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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著名乡绅堂吉诃德的脾性及其生活方式

在拉曼恰地区有个村子,村名我就不提了。不久前,村里住着一位乡绅。一般说来,这类乡绅在家中都有一枝架在架子上的长矛、一面古老的盾牌、一匹瘦弱的劣马和一只猎犬。其锅里煮的是牛肉,而不是羊肉。 他几乎每晚都吃凉拌杂碎,星期六才吃些腊肉煎鸡蛋。 星期五只吃刀豆, 星期日再加一盘鸽肉。这样,光吃饭就占去了他收入的四分之三。剩下的钱还够用来购买节日穿的黑色呢斗篷、丝绒长裤和丝绒便鞋。他平日倒也能穿一身质量较好的衣裳。他家里有一位年过不惑的女管家,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外甥女,还有一个干农活和杂务的小伙子。我们这位绅士年近半百,身板硬朗,却形销骨立、面容消瘦。他惯于起早,爱好打猎。有人叫他吉哈达,要么就叫他盖萨达,记述他事迹的作者也是看法不一。比较可靠的说法是,他给人的印象是他叫盖哈达。不过,对我们的故事来讲,这点倒是无关紧要,只要故事本身不失真就行了。

大家都知道,我们这位绅士一年之中闲暇的时候居多,于是他就一头钻进了骑士小说里,越读越上瘾,越上瘾越有味,几乎把打猎都忘掉了。他对骑士小说的好奇和迷恋达到了这样的地步,以致变卖了许多田亩的庄稼,去购买这类小说来阅读。凡是能搞到的,他都买到了家里。在他眼里,所有这些书中,没有一部能比得上费利西亚诺·德·西尔瓦 的作品。此人的作品行文明快,说理委婉,简直是字字珠玑。当他读到调情诗、挑战书之处,尤感如此。其中写到:“你以无理之理对待我的道理,使我顿觉神魂颠倒,赞叹你的美丽。”又如:“苍天在上,以其神奇之术,用点点星辰增强你的神力,使你受到你的伟大所应受之赞扬。”

不断读着这种奇怪的话语,我们这位可怜的绅士真的神魂颠倒了。为了了解这些词句,深究其中含意,他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说实在话,即便亚里士多德专门为此复生,恐怕也无能为力。他一直想不通:堂贝利亚尼斯打伤别人,自己也受伤,可伤口是怎样处理的呢?他想,即使由最好的外科医生治疗,也会在脸上和身上留下难看的伤疤和痕迹的。但不管怎么说,他还是很赞许作者总是在书的结尾处加上一句“且听下回分解”的许诺。好几次,他真想拿起笔来,像书中许诺的那样原原本本地结束全书。要不是有些更为重要的想法不断地干扰,他恐怕早就这么干了,而且一定会很成功。他和本村神父,一位毕业于西古恩萨 大学很有学问的人,就最伟大的骑士是何人,是帕尔梅林·德·英格兰 ,还是阿马迪斯·德·高拉这个问题,进行过多次争论。村里的理发师却说,这二人都比不上太阳骑士。如果有人能与之相比的话,那也只能是阿马迪斯的兄弟加拉奥尔,因为此人在各方面都很杰出,不像他兄弟那样扭捏作态,遇事就哭,而且在勇气上也超过前者。

总而言之,堂吉诃德埋头苦读,夜以继日,日以继夜,睡得少,读得多,结果是脑汁用尽,理智丧失。他整个脑子里装满了从书中读到的那些怪玩意儿,什么魔法、格斗、厮杀、挑战、伤亡呀,什么打情骂俏、情爱甚笃、折磨备至呀,各种胡说八道,不一而足。最后他认为,他读到的那些梦呓般的胡编乱造都是真实的,世界上没有比这些更为确凿可信的故事了。他说,熙德·鲁依·迪亚斯确实是个伟大的骑士,但却比不上热剑骑士 ,此人反手一击,就把两个硕大无比、凶猛异常的巨人一劈为二。他更为赞赏的是贝尔纳多·德尔·卡尔皮奥 ,此人在龙塞斯瓦耶斯 ,仿效赫拉克勒斯 用双手扼死安泰 的样子,杀掉中了魔的罗尔丹。他对巨人摩尔冈特 也是赞不绝口,因为他那一代虽然都是些桀骜不驯、放肆无理的巨人,但他却极为和蔼可亲,教养有素。然而,在所有这些人中,他只佩服一个人,那就是雷纳尔多斯·德·蒙塔尔班 ,尤其是当他读到此人走出城堡,见什么抢什么,甚至闯到海外,盗走了穆罕默德的偶像那一章的时候。据史载,那偶像整个都是纯金铸成的。对于叛徒加拉隆 ,我们的主人公真恨不得踢上他几脚,哪怕赔上自己的管家婆,外加外甥女也在所不惜。

一句话,他神志昏迷到了如此程度,以致起了个世界上任何疯子都想不到的念头:为了报效国家,名扬四海,他认为自己必须成为一名骑士,手执长矛,身跨坐骑地去闯荡江湖,寻求冒险,像他读到的骑士所做的那样去行侠仗义、除暴安良,战胜艰难险阻之后,定将流芳百世。这位可怜的人儿想着想着,觉得似乎已经凭自己臂膀的力量登上了特拉布松帝国的宝座。他越想越得意,越想越离奇,以致迫不及待地要把自己的想法付诸行动。他先是把曾祖父遗留下来的盔甲擦拭干净,因为它长年累月搁置不用都长满了锈斑。盔甲擦拭干净并尽力修补之后,他发现还有一个很大的缺欠。原来,这套盔甲中没有护面全盔,只有一个简单的顶盔。不过,他心灵手巧,这一缺欠立即得到了补救:他用硬纸板做了一个半截全盔,同顶盔合在一起,正好是个全盔的样子。为了试试这全盔是否结实,是否禁得起枪戳刀砍,他抽出佩剑连击两下,第一下就把他整个星期的劳作给毁掉了。这东西这么容易就破成了碎片,使他感到很丧气,于是他重新做了一个。为保险起见,他在半截面盔里安上了铁条加固。这样,他感到满意了,也就不想再做什么试验了,权且当做一个十全十美的全盔收了起来。

接着他又去看他那匹瘦马。那马蹄上的裂纹比一个银币兑换的零钱还要多,马身上的疤痕比戈奈拉 的那匹皮包骨 的马还要多。但他认为,不论是亚历山大大帝的布塞法罗,还是熙德的巴别卡,都不能与之相比。为了给瘦马取个名字,他足足苦思冥想了四天——他觉得一位大名鼎鼎骑士的坐骑,而且其本身又是那么雄健,没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就太说不过去了。于是他绞尽脑汁地想给它取个名字,既能表明其成为游侠骑士坐骑之时的身份,又能说明在此之后的身份。主人的身份变了,它理所当然也得换个名字,使人听起来觉得如雷贯耳,这才配得上主人新的头衔和职业。他给瘦马拟就了许多名字,划掉;再拟,取消;再起,最后他殚精竭虑地给它取了“罗西南特” 这个名字。他觉得这个名字崇高、响亮,既符合其原来“瘦马”一词的含意,又有别于现在的身份——以前是瘦马,现在是天字第一号的瘦马。

给马取了个称心如意的名字之后,他想也应该给自己取一个。为此,他足足寻思了八天。最后他给自己起了“堂吉诃德” 这个名字。据说,这一真实故事的作者们正是从这个名字得出了结论,即我们的主人公原名应为吉哈达 ,而不是像有人说的那样叫盖萨达。此时他又想起了一件事:勇敢的阿马迪斯并不满足于干干巴巴地把自己称作阿马迪斯,而是在此名之后加上其王国或家乡的名字。于是我们这位绅士,作为勇敢的、地地道道的骑士,也把自己家乡的地名放在名字之后,自称为堂吉诃德·德 ·拉曼恰。如此,他才觉得这一称号不仅明白无误地表明了自己的出身和籍贯,而且,以地名为称号,也可为故乡增光。

盔甲擦拭干净,顶盔改成全盔,为自己,也为瘦马取好了名字。但为确认自己的骑士身份,他总觉得还缺少些什么,那就是为自己找一个可以爱恋的名门闺秀,因为,没有爱情的游侠骑士,犹如无叶无实的枯树,犹如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他对自己说道:

“假若由于我罪孽深重(也可以说,鸿运高照),像许多游侠骑士所经历的那样,也与某个巨人不期而遇的话,我当即就会将他击溃,或一劈为二,或战而降之。那么有个恋人,把他派去晋见,岂不更好?那时,巨人就会走上前去,在我那美丽的意中人面前卑躬屈膝,低声下气地说:‘夫人,小可巨人卡拉库连布洛,马林德拉尼亚岛之领主,在一次殊死战斗中为有口皆碑的骑士堂吉诃德·德·拉曼恰战败。骑士命我前来晋见夫人,听凭夫人驱使。’”

想到此处,尤其是他还给自己的意中人取了个名字之后,我们这位伟大的骑士真是喜气洋洋、乐不可支。原来,据后来有人说,在附近村子里有一个模样姣好的农家姑娘,有一段时间他对这位姑娘甚为倾心。姑娘蒙在鼓里,而我们的骑士也未敢向她表白。姑娘名叫阿尔冬莎·劳伦索,我们这位骑士认为最好选她为自己的意中人,并给她起了一个与自己的名字相匹配,听起来具有公主、贵妇意味的名字。最后他决定称她为杜西内娅·德尔·托博索,因为姑娘是托博索人。这一芳名,他认为同他给自己和其他事物所起的名字一样,既富音乐感,不落俗套,又意味深长。 B+czADuTvm5nw7AKcwb97fQG78X0+8QzjxIrW7PSwsQXb1iHQ/ee1cTHwVxl44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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