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旅店,斯特雷特便打听有没有他朋友韦马什的消息,服务员告诉他,韦马什要晚上才能到。听到这个消息,他并没有表现得过分不安。服务员递给他一封电报,内容是预定一个房间,“只要不吵就行”。电报是他此前发来的,而且预付了回电报的费用。由此可见,两人在切斯特 而不是利物浦见面的约定仍然有效。说心里话,斯特雷特并不特别希望韦马什到码头来接他,因此两个人见面的时间也就往后推迟了几个小时。正是他心里的这种想法在作怪,才让他觉得,即便自己继续等,也不会失望,两个人起码可以一起吃晚饭。鉴于对老韦马什的尊重(即便不是尊重他,起码也应该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他也不用担心,因为他们以后有的是时间见面。对刚下船的斯特雷特来说,刚才提到的那种念头完全是发自内心的,是耳聪目明的结果,因为突然看到久别重逢的故人固然非常高兴,但如果轮船在欧洲“刚”靠岸,第一眼看到的居然是老朋友的面孔,那他的差事就有点儿搞砸了。斯特雷特本来担心的就是,在他见识欧洲的整个行程中,他的这位老友会动不动出现在自己的视野之中。
由于安排妥当,这种见识从头一天下午就让他感受到了多年来从未有过的逍遥自在,让他深刻体会到了变化,体会到此时此刻他根本不用去想什么人、什么事。如果他这次来欧洲所抱的希望不是太轻率、太天真的话,那他肯定会从从容容地取得成功。在船上,他无拘无束地——如果迄今为止能用“无拘无束”这个词来形容的话——跟人厮混,但这些人多半一上岸就汇入人潮,直奔伦敦了。有的人邀请他到小酒馆去坐一坐,甚至自告奋勇为他当向导,带他去“看看”利物浦的美景,但他一概婉拒,既没有赴约,也没有再结交什么人。很多人都恭维他说,能“碰见”他,真是三生有幸,但他持一种淡然的态度,一个人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地悄然避开别人,利用下午和晚上的时光,去欣赏眼前能感受到的美景。他在默西河 畔待了整整一个下午和一个晚上,领略当地的风光,虽然看到的景物有限,但至少是原汁原味的欧洲风光。说心里话,一想到韦马什可能已经到了切斯特,他就不知不觉地皱了皱眉。他在想,如果让他解释为什么这么早就“到了”,那么,他到达切斯特却没跟韦马什见面的这段时间,就很难说是让人充满期待了。尽管如此,他仍然像一个人得意地发现口袋里比平时多了些钱,在没有想好如何花之前,慢悠悠、美滋滋地数弄着一样。他不准备对韦马什说船是什么时间靠岸的,他很想见到韦马什,但又很想推迟见面的时间。可以想象,这种矛盾的心态从一开始就预示着自己跟差事之间的关系可能一点儿都不简单。我们最好从一开始就说明,可怜的斯特雷特一直被这种稀奇古怪的矛盾心态所困扰:热情中有一分超然,淡然中又有一分好奇。
玻璃隔板后面的年轻女子,隔着柜台一边递给他一张写着他朋友名字的淡粉色便笺,一边清脆地念出他朋友的名字。随后,他转过身来,突然发现大厅里一个女子正盯着他看。她看上去虽然不怎么年轻,也算不上眉清目秀,但整体上非常协调,看上去很顺眼,让他觉得好像最近在哪儿见过。两个人站在那里对视了片刻,他突然想起来,昨天曾经见过她,在他之前住的那家旅店见过她,当时——也是在大厅里——她在跟和他同船来的几个人寒暄。其实,他们俩当时并没有交谈,他也说不上来当时她脸上究竟是有什么特征,让他第二次见到她时马上就能认出来。但不管怎么说,她好像也认出他来了——这未免让他更摸不着头脑了。不过,此时此景,她开门见山地对他说,因为偶然听到他在打听什么人,所以想冒昧地问一下,他打听的是不是康涅狄格州米罗斯来的韦马什先生——美国律师韦马什先生。
“哦,没错。”他回答道,“我大名鼎鼎的朋友。他从莫尔文 来,跟我在这里碰头。我原以为他已经到了,可他要晚些时候才到,幸好没有让他等我。你认识他吗?”斯特雷特一口气把话说完。
说完,斯特雷特才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多了,因为她回答时的语气,还有脸上的异样表情——原本焦躁不安的表情之外所表现出来的某种表情——似乎说明了这一点。“我在米罗斯见过他——很久以前,我时不时会到米罗斯住一阵子。我在那儿有些朋友,这些朋友也是他的朋友,所以我去过他家。我说不准他是不是还认得我,不过,我倒是很乐意见见他。”斯特雷特刚结识的这位朋友接着说道,“也许,我会很乐意再见到他,因为我会在这里住一阵子。”就在斯特雷特仔细琢磨这番话的意思时,她稍微停顿了一下,那样子就好像两个人已经聊了很久似的。她说完后,彼此淡然一笑,斯特雷特告诉她,要见韦马什先生并不难。不过,他的话倒是让女子觉得,她说话似乎有失含蓄、口无遮拦。“哦,”她说,“他才不在乎呢!”她马上又说,她觉得斯特雷特认识芒斯特夫妇,在利物浦时,他曾经看到过她跟一对夫妇在一起,那就是芒斯特夫妇。
很不巧,他与芒斯特夫妇并无深交,根本够不上两个人之间的谈资,所以他们的谈话就好像一张刚铺好的餐桌,她所提到的熟人,不仅没有给餐桌多上一道菜,反而撤走了一道菜,同时又没有其他什么菜可以上。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摆出一副不愿意离开餐桌的架势,结果就是,双方虽然没有进行初步的介绍,却表现得像是已经相互认识了。两个人在大厅里一起走动,斯特雷特的同伴随口说,这家旅店的好处是有一个花园。直到这时,斯特雷特才意识到,自己已经陷入了奇怪的自相矛盾之中:在船上,他尽量避免与人过往甚密,也尽量不让韦马什感到不快,但此刻突然发现自己早将这两点抛在脑后了。他甚至连自己的房间都没进,便跟这位不请自来的保护神走进了旅店的花园。十分钟后,他又答应她,在洗漱更衣之后,再跟她在花园见面,而这一切安排得是那么得心应手。他想到镇上去看一看,于是两个人便一同走出了旅店。她好像完全掌握了主动权,把他当成了客人。她对这儿很熟悉,俨然表现得像女主人一样。斯特雷特难过地看了一眼玻璃隔板后面的女子,看样子她的角色很快被人取代了。
一刻钟后他下楼来时,女主人那双明显带着善意的眼睛,看到的是一个略过中年的男子——一个五十五岁的男子,中等纤瘦的身材,样子有点儿散漫。他给人最直观的印象是,面色黝黑得看不到血色;标准美国式的浓髭又黑又壮,自然下垂;依然浓密的头发已经染上了点点霜白;鼻梁既饱满又挺拔,大有顶天立地之势。这只近乎完美的鼻梁上永远架着一副眼镜,一条特别深、特别明显的面纹,犹如岁月留下的笔痕,随着垂髭从鼻孔直达下颚,给这张面孔的完美抹上了浓浓的一笔。明眼人会发现,斯特雷特给对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她正在花园等他,此时此刻,她正在往手上戴一副既清爽又柔软且富有弹性的手套,表现得非常坦然。就在他踏过一小片修剪整齐的草地、沐浴着英格兰和煦的阳光朝她走去时,他觉得,相比自己仓促而就的穿着,她的这份坦然在这种场合下堪称典范。女子所表现出的那种平易近人,那种高贵的谦恭和得体,是他根本不敢妄议的,但他强烈感受到的而且被深深打动的是她身上表现出来的那种他从未见识过的气质。还没等走到她跟前,他便在草地上停下脚步,装作从搭在手臂上的风衣中翻找什么貌似遗忘的东西,但这样的举动只不过是在为自己赢得一点儿时间而已。此刻,斯特雷特的自我感觉要多奇怪有多奇怪,这种感觉跟过去不同,而是此时此景才产生的。其实,在楼上,当他站在穿衣镜前,发现本来就已经阴暗的房间,再加上穿衣镜莫名其妙地遮挡了窗户,使得房间更加阴暗时,当他破天荒地认真审视自己“穿着打扮”的种种细节时,这种感觉就已经有了。当时他就觉得自己穿着打扮的种种细节根本不合自己的意,但退一步又想,细节上的不足到万不得已时,还可以去设法补救。他准备到伦敦去,所以帽子和领带的问题还可以等等再说。就像在一场打得酣畅淋漓的球赛中,球直接朝他抛来,而他也眼明手快地接住一样,他现在直接面对的是,他眼前刚刚结识的这位朋友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气派,这种气派所表现出来的某种东西,不知怎么搞的,总让他感到自惭形秽。他用他们刚结交时表现出来的率直和坦诚,在心里简明扼要地概括了自己对她的印象:“呃,还是她更有教养!”紧跟着这句话的如果不是“比谁更有教养”,那只是因为他在骨子里已经意识到是在跟谁比了。
不管怎么说,她身上明显表现出来的——虽然她是那种经常看到的美国同胞,说起话来也完全是美国同胞的口气,所以根本谈不上什么神秘,只不过跟牢骚满腹的韦马什有那么点儿关系而已——正是更深厚的修养所带给人的兴致。他停下来,假装在风衣口袋里翻找什么东西。其实,那不过是为了重拾信心,好让自己好好打量她一番,就像她打量他一样。她给他的印象是出奇的年轻,不过,如果生活惬意,一个三十五岁的女子仍然可以给人这样的印象。但像他一样,她显然也面无血色。当然,他不可能知道,旁边如果有人打量他们的话,很可能会觉得这两个人长得很像。在旁观者眼里,他们的长相简直不可思议:两个人都皮肤黝黑,都身材纤细,都面带皱纹,都戴着眼镜,鼻子都大得出奇,头发都或多或少地已经斑白,多少让人觉得他们是亲兄妹。不过,要说是亲兄妹,两个人又略有不同。妹妹对哥哥表现出久别重逢的喜悦,而哥哥对妹妹则表现出一种惊喜。说心里话,就在斯特雷特站在那里欣赏自己的朋友,看着她一边整理手套一边打量他时,她的眼神中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喜悦。那双眼睛直截了当地上下打量着他,那样子就好像知道该如何打量一个人,又好像他是被画了半截的人体素描。可以说,这双眼睛的主人真的是行家里手,能够凭借丰富的经验,日理万机,兼收并蓄,就像排字工人拆版后将散乱的铅字分门别类地存放一样,轻松自如地将凡人进行分门别类,排列存放。她在这方面的特长,正是斯特雷特的短板,两个人刚好相反,如果他对此早有察觉,也许就不会让她这么打量他了。但他既然已经觉察到这一点,在略感顿悟之后,他索性欣然让她去打量了。说心里话,她知道些什么,他多少有所感觉。他感觉到她知道的东西要比他多。虽然他一般情况下不会在女人面前甘拜下风,但此刻也只好放下包袱,欣然接受了。在那副永远不会摘下来的夹鼻眼镜背后,他的眼睛平静到虽有似无,对他的面部表情全然没有影响,因为他的表情,尤其是他表现出来的敏锐,主要是靠脸庞、纹理和轮廓等别的方面来表现的。转眼间,他走到她身边,顿时感到通过刚才短暂的交流,她对他的了解要比他对她的了解多得多。就连他没告诉她、也许永远不会告诉她的隐私,她都知道了。他很清楚,他告诉她的已经够多了,不过,那些并不是真正的隐私,但她知道的恰恰是真正的隐私。
两个人再次穿过旅店的大厅,快要走到大街时,她突然停下脚步,问了他一个问题。“你查过我的名字了?”
他也停下脚步,笑着说:“你查过我的了?”
“哦,没错——你刚离开,我就查过了。我去前台问的。你该不是也到前台问的吧?”
他不解地问:“坐在玻璃隔板后的女子眼睁睁地看着我们已经自来熟了,我再去打听你的高姓大名?”
他这话虽然是开玩笑,但也透出一种警觉,她禁不住笑了起来。“那你就更应该去问问,是不是?如果你担心我的名誉会受到影响——让人看到我在跟一位先生一起散步,而他连我姓甚名谁都不知道——那我告诉你,我一点儿也不在乎。”她接着说道,“给,这是我的名片。我还有别的事要对前台说,所以你可以趁我不在这会儿,赶紧看看。”
她从皮夹子里掏出一张小小的纸片,递给他后便走开了。趁她还没有回来,他从皮夹子里也掏出自己的名片,准备跟她交换。他看到名片上只简单地印着“玛丽亚·戈斯雷”几个字。在名片的一角印着街名和门牌号码,大概是巴黎的街道,读起来像外国的街名,除此以外,没有其他明显的标识。他把名片放在背心口袋里,同时把自己的名片拿在手里。他倚在门柱上,突然走了神,心想旅店前的视野居然这么开阔,忍不住笑了。玛丽亚·戈斯雷是谁,他一点儿都不知道,可他居然已经把她的名片收了起来,想起来实在滑稽。不知怎么搞的,他确信对刚刚塞到口袋里的那张作为身份象征的小纸片,他应该小心翼翼地保存好。他一边恋恋不舍而又心不在焉地看着旅店前的景色,一边思考自己这样做究竟有什么意义,同时扪心自问,如果有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忠,他是不是真的会觉得很自责。这种事来得太快,甚至来得太早,如果有人看到他脸上的这种表情,肯定会这么想。可是,要是他做“错”了,那他为什么不赶紧脱身呢?对此,可怜的家伙,他已经——甚至在没见到韦马什之前——盘算好了。他自信自己能够把握好度,但这个度还不到三十六个小时就已经打破了。玛丽亚·戈斯雷回到他身边,高高兴兴、干干脆脆地说了声“搞定了”,然后带着他走出旅店。这时,他更强烈地感觉到,在待人接物上,甚至在道德上,他打破的度究竟有多大。他一只胳膊上搭着大衣,另一只胳膊夹着雨伞,食指和拇指僵硬地捏着自己的名片,走在她身边。这时,他忽然觉得,相比之下,在这个社会里,他简直就是一个初生的牛犊。此时此刻,他从走在身边的同伴身上所感受到的“欧洲”,跟他在利物浦见识的“欧洲”不同,也跟昨晚见识过的那些既令人恐惧又让人兴奋、给人深刻印象的街道不同。两个人一起走了几分钟后,他才察觉到她在不停地斜视他,于是他心想,她是不是在提醒他戴上手套?就在这时,她笑着向他提出一个颇具挑战性的问题,差一点儿让他停下了脚步。“很高兴看到你把我的名片一直拿在手上,这倒是可以理解,不过,你为什么不把它收起来呢?如果你带着不方便,我倒是很乐意收回来。印名片可是要花不少钱的!”
这时,他才发现,他一边拿着原本准备送给她的名片一边走路的样子,让她想到别的地方去了,可他根本没有察觉。原来是她把他手里的名片误以为是她给他的那张了。听她这么一说,他便做出一副归还的样子,把名片递给她。但一接过名片,她马上感到了异样,两眼看着名片,立刻停下脚步,表示歉意。她说:“你的名字,我喜欢。”
“哦,你不会听说过我的名字!”他答道,但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她也许听说过。
哎呀!这也太显眼了!她好像从来没见过似的,又把名片看了一遍。“路易斯·兰伯特·斯特雷特先生。”她念出声来的语气听上去很随便,跟读陌生人的名字没什么差别。但她又说她喜欢这个名字。“尤其是路易斯·兰伯特,是巴尔扎克一本小说的名字 。”
“哦,这我知道!”斯特雷特说。
“不过,那本小说写得糟透了。”
“这我也知道,”斯特雷特笑着说,接着,他又貌似不相干地说,“可我是马萨诸塞州伍勒特人。”
听他这么说,她忍不住呵呵笑了起来,也许在她看来,这话讲得也太风马牛不相及了吧。巴尔扎克曾经描写过许多城市,但没有描写过马萨诸塞州的伍勒特。“看你说话的样子,”她答道,“就好像要别人马上就往最坏处想似的。”
“哦,我想,你肯定已经看出来了,”他说,“这一点我能感觉到。我的外表、我的言谈,还有,用我们那里的话说,我的‘举止’,肯定都表现出来了。这一点在我身上表现得特别明显,你第一眼看到我时,肯定就看出来了。”
“你是说,最坏处?”
“哦,我是说我是哪里人这一点。不管怎么说,事实就是这样。所以,万一出了什么状况,你可别说我没跟你说实话。”
“我懂了。”戈斯雷小姐似乎对他的话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可是,你觉得会出什么状况呢?”
斯特雷特虽然不腼腆(这倒是有点儿反常),但他的目光还是四下游离,不敢正视她。在跟人谈话时,他经常会有这种举动,但这似乎根本不影响他说话的效果。“怕你发现我太没出息。”说完,两个人又继续往前走。她边走边说,一般来说,她最喜欢的正是同胞中那些最“没出息”的人。在他们边走边聊的过程中,还发生了许多令人愉快的小事——事情虽小,对他却很重要。不过,对将来许多事情具有深远影响的还是这场谈话本身,所以,对这些小事,这里就不赘述了。但有两三件事,如果不说明一下,读者将来很可能会感到遗憾。弯弯曲曲的城墙——虽然小城的膨胀早已把城墙碎尸万段,但由于当地人的精心呵护,有一半还保存完好——犹如窄窄的腰带,蜿蜒于被一代又一代生活在和平时期的人们抹平了的城垛之间。时不时会看到被拆除的城门或架设着桥梁的裂口,城墙时高时低,时上时下,稀奇古怪的拐弯,稀奇古怪的连接,使人得以俯视朴实无华的街道和山形墙的屋檐,眺望教堂的钟楼和水滨的田野,饱览拥挤不堪的英国城镇和整齐划一的英国乡野。这一切给斯特雷特带来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喜悦,不过,跟这种喜悦交织在一起的是深深烙在他心中的印象。很久以前,二十五岁那年,他曾经来过这里,这非但没有让他扫兴,反而助长了他现在的兴致,把这次故地重游当成足以跟他人分享的快乐。他本该跟韦马什分享这种快乐,现在却剥夺了本来属于韦马什的东西,真觉得有些对不住他。他不停地看表,就在第五次看表时,戈斯雷小姐发话了。
“你在做自己觉得不该做的事。”
她的话一语中的,让他脸色大变,笑声也近乎尴尬起来。“我让你那么扫兴吗?”
“我觉得,你好像有点儿心不在焉。”
“呃……”他若有所思地回应道,“还请多多包涵。”
“哦,这不是包涵不包涵的问题!跟我没有关系。这是你自己的问题。你的欠缺是全方位的。”
“哦,你说得很对!”他哈哈笑着说,“欠缺在于伍勒特。那才是全方位的。”
“我是说,”戈斯雷小姐解释道,“你不会享受,这是一种欠缺。”
“完全正确。在伍勒特,人们都认为人不应该享受。如果伍勒特人认为应该享受,他们是会享受的。”斯特雷特接着说,“可是很可怜,没有人教伍勒特人如何去享受。不过,我不一样,我有人教。”
两个人沐浴着午后的阳光,时走时停,饱览身边的美景。此时此刻,斯特雷特靠在城墙旧石槽高壁上,一边休息一边抬头仰望教堂的塔楼。从他们站立的地方,可以将教堂一览无余。教堂是一座雄伟的红褐色建筑,整个建筑布局呈正方形,点缀着尖塔和卷叶式凸雕 ,虽累经修缮,仍魅力四射,首批归燕正绕着教堂自由自在地飞翔。他好久没有看到这样的建筑了。戈斯雷小姐在他身边不慌不忙地踱来踱去,表现出一副深知万事皆有因果的样子,当然,事实越来越清楚地证明,她持这种态度也不为过。“你的确有人教。”她先是深表认同,接着又说道,“但愿你肯让我教你。”
“哦,我可怕你呀!”他高兴地说道。
她的目光透过自己的眼镜,又穿过他的眼镜,和蔼而又敏锐地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呵,得了,才不是呢!幸亏你一点儿也不怕。如果你怕我的话,我们就不会这么快就走到一起了。”她惬意地说道,“我觉得,你信得过我。”
“我想是的!不过,这也正是我害怕的。如果我信不过你,那倒罢了。在短短二十分钟的时间里,我就这样把自己彻底交给了你。”斯特雷特接着说道,“我敢说,这种事对你来说完全是驾轻就熟,可我从来没有过什么奇遇。”
她含情脉脉地看着他,说道:“这就是说,你已经看出我来了——这倒是不错,挺稀罕的。你看清了我的本来面目。”可他微笑着摇了摇头,对她的话表示反对。看到他的这种反应,她又进一步解释道:“只要你继续观察,你早晚都会看出来的。我自己的命运太过曲折,我已经认了。你知不知道,我只是个普通的导游——游览‘欧洲’的导游。我等客人来,带领他们游览欧洲。我把他们接上,再把他们安顿好。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就是一种高级‘导游’,充其量是个旅伴。就像我刚才跟你说的,我带着人到处转。这种事,我从来不刻意去求,而是找到我头上的。这就是我的命,一个人必须认命。在这个万恶的世界上,说这种话是要不得的,但我确信,就像你看到的,没有我不知道的。什么商铺里什么价钱,我全知道——不过,我还知道更差劲的事。我背负着我们民族意识的沉重包袱,换句话说,我还背负着我们整个民族。但我背负的这个民族,除了是由形形色色的男女组成的以外,还能有什么呢?要知道,我做这种事不图任何利益。比方说,我这样做不是为了钱。你知道,有些人是为了钱。”
斯特雷特只能好奇地听着,与此同时,心里在掂量该如何插话。“不过,你对许多客人都这么好,你敢说这样做不是为了寻找真爱?”他停了停,问道,“我们该如何酬谢你呢?”
她也犹豫了片刻,不知说什么好,最后只说了句“不用谢”,然后示意他继续往前走。两个人继续前行,几分钟后,他心里虽然还在想着她刚才说的话,但还是机械地、不知不觉地又把表掏了出来,那样子就好像她那种稀奇古怪而又愤世嫉俗的智慧让他兴奋、让他紧张一样。他虽然看了看时针,其实根本没有看见。紧接着戈斯雷小姐又说了些什么,让他再一次停下脚步。“你真的怕他。”
他笑了笑,笑得自己都觉得尴尬。“你现在明白我为什么怕你了。”
“因为我能够察言观色?哦,这都多亏了你帮忙。”她又说,“我刚才就告诉过你了。你好像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劲儿。”
他再一次后退一步,倚靠在城墙上,似乎准备听下去。“那就帮我一把,不要让我再这样下去!”
听到他的请求,她面露喜色,但表现出一副正在思考的样子,就好像这是个需要立即采取行动的问题。“是不再等他?……还是根本不要见他?”
“哦,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斯特雷特表情凝重地说,“我必须等他——而且,我也很想见他。但不是在担惊受怕中见他。刚才你的确说到点子上了。虽说担惊受怕无处不在,但在特定场合下,这种感觉特别明显。我现在就有这种感觉。我总是在想别的事。我是说别的事,而不是眼前的事。我怕的正是我老想着别的事。比方说,此时此刻,我想的不是你,而是别的事。”
她含情脉脉地听他把话说完后,说道:“哦,可别这样!”
“我不得不承认我有这个毛病。帮我改掉吧。”
她一边思考一边说:“你不是在‘命令’我吧?——要我接受这项任务?你愿意听我的?”
可怜的斯特雷特叹了口气,说道:“但愿吧!不过,活见鬼——我永远做不到。不,我做不到。”
但她并没有灰心丧气。“但你起码有这个愿望?”
“哦,那还用说!”
“这样的话,你不妨试一试!”就这样,她当场接受了她所说的“任务”,信心十足地说道:“相信我吧!”说完,两人又继续往前走,而他也乖乖地伸出手挽起她的胳膊,那样子有点儿像一个需要依靠的慈父想要对年轻人表现得“殷勤”一点儿。在快要走到旅店时,他把手抽回来,因为在深入交谈之后,双方的年龄,至少是双方的阅历——就这一点来说,阅历已经多多少少发挥过作用了——让他觉得自己需要重新调整心态。不管怎么说,在快走到旅店大门时,两个人幸亏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此时此刻,他们出门时看到的玻璃隔板后面的那个女子正站在门口张望,看样子是在等他们。站在她身边的男子看上去也在等他们。一看到这个人,斯特雷特又像我们一再提到的那样,立即下意识地止住了脚步。不过,他没有开口,而是让戈斯雷小姐用她那虚张声势的腔调,叫了声:“韦马什先生!”如果没有她,这种事就该由他来做——这一点,从他第一眼看见两个人站在门口等候的情形,就强烈地感受到了。虽然距离较远,但他已经感觉到,韦马什先生一脸的不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