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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斯特雷特不得不向韦马什坦白说,他对她几乎一无所知。两个人又在她的陪同下招摇地用过晚餐,然后又一起散步,欣赏月光下的教堂。经过接触,再加上她适时地暗示和提醒,韦马什依稀回忆起往事,虽然承认自己认识芒斯特夫妇,但在他这个米罗斯人的脑海里,硬是找不到戈斯雷小姐的影子。她又问了韦马什两三个关于他认识的几个人的问题,但据斯特雷特观察,韦马什对这些问题,跟他自己的直接感受一样,毫无反应,一切似乎只有这个怪女人知道。真正让他觉得有趣的是他发现韦马什跟她的关系很一般,甚至不值一提,而且他还特别注意到,在韦马什身上,这一点表现得尤为明显。这更让他觉得,自己跟她走得太近了,让他觉得以后还可能会走得更近。他立即断定,不管韦马什和她熟悉到什么程度,从她那里似乎都得不到什么好评语。

寒暄过后,三个人在大堂里聊了五分钟,然后戈斯雷小姐暂行告退,两个男人便来到花园。随后,斯特雷特陪韦马什来到他预定的房间,但在出门前,他把房间又小心翼翼地查看了一遍。半小时后,他同样小心翼翼地离开了韦马什,径直回到自己的房间,但马上感觉到,待在房间里浑身不舒服。两个人久别重逢后第一次见面的结果还不错,他很喜欢。突然间,以前觉得足够大的房间,现在觉得太小了。他曾怀着近乎羞于承认的内疚心情等待这次会面,同时也希望这种心情最终会因见面而得到缓解。但奇怪的是,两个人见面后,他反而更加兴奋。兴奋——他一时间也说不清楚这种兴奋是什么——之余,他再一次下楼来,漫无目的地徘徊了几分钟。他又一次朝花园走去,同时朝会客室扫了一眼,看到戈斯雷小姐正在那里写信,于是便退了出来。他漫无目的、心烦意乱地踱来踱去打发时间,最后决定今夜还是跟韦马什再深入交谈一次。

斯特雷特跟韦马什在楼上谈了一个小时,才决定回房休息。时间已经很晚了,但他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在斯特雷特眼里,晚饭以及晚饭后的月下散步,犹如一场充满浪漫色彩的梦,只不过掺杂着一丝只恨夜寒衣薄的感觉罢了。两个人之所以选择在半夜谈话,是因为韦马什(用他自己的话说,在他们甩掉了那位时髦的朋友之后)觉得,他不太想在吸烟室谈,也不太想睡觉。韦马什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他有自知之明”,而这句话用于今晚的场合,那就是他自知今晚肯定睡不着。除非在睡觉前把自己搞得筋疲力尽,否则他一整夜都会徘徊不定,这一点他心知肚明。为了把自己搞得筋疲力尽,他拼命拖住斯特雷特聊天,一直聊到半夜。不过,此时此刻,我们的朋友韦马什给人的感觉有点儿矜持。他穿着长裤和衬衫坐在床边上,长腿前伸,佝偻着宽大的脊背。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一会儿抚弄着自己的胳膊肘,一会儿拨弄着自己的络腮胡子。这让斯特雷特觉得,韦马什在故意把自己搞得极不舒服,但在斯特雷特看来,从在旅店门口第一眼看到他那副窘迫的样子起,他不明显就是这个样子吗?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不舒服是有传染性的,还可以说是不合时宜的,而且是毫无缘故的。所以,斯特雷特认为,如果他不能安之若素,或者韦马什不能安之若素,那就会对他自己所持的、已经确定的舒适感构成威胁。在两个人第一次上楼走进斯特雷特为他挑选的房间后,韦马什先对房间查看了一番,虽然没有说话,却轻轻叹了一口气。在斯特雷特看来,这声叹息即便不是习惯性地表示不以为然,至少也表示了某种失望。他的这副表情再一次提醒斯特雷特,这是他以后察言观色的关键。韦马什努力从这些细节上去理解“欧洲”,但到目前为止,根本谈不上理解。他还没有踏准“欧洲”的节拍,而在三个月后,他基本上已经不再指望与“欧洲”合拍了。

此时此刻,韦马什坐在那里,两眼直勾勾地盯着煤气灯,那样子真有点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感觉。不知怎么搞的,这似乎在传递某种信息:既然没搞懂“欧洲”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那么,单纯从某一方面去矫正是没有用的。他有一颗英俊气派的大脑袋,一张苍白而又皱皱巴巴的大脸庞,相貌仪表堂堂,长着一副政坛领袖才有的浓眉,一头浓密的散发,一双像煤球一样的黑眼睛。就连那些审美标准业已不同的人,一看就会想起雕塑和半身像中常见的那些上世纪中叶初期的民族英雄。韦马什具备早年“国会大厅”里培养出来的美国政治家的气质,正因如此,斯特雷特年轻时就认为他将来大有作为。后来大家都说,他的下半截脸因为有点儿疲软和扭曲,使他的脸破了相,所以他才留起了胡子,但不知情的人都会认为,留胡须似乎破坏了这张脸的整体美。韦马什甩了甩浓密的头发,用他那双令人羡慕的眼睛盯着斯特雷特。他没戴眼镜,目光咄咄逼人,就像议员盯着自己的选民,看起人来既令人生畏,又令人备受鼓舞。他对待你的态度,就像是你敲门之后只有得到他的许可才能进去。斯特雷特已经很久没有见到韦马什了,所以,此刻看着他,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但这种理想化的判断可能是他从未有过的。就韦马什所从事的职业而言,头用不着长这么大,眼睛用不着长这么帅,但这只能说明,他的职业本身就具有表现力。而在此时此刻的午夜时分,在切斯特这间被煤气灯照得通亮的卧室里,这颗头颅的主人在光阴似箭的多年之后,整个精神差一点儿就崩溃了。但这也说明了他生活得很充实——米罗斯人心目中的那种充实,不过,在斯特雷特看来,只要韦马什能做到无牵无挂,这种充实的生活本应不成问题。但不幸的是,他坐在床边上,一直保持本不该坚持这么久的矜持姿态,丝毫没有表现出无牵无挂的样子。这让斯特雷特想起了他一直看不惯的举动——明明是独自一人坐火车,上身却一直前倾。可怜的韦马什正是以这样的姿态游历欧洲的。

由于事务繁忙、工作紧张,以及各自对生活的投入和窘境,两个人多年来都没有享受过这种突如其来又近乎令人手足无措的闲暇。他们在国内从没像今天这样能聚上一整天,这也从某种程度上说明,在斯特雷特眼里,韦马什的诸多特征是多么明显。早年那些已经被遗忘的特征,现在又重新回忆起来,而那些永远不可能忘记的特征就像不拘礼节的一家人,团团围坐在门口,等候他的到来。房间又窄又长,韦马什坐在床边上,穿着拖鞋的两只脚伸得老远,以至于斯特雷特每次从椅子上站起来,焦躁不安地来回踱步时,基本上是不得不从这两只脚上迈过去。他们虽然是朋友,但有些话能说,有些话不能说,这一点两个人都心如明镜。他们之间不能谈的话题,就像粉笔敲打在黑板上那样,尤其明显。韦马什是三十岁时结的婚,与妻子分居已有十五个年头,但在刺眼的煤气灯照耀下,两个人心里都清楚,斯特雷特是不能问及韦马什妻子的。他知道他们仍在分居,还知道她也在欧洲旅行,所到之处都是住旅店,打扮得妖里妖气,而且还时不时写信骂自己的丈夫,当然,倒霉的丈夫对每封信都会仔细看。不用说,对韦马什的这点儿隐私,斯特雷特采取了尊重的态度。当然,这种隐私原本就是秘不示人的,韦马什也从来不说。斯特雷特向来都是尽量客观地评价韦马什,特别钦佩他的这种缄默,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他甚至认为,在他熟悉的人中,韦马什应该算得上是成功人士,而这种缄默正是他成功的根本。虽然韦马什因劳累过度而身心疲惫、身体瘦弱,虽然他妻子不断地写信骂他,虽然他不喜欢欧洲,但他确实功成名就。要是斯特雷特能在他自己的事业上也有些许这种缄默的美德,那他就不会觉得自己太没有出息了。离开韦马什夫人那样的女人虽然不是什么难事,但他那种被妻子抛弃而处之泰然的态度,无疑让人敬服。更何况她丈夫不仅始终保持沉默,而且收入颇丰,这些都是斯特雷特特别羡慕的。斯特雷特自己也很清楚,他自己也有不愿为外人道的隐私,但这是另外一回事儿。再说,他的收入还远没有高到让他傲视一切的程度。

“我不知道你来干什么。你好像没有什么不对劲儿嘛。”韦马什终于开口说话了,他指的是欧洲。

斯特雷特尽量附和着说:“呃,既然已经来了,我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儿。不过,临行前,精神确实不在状态。”

韦马什郁郁寡欢地抬起头,说道:“你跟平常不还是一样吗?”

他这样问并不是不相信他的话,相反,倒是有点求他说真话的味道,但在斯特雷特的耳朵里,似乎听到了米罗斯的乡音。说到米罗斯的乡音和伍勒特的乡音之间的差别,他心中早就一清二楚了——只是从来不敢说出来罢了。他认为,只有米罗斯的乡音才属于真正传统意义上的东西。他过去一听到米罗斯的乡音,常常就会陷入短暂的困惑,但此时此刻,不知怎么搞的,他又突然陷入困惑之中。虽然这种困惑让他再一次支吾搪塞,但他可不能等闲视之。“人家辛辛苦苦来看你,你这样说,好像不太公平吧?”

韦马什茫然地盯着洗面台,一言不发,这位米罗斯的化身似乎在以这样的态度,接受伍勒特人出人意料的恭维,而斯特雷特觉得自己也成了伍勒特的化身。“我是说,”韦马什又发话了,“你看上去不像过去那么糟糕。跟我们上次见面相比,你现在的气色要好很多。”但韦马什的眼睛并没有盯着看他的气色,两个人似乎都本能地恪守着基本的交往礼仪。他盯着洗面台,接着又说:“你倒是发福了。”这句话产生了更强烈的效果。

斯特雷特哈哈大笑起来。“大概是吧。一个人能吃就会胖。我不但能吃,而且是撑着肚子大吃。坐船的时候,我累得简直像狗一样。”言语中透出异常的兴奋。

韦马什回答道:“我到的时候累得才像狗呢。到处找住处,简直要了我的命。其实,斯特雷特,终于能在这里跟你说说话,心里真痛快。不过,我真的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等到现在才说。我在火车上已经跟人说过——实际上,这个国家根本不是我喜欢的那种。我在这里看到的国家,好像没有一个是我喜欢的。哦,我并不是说,这里没有什么好看的地方或是古迹。问题是,不管走到哪里,我总觉得浑身不自在。这大概就是我没有长胖的一个原因吧。别人告诉我,在欧洲我可以重新焕发身心,可我连焕发身心的影子都没看到。”说到这儿,他一本正经地脱口说道:“听我说,我想回去了。”

此时此刻,韦马什直勾勾地盯着斯特雷特的眼睛。有的人在谈论自己的事情时喜欢盯着对方的眼睛,韦马什就是这种人。斯特雷特也同样直勾勾地盯着他,而且在他的心目中看上去立刻占了上风。“对一个专程来看你的人来说,你这话听起来太让人欣慰了!”

听到这话,韦马什不但没有面露喜色,相反还是板着脸问道:“你是专程来的?”

“呃……差不多吧。”

“看了你的信,我觉得背后还有什么事儿。”

斯特雷特迟疑了一下,说道:“你是说我想见你的背后?”

“让你劳神的背后。”

因为心里有鬼,斯特雷特勉强笑了笑,摇了摇头,说:“原因都在这里了!”

“就没有什么最让你劳神的吗?”

斯特雷特终于发自内心地回答道:“有,有一个。我这次出来跟一件事有很大关系。”

韦马什等了一会儿,说道:“不能说的私事?”

“不,对你来说,不算什么私事。只不过一两句话说不清楚。”

“呃,”韦马什又等了片刻说,“在这儿,我可能会失去理智,可我倒不见得已经糊涂。”

“哦,以后我会全告诉你,但今晚不行。”

韦马什坐在那里,姿势看上去更僵硬,双肘也抱得更紧了。“为什么?反正我也睡不着。”

“因为,老兄,我能睡得着!”

“那让你劳神的是什么?”

“没什么,我能一觉睡上八个小时。”

紧接着,斯特雷特又说,韦马什的体重之所以没有“增加”,是因为他不肯睡觉。听自己的朋友这样说,韦马什表示愿意接受他的建议,准备上床睡觉。斯特雷特略施一种善意的胁迫手段,帮助他达成了心愿,同时又把灯光调暗,帮韦马什盖好毛毯,这些细致入微的小动作显然又增加了他在两个人关系中的分量。他像牧师一样,伺候韦马什上了床,帮他掖好毛毯。此时此刻,韦马什躺在被窝里,显得出奇地大,出奇地黑,再加上毛毯一直盖到下巴,简直跟躺在医院病床上的病人没什么两样。斯特雷特不无怜悯地在房间里踱来踱去,这时,躺在被窝里的韦马什发话了。“她真的在追你?这就是背后的原因吗?”

韦马什考虑问题的方式让斯特雷特感到一丝不安,但他还是故弄玄虚地说了句:“你是说我出来的原因?”

“让你劳神或者什么别的原因。要知道,给人的感觉是,她追你追得很紧啊。”

斯特雷特说话向来都是直来直去。“哦,你以为我真的是在逃避纽瑟姆夫人?”

“我不知道你在干什么。斯特雷特,你这个人很有魅力。”韦马什说,“楼下那个女子想干什么,你心里很清楚。要不就是你追她。”他半挖苦、半担心地继续说道,“纽瑟姆夫人也在这里吗?”说到纽瑟姆夫人,他似乎流露出一种令人啼笑的恐惧感。

听他这么说,斯特雷特淡淡一笑。“哦,没有!她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呢。现在想起来,幸亏她在家待着。她是想来的,可后来变卦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是代她来的——你说得没错——可以说我是为她的事来的。所以,你瞧,关系很复杂吧。”

韦马什还在刨根问底。“自然也包括我刚才说的那层特殊关系喽?”

斯特雷特在房间里又走了一圈,拽了拽韦马什的毯子,最后朝门口走去。他感觉自己就像个护士,只有把病人安顿好之后,自己才能去休息。“这里面牵扯的事太多,一时间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不过,别担心——我会全告诉你的。到时候,没准儿你也会跟我一样,觉得毫无头绪。只要我们在一起,我会随时向你请教,了解你对有些事的看法。”

面对这番恭维,韦马什并没有像往常那样直截了当地做出回应。“你的意思是说,你觉得我们不会一直在一起?”

“我只是觉得有这种可能。”斯特雷特用慈父般的口吻说,“听你吵着闹着要回去,我觉得你好像在准备干傻事儿。”

韦马什就像一个受到训斥的大孩子,一声不吭地听着。“那你要我干什么?”

斯特雷特自己曾经问过戈斯雷小姐同样的问题,他不知道自己当时的语调是不是一模一样。但他至少可以做出明确回答。“我要你马上跟我一起去伦敦。”

“哦,我去过伦敦了!”韦马什嘟囔着说,“斯特雷特,在伦敦我根本没什么事可做。”

斯特雷特不急不躁地说:“哎呀!你可以帮我做点儿事嘛。”

“这么说,我一定得去?”

“哦,何止去伦敦呢!”

韦马什叹了口气,说道:“得了,就听你的。不过,不管带我去哪儿,你能不能告诉我……”

斯特雷特既觉得好笑,又有些后悔。他不知道当天下午面临同样挑战时,自己是否也是这样任人摆布的。他一时间没有跟上韦马什的思路,又一次迷失了方向。“告诉你什么?”

“哎呀!把你知道的告诉我嘛。”

斯特雷特犹豫了一下:“哦!这种事我就是想瞒你也瞒不住。”

韦马什愁眉不展地盯着他,说道:“你这次如果不是专程为她来的,还能是为什么?”

“为纽瑟姆夫人?你说得没错,当然。”

“那你为什么说是专程为我来的呢?”

斯特雷特不耐烦地用力拉了拉门闩,说道:“原因很简单。为你们两个。”

韦马什哼了一声翻过身去。“得了!我又不会嫁给你!”

“说到这个,你们俩都不会!”说完,斯特雷特哈哈笑着逃出了房间。 /+HzLEa+42xJhOX8en50sYAUtNbQLd1yF0/q0ctrOn2jjDw5XJsypnGqCyZFR4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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