下暗红的手印。
兰森快活地笑了。
随之而来的一场打斗直至今天仍是牛仔们的话题。
“卷毛”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颠沛流离时学会了自卫的技巧。牧场主具备的是充沛的气力、健康体魄的平衡和有规律生活带来的耐力。两人旗鼓相当。没有正式的搏击回合。良好生活习惯的素质最终占了上风。在牧场主笨拙然而有力的打击下,“卷毛”最后一次被击倒时躺在草地上起不来了,但眼光里仍不服输。
兰森到水桶那儿,用承接的流水洗去下巴一处伤口的血。
他脸上露出满意的微笑。
兰森在圣加百列营地对那流浪汉进行了一个月的改造,假如教育家和道德家了解课程细节也许会大有裨益。牧场主没有什么高明的理论——他的教育学的全部家底或许只限于驯服野马的知识和对遗传的信念。
牛仔们看出老板试图把他派到他们中间来的那个怪物改造成一个男子汉;大家心领神会,自动组成了助手团。他们自有一套办法。
“卷毛”上的第一课印象深刻。他开始对肥皂和水有了好感,甚至亲密无间。最让兰森高兴的是他的培训对象每上一个台阶都能巩固成绩。不过台阶和台阶之间的距离有时很大。
有一次,他把食品帐篷里珍藏的、准备治疗响尾蛇咬伤的一夸脱威士忌酒拿到了手,喝得酩酊大醉,在草地上躺了十六个小时。但是当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时,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拿了肥皂和毛巾到水塘边去。还有一次,当牧场送来一篮新摘的西红柿和洋葱让营地尝鲜时,“卷毛”在牛仔们回营地吃晚饭前吃得一点不剩。
牛仔们便以他们自己的方式惩罚他。他们除了回答他的问话外,三天不理睬他。对他说话时礼数周全。他们自己相互开玩笑,亲热地打闹,友好地叱喝,但是对“卷毛”客客气气。他看在眼里,正如兰森所希望的那样心里感到刺痛。
有一夜,刮起湿冷的北风。营地里年纪最轻的威尔逊发烧病倒,已经躺了两天。天亮时,乔起来准备早餐,发现“卷毛”靠着食品车的轮子坐着睡了一宿,身上只搭着一条马鞍垫毡,原来“卷毛”把自己的毛毯盖在威尔逊身上,为他抵御风雨。
三天后,“卷毛”裹在自己的毛毯里准备睡觉。牛仔们悄悄起来,着手布置。兰森看到“高个子”柯林斯用套索拴住一个马鞍的鞍头。别的牛仔掏出了六响手枪。
“弟兄们,”兰森说,“我很领你们的情。我本来就希望你们这么做,只不过由我提出来不太合适。”
五六把手枪乒乒乓乓响起来,夹杂着可怕的喊叫,“高个子”柯林斯策马拖着那副马鞍,在“卷毛”的帆布床周围狂奔。那是牛仔们轻轻弄醒受害者的方式。他们按照牧牛营地的规矩小心地把他戏弄了半个小时。他稍有抱怨,他们就把他按在毛毯里,用皮绑腿抽打。
这一切说明“卷毛”已经赢得了荣誉,在接受牛仔们的嘉奖。他们再也不对他客客气气了。他将成为他们的伙伴,同甘共苦的马背上的弟兄。
玩笑开完后,大家争先恐后地到乔煮在篝火上的大咖啡壶那儿舀一杯临睡前的咖啡。兰森仔细观察新授勋的骑士,看他是不是懂得这一切的含义,是不是不负众望。“卷毛”端着他的咖啡,一瘸一拐地走到一根原木那儿坐下。“高个子”柯林斯过去坐在他旁边。“公鹿”也走过去坐在他的另一边。“卷毛”笑了。
随后,兰森给“卷毛”配备了坐骑马鞍,把他交给“公鹿”拉布,吩咐拉布完成以后的课程。
三星期后,兰森从牧场骑马去当时驻在蛇谷的拉布的营地。弟兄们在备鞍,正要出去干活。他找到了“高个子”柯林斯。
“那匹野马怎么样了?”他问道。
“高个子”柯林斯咧嘴笑了。
“兰森·特鲁斯德尔,你伸手就可以碰到他,”他说,“你高兴的话还可以同他握握手,他白得你认不出来,再说,营地里没有比他更棒的了。”
兰森再看看站在柯林斯旁边的那个脸刮得很干净、晒得黢黑的、笑容满面的牛仔。难道这就是“卷毛”?他伸出手,“卷毛”的握力像驯马师那么大。
“我有事要你回牧场。”兰森说。
“行,哥们,”“卷毛”痛快地说,“不过我还要回来。老兄,这地方太好了。同这批人一起赶牛比什么都有意思。他们都是有趣的伙伴。”
他们在“美洲野牛”牧场正宅下了马。兰森让“卷毛”在起居室门外等着,他自己先进了屋。老“凯欧瓦”特鲁斯德尔在桌边看报。
“早上好,特鲁斯德尔先生。”兰森招呼说。
老人倏地转过白发苍苍的头。
“这是什么意思?”他说,“你怎么称呼我先生——?”
他看到兰森的脸色时便停住不说了,拿报纸的手微微发抖。
“孩子,”他慢慢接着说,“你是怎么发现的?”
“没关系,”兰森微笑着说,“我让胡安娜大妈告诉我的。出于偶然,但是没关系。”
“我一直把你当亲儿子。”老“凯欧瓦”声音颤抖说。
“胡安娜大妈全告诉我了,”兰森说,“她告诉我,当初我在一批去西部探矿的移民的大篷车里,还是个邋里邋遢的小不点儿,你收养了我。她还告诉我,你自己的孩子走失或者被拐走了。她说,那天一批剪羊毛的人狂饮之后离开了牧场。”
“我们的孩子走失时只有两岁大,”老人说,“接着来了那批移民的大篷车,他们有个小孩,带着碍事,不想带了;我们就收养了你。我不想让你知道。此后我们没有自己孩子的消息。”
“他就在门外,除非我大错特错。”兰森说着打开门,招呼外面的人进来。
“卷毛”走进来。
谁都不可能怀疑。老人和小伙子长着同样有波纹的头发,同样的鼻子、下巴、脸形和淡蓝色的眼睛。
老“凯欧瓦”急切地站起来。
“卷毛”好奇地环顾房间,脸上现出困惑的神情。他指着对面的墙壁。
“那个滴答滴答呢?”他心不在焉地问道。
“那个钟,”老“凯欧瓦”大声嚷道,“那里本来挂着一个能走八天的钟。你怎么——”
他转过身看兰森,但是兰森已经不在了。
瓦米诺斯,那匹有暗红斑点的暗褐色快马,已经驮着兰森朝西跑出一百码远,穿破尘埃和槲树丛,向榆树牧场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