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斯特雷特曾告诉过戈斯雷小姐,他跟韦马什很可能乘下午的火车走。第二天早上,戈斯雷小姐告诉他说,她已经决定乘坐较早的一班车走。斯特雷特走进咖啡厅时,她已经用过早餐。不过,因为韦马什还没露面,他便抓住机会,提醒她别忘了他们的约定,还对她说她太过谨慎了。刚刚勾起别人的欲望,她肯定不会弃之而去。他碰到她时,她正从靠窗的一张小桌旁站起身来,桌上放着晨报。他对她说,此情此景,她让他想起了彭登尼斯少校在俱乐部用早餐的情景 ——对这种恭维话,她表示由衷的感谢。他一再挽留她,就好像他心里很清楚——这显然是头天晚上发生的事在作怪——没有她,他什么事情也干不成。无论如何,她必须在离开之前,教他按照欧洲人的方式叫早餐,她还必须特别耐心地教他如何替韦马什叫早餐。韦马什刚才已经隔着房门,歇斯底里地高声派给他一个光荣而又神圣的任务,帮他叫牛排和橘子。这个任务就交给动作麻利、思维敏捷的戈斯雷小姐去干吧。过去,她曾经帮过旅居欧洲的同胞改掉一些习惯,相比而言,早餐点牛排只不过是小事一桩。看在过去回忆的分上,她也不能半路打退堂鼓。不过,在深思熟虑之后,她还是坦言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截然不同的方式。“你知道,有时还得照他们的意思行事。”
在等早餐的过程中,两个人又一起来到花园。此刻,斯特雷特才发现她比之前更动人了。“哦,那该怎么办?”
“如果不能把问题搞简单一点儿,那就把问题给他们搞得复杂一点儿,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这样一来,他们就想回去了。”
“你要他们回去!”斯特雷特欣然说道。
“我一直希望他们回去,而且是尽快把他们打发走。”
“哦,我懂了——你要把他们送到利物浦。”
“情况紧急的话,什么港口都行。除了其他的事务,我还帮人办理回国的事宜。我想让人们回到我们业已千疮百孔的国家。否则,我们国家成什么样子了?我要劝其他人不要留在这里。”
置身于布置整齐的英式花园中,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斯特雷特的心情非常舒畅。他喜欢听脚下潮湿致密的砂砾发出的声音,悠闲自在地望着平整碧绿的草地和弯曲的小径。“其他人?”
“其他国家。其他人——没错。我要鼓励我们自己人。”
斯特雷特不解地问:“叫他们别来?那你为什么要‘接待’他们呢?这好像不是在阻止他们嘛。”
“哦,现在叫他们别来,实际上是办不到的。我要做的是叫他们快来快回。我之所以接待他们,是为了让他们在欧洲待的时间越短越好。我虽然阻止不了人们来欧洲,但有办法让他们尽快回去。这是我的小伎俩。”玛丽亚·戈斯雷说,“如果你想知道的话,这是我自己的秘密,也是埋藏在我内心深处的使命和作用。表面上看来,我好像只是在给人遣怀解闷,但我早已成竹在胸,一直在暗中行事。我不可能把我的办法全告诉你,但事实证明,我的办法是行得通的。在把你弄得筋疲力尽之后,我再把你打发走。你就不想再来。只要经过我的手……”
“我们就不会再来了?”她越说,他就越能体会她的深意,“我不想知道你的办法。我昨天就说过,我已经领教过你的城府。把我们搞得筋疲力尽!”他重复了一遍她的话,“如果你在用这种办法巧妙地向我发出警告,那我要谢谢你。”
在这充满诗情画意的环境中,一切都是明码标价的,不过,既然是身在异乡的异客,还是既来之则安之吧。两个人会心地相视而笑,大约有一分钟。“你说我的办法巧妙?其实,这种办法平淡无奇。不过,对你就另当别论了。”
“哦,另当别论——是心肠软吧!”更有甚者,她心肠软到居然推迟行期,愿意与两位先生同行,不过为了显示自己的独立性,可能会单独坐到另一节车厢去。但是,午饭后她还是一个人先走了,而他们又逗留了一晚。临行前,他们俩跟她约定,到伦敦后三个人同游一天。那天早上她与斯特雷特无话不谈,事后他回忆起当时的情形,预感到那番话充满了暖人心扉的暗示,以及他称之为崩溃的先兆。其中谈到的一件事是,她说她这辈子时时刻刻都在“遵时守约”,但为了他,她不妨失信一回。她还说,不管走到哪里,她总有接不完的断线,续不完的情缘。她一到,就会突然冒出屡见不鲜、压抑已久的饕餮胃口,哪怕暂时给她一块饼干都能得到满足。在别出心裁地替他叫了早餐,试探着让他尝到了以前不曾吃过的东西之后,她觉得,让韦马什也得到这种享受就成了体面的任务。事后,她对斯特雷特夸口说,她让韦马什享受到了跟彭登尼斯少校在懒兽俱乐部 中一样的享受,只不过他自己不知道而已。她让他像绅士一样用早餐,还强调说,跟她此后让他做的事相比,这根本算不了什么。她强拉硬拽着他又到大街上悠闲地去散步(在斯特雷特看来,这一天过得太充实了),她还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让他觉得无论是在城墙上还是在购物长廊 中,他都能随意发表自己的看法。
三个人一起漫步、游览、闲聊,或者说,最少有两个人是这样。仔细观察,我们会发现,另一位同行者默不作声,其实是心里不痛快。说心里话,在斯特雷特看来,这种沉默无异于无声的抱怨,不过,他表面上还是把韦马什的这种态度当成一种心平气和的表示。他不愿意提出过多的要求,因为那样会让人难堪,但他也不愿意沉默不语,因为那样意味着放弃。韦马什的沉默让人琢磨不定,既像若有所悟,又像全无理会。有时候,在有些地方(例如,低檐画廊中最阴暗的地方、对面山形墙上最诡异的地方,以及任何最引人瞩目的地方),别人会发现他在注视着某个没有多大意思的东西,有时甚至不知道他在看什么,那样子就好像他在静默养神。每逢这种时候,他的目光与斯特雷特的目光一旦相遇,脸上就会露出愧疚的神情,不敢直视对方,随后便露出某种退缩的态度。斯特雷特没有给他看该看的东西,因为担心那样会激起他彻底的逆反心理,相反,觉得应该让他看不该看的东西,因为这样会让他以胜利者的姿态表达不屑的态度。有时候,他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承认这种闲情漫步所带来的美妙,有时候,他突然觉得,自己跟身边这位女士的谈话,传到韦马什的耳朵里,颇似伯奇尔先生坐在普丽姆罗丝博士的火炉旁,倾听伦敦来客的奇谈怪论 。一些最不起眼的小事引起了他浓厚的兴趣,让他兴致大增,以至于他反复辩解说,这些细节让他想起了以前生活的种种艰辛。同时,他也清楚,跟韦马什相比,自己的艰辛根本算不了什么,但为了掩饰自己的无聊,他一再说,他这样做是为了弘扬自己以前的美德。但不管他做什么,他以前的美德还在。这种美德似乎在透过商店的橱窗盯着他,但这里的橱窗与伍勒特商店的橱窗不同,因为伍勒特的橱窗总是想要他买一些买了之后不知拿来干什么的东西。此时此刻,这种美德以最诡异、最莫名其妙的方式让他就范;这种美德断然采取的方式便是让他觉得自己有更多的需要。实际上,初到欧洲的几次散步像是一个可怕的暗示,预示着此次旅行的结果会是什么。多年之后,在他临近暮年的时候再次回到欧洲,难道就是为了感受这些吗?不管怎么说,跟韦马什一起观看商店橱窗,他心里还是非常轻松的。不过,韦马什的注意力主要放在实用的工艺品上,否则,斯特雷特会觉得更轻松。韦马什表情严肃、不动声色地盯着摆放在玻璃橱窗里的五金工具和马具,而斯特雷特则在炫耀自己与印花信笺商及领带商的关系如何如何好。事实上,斯特雷特一再光顾裁缝店,真是有失风雅,而韦马什最看不上的正是裁缝。这让戈斯雷小姐逮住了机会,支持韦马什跟他作对。这位疲惫的律师确实懂得着装之道,但也正是因为他过于讲究着装,反倒造成了一些不良后果。斯特雷特不知道,此时此刻,韦马什到底认为戈斯雷小姐不太时髦,还是兰伯特·斯特雷特更时髦,因为两个人对路人从身材到相貌和气质进行评头论足的样子,在某种程度上似乎在表明他们俩都在模仿“上流社会”的谈话方式。
此刻在他身上发生的一切,难道不就是过去一再发生过的:一个时髦女子把他推进“上流社会”,而自己的老朋友却被抛在一边,眼睁睁看着这股潮流勇往直前?在这个时髦女子带斯特雷特去逛伯灵顿拱廊商场 之前,最多只让他买双手套,而不允许他买领带什么的。这种发号施令,飘到敏感者的耳朵里,简直就是对他明目张胆的指责。身为时髦女子,戈斯雷小姐眼睛都不需要眨一下,就能安排客人去逛伯灵顿拱廊商场。在敏感的韦马什看来,斯特雷特只要对手套表示什么异议,那就说明他对什么事不置可否,而这很显然无异于放肆。他心里很清楚,斯特雷特已经把他们的这位新朋友当成了穿裙子的耶稣会教士,当成天主教网罗教徒的代表。而韦马什把天主教视为仇敌,视为面目狰狞、魔爪远布的妖魔。在韦马什看来,天主教就是“上流社会”,就是没完没了的道德说教,就是对其他人种和语言的歧视,就是切斯特古老而又邪恶的购物长廊,就是封建主义。一言以蔽之,天主教就是欧洲。
就在他们返回旅馆吃午饭之前,发生了一件事,由此我们可以略窥一斑。差不多有一刻钟的工夫,韦马什一直板着脸一言不发。与此同时,两个同伴倚在购物长廊边缘的旧栏杆上,看着弯弯曲曲而又拥挤不堪的街道。三分钟后,不知什么原因(斯特雷特也没搞清楚是什么原因),他似乎再也忍不住了。斯特雷特心想:“他以为我们矫揉造作,他以为我们俗不可耐,他以为我们老奸巨猾,他把我们全当成怪物了。”在短短两天的时间里,韦马什便顺理成章地把他的两个同伴看成同穿一条裤子了,其中的门道实在令人费解。斯特雷特的这种揣测让韦马什突然板着脸直奔到马路对面的商店。他的这个行为来得太突然,两个同伴最初还以为他看到了什么熟人,赶过去打招呼呢。但他们随即看到他走进一家开着门的珠宝店,消失在璀璨夺目的橱窗后面。他这样做,似乎在向他们示威,让这两个人都面露难色。紧接着,戈斯雷小姐哈哈大笑起来。“他这是怎么啦?”
“哦,”斯特雷特说,“他受不了。”
“受不了什么?”
“任何东西。欧洲。”
“逛珠宝店能管用?”
从他们所处的位置,斯特雷特一眼望去,透过陈列有序的手表和悬挂得密密麻麻的便宜货,似乎看出了端倪。“等着瞧。”
“哎呀!这正是我担心的。如果他买东西,那肯定不是什么好货色。”
不过,斯特雷特倒是想得开。“他可能样样都买。”
“那我们该不该跟着他?”
“千万不要。再说,我们也不可能跟着他。我们毫无办法。我们只能惊讶地面面相觑,或是气得浑身发抖。要知道,关键是我们已经‘意识到’他在争取自由。”
她虽然有些不解,但还是笑了。“哎呀!这样争取自由,代价太大了!再说,我给他准备的要便宜多啦。”
“别,别。千万别这么说。”斯特雷特听了,觉得非常有趣,于是接着说道,“你贩卖的那种自由太贵了。”然后又解释道:“我不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尝试这种自由吗?没错,正是如此。”
“你是说,在这儿,跟我在一起?”
“没错,还有,像我这样跟你谈话。我认识你才几个小时,但认识他已经一辈子了。所以,我跟你这样随便议论他,如果不是什么好事,”想到这儿,他停顿了一下,“那就是有点儿卑鄙了。”
“肯定是好事!”戈斯雷小姐斩钉截铁地回答道,“你该听听,”接着又说,“我跟韦马什先生是怎么随便议论你的,而我也喜欢这种随便。”
斯特雷特想了想。“议论我?哦,那可不一样。如果韦马什议论我,对我进行无情地剖析,那倒扯平了。不过,他才不会这么做呢。”这一点他很清楚,“他绝不会对我进行无情地剖析。”他的话说得那么肯定,她不得不信服。“他才不会跟你说我的事呢。”
她认真倾听和体会着他的这番话,不过,片刻之后,她的理智,她那鼓噪的讥讽个性,又占了上风,于是回答道:“他当然不会。你以为什么人都善于言辞、都对别人进行无情剖析吗?没有多少人像你和我。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太笨了。”
这句话引起了斯特雷特的质疑,同时还导致了抗议,因为他和韦马什毕竟是多年来相互信任的朋友。“韦马什笨?”
“跟你比,确实是笨。”
斯特雷特两眼仍然注视着珠宝店,片刻之后,他回答道:“他的成功我永远都赶不上。”
“你是说他赚了不少钱?”
“我觉得他很能赚钱,”斯特雷特说,“虽然我的背都有点儿驼了,但一事无成。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失败者。”
说完后,他马上担起心来,怕她问他是不是在说自己很穷。幸好她没有问,因为他真的不知道,如果她知道他很穷,会做出什么反应。不过,她只接受了他的说法。“幸亏你是个失败者——这也正是我看重你的原因。这年头,除了这个,什么都是丑陋的。看看周围的人,看看那些成功人士。说实话,你愿意做那种人吗?”她接着说,“再看看我。”
两个人对视了片刻,斯特雷特答道:“我懂了。你也不属于那种人。”
“你在我身上看到的胜人一筹的东西,只说明我一无是处。”她附和着说了句。接着,她叹了一口气,说道:“要知道,年轻时我可是怀揣梦想的!不过,现实让我们走到了一起。我们就是难兄难弟。”
他对她欣然一笑,接着又摇了摇头。“但实际情况是,跟你在一起,代价太昂贵了。你已经花掉了我……”
不过,他没有说下去。“花掉了你什么?”
“我的过去呀,一下子全花掉了。”他哈哈大笑起来,“不过,没关系。我愿意花得一个子儿都不剩。”
令人遗憾的是,就在这时,韦马什已经从珠宝店走了出来,她的注意力也随即转移到韦马什身上。“我希望他没有花得一个子儿都不剩。”她说道,“不过,我相信他为人很好,对你也很好。”
“哦,不,不是这样!”
“那就是对我好喽?”
“也不是。”此时此刻,韦马什已经快步走到两个人跟前,斯特雷特差不多都可以看得到他的表情,不过,韦马什似乎并没有注意到什么异样。
“那么是为了他自己?”
“不为任何人,也不为任何事。只为自由。”
“这跟自由有什么关系?”
斯特雷特并没有直接回答。“是为了跟你和我一样好,但又不一样。”
她不慌不忙地看了看韦马什的脸。做这种事她向来轻车熟路,只要看一眼,她便一目了然。“不一样,没错。不过,是要比我们好得多!”
与其说韦马什性情忧郁,倒不如说他生性严肃。他什么都没对他们讲,也没有解释离开的原因。他们俩虽然知道他肯定买了什么东西,但不知道是什么。他只是自负地盯着旧山形墙的墙顶。“这是神圣的愤怒。”斯特雷特不慌不忙地说。后来为方便起见,两人便把韦马什这种周期性的发作称之为“圣怒”。最后,斯特雷特承认,让他比两个人强的正是这种“圣怒”。不过,此时此刻,戈斯雷小姐心里清楚,她可不想比斯特雷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