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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佬

有两三件事我想知道。我不喜欢为神秘的东西所困扰。于是我开始探索。

我花了两个星期才弄清楚妇女们衣服盒里装的是什么。然后,我着手打听为什么床垫总是分成两块。这种认真的问题最初招来了猜疑,因为听来像是一个谜。我终于查明,床垫分两块制造的设计,目的在于减轻铺床的妇女们的负担。我傻乎乎地刨根问底,想了解既然如此,两块的尺寸为什么不一般大小;在这个问题上却碰了壁。

我渴望从知识的源泉得到启发的第三件事是所谓“城市佬”究竟是何等人物。照说这种典型在我心目中不应该模糊。我们在理解任何事物之前,必须对它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即使那个概念是想象出来的。我现在想象中的约翰·多伊的模样,像钢板画那般清晰。他眼睛淡蓝色;穿着褐色的坎肩和发亮的黑哔叽上衣。他老是站在阳光下,嘴里嚼着什么;他把小刀半阖起来,随后又用拇指顶开。如果有谁的社会地位比他高一点,那准是一个身材高大、脸色苍白的人,袖口里面露出蓝色的手链,坐在保龄球场附近的擦皮鞋的椅子上,身上一定有些绿松石的饰物。

但是,要勾勒城市佬的模样时,我想象的画布一片空白。我猜想他有超脱的冷笑(像龇牙咧嘴的柴郡猫的笑容)和可以脱卸的活袖口;仅此而已。于是我向新闻采访记者请教。

“嗯,城市佬么,”他说,“是处于‘游手好闲者’和‘俱乐部会员’之间的人物。很难说得确切——菲什夫人的招待会和私人拳击赌赛他都要插一脚。他既不属于贪图安乐俱乐部,也不属于‘杰里·麦克盖根白铁学徒工左撇子杂烩协会’。我不知道怎么向你确切地描绘他。凡是出事的地方你都可以看到他。是啊,我想他应该是一种典型人物。每晚穿着礼服;三教九流的内幕无不熟悉;他叫得出市里每一个警察和侍者的小名。不,他从不同女人外出。一般喜欢独来独往,或者和另一个男人一起。”

我的记者朋友走开了,我继续朝前逛去。这时候,里亚尔托 的三千一百二十六盏电灯亮了。人们经过我身边,但不能使我驻足。情欲的眼光投射到我身上,但不伤我毫发。去进晚餐的人、回家的人、女店员、骗子、乞丐、演员、拦路强盗、百万富翁和外地人有的来去匆匆,有的信步闲逛,有的大摇大摆,有的鬼鬼祟祟 ,但我都不加注意。我很了解他们;看透了他们的心思;他们对我毫无用处。我要我的城市佬。他是典型,把他漏掉将是一个错误——手民误植——扯得太远啦,我们接着往下说。

我们不妨说些伦理方面的题外话。观察一家人看星期天报纸的情形是大有裨益的。各版已经拆散。爸爸急切地浏览年轻姑娘在打开的窗子前撅着屁股做健美操的图片版——不,不!妈妈专心致志地在看字谜,想猜出名字两个字都有扭丝旁的是哪一个城市,大女儿认真地在看金融版,因为上星期天晚上,一个小伙子说他把钱全投在QXZ股票上。十八岁的儿子、纽约公立学校学生威利在看一篇如何改制旧衬衫的专稿,因为他希望毕业那天领到一项缝纫奖。

奶奶捧着漫画副刊不放,一连看了两个小时;小托蒂同房地产转让版一起躺在摇篮里,自得其乐。描绘这番景象的目的是让读者安心,因为最好把故事删去几行。现在要谈到烈性饮料了。

我进了一家酒馆,侍者调威士忌酒时,我问他对“城市佬”这个名词、名称、称呼、称号、描述或者特性记述是怎么理解的。

我刚放下调酒的匙子,他就拿了过去,谨慎地说:“唔,那是指一个机灵的家伙,跟朋友喝一宿酒,不管别人怎么怂恿,都不会过量——唔,城市佬是指老油子,不管在弗莱特埃荣 的哪一层都不会晕头转向——明白了吗,我想这种解释大概能说明问题。”

我谢了他,离开酒馆。

人行道上一个救世军的少女晃着她的募捐箱,触碰我的坎肩口袋。

“你可不可以告诉我,”我问她道,“你每天走在大街上,有没有遇到一种通常叫做‘城市佬’的人物?”

“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她温柔地一笑说,“我们看到他们每晚在相同的地点露面。他们是魔鬼的贴身保镖,如果一支军队的士兵能像他们那样忠诚,他们的长官可省心了。我们到他们中间去,从他们的邪恶那里抠出几个小钱,奉献给上帝。”

她又推出募捐箱,我往里面放了十美分。

在一家灯火辉煌的旅馆前面,我的一位评论家朋友正从出租马车里下来。他仿佛很悠闲;我便向他提出我的问题。正如我深信的那样,他认真作了回答。

“纽约有一类叫做‘城市佬’的人,”他回说,“我很熟悉这个词,可是从未有谁要我对这类人物做出界定。很难向你举出一个确切的例子。我随便说说,那是一类害了爱看热闹爱打听的、无药可治的、特殊的纽约城市病的人。他们的生活每天六点钟开始。他们严格遵守穿着打扮的习俗;但是在干预同他们无关的事情方面,会像追踪麝香猫或者寒鸦的猎狗。那种人探索放荡不羁的艺术家的生活时,可以从地下室餐馆到屋顶花园,从赫斯特街到哈莱姆区 ,直到再也找不到吃意大利面条时不用刀切的地方为止。你说的‘城市佬’就爱干那种事。老是追踪新鲜的东西。他们好奇、冒失,无处不在。他们爱坐双轮马车,抽金纸箍的雪茄烟;抱怨饭店的音乐。那种人为数不多;可是他们的意见到处得到重视。

“你提出这个问题,我很高兴;我已经觉察到这种夜晚的弊病对我们城市的影响,但从未想到要加以分析。现在我懂得,你说的‘城市佬’早就应该另分一类。他们带来了一批酒类代理商和服装店;饭店的乐队应他们的要求,会演奏流行音乐而不演奏亨德尔 的作品。他们每晚到处乱转,你我最多一星期开一次眼界。街上一家雪茄烟铺遭到抢劫时,他可以朝现场的警官打个招呼,不受盘问,扬长而去,你我却要到警察局向值内勤的警官报出姓名地址,证明自己的身份。”

我的评论家朋友换了一口气,还要滔滔不绝地说下去,我赶紧抓住这个机会。

“你已经把他归了类,”我高兴地嚷着说,“你已经描绘出他在城市画廊里的肖像。但是我一定要当面见到这样的一个人。我必须根据第一手材料研究城市佬。我上哪儿才能找到他?我怎么才能辨认他?”

评论家似乎根本不在听,自顾自说下去。出租马车夫也在等他付钱。

“他是管闲事的纯粹要素;是看热闹的正宗精华;是浓缩的、净化的、无可辩驳的、无法避免的好奇和爱打听的精髓。他的鼻子总能嗅到新鲜事物;当新感觉被他消磨完的时候,他便去探索新的领域,百折不挠——”

“对不起,”我插嘴说,“你能不能举出这种类型的例子?对我说来是新的东西。我必须研究。我要找遍全市,不达目的绝不罢休。他们经常出现的地方必定在这条百老汇路上。”

“我正要在这里吃晚饭,”我的朋友说,“跟我进去吧,如果有城市佬在场,我就把他指点给你看。这里的老顾客我大多认识。”

“这会儿我不打算吃晚饭,”我对他说,“恕不奉陪了。我今晚就要去找我的城市佬,即使从炮台公园到康奈岛游乐场 ,找遍纽约也在所不惜。”

我从饭店出来,沿着百老汇路走去。对我的典型的寻求,使我呼吸的空气中都有了生活的乐趣。我在这个庞大纷繁、气象万千的城市里感到无比高兴。我悠闲地溜达着,一想起自己是大愚人村 的公民,分享着它的豪华和欢乐,参与了它的光荣和声誉,心里仿佛开了花。

我转身想穿过马路。耳边只听得一阵蜜蜂似的嗡鸣,我便同桑托斯-迪蒙 一起作了一次愉快的长时间的航行。

我睁开眼睛时,记得还有一股汽油味,便大声说:“还没有结束吗?”

医院里一位护士把不特别温柔的手按在我已经退烧的额头上。一位年轻医生走过来,咧嘴笑笑,递给我一份早报。

“想知道经过情况吗?”他快活地问道。我看了报上的消息。开头是我听到蜜蜂嗡嗡声掠过的那一刻。结尾是这几句话:

——贝尔维尤医院,据说伤势不太严重。伤者想是典型的城市佬。 6bYAaTph47VkFlEPzanWd4Ltp0SvHuQANPDCmbJcaov3AeCRLS10qkubO2eF8Z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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