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你们谁都不至于因为看到一篇动物的投稿而惊异得从座位上跌下来的。吉卜林先生 和许多别的人已经证明,动物能用有利的英语表达自己的意思,如今的杂志每期都刊登一篇动物故事,除了那些固步自封的月刊。
但是,你们不必费心在我这篇东西里寻找自以为是的文学,这里不像《丛林故事》那样,没有会说话的贝亚熊、斯奈科蛇、塔曼诺虎。我只不过是一条黄狗,在纽约的廉租公寓里活了大半辈子,老是睡在旮旯里一条旧棉缎衬裙上面(就是她在朗肖尔曼夫人的宴会上泼翻葡萄酒弄脏的那条),可不能指望我在语言艺术方面耍什么把戏。
我生下来就是一条小黄狗;出生日期、地点、血统和体重不详。我记得的第一件事是一个老大妈把我装在提篮里,在百老汇路和第二十三街口上想把我卖给一位胖太太。哈伯德大妈使劲替我吹嘘,把我说成是纯种的波米兰尼亚-汉勃尔顿-红爱尔兰-交趾支那-斯托克坡吉斯猎狐小狗。胖太太在她购物袋里白要来的厚绒布样品中间寻找一张五元钞票,折腾了好半天,终于拿了出来。从那时起,我成了宠物——妈妈的宝贝疙瘩。亲爱的读者,一个体重二百磅、散发着卡曼勃特奶酪和西班牙皮革气味的女人把你抱起来,用鼻子在你身上到处乱蹭,不停地用埃玛·埃默斯 的声调说“哦,妈妈的心肝宝贝,小乖乖,小东西,小淘气”的情景,你们可曾见识过?
我从纯种的小黄狗长成像是安哥拉猫和一箱柠檬杂交而生的、身份不明的大黄狗。但是我的女主人丝毫没有怀疑。她认为诺亚带上方舟躲避洪灾的两条太古时代的小狗是我祖先的一支旁系。有一次,她带我去麦迪逊广场花园参加西伯利亚警犬评奖大赛,两个警察费了不少口舌才没让她进去。
现在我给你们说说公寓的情况。房屋是纽约常见的那种,门厅地面铺的是高级帕罗斯大理石,一楼以上却是最便宜的鹅卵石。我们住的一套房间要上三——嗯,不是三段楼梯——而是三级台阶。我的女主人租下时没有家具,她搬来一些常见的东西——一九〇三年生产的有软垫的客厅古董家具,日本艺妓的彩色石印画,画的背景却是哈莱姆黑人区的一家茶馆,橡胶盆景和丈夫。
我凭天狼星起誓!那是我为之感到伤心的两足动物。他身材矮小,黄沙色的头发和络腮胡子,同我的毛色很相似。怕老婆吗?——嗯,反正巨嘴鸟、火烈鸟和鹈鹕都可以数落他。他擦着盘子,听我的女主人数说二楼那位穿松鼠毛皮大衣的女人挂在晾衣绳上的乱七八糟的便宜货。每晚她自己吃饭,吩咐他牵我到外面去遛遛。
假如男人知道女人独自在家时是如何打发时光的,他们就不会娶老婆了。她们看劳拉·里恩·吉贝连环画,吃薄片花生糖,往脖子上抹一点杏仁面霜,放着一堆盘子不洗,同送冰人瞎聊半个小时,看一扎旧的信件,吃两块酸黄瓜,喝两杯麦乳精,从窗帘窟窿里窥探天井对面人家在干什么,一待就是一小时——这就差不多了。他下班回家前二十分钟,她拾掇一下屋子,整整衬在里面的假发卷不让它露出来,搬出许多针线活做上十分钟唬唬老公。
我在那套公寓里过着猫狗不如的日子。我几乎整天躺在旮旯里,望着那个胖女人消磨时光。有时我睡着了,做一些美梦,像狗应该做的那样在外面追猫,一直追到地下室,朝着戴无指黑色手套的老太太嗥叫。那个胖女人就会扑上来喋喋不休地说许多莫名其妙的废话,还吻吻我的鼻子——我又能怎么样?狗总不能吃素过日子呀。
我开始替哈贝感到难过,一点不假,我们太相似了,外出时人们也注意到了;于是我们避开摩根的马车常经过的街道,专挑穷苦人居住的小巷,去爬现在还没有融化的去年十二月的雪堆。
一天傍晚,我们正这样在散步,我尽量模仿得过奖的圣比纳救护犬的模样,老家伙则摆出不想宰掉演奏门德尔松的《婚礼进行曲》的手摇风琴艺人的神气,我抬头望着他,用我的方式说:
“你干吗这样愁眉苦脸,嘴巴紧闭的老蛤蜊?她又不会来吻你。你又不必坐在她膝头听她唠唠叨叨地胡扯。你应该为自己不是一条狗而庆幸。打起精神来,本尼迪克 ,扫去你脸上的愁云吧。”
那个婚姻不幸的人低头看看我,神情中几乎带着犬类的悟性。
“哟,狗啊,”他说,“好狗啊。你几乎像是会说话似的。怎么回事呀,狗儿——该死的。”
该死的!会说话!
当然啦,他不可能理解。人类无从了解动物的语言。狗和人可以相互交流的惟一地方是在小说里。
住在门厅对面一套公寓里的太太养着一条黑色背脊、褐色头脚的 犬。她的丈夫每晚牵它到外面去遛一圈,回来时兴致很高,吹着口哨。一天,我在门厅里同那条 犬碰碰鼻子,要它披露其中奥妙。
“喂,摇尾巴的朋友,”我说,“你知道,真正的男子汉是不喜欢在公共场合当狗保姆的。我从没有见过被狗牵着的人有他这么好的兴致,人们多看他一眼,他也不会生气。你的主人每次回来得意洋洋,像是从帽子里变出鸡蛋的业余魔术师。他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你不至于说他的高兴是真心的吧。”
“他吗?”那条 犬说,“他利用自然界本身的补救办法。他喝得晕头转向。我们最初外出时,别人都趾高气扬,他却羞愧得像孙子似的。我们去过八家酒吧之后,他再也不在乎了,不管皮带的另一头是条狗还是一条鲶鱼。我为了避免被酒吧那些旋转门夹住,尾巴也短了两英寸。”
从 犬那里得到的点子让我开了窍。
一天傍晚六点钟左右,女主人吩咐他别磨磨蹭蹭,快带“爱爱”去呼吸新鲜空气。真对不起,那是她称呼我的名字,我一直瞒着各位。那条黑色背脊、褐色头脚的 犬被叫做“甜甜”。我觉得只要你能追赶一只兔子,你就比他高出一头。可是“爱爱”这个名字像是拴在尾巴上的铁皮罐头一样,张扬得有伤自尊心。
到了一条安静街道的保险地方,我在一家诱人的、正派的酒吧前面绷紧了监护人牵我的皮带。我义无反顾地朝门口奔去,使劲嗥叫,像是报上说的艾丽斯在小溪边摘百合花,陷进了泥淖,那条跑回去通知家人的义犬。
“嘿,真见鬼,”老家伙咧嘴笑着说,“这条柠檬汽水的深黄色崽子准是要我进去喝一杯。我想想——我多久没有踏进酒吧门了?看来我得——”
我知道他已经落进我彀中。他找了一张桌子坐下,要了热苏格兰威士忌。他让坎贝尔的军队源源不断开来 ,有一小时之久。我坐在他身边,尾巴拍打着地板召唤侍者端酒,吃着免费快餐,质量极好,不是公寓里的女主人在男主人回家八分钟之前从熟食店买来冒充自制的破玩意儿可以媲美的。
当除了黑面包以外的苏格兰产品全部告罄时,老家伙把我的皮带从桌子腿上解开,在外面像渔夫耍大麻哈鱼耍我。他取下我的项圈,扔到街上。
“可怜的狗啊,”他说,“好狗啊。她不会再吻你了。真丢人。好狗啊,你走吧,让电车把你轧死,愿你幸福。”
我不肯离去。我在老家伙的腿边跳跳蹦蹦,快活得像是地毯上的巴儿狗。
“你这个头上长跳蚤的、追土拨鼠的家伙,”我对他说,“你这个朝月亮乱吠的、偷蛋吃的猎兔犬,难道你不明白我不想离开你吗?难道你不明白我们俩都是树林里的小狗,狠心的太太老是拿擦盘子的毛巾找你麻烦,拿除蚤搽剂和我捣乱,还要在我尾巴上系个粉红色的蝴蝶结吗?我们为什么不一走了之,永远做伙伴?”
也许你会说他听不懂,也许他真的不懂。不过热威士忌似乎还在起作用,他默默站了一会儿,使劲思考。
“狗啊,”他终于开口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活不了几辈子,活过三百年的极少极少。如果我再见到那套公寓,我就是混蛋,你再见到,你就比我更混;那不是抬举你我。我愿意以六十赔一的赌注打赌,那条名叫‘到西部去’的赛狗准赢。”
虽然没有皮带,我跟在主人身边跳跳蹦蹦,到了第二十三街的轮渡码头。一路上的猫发现造化给了它们可以张开的爪子不是没有道理的。
到了哈得孙河对岸的新泽西,我的主人对一个站着吃葡萄干圆面包的陌生人说:
“打两张票,我和我的狗要去落基山脉。”
但是让我最高兴的是我的主人揪住我的双耳,痛得我叫起来,他说:
“你这个不起眼的、猴子脑袋、老鼠尾巴、硫磺颜色的擦鞋门垫的崽子,你知道我要叫你什么吗?”
我想到了“爱爱”,哀叫起来。
“我要叫你‘彼得’。”我的主人说,假如我有五条尾巴,我会全摇起来庆祝这一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