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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听!哎嘿,你好!格兰维尔正歌唱泰晤士河,而且天哪,就在泰晤士河上!

可爱的小河——人生易逝

夏日的镜子映照出

天真与爱的场景。

一样的歌声抚慰人心,

一样的小河慢慢流。

爱好音乐的夏普一家正在他们的驳船上。船的名字起得很贴切,叫“阿波罗号”,上面宽敞得能安置一间大木屋。春夏的夜晚,当驳船停泊在富勒姆(Fulham)时,詹姆斯可能会在船上过夜,伴着飘满浮渣的海浪轻轻摇动。而格兰维尔对于河水的情况十分忧虑,在塔里的办公室时,把本该为国王效力的很多时间,都耗费在了撰写《评达勒姆场附近的泰晤士河被侵占》(“Remarks on the Encroachments on the River Thames near Durham Yard”)上。 [1]

佐法尼曾画过夏普一家的音乐会,却因为所画的船上的人和乐器数量与事实不符而受到了批评。 [2] 他原本是受聘画一幅一家人兴致勃勃、和谐共处的全家福,所以把远在诺森布里亚、忙于打理牧场的哥哥约翰·夏普博士(Dr John Sharp)也画了进去,这完全符合艺术自由。在其他方面,佐法尼精准地捕捉到了夏普一家人的欢庆场面。格兰维尔的一份筹备备忘录上记下了要带上船的东西:若干小提琴、定音鼓、号、詹姆斯的蛇号、格兰维尔的双簧管、单簧管和羽管键琴,以及充足的茶、面包、奶油和蜂蜜,还有长大衣(因为免不了会下雨)和两匹给“阿波罗”拉纤的大马的装备(装饰蹄子的流苏和沉重的牵鞍兜带),而且没猜错的话,还包括给爱狗鲁马准备的一根骨头——亨德尔的曲子演奏完之前,它可是很少会叫呢。船上极可能还会有威廉的那架小管风琴,家里人都很熟悉这架买来之后被他们的哥哥取名为“摩根小姐”的琴。

在水上,夏普一家要比在修女巷上演音乐会时更受赞扬,更受追捧。1767年,伊莱莎的丈夫去世,随后,这位羽管键琴演奏家返回伦敦。她在日记中记录,威尔士亲王、他的三个兄弟和随从们在河边站了半个小时,聆听音乐会,点歌让他们表演(当然会得偿所愿),音乐会结束后,还彬彬有礼地鞠躬致意。对夏普一家的颂歌和集体表演的欣赏,可能是亲王与其父在审美情趣上唯一的相同之处,因为几个星期后,国王坐在邱园的一棵老橡树下,也聆听了这家人的表演。曲目单基本上就是那些脍炙人口的曲子,如亨德尔的一首G调协奏曲(这还用说),格兰维尔吹双倍加长的长笛,而詹姆斯则在一旁吹蛇号。乔治三世十分喜欢这样的娱乐。在表演一首“佐丹尼尔先生”的歌曲时,阴暗的天空(说到底,这是英国的夏天)下起了雨,眼看就要把国王浇成落汤鸡。兄弟几人和驳船工当即把为他们自己遮风挡雨的可移动帆布天棚扯下来,跳到岸上,搭在了国王头顶那棵枝叶繁茂但却不足以遮挡大雨的橡树上。音乐表演结束后,夏普兄弟还没来得及鞠躬,他们的君主便优雅地举起帽子挥了挥,向他们表达谢意。

但是天堂也会有烦恼。几个星期后的1770年7月某天,切尔西市(Chelsea)天堂街图雷特府的威廉·班克斯夫人(Mrs William Banks)——她儿子是自然学家约瑟夫·班克斯(Joseph Banks),其时正和库克船长(Captain Cook)在澳大利亚昆士兰一起品尝大砗磲和袋鼠腰肉——突然被一阵吓人的惊叫声惊醒。通向河边的那条绿草茵茵的斜堤上传来叫骂声、掌掴声和斗殴声。她听到有个口音很重的人正拼命狂喊她的名字:“班克斯夫人,看在上帝的分上,快来救救我,他们给我设下圈套,要把我骗上船。” [3] 她出于担心(但也很审慎),便派了仆人出去一探究竟:不出所料,正是黑人托马斯·刘易斯,他躺在地上,正被三个人往水边拖,其中两人一人拽着他的一条腿。

遭到质问后,其中一人拿出一片从报纸上撕下来的纸说,他们有抓捕逃跑奴隶的启事,并且发誓他们有市长大人下达的拘捕令。仆人最好别管闲事,他们吼道,否则就是知法犯法。听到这话,仆人们有些怕了,便退到一旁,只能看着手脚被绑但仍在挣扎的刘易斯被推进水里。刘易斯已经筋疲力尽,又差点儿淹死,被扔上小船后,不住地哀叫。于是,那三人找来些小棍,塞进这个黑人的嘴里,一直塞到了喉咙处,阻止他再叫。他们把船推向深水里,划往下游,消失在黑漆漆的河面上。这艘小船经过切尔西学院和药材园时,除了船桨轻轻的划水声,再也没有传出别的声音。

了解到绑架的种种细节后,班克斯夫人立即去见了格兰维尔·夏普。到1770年,夏普的名声已经远不止会同时吹奏两根长笛。在乔纳森·斯特朗案子之后的三年里,他已经从军需局一名默默无闻的职员,变成一位虽然有些古怪,但却人人皆知、代表英国奴隶作斗争的坚定勇士。1768年,从斯特朗那里得知另一个案子后,他帮助一名女奴起诉了她的主人。这名女奴当时已经同一名自由黑人结婚,但仍被运回了西印度群岛。夏普与律师诉诸强制运输的不合法性,成功争取到了一份送这个女人返回英国(且费用由对方出)的判决。

次年,夏普出版了自己有关英国奴隶状况的详尽研究成果:《谈英国容许奴隶制甚或仅是认可个人可作为私有财产而造成的不公正与危险倾向》(“A Representation of the Injustice and Dangerous Tendency of Tolerating Slavery or Even Admitting the Least Claim of Private Property in the Persons of Men in England”)。在这本册子付梓前,夏普寄了二十份手稿给布莱克斯通和坎特伯雷大主教等位高权重之人供他们审阅,希望能将他们的批评意见纳入最终的印刷版中。且不论对他的诸位通信人有没有影响,这本册子传开后在伦敦社会引发的反响反正是让克尔和莱尔的律师们(还在告夏普兄弟偷窃他们的财产)心里打起了鼓,开始认真考虑官司如果打下去是否明智的问题。耽搁一段时间后,他们最终撤了诉。而让斯特朗的解放者们更满足的是,由于未能将此案提交审判,莱尔和克尔还被处罚支付三倍的诉讼费。

到1769年,夏普的心中已经对人口贸易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厌恶感,称之为“当灭的物”,仿佛它都可恶到了不能直接说出口一样。他写信给坎特伯雷大主教,敦促他参与到废除残酷的种植园法规运动中去,因为这些法律用“最黑暗的罪孽”玷污了英国和英国政府。(夏普曾撰文研究过《圣经》中的天谴,坚信如若坐视不管,奴隶贸易这类邪恶至极的东西终有一天会引来上帝的暴怒,让他降罪于罪孽深重的英国人。)不过,这本被他过分谦虚地称为“小册子”的书,有意避免了笼统而夸张的道德评判,转而诉诸其目标读者在法律和历史上的严谨态度,以及无可争辩的判例法记录。他坚定地指出,霍尔特法官的判决——也就是在英国,只有非人才能被剥夺王法的保护——本身就植根于英国的古老传统之中,所以约克和塔尔博特的意见已经被这一判决淘汰了。英国对真正的奴隶制深恶痛绝,已经清除了爱德华六世时代的严法酷律;由此,伊丽莎白时代的那条空气太洁净了,不适合奴隶呼吸的判决意见才得以长存。而对于奴隶订立了类似学徒拜师那种契约的说法,夏普则斥之为荒唐至极。他的册子首先要传达的是一种司法上的爱国主义,而对此,夏普丝毫不用假装就能说出来,因为他是全心全意地相信这一点。英国普通法是这个国家收到的最珍贵的馈赠,是英国式自由的基石,据此,“当灭的物”一定会被消灭。

格兰维尔·夏普成了一只不知疲倦的“公共蠹虫”:没有什么能逃过他自命不凡、投机取巧的双眼。看到一位“蓓尔美尔街的贝克福德先生”在《每日广告报》( Daily Advertiser )刊登启事,悬赏捉拿一个逃跑的“可怜又可悲的黑人男孩”或征集相关线索后,他当即联系了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此人虽是伦敦市最有钱有势的市政官和西印度群岛游说团体的核心人物,但同时也爱口无遮拦地发表一些极端观点,捍卫自由之神圣。夏普“揣测,蓓尔美尔街的贝克福德先生可能是您的一个亲戚”,于是便将这则令人不齿的启事告知了威廉·贝克福德,因为“我相信,您心里装着这个王国真正的利益、宪法和自由,打心底里盼它们好”。他还大胆地附送了一份他的“小册子”,期望能促使贝克福德用“前所未有的严肃态度”,思考一下奴隶制度和奴隶贸易问题。 [4] 他似乎认为自己可以给这些有权有势之人找难堪,迫使他们向善——一项很英国的策略。看到《公共广告报》上刊登的另一则启事后,他给卡姆登大法官大人(Lord Chancellor Camden)寄了一份报纸。该启事说:“欲售一名黑人女孩,J. B. 的私人财产——年方十一,手脚麻利,女红尚可,英语极佳,性情温和,任劳任怨——有意者请到斯特兰德大街圣克莱门特教堂后面的天使客栈,找欧文先生咨询。” [5] 鉴于“此类公开信息之频繁,定会容易摧毁种种本应为一个信奉基督教的国家增光添彩的仁慈与人道原则……我完全有理由相信,尊敬的法官大人也一定注意到了此类行为严重违反了自然法则,违反了人性与公正的原则,违反了英国既定的法律、传统和宪法,因为这才符合您一贯对这些事物秉承的那种严格且坚定的尊重,而这种尊重向来都是法官大人您的品质中最杰出的部分”。一位“来自马里兰(Maryland)的先生”写信说,他目睹了种植园主们“用牛皮或其他野蛮的武器”“鞭台” 奴隶的后背。复写之后,这些信件被分发给了夏普那份越来越长的名单上的人。他这位来自马里兰的通信人宣称,“他们在烈日下往这些人的背上倒加了盐水或菜酱的热朗姆酒,并且用玉米皮在上面揉搓”,还写了几句后来英国人攻击美国人伪善时常用的爱国辞藻:“如果我有孩子的话,我宁愿看他在伦敦的大街上当一个最卑贱的拾荒者,也不愿让他在美国做一个高高在上的暴君,背后拖着一千名奴隶。”美国以及美国人,现在被列为了暴君。

所以,托马斯·刘易斯被绑架的那天早上,班克斯夫人去格兰维尔·夏普在伦敦的寓所拜访他时,显然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听了她的讲述后,二人一起去找威尔士法官,获得了一份释放刘易斯的令状。接着,他们去了格雷夫森德,取得市长对令状的认可后,班克斯夫人的仆人试图把令状交给那艘准备把刘易斯押往牙买加、名为“雪号”船的船长,但此人粗暴地拒绝了令状,并准备起航。拒绝承认失败的夏普随即挨个去找治安法官,并纠缠着市长大人,直到他得到了该得的东西:一份人身保护令。因为逆风,“雪号”船被迫滞留在唐斯丘陵(The Downs),班克斯夫人的仆人彼得快马加鞭地带着保护令来到了南海岸的斯皮特海德(Spithead)。从斯皮特海德划着船登上“雪号”后,彼得发现托马斯·刘易斯“被绑在主桅杆上,泪流满面,悲痛地最后看了一眼那片迅速从视线中消失的自由大地”。 [6] 保护令被及时送到了船长手里,但接到之后,他“愤怒得无以复加”,以海员们那种惯有的诅咒方式破口大骂,“不过,他最终意识到了反抗国法会带来的严重后果,只得放人。传令的彼得这才把喜极而泣的俘虏安全带上了岸”。 [7]

回到伦敦后,刘易斯向夏普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他出生在西非的黄金海岸(Gold Coast),原本是个自由人,父亲去世后,同叔叔一起生活。有一天,一个英国军官和他搭讪,问他愿不愿意去别国学英语。托马斯便跟着那位军官去了,结果却现自己要被送去的地方是圣克鲁兹,而英文根本不是那里的通用语。后来,他给一系列的雇主做过工,其中一个叫罗伯特·斯塔皮尔顿(Robert Stapylton)的,把他带到了波士顿和纽约。但在这些过程中,无论是当贴身仆人,还是服务员或者理发师的助手,刘易斯都领过工资,单凭这个情况就足以证明他从来都不是财产奴隶。在一次海难中,刘易斯被一名西班牙船长抓住,带到了哈瓦那。在那里,他又机缘巧合地遇到了罗伯特·斯塔皮尔顿,便向他求救。斯塔皮尔顿宣称刘易斯是他的财产,并带着他先后去了费城、纽约和伦敦。现在,情况已经显而易见,他在哈瓦那被救的代价,就是永久地成为斯塔皮尔顿的奴隶。斯塔皮尔顿说自己是个仁慈的雇主,而证据是他曾把刘易斯送到圣乔治医院治病,但外科医生作证时却说,斯塔皮尔顿向他询问刘易斯的治疗进展,是为了等刘易斯病好后,可以被“送走”。刘易斯很清楚自己的危险处境,生怕被卖到加勒比海地区,曾先后逃跑过两次,但两次都被抓回来了。

第二次绑架发生在7月2日晚上。斯塔皮尔顿显然知道该去哪儿找刘易斯,见到他后,坚持说自己绝无恶意。看到雇主现在已经又老又盲,刘易斯就相信了他。但实际情况是,可能正是因为斯塔皮尔顿越来越老态龙钟,急需钱用,所以才想赶紧把刘易斯卖掉。不管是何原因,他反正是精心布下了绑架刘易斯的罗网。斯塔皮尔顿说,他怕引起海关人员的注意,把若干箱茶叶和杜松子酒存放在了切尔西学院码头,但现在有点儿担心,想让刘易斯把它们弄回来——可能还答应了会给他一笔酬金。斯塔皮尔顿又告诉刘易斯,自己的手下的船工理查德·科尔曼(Richard Coleman)会带他去码头,但为了保险起见,需要绕远路去。(科尔曼后来作证说,斯塔皮尔顿找到他,要他“带那个黑人去”。)走到药材园和天堂街中间的一条小巷里后,另外两个船工阿伦·阿姆斯特朗(Aaron Armstrong)和约翰·马洛尼(John Malony)偷袭了刘易斯,他的尖叫传到天堂街的图雷特府,最终使事件败露。

五天之后,在指控斯塔皮尔顿侵犯人身的自诉中,刘易斯、格兰维尔·夏普、班克斯夫人向大陪审团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夏普担心大陪审团不可能为了一个黑人的侵犯指控而做出正式控告的决定。但托马斯·刘易斯获得解放的机会,一直以来都是许多的白人男性和女性共同努力的成果:班克斯夫人;将事件经过一五一十告诉她的仆人们;为了追“雪号”船,策马先去格雷夫森德,又去斯皮特海德的彼得;当然最重要的,还有自告奋勇为黑人解放事业奔走的夏普一家。事实上,从陪审团宣布控告到法庭正式审理的七个月里,班克斯夫人和格兰维尔·夏普一直都十分关心托马斯·刘易斯的福祉,而这种关心既是出于保住主要证人的需要,也是因为他们确实在为这个人本身的安全着想。为了保证刘易斯的安全,班克斯夫人想安排他住进一个名叫约翰·托马斯(John Thomas)的黑人仆人家,但托马斯随主人去了殖民地后,她忧虑地告诉夏普,自己很担心现在刘易斯既失去了保护,又会失业。显然,他们还很忧心刘易斯和他的案子能否在庭审上经得住检验,尤其是据他们所知,刘易斯一直在逃避被派来指导他的教员,一想到要出庭便焦虑不已。班克斯夫人和夏普后来实在担心得厉害,就去找斯塔皮尔顿,提出如果他愿意就绑架刘易斯公开道歉,并郑重签署一份经过公证的誓言,保证刘易斯的人身安全和自由,他们就可以撤诉。但是,斯塔皮尔顿察觉到对手不太看好此案的审判结果,因此不仅拒绝妥协,而且通过律师表明,自己一定要到王座法院上打这场官司——显然,他推测自己在那儿获得无罪判决的可能性最大。

就这样,1771年2月21日,刘易斯诉斯塔皮尔顿及两名船工的案子开审了。主审法官是曼斯菲尔德伯爵,而且不同寻常的是,这位习惯上不采用陪审制度的首席大法官,这次却召集了陪审团。或许是陪审团的出现突然使那位老船长对判决结果感到更悲观吧,所以在开庭前一天,他打算先下手为强,带着一帮抓丁队的人去抓托马斯·刘易斯。当时,刘易斯正在法庭附近的一家咖啡屋坐着等待传唤。但抓人计划明显思虑不周,因为刘易斯的律师就在近旁,正好拦下了这场抓捕,并威胁那些参与者,如果继续抓人的话,将面临严重后果。

对于托马斯·刘易斯的命运,夏普当然是全力以赴要扭转,但他也把这场审判当成了对他那本“小册子”的一次等待已久的司法检验。这本册子里的基本原则是,根据英国普通法,任何人都不能被视作财产;所有男人、女人、儿童,不论肤色,都受到王法的同等保护。起诉方的律师约翰·邓宁(John Dunning)特别忠实于夏普的册子,在法庭上一边举着它,一边用手指着其中的核心论点,反反复复地引用。

但是,曼斯菲尔德伯爵却拒绝被带到沟里。他告知陪审团,此案的核心问题并非像邓宁强调的那样,是英国究竟是否将个人视为财产,而是具体到刘易斯身上的话,能否证明他在被绑架时是斯塔皮尔顿的财产。原告律师选择在法庭上陈述刘易斯的生平经历——他在黄金海岸出生时是自由人;父亲死后,他和叔叔生活在一起;1762年左右,他签订契约,成为当时还是船长的斯塔皮尔顿的仆人,并随他去了美国——这种做法只能让人更加觉得,本案是针对个人的,而非针对法律制度本身,因而无论结果如何,它都不会决定英国式自由能否与奴隶制度相容这一更具普遍性的问题。曼斯菲尔德伯爵本来是希望班克斯夫人可以为刘易斯赎身,好让这个棘手的案子和解,所以现在,他以那种要裁决两个任性学生打架的校长的教训口吻说道:“也许这个问题最好永远都不会有定论……因为我宁愿所有的奴隶主都认为他们(奴隶)是自由的,所有黑人都认为自己是奴隶,因为这样的话他们就都会规矩一些。”

陪审团认为刘易斯不能被强制送走,但至少在首席大法官看来,他们之所以如此裁决,并不是因为他们认同夏普的假设,即根据普通法,所有被带到英国的奴隶会自动恢复自由身,而是因为被告拿不出正当的卖契。曼斯菲尔德伯爵认为,斯塔皮尔顿和那俩船工被判有罪,已经足够让班克斯夫人、格兰维尔·夏普和刘易斯本人都满意了,所以并没有对这几个获罪之人做出惩罚。但是,夏普坚信,陪审团原本就支持他的那本小册子所表达的思想,并不是因为找到了一个技术性细则才做出那样的裁决,于是,他和班克斯夫人请求法庭做出最终判决。结果,他们双双因为行为冒失而受到了训斥。首席大法官坦陈自己很吃惊,竟然被逼做出裁决;而且,要知道,回头再想,他倒更想宣布陪审团的判决无效,因为他现在对起诉方提供的一些证据起了疑心。他明确地告诉班克斯夫人,她想要的自由黑人,现在已经给她了,现在应该见好就收,别把法庭的善意耗尽了。

对于刘易斯一案的结果,格兰维尔·夏普和曼斯菲尔德伯爵一样感到恼火,所以他可没心情就这么放过首席大法官。他在私人笔记本中义愤填膺地评论道:“本案拒绝做出合理的判决,根本称不上一个正当的判例,这是在公开藐视司法制度,严重违反和扭曲了法律。”在夏普看来,曼斯菲尔德伯爵成了下一轮纠纷的焦点,他写道:“我现在更渴望抗议这一判例了,因为在那场审判中,听到那位法官援引他自己做出的一些同样违背了英国法律之精神和意义的判例,让我感到屈辱难当。” [8] 曼斯菲尔德伯爵是不是还认为夏普只是个放肆无礼的无名之辈,如果他不总是表现出一副自以为是的恼人样儿的话,或许还挺好玩儿的?呵,首席大法官的权力和权威还没有无法动摇到在错得如此离谱的情况下都无懈可击的程度吧!

就这样,公案变了私怨,成了两个男人之间的司法决斗;曼斯菲尔德伯爵当初一定觉得对方根本不是自己的对手,也正因此,最终的结果才更让人感到意外。对夏普而言,危在旦夕的不仅仅是奴隶的命运,更是英国的自由权。18世纪70年代,“自由权”一词是大西洋两岸的战场:波士顿人和弗吉尼亚人动不动就抛出这个词,宣称他们生而自由,但他们的英国式自由权却被伦敦那个专制政府的统治锁得死死的;而伦敦的激进分子,如约翰·威尔克斯(John Wilkes),认为自己因寡头统治集团的阴谋而无法获得议会的席位时,也喜欢甩出这个词;还有约克郡的激进分子,比如克里斯托弗·怀威尔(Christopher Wyvill),在痛斥“由来已久的腐败”,要求进行改革时,同样爱用这个词。但对于夏普而言,这件事还要更重大。他深知,作为一名副主教的后代,一个约克郡清教徒家族的后代,他继承了一种宗教义务,必须把英国式自由当成一份意在赐予全人类的遗产来捍卫。而在他自告奋勇承担起该义务的重大时刻,圣典与历史也交汇了。在军需局工作时,夏普常常在百无聊赖的下午苦苦思索《旧约》中某位先知的话语,而现在,同他们一样,夏普成了一个新不列颠帝国的传神谕者——这个崭新的帝国会变得言行正直,抹去“当灭的物”给她带来的污点。只有这样的重生,才能助她逃过一劫,免得同米底、波斯、西班牙、葡萄牙等先前的所有帝国一样,受到上帝的严惩。

夏普开始留心那些能考验曼斯菲尔德伯爵的案子,没过多久,一个完美的机会便自己送上门来。1771年11月26日,距离曼斯菲尔德伯爵在刘易斯一案中怒不可遏地啰唆完“回头再想”还不到半年,一个叫詹姆斯·萨默塞特的人在柯芬园附近遭到绑架,并被铁链拴在“安与玛丽号”的甲板下面,等待被运往牙买加。 [9] 萨默塞特曾是查尔斯·斯图尔特(Charles Stewart)的奴隶,重获自由还不到两个月,而且和托马斯·刘易斯的情况不一样的是,他先前归谁所有毫无争议,因此,首席大法官也没法再借口说这样的案子仅是针对个人案件,而非一般原则。詹姆斯·萨默塞特被曾是海关官员的斯图尔特购得后,最早在1749年被带到了弗吉尼亚,此后一直在他手下服务。后来,斯图尔特搬到北边的马萨诸塞湾省当出纳,萨默塞特也跟着去了;1769年,也就是格兰维尔·夏普的那本小册子出版的那一年,两人来到伦敦时,萨默赛特已经给斯图尔特当了二十年贴身仆人。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斯图尔特住到了齐普赛街,离夏普兄弟不远,确切地说,离很多伦敦黑人经常光顾的场所都很近,而斯特朗和刘易斯的案子早已在他们中间传遍。萨默塞特知道,主人只是在英国逗留一段时间,他也知道自己可能会被卖掉,于是便决定,逃跑是避免自己被送回加勒比地区的唯一机会。如果他真想获得自由的话,此时不跑,更待何时。所以,在1771年9月的一天,他消失了。

追捕奴隶这种事在当时的伦敦很普遍,绑架者也不怕被人看到。詹姆斯·萨默塞特被抓时,目击者有三个,其中一位叫伊丽莎白·凯德(Elizabeth Cade)的女士,似乎主动申请到了一份人身保护令(就像班克斯夫人为刘易斯做的那样),最终使萨默塞特的“人身”在12月9日被带到了治安法官面前。不过,因为接到令状的人有“回应令状”的权利,所以斯图尔特和“安与玛丽号”的船长诺尔斯(Knowles)便充分利用这项权利,投诉说他们的财产遭窃:詹姆斯·萨默塞特逃跑,等于抢了他们的财产。曼斯菲尔德伯爵的举止可能助长了诺尔斯(他得对非法拘禁的指控进行自我辩护)和斯图尔特的气焰。因为潜逃而受严惩,被要求严格具保的人是萨默塞特,而不是船长或者奴隶主。组织绑架的人未被要求出庭接受质询,而且只要放弃萨默塞特的酬金,他们便可随时免于起诉。

听闻斯图尔特和诺尔斯没什么事,但萨默塞特倒被搞得像犯了罪一样之后,夏普被自己那位处事圆滑、面带微笑的对手曼斯菲尔德伯爵气得火冒三丈。1772年1月13日,他在自己位于老犹太街的住所见到萨默塞特后,决定介入此事,并且很有把握地认为,这次无论曼斯菲尔德伯爵再怎么狡辩,奴隶制在英国的合法性都终将在王座法院上接受考验。他办的第一件事是拿出六基尼给詹姆斯·萨默塞特请了两名律师。山雨欲来之势,不仅格兰维尔·夏普及家人感觉到了,更多义愤填膺之人也察觉到了,他们要么密切关注过刘易斯一案的新闻报道,要么便是通过切尔西的班克斯夫人传给自己的朋友以及同样痛恨奴隶制的约翰逊博士、雷诺兹和加里克的小道消息听说过此案。总之,在英国历史上,个体的义愤第一次汇聚到一起,准备协力向奴隶贸易发起进攻了。

新加入废奴事业的人中有一个名叫弗朗西斯·哈格雷夫(Francis Hargrave)的年轻律师,刚从林肯律师学院毕业没多久。1月25日,他写信给夏普,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专业服务。他说在信中,自己曾在刘易斯一案期间给夏普寄过一些他对黑人奴隶制度的看法,可没收到回信;不过,他对那些意见不太满意,觉得它们思考得还不够充分,所以没回信也无妨。但夏普先生若还留着那些信的话,他恳求道,请把它们销毁吧,这样他会感激不尽。自那些不成熟的观点后,他又进行了更为细致的研究(哈格雷夫的父亲是古文物研究者),大量证据表明,奴隶制确实不符合英国的普通法,对于这一点,他没有任何怀疑。他很愿意说说这些见解,无论是私下出谋划策,还是正式作为萨默塞特的律师,都可以,不过他也十分清楚,“鉴于我从未做过公开辩护,所以我不太相信自己有能力胜任这样一份事业”。第二天,夏普热情地回信,接受了哈格雷夫的提议,让他协助已经被聘为首席律师的高级律师威廉·戴维(William Davy),并且告诉哈格雷夫,他这么做,“既是在行一项伟大的私人善举,也是在做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说到底,还有什么事业能比这更重要?因为“我认为,目前的问题将决定人性是光辉的,还是堕落的”。

夏普送去了聘用定金,但哈格雷夫拒绝收取任何服务费——萨默塞特的其他四名律师也一样。能在威斯敏斯特厅里那些理查二世时期的悬臂托梁顶棚之下,陪同绰号为“公牛”的威廉·戴维和约翰·格林(John Glynn)这两名高级律师,站在曼斯菲尔德伯爵法官大人及其三位陪审法官面前,便已经是足够的酬劳,毕竟,并不是每个初出茅庐,还没辩过一个案子的律师,都能即刻得到有机会享受这样的无上荣光。两位戴着精致假发的律师(他们法律办公室的标志是一种古怪而古老的头饰)都是性格不羁之人,因为在法庭上恣肆张扬的表演而深受新闻界的宠爱。“公牛”戴维曾在埃克塞特(Exeter)做过药材商,失败后转行做了律师,1757年,他为一伙穷凶极恶的拦路强盗担任辩护律师,虽未胜诉,但却因此名声大振。约翰·格林则是两人中更有明显政治倾向的那个,毫不掩饰自己是个资深的激进分子,他是权利法案学会的重要成员,曾为约翰·威尔克斯辩护,并同他这位委托人兼偶像一同被选入了米德尔塞克斯(Middlesex)议会。格林还强烈反对英国政府在北美的政策,曾被指控几乎一手煽动了殖民地起义。组成这个令人望而生畏的团队的最后两名成员,一位也是名不见经传的年轻律师,名叫约翰·阿莱恩(John Alleyne),事实证明,他同样是一位激情四射的雄辩律师,丝毫不逊于大卫和哈格雷夫;另一位叫詹姆斯·曼斯菲尔德(James Mansfield,后获封勋爵),曾是那个特立独行的约翰·威尔克斯的法律顾问。此人原名詹姆斯·曼菲尔德,但在剑桥大学国王学院的本科部读书期间,往姓里加了个“斯”字。当然,他是希望被人误认为同威风凛凛的首席大法官有关系,还是故意搞恶作剧,给大法官添乱,就不得而知了。

各大报纸自2月份的预审甚至更早的时候便开始如饥似渴地报道此案,将之视为司法界的一场顶级表演;更让他们喜不自胜的是,斯图尔特和诺尔斯的首席律师竟然正是一年以前曾在刘易斯一案中信誓旦旦地宣称奴隶制度不合法的那个约翰·邓宁!夏普对于邓宁的背叛感到错愕不已,认为这进一步证明了“律师在工作时的卑劣与可恶行径,一面宣扬着对于法律和普遍正义的看法,一面又接手与自己的意见直接相悖的案子”。 [10] 不过,奇怪的是,夏普并没有出席任何审判,而他对邓宁的背叛表现出的不满,也似乎给这位向来口齿伶俐、自信满满的年轻律师造成了一定影响,因为邓宁在申辩查尔斯·斯图尔特的财产权受到侵犯时,即便往好了说,也有点儿敷衍了事。在案件的后期,邓宁曾有些过分乐观地辩护道:“我真心希望那些把自己的正直热情对准了奴隶制的人不会对我有什么不好的看法。”面对那些来威斯敏斯特厅旁听的人(无疑大部分都是黑人),邓宁似乎一直在被动防守,似乎是害怕遭到公开辱骂。“我很不走运,”他悲伤地哀叹道,“要在一群在我看来更希望我失败的旁听者面前进行辩护。”斯图尔特对于自己的律师明显缺乏信心感到很失望,他写信给一位波士顿的朋友说,对方“站在自由的一边,越辩越勇”,“挣足了面子”,可他自己的律师却“迟钝懒散”,他感觉(他的感觉没错)此人更愿意代表被告出庭。

不论是在伦敦还是在利物浦(Liverpool)和布里斯托尔(Bristol)这类西印度蔗糖业和奴隶贸易的重镇,这些风云人物的表演全都逃不过媒体的眼睛,也不免成了咖啡屋里的谈资。一般说来,报纸不会直接评论正在审理的案子,但那些最重要的报纸,如《伦敦纪事报》( London Chronicle )、《大众晚邮报》( General Evening Post )、《公报》( Gazetteer ),以及《匠人》( Craftsman )这类论战味很浓的周刊,都不想错过这样的天赐良机。 [11] 从2月初第一次开庭到6月22日曼斯菲尔德伯爵做出最终判决,这些报刊不仅报道庭上的发言,还刊载了来信和文章,评论英国和美洲地区的奴隶制情况,探讨奴隶贸易的罪恶或必要性。登载的来信有的介绍了由美国记者发来的种植园奴隶遭受的非人待遇,有的激情澎湃地批判了种种可能导致英国臣民因肤色不同而受到区别对待的偏见,有的则费尽心机为奴隶制辩护,宣称比起非洲丛林勇士的残酷世界,加勒比地区和北美南部的种植园简直是田园生活。这些言辞打响了一场论战的第一炮,这场论战在英国将至少持续到五十多年后整个奴隶制度完全被废除时才会偃旗息鼓。

虽然格兰维尔·夏普本人没出庭,可没有谁比他煽动憎恶之火的劲头更大。除了音乐大师外,他现在又多了一个斗士的新名声,于是,他干脆利用自己在音乐方面的人脉,开始向那些大人物宣传他的斗争事业。比如,1772年2月中旬,经常借“阿波罗号”举办音乐活动的首相诺斯伯爵就收到了一封措辞极为激烈的信,信中扬言,要是他没能尽职尽责为这项邪恶的贸易做点什么,他一定会遭天谴:“一个人身居要职,哪怕只有一天疏忽大意(毕竟人生无常),未能尽力阻止这种可怕的不公与滔天的罪恶,那无论他在现世有多高尚,多能干,永生的福祉也必然会岌岌可危。”为了进一步讲清利害,夏普还冒昧地附上了自己那本小书,他尤其希望诺斯伯爵能着重看一下其中的“两三页”,为了方便伯爵注意到,他已经专门用小纸旗标了出来,“因为我猜大人没有闲工夫把整本书看完”。诺斯伯爵或许正忙着阻止北美殖民地脱离英国统治,但夏普觉得,如果他用红墨水把那些段落标出来的话,这位政治家一定会对巴巴多斯的法律感到惊骇:该法规定,奴隶主“肆意或故意”杀死自己的奴隶,只会被处以十五先令的罚款。然后,他又无端加了一句,这绝对“可以算得上立法机构所能犯下的最彻底的罪恶了吧”。 [12]

夏普还同样不遗余力地为萨默塞特的律师提供了他们可能在庭审中需要的一切东西。对戴维律师那边,他不仅送去了自己有关中世纪隶农制度的大量研究成果和普通法中有关奴隶制度的过往判例,还送去了一个用来防止奴隶在田里干活儿时偷吃甘蔗的铁嚼子样品。他可能是通过哥哥詹姆斯获得的这个东西,因为它直接来自专门给殖民地制作类似器具的铁匠。此外还有一件用途刚好相反的装置,可以撬开那些绝食奴隶的嘴。经过加热,这些可怕的工具就可以当成刑具使用,烫伤奴隶的牙龈和嘴;夏普说,它们有时被用来防止极度抑郁或“愠怒”的奴隶通过可悲地往嘴里塞土来自我了断。

不过,自诉讼开始,戴维律师似乎不需要这些鼓励措施就可以确保案件会转到奴隶制在英国是否合法这个直接的问题,而非曼斯菲尔德伯爵为了回避主要问题而不断提出的细枝末节上。曼斯菲尔德伯爵一如既往,建议萨默塞特被绑架时的目击者伊丽莎白·凯德说,只要她给他赎了身,这些麻烦事就都解决了。但值得赞许的是,这位寡妇回绝了首席大法官,语带讥讽地回道,要是那么做,“就等于承认了被告在这个国家有权袭击、囚禁一个无辜之人,她绝不愿犯下树立这种反面教材的罪过”。不过,在着手对隶农制度和奴隶制的判例法进行漫长而深入的研究前,戴维便已经明确表示,萨默塞特的律师将主张“一个人一旦来到英国,就不能再是奴隶,他呼吸的空气让他成了自由人,(而且)他有权利”在同其他任何人一样的基础上,“受国法管辖”。伊丽莎白时代的那件俄国农奴案在审理时,“被判定英国的空气太洁净了,不适合奴隶呼吸”。然后,戴维可能听说了各种针对“旧腐败”(Old Corruption)提出的激进控诉,而曼斯菲尔德伯爵对这里面涉及的人可是再熟悉不过了,所以还补充了一句:“大人,但愿自那以后,空气没有变差。”就算那些不如英国幸运的地方承认奴隶制又如何?即便在巴巴多斯或美国殖民地这种完全创造了“一种新的专制制度”的地方,奴隶制是合法的,又能如何?(这只是诸多批评中的头一个,是在暗示批评者,要是想找个专制政府来攻击的话,他们最好往大西洋的西边看,别在东边找。)这类法律的制定者不是英国议会,而是其他机构,“凭什么它比日本的法律在这个国家有更大的影响、权力或者威信”? [13]

三个小时后(另一位律师葛林因患有痛风,陈词简短些),曼斯菲尔德伯爵法官沉重地叹了口气,说鉴于“从这些论点来看,此案可能会很漫长……所以将其延至下一(开庭)期吧”。但是,如果曼斯菲尔德伯爵以为他们的热情会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慢慢褪去的话,那他就大错特错了。5月7日,他的“另一个自己”詹姆斯·曼斯菲尔德发表了可能是整场诉讼中最夸张、最张扬的辩词。詹姆斯·曼斯菲尔德假装自己是詹姆斯·萨默塞特,说道:“确实,我曾经是一名奴隶,在非洲被役为奴。铁链加身,我被送上一艘英国的船,从非洲去了美洲……从人生的第一刻到现在,我从没有在一个我能维护自身基本人权的国家生活过。现在,我终于来到一个以尊重法律、保障自由而闻名的国家,你们能告诉我为什么我不受这些法律保护,而是要再一次被送走、卖掉吗?”谁都说不出来。黑皮肤的萨默塞特也是人,不是吗?那么,除非是英国背着国家宪法出台了什么新的财产法,否则他在英国便永远不可能是奴隶。

一个星期后,轮到弗朗西斯·哈格雷夫和约翰·阿莱恩组成的年轻梯队上场了,而他们打起爱国的鼓点来也一点儿都不难为情。虽不如詹姆斯·曼斯菲尔德那么会演,但哈格雷夫足够精明,迎合公众的爱国情绪,大谈英国普通法作为自由的基石有多么无与伦比。历史上的隶农制度不管是什么样子,和现代奴隶制都没什么共同点,因为后者是胁迫奴隶无条件地永远劳动,这种契约关系只能由主人一方主动解除,因而给予了奴隶主任意惩罚的绝对权力,且可以世代承袭,把活人变成了交易品。哈格雷夫越讲越起劲,又增加了一小段训诫,谈论奴隶制度会对奴隶主自己造成的伤害:他们的道德会被腐化;因为被奴隶恨之入骨,他们的安全会受到威胁;如同勤劳与独特的创新精神这类有益的动力一样,奴隶制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社会,但却是让整个社会变得堕落。简言之,奴隶制同英国和不列颠代表的一切格格不入。允许英国执行外国的法律,且不论是弗吉尼亚、土耳其的,还是波兰、俄国的,无异于引狼入室,让新驯化的“奴隶制度”扑到这个自由国度的怀抱中。不管古代的帝国、君主专制国,或者当今的美洲殖民地是什么情况,“准许除皇家法庭之外的任何力量在我国强制执行任何协定或契约,都与英国法律的精神背道而驰”。“英国的法律赐予我们的自由,”哈格雷夫怀着博得同行赞誉的心情(事实证明,他成功了)宣布道,“是一份毫无缺陷、毫无限制的礼物,它不只是名义上的,而是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自由。”

阿莱恩接下来猛地一转话锋,说当务之急是防止外国,也就是美国,玷污英国的法律。“我们难道不应该……捍卫、保留那种把我们和地球上其他地方区分开来的自由吗!……那些骇人听闻的残酷行为,说出来都难以置信,却在美国继续发生着。如果容忍我们中间也出现奴隶,那些暴行就会传到这里来。”除非英国今年,也就是1772年,立即宣布司法独立于美国,否则一切都会完蛋,米德尔塞克斯将会变成野蛮、专制的弗吉尼亚!“难道大人您……愿意在城外的田地里,看到某个可怜人因为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被绑在树上,被鞭子打得皮开肉绽、痛不欲生……?”话说到这个份上,也难怪挤在人群中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在威斯敏斯特厅旁听时,会先觉得困惑,后来有些不高兴,最后感到愤慨不已。

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曼斯菲尔德伯爵仿佛是在有意给辩护不力的一方台阶下似的,自言自语道,如果英国的所有黑奴都认为自己像萨默塞特那样获得了自由,会造成什么样的社会和经济影响。邓宁感激地接过话茬,顺着这种忧虑,进一步危言耸听地描绘道,殖民地天下大乱,受英国式自由的吸引,“他们会成群结队地跑到这里,横行我国,而种植园将空无一人”。邓宁拉响这个警铃的动机,纯粹是策略上的,但他无法料到,仅仅在三年之后,正当北美战争如火如荼之时,他的预言竟然在一定程度上成了现实。

为萨默塞特做总结陈词时,戴维尤其像一头无所畏惧的公牛。但曼斯菲尔德伯爵打断了他,拒绝再听他援引各种裁定奴隶制不被普通法采信的判例(与约克和塔尔博特恰好相反),评价道:“如果事情真如你所说,那我还是烧掉我所有的法律书籍吧。”“大人,”戴维冷静地回道,“最好还是先读一下再烧。” [14]

* * *

又一个月过去了。在此期间,北美弥漫着一股愤懑的犹豫气氛,波士顿的爱国者,如萨姆·亚当斯(Sam Adams),在企图收取微不足道的消费税时,曾痛斥英国倾销东印度公司廉价茶叶的阴险行为是“奴隶制”!

而在自己的法官室里,曼斯菲尔伯爵却难以在他的私敌格兰维尔·夏普所谓的“事业”上做出最终的判决。他坐立不安,想尽了各种避免判决的办法,因为比起可能伸张的正义,他更担心自己的判决会带来的损害。试着劝服各方赎回萨默塞特的自由无果后,他抓住了年轻的哈格雷夫递给他的一根稻草(这些新人真聪明,又激情澎湃到令人着迷;他不得不赞赏他们)。哈格雷夫指出,无论一个人来到英国时是不是奴隶,如此公然违背他的意愿,迫使他离开这片自由的土地,把他送到别的地方,即便可以认为奴隶制事实上在英国存在,这么做也完全不符合法律的正确惯例和习惯。所以,首席大法官大人有没有可能只裁定这次流放不合法,而不必认为自己是在对整个奴隶制问题做判决?

1772年6月22日星期一上午11点,伦敦城内外的人似乎都来到了威斯敏斯特厅附近,人们有的坐着马车或轿子,有的骑马或步行,从西面整洁一新的广场和东边熙熙攘攘的大街来到这里,把咖啡屋、酒吧、法庭、商业机构、商店、展览厅挤得水泄不通。自1740年之后,这座古老建筑的内部便一直被一架精致的木屏风隔成了两半。一边是王座法院和大法官法庭的两个审判庭;另一边则是一块很大的公共空间,人们在石头铺就的地上或站或坐,或在墙边的商店闲逛,如果有判决下达时,还会驻足聆听。这一天,同曼斯菲尔德伯爵、阿什顿(Ashton)、威尔斯(Willes)、阿什赫斯特(Ashurst)法官打招呼的人里出现了许多黑人面孔。他们四人戴着长长的假发,穿过屏风,走进王座法院,小心翼翼地踩着低矮的台阶——正是在这里,查理一世的法官们曾经威吓过那位被罢免的国王——坐到了他们的高背座椅上。大法官曼斯菲尔德伯爵素有“三寸不烂之舌”的美誉,此刻他的舌头却仿佛打了结,他的表情异常冷峻,往日的随和性格似乎也被历史的厚望压制住了。更不同往常的是,整个大厅似乎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法庭,不再是他的法庭,而是变成了几个世纪前那种真正的curia regis——王国和王国的法庭。在这个凉爽的夏日,整个英国都在睁大眼睛看着,而且这一次,首席大法官似乎在为自己众所周知的渊博学识感到闷闷不乐。 [15]

不过,在昏暗、沉默的法庭上,他开始继续审理案件。起初,他那抑扬顿挫的珀斯郡口音透过木屏风,传到外面灰暗的空间里,被人们在大厅外围那些卖笔和假发的小摊边闲逛的喧嚣声淹没了。但是,大家逐渐意识到法庭准备宣判后,开始安静下来。曼斯菲尔德伯爵继续道,并不是有些人或者说很多人认为的那样,我们在这里要裁判的,不是什么重要的一般性问题,而是是否有足够的理由支持“回应”——指诺尔斯船长在回应人身保护令时,提出他和斯图尔特先生才是非法行为的受害者,而不是那个黑人。如果有理由,那么,黑人必须被拘留;如果没有,则不拘留;问题就这么简单。不安的情绪如涟漪一般传遍了整个大厅。首席大法官大人讲了讲这个案子后,又花时间介绍了一下类似的逃跑和拘禁案件,而且在听过法庭上所有反对观点之后,仍然令人难以置信地声称,约克和塔尔博特都指出,无论是奴隶来到英国,还是他或她受了洗礼的事实,都无法抹去奴隶主的权利。可眼看结论就要出来时,他话锋一转,继续道,然而(公众都听到了这个转折),尽管奴隶制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有过各种各样的形态,但是“主人对奴隶行使权力,必须受到具体国家的法律支持;可在英国,没有哪个外国人可以对另一个人提出这样的权利要求;这样的要求不受英国法律认可……所要求的权力从未在本国行使过,也不被法律承认……鉴于从来没有哪个奴隶主可以以某个奴隶擅离职守或别的原因强行带走他,并将其在外国卖掉,我们无法宣称‘回应’中给出的理由受本王国法律的许可或赞同;因此”——首席法官故意没做停顿——“被告必须被释放。” [16]

他站起来后,阿什顿、威尔斯、阿什赫斯特也一并起身,但他们还没来得及消失在大厅边上那扇通往更衣室的矮门后面,大厅里便开始骚动起来,连《公报》《纪事报》《邮报》(早间与晚间)和《每日广告报》那些喝着红酒、抽着烟斗、看惯了世事的职业写手也按捺不住了。曼斯菲尔德伯爵和同事们从屏风后走出来时,公共空间里的黑人“弯腰鞠躬,向法官们表达了最深的敬意”。然后,他们激动地互相握起手来,祝贺自己“重新获得了人权,并且有福气呼吸英国的自由空气”。“地球上没有什么情景,”《晨报》( Morning Chronicle )的记者写道,“能比这些可怜人黝黑的面孔在那一刻流露出的喜悦,更能让有血有肉之人动容。” [17]

可惜,夏普本人竟然错过了这个场面。不过,快接近中午的时候,他位于老犹太街的住所响起了敲门声。七年前,正是在这里,他的人生突然调转了新方向。“詹姆斯·萨默塞特来告诉我,”他在日记中有些过于简洁地写道,“判决今天下来了,他胜诉了。”然后,就好像在写什么其他名人的生平故事一样,他接着说:“由此,1772年6月22日,夏普与曼斯菲尔德伯爵的漫长斗争结束了。” [18]

或许,夏普应该亲自到威斯敏斯特厅,因为那样的话,他或许不会这么早就宣布胜利。确实,从是非分明的道德和法庭事件来讲,伦敦的媒体和民意都认为萨默塞特获得自由,充分证明了戴维律师引用的那句名言,“任何奴隶只要踏上英国的土地,就自由了”,但是事实上,曼斯菲尔德伯爵并没有这么说;相反,他一直在拐弯抹角地避免这么说。他在法庭上说的是,奴隶主违背奴隶意志,把他从英国运到别的地方卖掉,这种权力在普通法中从来没有,也不受认可。因此,这才是萨默塞特被解放的依据。

不过,除了最细心的人外,无论是西印度蔗糖业(现在愤怒地开始游说议员,要求立法承认他们在英国的财产权),还是那些兴高采烈的黑人自由斗士,双方都没能掂量出曼斯菲尔德伯爵严谨的用词意味着什么。事实上,双方都认为他已经判定奴隶制在英国违法。但即便如此,很多奴隶主还是装作萨默塞特的判决从来没发生过一样,继续登广告,举行拍卖、销售活动,而且不光是在伦敦,地方上的殖民贸易中枢也是如此。逃跑的奴隶仍然遭到追捕。1773年5月,某报纸报道了这样一条新闻:“奥丁顿船长的黑人仆人几天前逃跑了,为娶一个白人女仆接受了洗礼;被抓后,带到了船长停在泰晤士河上的船上,结果趁机夺枪,爆头自杀。”后来将会成为道德小说家、乌托邦教育家的托马斯·戴(Thomas Day),当时还是一位二十四岁的法学专业学生,看到这条报道后悲痛异常、深受震动,与朋友约翰·比克奈尔(John Bicknell)一起创作了一首诗,名为《将死的黑人》(“The Dying Negro”)——实质上是一段用韵文写成的长篇自杀遗言:

以汝之可悲的最后礼物,死的权力,作为武器,

现在,我可以藐视汝之长矛,及严酷的命运……

最后在坟墓里烂掉,

忘记世界与其残酷,

也好过被拖着跨过西方的大洋,

在卑鄙种植园主的铁链下呻吟。

戴和比克奈尔无疑没什么诗人天赋,但好在他们在编织脆弱而伤感的故事情节上很有一手,直接击中了萨默塞特案之后一代人的心灵。《将死的黑人》追随着这个非洲人,回到了他最初被绑架的地方,然后又讲述了种植园奴隶的可怕遭遇,“被鞭子叫起来,开始了惨淡的一天”。戴大量借用了《奥赛罗》的故事架构,让黑人追求白人女孩,并赢得了她的爱(“不过,在我讲述自己的痛苦经历时/汝深深地叹着气,美丽的胸部耸起来”),然后将故事引向了悲惨的大结局。误以为接受洗礼便能救自己性命的黑人,愤怒地质问上帝,为什么上帝抛弃了他,却似乎保全了那些抓走他的人,然后在自杀前,他又诅咒那艘奴隶船,祈祷它在海上失事,要“他们在下沉时,向你张开双臂/然后让他们畏惧的心记住我!”

比尔奈克和戴的这首诗在1773年发表后立即引起轰动。1774年,该诗的第二版还附加了一篇文章,痛斥美国的虚伪——虽然和夏普一样,戴也自认为是美国的盟友,反对诺斯伯爵政府对美国的胁迫。“人类就是这样矛盾”,戴在文中喊道,“那些人争取自由和独立的呼声,在大西洋这边都能听到”,可他们又坚持要蓄奴。不过,他所要表达的意思,至少被一位美国年轻人听进了心里,这个人就是:约翰·劳仑思,他的父亲是南卡罗来纳商人、水稻种植园主、后来成为大陆会议主席的亨利·劳仑思。约翰先是到伦敦的中殿律师学院学习法律,后来被安排在了查尔斯·比克奈尔(Charles Bicknell)位于法院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查尔斯是共同创作《将死的黑人》那首诗的约翰·比尔奈克的弟弟,此人或许“就是一台机器,是我认识的人里,最少言寡语、最不可能有所改变的人”,但约翰·比尔奈克却是另一回事。 [19] 年轻的劳仑思正是从约翰那儿听说了格兰维尔·夏普的斗争事业,而这将改变他的一生,且在五年之后,也几乎改变了美国。

没有多少美国人听得进去说教,就算(或者尤其是)被宣布是黑人的朋友时也一样。比如,萨默塞特一案审理期间,身在伦敦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就认为,真正虚伪的不是美国人,而是英国人,只是“释放了一个黑人”,就敢大言不惭地称颂自己是多么“道德,热爱自由和平等” [20] ,却对殖民地的恳求充耳不闻,比如宾夕法尼亚就曾向政府请愿终止奴隶进口。还有贵格会教徒安东尼·贝内泽,他曾给格兰维尔·夏普写信,祝贺他的努力成果,而且信恰好是在萨默塞特案宣判当天上午寄到的,可他只是希望黑人的英国和美国朋友能联合起来,不要让这项共同事业因为互相指责而毁于一旦。事实上,夏普后来还会被英国要在美国打仗的决定而搞得痛苦不堪,最终辞去了在军需局的工作。

但是,撇开英美互相指责对方更虚伪不谈,撇开曼斯菲尔德伯爵绞尽脑汁想要回避大问题不谈的话,詹姆斯·萨默塞特获得自由,确实给大西洋两岸的自由人和奴隶社会带来了某种惊人的东西:让英国式自由理念成了希望的萌芽。1772年6月22日晚,伦敦的黑人丝毫不怀疑自己有理由庆祝,而且他们确实也这样做了,二百多人在伦敦的一家酒吧“狂嗨”。至于查尔斯·斯图尔特,萨默塞特曾经的主人,也更加确信(如果他还需要确信的话)曼斯菲尔德伯爵判决的影响:他听说自己剩下的奴隶中有一个“收到了萨默塞特叔叔的来信,得知曼斯菲尔德伯爵已经赐予了他们自由,并决定等我[斯图尔特]从伦敦一回来,他就逃走,而且他真这么做了,话都没跟我说一句。我看了看,他倒是没拿走我的什么东西,只带走了他自己的衣服,但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权利这么做。我觉得,我也不想再自寻烦恼,去抓这个忘恩负义的恶棍了”。 [21]

这种忘恩负义的逃跑,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还会发生更多次。 a94p9tGt7m9vLYXWpMxj5V095bhiTNaBnFMtpb5Bpkb+7V6tpfUoIiWIR73geZ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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